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刚才不说,她还真的不记得自己已回家几天了。在这几天内,她整个人处于一种异常慵懒的状态。她觉得可以,并且能够处于如此一种慵懒的状态中,置身在这样一间清洁安宁的房间里,躺在这样一张柔软舒适的床上,半点也不受时间概念的督促,简直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她觉得她的身心在十一年的“屯垦戍边”生活中是耗费得太多了。她真希望今后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日子,希望在今后很长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被别人和生活要求去做什么。
更准确地说,不要被别人和生活推到某种行动中去。无论是身体行动还是思想行动。
人啊,真是不可思议!人那么能够适应艰难困苦,也那么能够适应享受和安逸。愈是经历过一些艰难困苦的人,愈那么贪图享受和安逸,愈那么容易沉湎在享受和安逸之中。
生活啊,也是如此不可思议!仅仅十几天以前,她还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位女教导员,喝一口开水都得自己烧,对许多人许多事担负着许多责任和义务。而如今她却只是女儿和姐姐了,只是一个二十九岁的老姑娘了,受到全家每一个人的关心和照料,仿佛成了一个刚从医院里接回来的大难不死的小女孩。坐在床上吃夹肠面包,喝牛奶咖啡,神仙过的日子!
妹妹仍趴在床上翻着《简·爱》,一边翻一边问:“姐,你喜欢这本书吗?”书中,划满了红笔道和黑笔道,显然不知有多少像妹妹一样年龄的少男少女们的指纹留在每一页上了。那些硬直的或波状的笔道表明了他们精神的饥渴。
她已吃完了面包,将喝剩的牛奶咖啡兑在一只杯子里,一小口一小口地细细品着那种甜中带苦的味道。听了妹妹的话,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从小学五年级起,它就是我的枕边之物了。”
“但是这些话你当时怎样理解的呢?”妹妹发问后,轻声读了起来,“‘如果自尊心和环境需要,我可以一个人生活。我不必出卖灵魂去换取幸福。我生来就有一个宝库,让我能够活着,哪怕一切外在的乐趣会给剥夺,或者只用我出不起的代价,才能获得。’姐姐你第一遍读的时候就能理解吗?”
她慢慢放下了杯子,沉思良久,终于摇头——如果当时就能理解,也许如今内心便不会有这许多苦涩的失落!
“还有这段话,都是罗切斯特化装成一个干瘪老太婆对简说的……”妹妹又读了起来,“我兼顾了良心的主张,理智的劝告。我知道,在奉献的幸福之杯中,只要察觉到一点耻辱的渣滓或一丝悔恨的苦味,青春就会立刻逝去,鲜花就会立刻凋谢;而我,并不要牺牲、悲哀、分离——这些不是我的爱好。我希望培育,不希望损失——希望赢得感激,不希望挤出血泊或泪水;我的收获必须是在微笑、亲热和甜蜜之中……”
“够了!”她大声说。
妹妹无比惊讶,抬头瞧着她:“你的记忆力真好!书上是这么写的——破折号,‘够了,我想我是在一种美妙的……’”
“我叫你不要念下去了!”她无端地生起气来。
“烦了?莫名其妙!”妹妹合上书,仰躺在床上,睁大她那双少女清澈的眼睛思索着什么。
她又端起杯,像喝凉水一样,将甜的苦的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妈妈哭了。”妹妹自言自语。
“为什么?”她审讯似的问。
“为你那件衬衣,都快洗透明了。”
“我对它有感情,穿五年多了。”
“妈妈在它上边洒了几滴眼泪,就随手把它扔进垃圾箱了。”
“……”
“不过爸爸当时说了一句很有趣的话。”
“怎么说?”
“一位女教导员的衬衣,如果不穿成渔网就扔了,效果不好!”
“你胡说。”
“爸爸就是用的这个词——效果!不信你今天晚上当面问问他。”
效果——讽刺谁呢?讽刺自己的女儿?一定要当面问!
她变得那么敏感,似乎周围充满了对自己的不公正的讽刺和挖苦,包括父亲和妹妹在内。“你刚才为什么要偏偏对我读书上那两段话?”她猛转身俯视着妹妹,恼怒地质问。“怎么是偏偏呢?……”妹妹不由得坐了起来,委屈地说,“我天天伺候你,你倒对我这样!我是随便翻到那一页,就读了起来……”“拿走吧!”“什么?”“这本书!托盘!我还想再躺一会儿!”妹妹站了起来,不满地说:“姐姐你别用这种口气吩咐我!你在家里可不是教导员,我也不是你的勤务兵!”“住口,我从来没有过勤务兵!”“那么你想在家里补上这点遗憾啰?”“小妹你再跟我耍贫嘴,我可真火了啊!”“你已经火了。可我并没招你也没惹你,莫名其妙!”妹妹不悦地端起托盘,夹起书,转身就走。妹妹走到门口站住,回头说:“姐姐你们当时烧掉这本书和许多书的时候,大概没为我们想过吧?”她已经躺下了,又腾地坐起来大声说:“当然为你们想过!怕你们中毒!变成修正主义的接班人!”
“谢天谢地,你们没烧干净。”妹妹耸了一下肩膀,做了个鬼脸,将门用后背顶开一条缝,倒退着挤出去了。
她又闭上了眼睛,希望重新归复到一种安宁的无梦的睡眠状态中去,却不能够了。
她也的确是有点躺腻了,睡足了。
这几天,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内,家中只有她一个人和阿姨。她每天都躺到九十点钟,不慌不忙地起床,不慌不忙地梳洗,然后不慌不忙地坐到餐桌旁,等阿姨端上她爱吃的饭菜,不慌不忙地吃。然后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一会儿书,或者打开录音机听一会儿音乐,或者换个房间走动走动,或者到阳台上去站一会儿,然后再接着躺到床上去。
对静,对床,对舒适,对慵懒,她已经开始养成了一种习惯。
父亲每天在她起床之前,就早早地到市委去了。母亲是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却起码比一位女议员的社会活动还要多。弟弟呢,在她返城的前几天,才从部队复员回来,等待安排工作。或者说,是在耐心地选择最理想的工作。
他复员前提升为连长。他认为一个复员的“尉官”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社会分配给他一个最理想的工作。她曾和弟弟交谈过几句,弟弟认为对自己最理想的工作单位是电台、电视台、报社、出版社、话剧团、歌舞团、旅游局、市委机关。可见他的理想是很不具体的。他那么自信,断言无论是电台节目编选人、电视节目主持人、记者、编辑、演员、干部,全能愉快胜任。倩倩是市话剧团的演员,一个还默默无闻但似乎不久的将来就会名声大噪、家喻户晓的演员。她和弟弟一样,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信心。“到了那时候,我们就会……”弟弟爱说这句话,倩倩也爱说这句话。仿佛到了某个时候,整个世界都属于复员尉官和漂亮的瓷娃娃了。
一句自我陶醉的空话。她想。然而自己——返城知青,二十九岁的老姑娘,尽管当过教导员但其貌不扬,连能够说一句陶醉自己的空话的资格都没有!她真羡慕弟弟和倩倩。倩倩才二十二岁,弟弟还不满二十五岁。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令她羡慕的了。年轻和漂亮,这是装在女性左右衣兜里的宝贵财富。她的一个衣兜从来就是空的,另一个衣兜也被时间彻底扒窃了。在这两方面,她如今是一个乞丐。而倩倩的“衣兜”却是丰满的,就像她那高耸的迷人的双乳。在漂亮的瓷娃娃面前,她常感到无比自卑,如同一个穷光蛋在一个大富翁面前一样。弟弟和她形影不离,每天不是关在他的房间里卿卿我我,相偎相依,便是打扮得超俗脱凡,双双外出。他们仿佛有那么多可做或筹划着做的事。他们仿佛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才是这座城市的真正主人。
即使在她面前,他们都毫不掩饰他们的优越感。她甚至觉得,轻狂浅薄在他们身上也有着异乎寻常的魅力。
妹妹在省图书馆工作,也许是由于受工作环境的濡染,迷上了文学。图书馆离家不远,妹妹中午回家吃饭。在短短的吃饭时间里,妹妹也要喋喋不休地和她大谈文学,妹妹相信自己将会成为本市的一位最年轻的女作家。妹妹能讲出本省本市每一位较有名气的作家的作品,以及他们的种种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而且不论讲到的是老作家还是中青年作家,总是声明在先:“他是我的朋友……”批评起他们的作品来,就像要求严格的中学教师批评糟糕透顶的学生的作文。
母亲,在她回到家里的那天晚上,在那顿为她接风洗尘的丰盛的晚餐桌上,用保证的口吻和态度对她说,她今后的工作,一点也不用她自己去想,父母会替她安排得令她非常满意的。
她听从了母亲的话,这几天内尽量不去想工作问题。对于这样一个问题,自己能够不用去想,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但完全不想,却又做不到。在心境最散淡最安宁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一想。
一个二十九岁的一无专长的其貌不扬的老姑娘,究竟适合做什么工作呢?弟弟那种种愿望,她都不敢妄想。当工人?从当学徒工开始?那的确很可悲。当什么机关或部门的政工干部,倒是她的本行。可生产建设兵团的教导员做知识青年政治思想工作的经验,就算她颇具这方面的经验,又有多少适用于城市呢?当老师?她自信还行,但也只能当小学老师。中学生她是教不了的。她有自知之明——初中三年的一切课程,她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当售货员?公共汽车售票员?她无法忍受这样的下场。纵然她自甘忍受,可想而知,家人也无法忍受。首先是母亲就必定无法忍受。
她觉得自己好像成了没有希望推销出去的废品。
她看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半了。她突然极想离开房间到外面走走,便一下子坐了起来。
返城第一天,饭前洗完澡,穿着家里预先替她买的一件崭新浴衣走出浴室,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她穿回来的那身衣服。它们永远地从她的生活中被“扫地出门”了。
她现在穿的这身衣服,从里至外,都是母亲预先为她买的。
她刚要下床,一眼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双崭新的、样式美观的、高跟的棕色靴子。靴下压着一页纸。她拿起靴子,看那页纸,见上面写着这样几行字:姐,这双靴子是我给你买的。我知道你不喜欢棕色,但我犹豫再三,还是给你买了一双棕色的,没买黑色的,因为黑色也许会使你联想到北大荒的土地。
我希望你永远忘掉北大荒,永远不再联想到那个地方……
看着那几行字,她又发起呆来。棕色的,高跟的,活见鬼!她想,她穿上这双靴子一定会显得滑稽可笑。
她穿着袜子下了床,弯腰往床底下瞧。她要寻找到她穿回来的那双大头鞋。她记得她穿回来的那身衣服被“扫地出门”后,放在床底下的大头鞋还在,没被发现,可是现在它不见了。是什么时候被发现,被“扫地出门”的,她不知道。
这个家是那么干净,母亲不允许任何有碍观瞻的东西存在。她又缓缓坐在床上了,茫然地瞧着那双靴子。棕色的……高跟的……活见鬼!那双靴子像两只松鼠睥睨着她。她恨不得将它们撕碎!在这个家里,在她身上,任何从北大荒带回来的东西都没有了。母亲和妹妹仿佛是在帮助一个获释的囚徒斩断与监牢有关的一切联想。又一次“脱胎换骨”么?她觉得生活真他妈的荒谬!十一年前,她按照生活对她的要求,去“脱胎换骨”。十一年后,又得再来一次!“脱胎换骨”就那么好玩么?让觉得无所谓的人试试看!可是那两只“松鼠”和她穿回来的那双大头鞋相比,又是那么美观,那么高雅,仿佛具有某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吸引她欣赏它们,诱惑她穿上它们。只有女性某些时候才会对一双鞋产生那样一种被吸引被诱惑的心理。她使劲踢腿,将穿在脚上的两只紫绒拖鞋甩到壁炉前一只,门口一只。然后拿起一只靴子,对它怀有股报复般的仇恨,向后仰着身子,用力往脚上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无奈穿不到脚上去。她将靴子咚地一声摔在地上,才发现靴腰上是有拉锁的。
毫不费力地穿到脚上,很合脚,不大不小,不肥不瘦。在房间里小心翼翼地走了几个来回,说不出是种什么体验,自我感觉并不良好,觉得变成了一个小脚老太婆似的。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穿高跟皮鞋。
皮鞋她是穿过不少双的。上幼儿园的时候穿过皮鞋,上小学的时候穿过皮鞋,上中学的时候也穿过皮鞋。从前妈妈总是要使自己女儿的穿着与一位市长女儿的身份相称。记得她在中学第一次穿上一双黑色的样式很普通的皮鞋时,引起班里不少女同学的羡慕,甚至是嫉妒。刚刚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六十年代初的中学生们,他们的穿着和现在的中学生相比,是多么的寒酸啊!
她仿佛站在两个高高的支点上,失去了穿着大头鞋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她迈着小脚老太婆那种步子,一扭一拐地走到立柜前。每走一步,都要不由自主地摆动双臂调整身体平衡。
棕色的……高跟的……他妈的!
她站在壁橱的穿衣镜前,端详着自己,像面对一个陌生的女子一样,竟有些不敢自认。
这个穿着一件金黄色的高领毛衣(倩倩送给她的)、熨线笔直呢子裤的形象,就是我么?
还有这双棕色的、高跟的皮靴!
这哪里是我呢!
她又往镜前迈了一小步,更细心地观察镜子里的形象,要判断出镜子里那个形象究竟是不是自己似的。由于心境从来没有像这几天中这么散淡安宁过,由于从来没有接连这么多天足足地睡过懒觉,由于每天可以用温水洗脸,由于可以不怕被人议论地往脸上擦高级的护肤霜,她的脸上被北大荒冬季的寒风和夏季的炎日所吹晒皱了的表皮,好像褪去了。脸变得白皙了些,也容光焕发了些,双唇也似乎变得红润了些。
我也许并不像我自己认为的那么不好看吧?她自我安慰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