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农业乃社稷生存之本”。马克思认为,“农业劳动不仅对于农业领域本身的剩余劳动来说是自然基础,而且对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变为独立部门,从而对于这些部门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说,也是自然基础。”这就是说,农业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起点。农业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进步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最终标志。中国13亿人口中9亿人口居住在农村是中国基本国情。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中国经济起飞所具有的特殊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农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基本上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但是,由于农业基本上停留在分散的小生产和手工操作阶段,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不能长期支撑工业的高速发展。农业问题仍将是21世纪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问题。
2.1 农业滞后制度性探源
长期以来,中国没有形成强有力推动农业经济起飞的机制力量:一方面,基本需求——粮食供给短缺,表明了农业土地产出率和商品率低下;另一方面,粮食短缺又引起了一系列短缺叠加。这种“短缺效应”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的推力极度微弱。1978年,城乡人口平均粮食消费量仅391斤,比1952年还低4斤,比最高水平的1956年低18斤。30多年来,城镇居民粮食年人均消费量一直徘徊在430斤左右,从未逾越过1950-1954年平均493斤水平,1978年仅411斤,比最高水平的1950年的527斤少了116斤。到1979年,仍有37%的农村生产队口粮标准平均在400斤以下。长久徘徊在生存线的农村人均粮食消费量制约了粮食商品率的上升。1978年前,粮食收购量占总产量比重一般在20%-25%,粮食的70%都是在农业部门内部消费,显示了自给程度很高的小农经济特征。粮食商品率1957年为24.6%,1959年因超购而高达39.7%,近20年后的1978年却反而低至20.3%。
缺口是靠进口粮食来填补的。1961-1978年,平均每年净进口60亿斤,1978年进口量达139.2亿斤。这表明,长期以来中国经济起飞是建立在极其脆弱的粮食供给基础上。然而,土地资源引起时农产品短缺显示的毕竟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如果我们进一步要问,是什么造成这种短缺格局?长期以来,中国不是一直保持了惊人的农业人口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超稳态份额吗?如此众多的农业人口从事粮食生产,为何又长期为粮食问题所困?更何况,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粮为纲”和“以农业为基础”一直就是中国发展经济的主导思想。中国社会独有的制度约束便成了我们探讨农业问题的合理内核。
超稳态的小农经济形态。中国制度史表明,近代农业社会中大量自耕农、半自耕农占据了绝对优势。小农经济在长期历史演变过程中最基本特征是,在小块土地所有和占有方式下从事以满足家庭自给自足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传统农业中,小农经济的劳动为了获取土地高产出,用大量不计成本的劳动投入为代价,使中国农业土地产出率在近代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平,但同时却使劳动生产率又一直保持在极其低下的水平。到了近代社会,随着小农经济制度确立,农业发展问题日益严峻。20世纪50年代初,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以下简称“土改”)打倒了封建地主阶级,扫清了农业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土改后,小块土地均分无疑使农民获得了一份永久性生产资料福利,保证了农民每人都有一份稳定收入来源。而多生一个人头就能多得一份地,多一份稳定收入来源。这种生产资料福利形式在客观上剌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形成了人口与产量循环增长的状况。不仅于此,这一改革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过剩人口资源与稀缺土地资源严重相背离的矛盾,相反,土改在刺激人口增长的同时将农业耕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割得过于零散,从而也从另一方面抑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然而,小农经济作为工业化供奉者的特征不仅没有随着地主阶级消灭和旧政权灭亡而消失,反而随着大规模工业化开始得到了强化。要让小农经济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资金,就无法使其获得较长时期的休养生息过程,因为政府在当时不可能让小农经济为工业提供积累的同时又拿出大量资金来补偿农业生产。于是,在孱弱的小农经济和急剧推进的城市工业化之间便产生了极为深刻的矛盾。为了迅速发展工业化,政府选择了统购统销和集体化方式来积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原始资本,这种方式加剧了对中国小农经济从自给性小农转变为商品性小农的抑制性。
统购统销:全国解放不久,大规模工业化建设、朝鲜战争、农民消费的增加,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对农产品需求的巨大压力。鉴于1953年后粮食问题的严重性,政府不得不于1953年秋粮下市时开始实行严厉的统购统销政策。统购统销措施的真正作用是一手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用变相无偿形式把剩余农产品收上来,另一手则用低价农产品配给工业劳动者,然后在工业低成本和国家对工业实行垄断基础上将工业部门获得的垄断高额利润通过财政渠道进一步转化为新的工业化积累资金。这就是著名的“工农产品剪刀差”。据估计,1952-1986年,国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业那里拿走了5832亿元(年均200-300亿元),通过税收拿走1044亿元,两项合计6868亿元,约占农业新创价值的18.5%。而国家通过财政和信贷渠道给农业的直接投资则为2326亿元(1952-1983年),仅相当国家从农业拿走积累的三分之一。
低价收购农产品必然损害农业发展。从20世纪60年代初直到1978年以前,农业长期徘徊不前的最主要原因便是受农产品收购价格过低影响。从1952年到1981年的30年间,农村集体及其他所有制累计积累额仅为1576亿元,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仅1985年一年积累额就高达1920亿元,比农业30年积累额还要多344亿元。30多年来,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平均相差2.7倍。生产差距就更大,1952年工农业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算)相差4.28倍,到1978年,这一差距扩大到12.9倍。这种尖锐的比较利益差距使农民除种够自己口粮和必须上交公粮之外,难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它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统购统销政策。
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1955年,粮食供求的再一次吃紧使党内在如何处理农村问题,特别是对待富农态度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分歧。毛泽东在1956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作了“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总结性发言,坚决主张要像苏联那样,用合作化方式解决农村问题。在同年7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谈道:“大家知道,中国的商品粮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质的需要却是一年年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3个5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的小规模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实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问题,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曾经遇到了的,苏联是用有计划地领导和发展农业合作化方法解决了,我们也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解决它。”在毛泽东的大力倡导下,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5年底掀起高潮。
由于中国农业集体化过程总的看比较平稳,因此1956-1958年,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等都呈上升趋势,同时,粮食收购量从1957年也开始大幅上升。1956年,农业合作化顺利完成。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刚完成的两年之后,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规定要把原有的农村合作社组织再扩大20至30倍,尽快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同年8月底,北戴河会议召开,9月底,人民公社就普遍建立起来。至此,全国刮起了“共产风”,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中国农村生产力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
实行集体化的初衷是为了通过集体化完成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使手工业生产跃迁到机器生产,传统农业演变为现代农业。然而,在集体化模式下,作为工业化供奉者的小农经济特征不断被强化,农民难以获得一个较长时期休养生息机会,收入状况得不到改善,其从事商品性生产和经营的特征也就无法发展起来。更重要的是,集体化减少了国家在低价向农民征购农副产品过程中的摩擦和冲突,由于低价向农民征粮必然遇到农民抵制,而集体化组织形式正好是对统购政策的重要补充。当粮食不是分散在每一个体农户,而是掌握在集体经济手中时,摩擦和阻力自然就要小得多。集体化这把剑的另一个刃却是把80%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束缚在狭小的生存空间,隔绝于中国工业现代化进程之外,在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传统农业之路于是越走越窄。
集体化的基本经济组织仍以农民所在居住地的自然村落为基础,这种组织形式并未彻底割断原有宗法关系的血缘纽带,它使农民仍生活在同一小块土地上。加之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必然限制地区间和城乡间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一旦获得了集体农民身份,就难以再获得吃商品粮的城市居民身份,农业和非农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被筑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恰又是这道高墙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劳动力只能被凝固在土地上,靠不断增加劳动投入,维持土地生产率的再提高。
总之,一方面由于传统农业极为孱弱,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急剧推进工业化需要必须以统购统销的方式从农业积累资金,农业不得不靠过急过快的生产关系变革以建立一种集党、政、经三权合为一体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从农业合作化完成到1979年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集体化组织对保证国家工业化目标的实现发挥了巨大作用,它同时在稳定农村社会、防止两极分化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集体化方式,小农经济自给性生产作为工业化供奉者的特征不断被强化,农业部门不仅没有因此而从简单手工劳动过渡到使用机器生产的现代农业中去,反而使上述的人地比例关系更加恶化,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云集在土地上,在人口和产量循环增长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起始于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集体化方式的一次根本性冲击和改造,农民又一次获得了对土地的支配权,从而释放了农民长期受压的积极性,创造了农民脱离土地进入其他产业的条件。由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的农产品价格改革使国家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补贴包袱。为了甩掉沉重包袱,国家不得不一次次减少统派购的农产品品种和数量,从而动摇了实行了30年的统购统销制度,直到1985年,实行了长达30多年的统派购制度终于全面放弃。
向工业大角度倾斜:中国工业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诞生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1949年后经过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使工业产值远远超过了农业产值,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发展的工业化建设为什么没能吸收众多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为什么至今仍然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
建国初期,中国开始工业化建设面临着诸多不利条件:工业化起点低。1952年,人均GNP仅为50美元,而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18世纪中叶开始工业化时平均水平为200-500美元,这也比20世纪发展中国家开始工业化时的水平低得多。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极端尖锐,人均耕地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已有工业发展和农业严重脱节,二元经济结构极为明显。这三点不利条件全都与农业落后有关,所以也可以说,中国工业化面临的最大不利因素就是传统农业的孱弱,以至于不足以支持工业化的高速推进。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中国选择了以重化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模式。在传统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下,存在这样一条因果链:为了从农业中积累工业化资金,就要压低农产品价格,扭曲收入分配结构,而分配结构的扭曲,又迫使计划部门在分配投资时考虑价高利大的工业,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积累更多工业化资金;投资分配的扭曲又进一步造成产业结构扭曲,使农业部门成为工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环节。从这条因果链的反馈机制看,由于价格僵死,反馈回路被阻塞,结果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难以得到调整,只能在不断扭曲中循环。
片面追求发展重工业模式的结果,造成了大城市、特大城市日益膨胀,中小城镇得不到应有发展。同时,在片面优先发展重工业思想指导下,重重(工业)、轻轻(轻工业),重生产性建设、轻非生产性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业长期以来欠账很多。所有这一切都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性转移的瓶颈。
另一方面,以重化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发展使工业部门人均资本拥有量迅速上升,同量资本吸纳的工业劳动就业数越来越少。通过比较日本早期工业发展与中国工业发展过程,我们发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到20世纪20年代初,工业部门人均资本拥有量直线下降。日本工业中大量劳动力就业初期主要不是依靠增加资本积累,而是技术创新。因此,早在19世纪末,它就越过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绝对下降的转折点。从发展水平上看,1949年的中国和日本19世纪末的水平大致相当,但从50年代初起,工业部门人均资本拥有量逐年上升,然而,工业创新不仅未能吸收劳动就业,而且排斥劳动就业,其吸纳劳动能力为负。至20世纪80年代的整整30多年来,在中国工业发展中,由于资本对劳动的排斥,工业部门少吸收了9000多万人就业,相当于目前工业部门劳动就业人数的总和。资本排斥劳动就业特有的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也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难以有效转移的又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