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增长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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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人口增长的极限(1)

中国在雄心勃勃地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人口及由此派生的众多矛盾始终是一个与其经济发展共存的基本核心问题。21世纪中国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将承受沉重的人口压力。尽管经济发展是解决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对中国这样一个现代化起点低、人口基数大且增长速度快、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少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坐等经济和社会发展后再来解决人口问题是不现实的,那是一条特别漫长的道路。正确的选择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制定和实施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以期变人口阻力为发展动力。

1.1 酝酿着新一轮人口增长潮

“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天,母亲把我带入人间,为这个世界添置了一个人口,我一定不知道什么是人口,但我是快乐的。

80年代有几年,我从粮票和布票里知道了人口,当我从课文里读到‘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时,我是自豪的。

90年代的一些年里,我在大学的教室里找到了一个座位,但在火车拥挤的车厢里却找不到地方落脚,一闭眼想到人口,我就感到畏惧。

21世纪的某一天,习惯了在城市汹涌人潮中来往的我,忽然发现‘人口’两字竟让我觉得有点陌生,一谈到人口我就感到困惑……”

这段打油诗活脱地向国人描述了20世纪70年代后中国人口发展简史。对中国人来说,熙熙攘攘早已习以为常,“拥挤”成了生活中最不陌生的词。这是一种可悲,但却是国人必须每天每月每年面对的现实。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中国人口为12.9亿多,这意味着,在21世纪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将与庞大的人口绝对数为伴。

历史上,中国人口增长在经历较长时期停止后便开始出现了台阶式倍增现象。第一个台阶由先秦1000-2000万人陡升到封建社会前期西汉的6000万人,到明末清初,虽历经数次大起大落的社会震荡,人口大体仍维持在6000万左右。第二个台阶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总人口由不足1亿骤增到3亿,1840年再破4亿大关。

当代中国人口正是承继历史而来的。但这一承继在1949年以后短短的40多年里出现了举世瞩目的“奇迹”:至1990年,中国总人口已由1949年的5.4亿增至11.4亿,净增了6亿,人口翻了一番。与上一次人口总数相比,第三次人口倍增周期用了不到1/3的时间。当代中国人口发展历程除个别年份外,人口呈线性上升趋势是显而易见的。

人口数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人口自然变动和迁移变动。中国是一个国际移民微乎其微的国家,人口发展的封闭性使人口迁移对人口总量影响十分微弱,人口总量不断猛增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长的结果。人口自然变动有两个制约因素:一是人口出生,二是人口死亡。1949年以后,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死亡率迅速下降并一直稳定在很低水平,使它成为影响人口自然变动的次要因素。相反,人口出生率却成为一种主动活跃因素,它决定着中国人口自然变动的发展趋向,人口自然增长率随人口出生率上升而上升,随人口出生率下降而下降。五六十年代,中国人口出生率处于一种高水平状况(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的高死亡率和低出生率只是一个非常态的例外),人口出生率年平均都在35‰水平以上,1963年人口出生率更高达43.37‰。高入人口出生率带来了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五六十年代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平均水平一直维持在20‰以上,到196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竟高达33‰。如此高的人口自然增长必然带来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以致人口数量在1949年5.4亿的基础上连续猛增,为未来人口周期性增长留下了隐患。

1949年以后中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发生在1953-1957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年平均分别为34.7‰

和24.1‰,年平均出生人数为2100多万,年平均绝对增加人数1400多万。1949年以后,中国很快平息了战乱,并在大规模范围内进行了土地改革,有效地遏制了农村经济的贫困化过程,人口死亡率持续下降,由1949年的20.0‰下降到1%7年的10.8‰。在高出生率保持不变情况下,全国仅在1953-1957年的5年间就净增了5857万人口,形成了新中国以来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

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现在1962-1973年,这次人口浪潮掀起的波峰髙、持续时间长。1953-1957年的生育高峰只有5年时间,这次则长达12年之久。自然出生人口数量相当悬殊:前者累计出生10582万人,后者为31794万人,后者比前者高出3倍。表现在出生率上,1953-1957年生育高潮期间,人口出生率在31.0‰-37.9‰之间波动,1962-1973年生育高潮期间人口出生率在28.1‰-43.6‰之间波动。第二次生育高峰前期,即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的补偿性生育,为这次人口生育高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58-1961年期间,由于“大跃进”造成了国民经济严重挫折,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加之连年严重自然灾害,人口出生率锐减,人口死亡率骤增,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了负增长。当自然灾害一过,“共产风”的做法得到纠正后,在国民经济得以逐渐恢复的同时,中国便立即出现了第二次人口快速增长。

第二次生育高峰后期是“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的直接产物。“文革”期间,社会动荡,人口生育处于无政府状态,1965-1972年间,年均人口出生率均在33.8‰以上,而人口死亡率却由于医疗技术的普及应用而一直处于低水平上。于是,这一时期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5.61‰,平均每年新出生人口均在2300万以上,8年间全国人口净增约16974万人。

在1962-1973年出生的3.2亿人口中,女性人口占1.5亿以上。人口增长的强大惯性并不因为70年代开始采取人为的人口控制措施而得以减弱,它仍持续了相当一个时期才使人口控制措施效果显现出来。这是因为,由过去年代高出生、低死亡所形成的大量同代妇女在进入育龄期后所出生的下一代女性子女仍是一个庞大数字,即使每一妇女生育数大幅下降,总出生数仍然很大,这就使得一次生育高峰所形成的影响要波及几代人,甚至更长时间。例如,1977-1988年期间,1962-1973年出生的人口已陆续通过15岁进入育龄期,至1982-1993年期间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生的同代女性通过20岁,陆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1985-1996年达到23岁,陆续进入和通过育龄妇女生育峰值年龄。具体说来,1982-1996年期间,每年新进入20岁的育龄妇女人口均保持在1100万以上,从而形成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

显然,第三次人口生育波峰较前两次相比要低一些,但与六七十年代相比,到90年代初,人口基数已猛增了4.09亿,同样的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其绝对数相差很大。这次生育高潮同第二次生育高潮一样,延续时间同样在13年左右,要在1997年后才开始趋缓。以1982年第三次生育高潮为起始点,第三次生育高峰到1997年已有15个年头,人们明显感到了它的压力。人口出生率几乎年年回升。从1986年起,人口出生率由1985年的17.8‰上升到20.77‰,年净增人口1500万左右;1987年人口出生率又高达21.04‰,年净增人口高达1736万;1988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仍达20.78‰,年净增人口为1541万。从过去20年情况看,人口年平均出生率在21·1‰左右,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在1.64%左右,年平均净增人口数在1554万左右。

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在1997年出现拐点,开始从人口驼峰上呈逐渐回落之势。在22-26岁年龄段中,妇女生育数1992年比1991年及以前各年都有明显上升趋势,从1993年至1995年3年间上升幅度更大:1993年比1992年增加了44万,而1994和1995年又比1992年增加了120万。1997年人口生育数开始明显减少。这样,我们大致可以认定,1993-1996年是中国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的顶峰。说它是第三次人口生育的顶峰,还因为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生的女性人口在1992年陆续满30岁,也即进入生第二胎的年龄。1990年到1992年3年里,每年符合生第二个孩子的人数就在440万左右;而年到1995年的3年,每年符合数约670万左右,比前3年更激增了50%以上。对于这一生育峰顶,若不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可出生子女数,那么从2015年开始,随着第三次人口生育高潮出生的女性陆续进入育龄期、法定结婚期,以及育龄妇女生育峰值期,中国将重新复制第三次人口生育高潮,引发新一轮的人口增长潮。届时,当21世纪我们的后代醒悟过来,断然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也将无助于解决极端严重的人口压力,中国将永远陷于被动。

1.2 劳动力的巨大过剩

人口生产必须同物质资料生产相适应,如果人口自然增长过快,相应增长的劳动人口必然超过物质资料增长速度,使劳动力供求总量出现严重失衡,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因为无就业机会而过剩。

21世纪初的10年里将是中国劳动适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年均增长1850万,年增长率为2.5%,明显高于同期人口年均增长速度1.5%水平。2001年,中国适龄人口劳动就业率达到84.1%,高于世界一般国家水平。庞大的劳动年龄人口和惊人的增长迅速就业人口,超过了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实际需求形成了与日倶增的剩余劳动力人口。国家劳动科研所调查表明,中国工业企业平均每人干活的有效工时只接近1/6,这还是参照20世纪五六十年代劳动定额计算的。如果按90年代劳动定额计算则更少,每天8小时工作,有2小时为无效工时。按这样工时比例算,2001年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9654万人中,就有2413.5万人为隐性失业者。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3488万人中,有872万人为隐性失业者,每4个职工中就有1个隐性失业者。据对1999年实施全员劳动全合同制改革试点的上海市21家企业的富余人员调查,在经过定岗定额工作后,企业分别有10%-20%职工因富余而下岗。目前,这些企业的定岗、定额标准远低于生产设备的基数要求。如以目前同等生产性质、技术水平和设备先进程度的外资企业雇工标准衡量,改革试点企业过剩劳动力占职工总数比重将达20%-30%。

以保守的15%隐性失业率估算,2001年上海全民所有制单位内部富余劳动力总数还约计达60万人。就全国范围而言,按目前估计,全民所有制单位内部约富余1500-2500万劳动力。如果这部分隐性失业者化为公开失业者,那么中国失业率将高达8%左右,远远高出失业率5%左右的警戒线。

隐性失业虽然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一种不得已做法,但它却是以牺牲国民经济发展为昂贵代价的。隐性失业使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过多的隐性失业劳动者滞留企业,使企业因人设岗,企业非生产性人员越来越多。隐性失业的存在日益助长了惰性机制,职工内部出现了追求和攀比舒适安逸工作条件,鄙视苦脏累工作岗位。由于隐性失业形成的是出力和不出力的人都有岗位,工作和不工作的人都有职业,在分配上必然大量存在大锅饭现象,“按劳分配”在中国相当一部分企业至今还是一条供人欣赏的空头标语。最后,隐性失业对中国这样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的国家来说,在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巨大负面影响。

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主要指农村潜在失业人口。中国农村劳动力供给一直处于高度过剩状态。1952-2001年,农业劳动者从1-73亿上升到3.12亿,而粮食人均播种面积却从1952年的12.2亩下降到6.91亩,每亩耕地劳动力投入量增加了1倍。若按1952年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水平和按1997年非农产业就业水平计算,目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已达2亿以上,这比欧洲全部务农劳动力要多出2倍。据国家统计局计算,1987-2001年,全国农村每年退出劳动年龄人口的还不足700万人,而进入劳动力年龄人口则超过了180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劳动力1100万人。大量农业劳动力蛰伏在单一种植部门,造成劳动力市场和生产资料(主要指土地)结合比例失调。农村常年剩余劳动力大约要占农村劳动力30%左右,即1亿左右。季节性剩余比重更大,高达50%,约1.7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