作者/[美]特德·科斯玛特卡 翻译/朱佳文
第一部分
上帝永远欺骗不了我,因为所有诡计和谎言都有漏洞可寻。
——笛卡尔
我坐在雨中,拿着一把枪。
一道波浪爬上这片卵石海滩,冲刷着我的双脚,将沙砾和沙子塞进我的裤管。锋利的深色石板凸出于岸边的海水,形状就像破碎的牙齿。我颤抖着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我的西装外套不见了。同样消失的还有我左脚的鞋子,棕色的十二码皮鞋。我扫视着遍布岩石的岸边,但看到的只有沙子和泛着白沫的海水。
我又喝下一大口瓶中之物,然后试着松开我的领带。由于我一手拿枪,一手拿着瓶子——而且不想把任何一样交给海浪——松开领带就成了个费劲的活儿。我用上了拿枪的那只手,用穿过扳机护圈的那根手指拨弄着领带的结。冰冷的金属摩挲着我的喉咙,我能感觉到抵着下巴的枪口——我绕过扳机的手指麻木而笨拙。
死亡是如此轻而易举。
我很想知道,是否有过这么死去的人——喝醉了酒,然后拿着枪去解领带。我想对某些职业的人而言,这种死法应该很平常。
然后我解开了领带,并没有射杀自己。为了奖励自己,我又喝了一口酒。
另一道波浪奔涌而来。如果我继续留在这儿,潮水迟早会席卷我,淹没我,将我拖入海中。这地方和丘陵地带的印第安纳州完全不同,在那里,密歇根湖会轻柔地爱抚岸边。而在这儿,在格洛斯特,水憎恨着陆地。
儿时的我来过这片海滩,为那些巨石从何而来而好奇。那些石头高大黝黑,仿佛沉船的碎块。是潮水把它们冲刷到岸上的吗?现在我明白了。那些巨石从始至终都在这儿,埋在柔软的沙土里。它们是遗留之物。是大海放弃其余一切时所留下的东西。
向岸边走三十码,靠近路边的地方有一座纪念碑,上面列着一串名字:渔夫的名字,格洛斯特人的名字。这就是格洛斯特,一度由大海掌控的土地。
狂风呼啸。
我曾告诉自己,带这把枪是为了防身,但坐在这片深色沙地上的我已经不再相信了。我没法再欺骗自己了。这是我父亲的枪,一把点357。这把枪已经有十七年五个月零四天没开过火了。我算得飞快。尽管醉意浓浓,但我仍旧算得飞快。数学始终是我最可靠的天赋。
我的姐姐玛丽说,来这种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是件好事。
这代表全新的开始,她在电话里说。远离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发生的一切。你又可以工作了。你又可以继续研究了。
是啊,我说。她似乎相信了我的谎言。
你不打算打电话给我,对吧?
我当然会打给你。这句她没有信。
一阵沉默。
我是说真的,埃里克,记得打电话给我。无论出了什么状况。
在这片海滩的远处,一只白色翅膀的燕鸥飞了起来。它顶着风悬停了片刻,像快照那样静止在空中,然后掉转方向,升上高空,消失不见。
我将目光从大海上移开,又喝下一大口烈酒。一直喝到忘记了哪只手拿着枪,哪只手又拿着瓶子。一直喝到两只手同样麻木为止。
1.
第二周的时候,我们开始取出包裹里的显微镜。萨提维克用撬棍,我用羊角锤。木制的板条箱很沉,而且完全密封。这些是从宾夕法尼亚某家已经倒闭的研究所运送过来的。
阳光照耀着研究所的装卸区,周围热得出奇,就像一周前冷得出奇那样。汗水自我的额头滴落。
我挥动手臂,羊角锤砸进苍白的木板。我再次挥下。这活儿让人舒心。
萨提维克严肃的黝黑脸庞浮现出笑容,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你的脑袋漏水了。”
“是融化了。”我反驳道。
“在印度,”他说,“这种天气叫做‘毛衣天’。”
萨提维克把撬棍塞进我砸出的裂缝,然后用力压下另一头。我才认识他三天,但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们一起用暴力对待这些板条箱,直到它们屈服为止。
这一行正在面临整合,宾夕法尼亚的那家研究所只是最新的牺牲品而已。汉森以低价大量购入他们的设备,用托盘装着运到这里。这儿的气氛就像科学家的节日。我们打开包装。我们欣赏着自己的新玩具,只在心里有个隐隐约约的念头:我们凭什么能得到这样的待遇?
对某些人——比如萨提维克——来说,答案相当复杂,与过往的成就有关。汉森并不只是又一家马萨诸塞州的智库而已[1],萨提维克能在这里工作,是因为他从十几位科学家中脱颖而出。某位大人物欣赏他做的报告和起草的项目。他有让人折服的才华。
对我来说,答案就简单多了。
对我来说,这是朋友给的第二次机会。最后的机会。
我们撬开最后一只木箱。萨提维克朝里面望去。他剥下一层又一层的泡沫包装材料,在地板上堆起了一座小山。那个板条箱很大,但我们在里面只找到了一套各种大小的乐基因牌量瓶[2],一共大概也就三磅重。这肯定是某人的玩笑——那家完蛋了的研究所的某人在表达对他完蛋了的工作的看法。
“像深井里的一只青蛙。”萨提维克说。他总说这种令人费解的话。
“一点儿没错。”我说。
我有再来东部的理由。我也有不来的理由。两者都与这把手枪息息相关,又全然无关。
开车来到这里的人,首先看到的是那块指示牌:上面用蓝色粗体字母写着“汉森研究”。牌子本身雅致地远离路边,被精心布置过的灌木丛簇拥着。距离指示牌一百英尺的地方,是那道装饰用的黑色铁门,它在办公时间不会关闭。站在入口那里,根本看不到研究所的建筑。在寸土寸金的波士顿周边,这一点意味着钱,大钱。在这里,一切都很贵,最贵的就是空间。
沿着城市的海岸线前进一小时以后,才能看到盖在岩石山坡上的研究所。那地方幽深僻静,林荫环绕。主办公楼很漂亮:反光铝箔覆盖着整整两层楼,面积大约相当于一个橄榄球场。铝箔之外的位置全是哑光黑色的钢铁。这栋办公楼富有艺术气息,又或者说,如果将艺术融入供世界顶级科学家工作的建筑里,看起来多半就是这副样子。主入口附近有一条不算宽阔的砖砌回车道[3],但前门的停车场只有装饰作用——只是一块粗糙的沥青地面,供访客和无关人士使用。车道沿着办公楼继续伸向真正的停车场——研究员使用的停车场,位于办公楼后方。几座较小的附属建筑坐落于停车场的另一头。南北两边的建筑物是外部实验室,包括技术设施和实验场所。而仿佛巨大的灰色战舰般独自伫立于远处的,是他们称作“W大楼”的旧仓库。
来这儿的第一天早上,我把租来的车停在主办公楼前,然后走了进去。
“我能帮您什么忙吗?”
“他们在等我。”我告诉前台。
“您的名字是?”
“埃里克·阿格斯。”
前台笑了笑。“请先坐下吧。”
我坐在皮椅垫上。这儿有三张椅子,以及一幅用红色与蓝色颜料绘制而成、图案复杂的漂亮油画。这幅画很可能也充当着技术原理图的作用——那些线条和角度似乎暗藏着规律。这正是负责装饰大堂的工程师会挑选的那种装饰品。两分钟过后,一张熟悉的脸绕过转角。我站了起来。
“天啊,”他说,“真是好久不见了。”杰瑞米握住我的手,顺势拍了拍我的背脊,“见鬼,你过得如何?”
“比之前好点儿。”我说。这是事实。
这些年里,他的变化不大。他没有过去那么瘦了,从前那头狂野的金发如今换成了商务人士的发型。但他仍然是那副从容的模样。脸上挂着同样从容的微笑。
“你呢?”我问他。
“我得说,这地方让我忙得很。研究员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人,而且还在增加。”
他领着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我们坐了下来。然后我们谈起了合同,好像是一场单纯的商务谈话,好像我们只是两个西装革履的商务人士。但我能看到他的眼神,看到他朝我投来的悲哀目光——他仍旧是我的老朋友。
他将一张折起的纸在宽阔的桌面上推了过来。我展开那张纸。然后强迫自己去理解上面的数字。
“你太慷慨了。”我说着,把纸推了回去。
“我们能以这个价位雇到你,算是捡便宜了。”
“不,”我说,“没这回事。”
“考虑到你在QSR[4]领域的成果,你完全有资格拿到这个数。我们可以给你安排大规模集成的并行处理器,你想要什么都行。”他拉开抽屉,取出一本灰色文件夹。他把那张折起的纸放了进去。“你可以继续之前的工作。”
“我想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无论你需要什么,告诉我就好。考虑到你取得的专利和从前的成果——”
我打断了他的话。“我不能再继续那种工作了。”
“不能?”
“不想。”
这话让他愣住了。他坐在皮椅里,身体前倾。“我听说过那个传闻。”最后,他说。他在办公桌的那一边审视着我,然后续道:“我原本希望那只是谣言而已。”
我摇摇头。
“为什么?”
“我只是受够了而已。”
“那好吧,你说得对,”他说,“我的确不明白。”
“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出于误会才雇用我——”我作势起身。
“不,不,”他抬起手,“合同仍旧有效。那可是正式合同。坐下吧。”
我坐回椅子里。
“我们可以给你四个月的观察期。”他说,“我们雇用的是研究者,不是研究本身。试用员工需要在四个月的时间里拿出成果。这是我们这儿的制度。”
“我该做些什么?”
“我们这儿推崇独立研究,所以你可以选择自己想研究的项目,只要有科研价值就行。”
“什么都行吗?”
“是的。”
“价值由谁来决定?”
“做最终决定的是发表后的同行评议,前提是你的成果能走到那一步。不过在那之前,你得先让这儿的审查委员会满意才行。试用人选是招聘经理决定的,但四个月后的去留就由不得我了。我也有上司,所以你得拿出点成绩才行。能够发表、或者有希望发表的成绩。你听懂了吗?”
我点点头。四个月。
“对你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他说。于是我知道,他已经跟玛丽通过电话了。我真想知道她是几时打给他的。
我是说真的,埃里克,记得打电话给我。无论出了什么状况。
“你在QSR领域有过不少出色的成就,”他说,“我关注过你发表的论文——见鬼,这儿的每个人都关注过。但考虑到导致你离开的那件事……”
我又点点头。无可避免的时刻到来了。
他看着我,沉默不语。“我愿意替你承担风险,”他说,“但你也该给我个承诺。”
他已经说得尽可能直白了。人们在这方面总是小心翼翼。
我转过头去。这间办公室很适合他,我心想。不算太大,但明亮又舒适。他身后的窗户对着正门处的沥青停车场,我租来的车就停在那儿。一面墙壁上挂着圣母大学的工程学学位证书。只有他的办公桌透出炫耀的气息——这只柚木打造的庞然大物简直能停下一架飞机——但我知道,那是他继承来的。是他父亲的旧办公桌。将近十年前,我们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就见过这张桌子。感觉就像是上辈子的事了。那时候,我们还觉得自己和父亲毫无相似之处呢。
“你能给我个承诺吗?”他说。
我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我对上他的目光。
随后,他沉默良久,注视着我,等待我说点什么。把我们的友谊与引火烧身的可能性放到天平的两端。
“好吧。”最后,他合拢那只文件夹,说道,“欢迎来到汉森研究。你从明天开始上班。”
2.
有些日子,我滴酒不沾。那些日子都是这么开始的:我从枪套里拔出枪来,放到我在汽车旅馆房间的桌子上。那把枪是黑色的,分量十足。枪的侧面用浮雕字母刻着“鲁格”。它尝起来就像硬币和灰烬。我看着床对面的镜子,对自己说:如果你今天喝酒,就杀死你自己。我看着那双蓝灰色的眼睛,明白自己是认真的。
我滴酒不沾的日子就是这样。
研究所的工作有节奏可循。早上7:30走进玻璃门,向其他早来的人点头致意;然后在自己的办公室坐到8:00,思索着那个基本的真理:就算再烂的咖啡——就算像烂泥那样黏稠、带着咸味、只在咖啡壶里打了个转就倒出来的——也比没咖啡要强。
我喜欢在早上亲手泡第一壶咖啡。打开咖啡室里橱柜的门,“砰”地打开锡制咖啡罐的盖子,深吸一口气,让咖啡粉的气味充满我的肺。这比喝咖啡的感觉还要好。
有些日子,我会觉得一切都是不必要的负担:进食、说话、在早晨走出汽车旅馆的房间。一切都让人疲惫。大多数时间里,这个念头只存在于我的脑海。那种难以抵挡的渴望去了又来,而我卖力工作,以免表露出来。因为重要的并非你的感受,而是你的表现,这是不争的事实。只要智能没有受到影响,你就能判断哪些事是该做的。你可以强迫自己进行日常工作。
我想保住这份工作,所以我选择强迫自己。我想融入这里。我想变回有所建树的人。我想让玛丽为我自豪。
研究所的工作跟普通行业不太一样。奇特的节奏感,奇怪的工作时间——还有为鼓励创新而设置的特别津贴。
两个中国人发起了在午餐时间打篮球的活动。我来这儿的第一个礼拜,他们就拉我上了贼船。他们只说了这么一句:“你看起来适合打篮球”。
他们一个是高个子,另一个是矮个子。高个子在俄亥俄州长大,没有口音。他的外号是“得分机器”。矮个子对篮球规则没什么概念,所以成了最优秀的防守队员。他的犯规动作很大,而这成了我的超游戏——游戏内的游戏。那就是看我在叫出声之前,能够承受多少次犯规。这才是我打篮球的真正理由。我冲向篮筐,然后被打倒在地。我再次冲去。身体和身体再次碰撞。瘀青全都是手印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