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必读·1988中篇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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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丛林下的冰河(3)

12

几年飞也似的过去。

捷夫居然还是每月来看我。这一点真是始料不及。

我早已泡遍了小城里所有的酒吧、餐馆、舞厅、体育馆、教堂、电影院,等等等等。这一切就像地方博物馆角落里陈列的一把旧沙发椅,由于习以为常,我对它完全置若罔闻了。

捷夫也不再是昔日的笑神。

虽然我从没见过他父亲,可凭捷夫的牢骚,我一闭眼就看见他那副老暴君的嘴脸。我把他想象成那种十九世纪的工厂主,有着狄更斯小说里人物那种怪兮兮的名字,矮墩墩的身体里装了五吨火药,一张口就滔滔不绝,把他力大身高的儿子指使得团团转。

我听够了捷夫的牢骚,也听够了自己的安慰话。

“把眼光放远点,亲爱的。顶多三五年,他就不能再这么对你。再过十年,他得靠你!”

“总会有代沟的。他听佛郎克·萨纳特拉,你听‘滚石’,怎么能不顶牛?捷夫,谁不是对自己父母又爱又恨呢。”

我真想说:“你杀了他吧!这是最好的办法。”

可这句“蓄谋已久”的潜台词永远是“含而不吐”,滑到嘴边就变成了“咱们去格林酒吧吧。”

捷夫总是欣然地答应。并且风度翩翩地为我拉开车门,并且说:“我带你去。”

尽管有时是我开车。

格林酒吧的老板比我刚到美国时胖出一圈儿来,还老是抖着双下巴朝我挤眼,还老是咚咚地拍捷夫的肩膀,问他:“发财了没有,小伙子?”

在这暗幽幽没有季节的地方,捷夫永远是从前的捷夫。有时我们俩玩电子游戏。我最常玩的是“Pac-man”和“Dongkie King”。捷夫却爱玩更新式、更刺激的,譬如“星球大战”之类。他玩起来十分认真,输了常会擂桌子,要么抓住指挥柄乱摇一气,像个拿玩具出气的大孩子。有时乐池里有人认出我们,走过来同饮,捷夫就喝得止不住,到最后总要冒出些傻话来。

偶尔我们拣个僻静角落坐,捷夫会突然情意缠绵起来,把我比作阳光、春天、天使之类,仿佛我刚从天边苦海里将他打捞出来。我静静地微笑,疑心他的酒量不似从前大。

可怜的捷夫,又成了父母的大玩偶。

或早或晚,他总要问问我的情况。“功课怎么样?”老是这么一句,仿佛我才上小学三年级,背着一只绣花书包一蹦一跳地进得家门。

“老样子。”我也老是这么一句,好像在回答固定的暗语。

有一次我也不知怎么的,多说了几句:“我越来越学不下去了,捷夫,一年到头跟着教授屁股转到东转到西,考完这考那,我简直没工夫做自己的事情。”

捷夫的反应就像哨兵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错误的口令。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怎么回事?你不是老考A吗?你想要,做什么?”

我摇摇脑袋:“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本来以为……不是这个样子。”

捷夫茫茫然。我也茫茫然,而且惭愧得很。我破坏了固定角色。我本该是阳光,春天,天使。

每次捷夫离开,俩人都挺不好受。在黄昏的风里目送他那辆白色的敞篷车远去,我的心变得软弱,像一块浸泡过的面包。

可第二天早晨我一定会感觉无比轻松。我又解放了。哼着小调在草坪上翻晒出了霉味儿的小裤小褂,眯细了眼睛看树杈上高踞的蓝鸟。举着一段旧胶片观察闪亮的年轻云彩追逐老头儿一般安详红润的太阳。我什么什么都不想。一切多么好。多么好。

我奇怪我为什么让捷夫定期来看我。

这件事显然缺乏充分的理性依据。

现在我已能哗啦哗啦地讲流利的英文,哗啦哗啦地读大本的英文原著。照理说我对此地的生活和学业应该如鱼得水。奇怪的是我却像一只笼中之鸟。研究生院和这所小城日益使我感到窒息。

13

流年似水,长久的共同期待使梅与约翰成为亲密而特殊的朋友。

可是森林中那头隐伏的猛兽还是没有跳出。而这随时可能降临的突变使约翰觉得他与梅的结合全不可能。他不应该把一位女人卷进自己吉凶未卜的命运。

奇怪的是,约翰近来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印象,他觉得梅谈到他们共守的那桩秘密的神态与从前不同,仿佛她知道一些自己尚且不知的情况。

再三盘问的结果更证实了约翰的猜疑:梅·巴特拉姆已经知道了究竟是什么突变在等着约翰。

可是她守口如瓶。

14

这一年,炎夏终于把我逼得忍无可忍。我开上Toyota,衣袋里塞了几张旅行支票,决心去找一块凉爽干燥的“绿洲”。

我几乎一个人游遍了美国的名山大川,名都大城。

每到一地,都有一股似曾相识的陌生感从我心底冉冉上升,早听到过“地球村”的理论,看来在西半球已初具规模了。我的Toyota仅在“肯德鸡”的招牌下就停了不下二十次。我相信这鸡早晚有一天会扑闪翅膀飞越十万大山一片汪洋,在我的故乡安营扎寨。

鸡有时比鹰飞得还高嘛。

在各地遇到好几个新来美国的熟人旧友。

久别重逢,有悲有喜。有当年的交情垫底,如今照样可以饭同吃,房同住,酒同饮。谈熟人不必加注脚,忆往事每每捶胸疯笑。说到眼前将来,则另是一番气象。朋友们大都新到美国,胸中各有一卷宏图。有的有志于商,有的有志于学。个别的仅止有志于镀金加电器。不过全都相当地明确,胸中都有个五年计划,十年计划。

全都有了男人或老婆。有的还把新一代的照片掏出来给我看,洋洋得意地等我赞美。

也发牢骚也骂娘。

A说他一毕业就给“军管”了。分到一个什么委员会,让一帮老头子们压得出不来气。A在大三时发了当时全国第一篇写“代沟”的小说,很出了两个月的名。他说最绝的是,等他真被“老一代”包围了,倒发现这些老头儿们全都是大好人,天真固执,童心未泯。A说他意识到自己与老辈的相亲相通,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未来的雏形。这一点给他的一切反叛打上了悲观的烙印,因为他永远无法战胜时间和历史的意志。正是为了逃避这种悲观意识,他才跑到美国来。“青年总要成为老年,老年却不会成为青年,真理就是这么朴素。”A吸着短短的烟屁股说。

我说:“在美国也没有返老还童这回事。”

A沉思地说:“当然。可这里是青年人的王国。”

我偷眼觑A,他的额角正在悄然后退。

B说她在两年之内就成了出版社的台柱子。“那些一流的稿子一大半是我组来的。可人家说我凭脸蛋儿。我凭什么脸蛋儿?我的腿都快跑断了!丈夫一出国进修,人家更说得花哨了。单位呢,干活时拿我当菩萨供着,发完排,一抹脸,我成三孙子了。闹了几年,愣是不给分房。快三十的大女人了还跟父母睡一屋!我想这脸反正是没处搁了,还愁到美国饿死人不成?”

我说:“文人这碗饭在这儿可不好混。”

B自信地说:“所以我才决定弃文从商嘛!不信混不出头!若混出来再回去,哼,那就全都得另说着了。”

我看看B,她的确英气勃勃,棱角分明。

C说他在这里是完全暂时的,看看而已。C来了才几个月就想儿子想得要发疯。儿子在录音磁带上背诵“床前明月光”,C竟然眼眶红红地放给我听,断言他儿子命中注定要做大文豪。C说老婆来信拼命给他打气,要他“借他山之石”云云。可他决意进修期一到立即拨转马去。回去顶多提个副教授,还得让别人戳脊梁骨,还得为五斗米折腰奔波,可不回去心里就不踏实。

我说:“中国知识分子向来爱国。”

C摇头又摆手:“,没那么形而上。这里不适合我。于是选择就变得简单了。”

我掉开眼睛,没有勇气正视他那张平和匀称的脸。

A、B、C全都说,呵,你真是一点没变,还那么年轻洒脱,无牵无挂地一个人到处闯。见了世面,长了学问。没走弯路,没受挫折。简直是生活的宠儿。全都说羡慕我,全都仍记得我是当年班上最年轻的小妹妹。“连文凭都顾不上拿就跑出来寻找新大陆。”他们笑眯眯地说,语气里充满对青春的依恋与纵容。

A、B、C全都相当地关心我的“幸福”。当然对于我,他们不会用“归宿”这一类俗不可耐的字眼。你瞧我是这么一个水晶人儿,这么一个自由电子,闲云野鹤。

一半是为不使他们失望,对捷夫我只字未提。

而他们不约而同,全都小心翼翼地避而不提有关D的信息,这样做我相信也肯定出于一致的好意。

D是我初恋的情人。赴美前夕我和他握手言别,当时彼此都很镇静。我们默默对视了足有二十分钟,像在完成一个冗长的充电仪式。沉默中我们都感到充实。最后我说:“不知何年再能相会了。”D说:“也许不会再有那一天了。”

D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男人。当时我一下子冲动极了,真想跪倒在D的脚前,让他妈什么新大陆见鬼去吧!可D一如既往,他总是像我的一面镜子,透过枝枝杈杈射穿我的本质:“你必须去,”他在我犹豫的当儿说,“否则你会终生后悔。至于我们,分手这一天迟早会来,躲不掉的。”那是我最后一次为D那种预言家的气质所折服。从那时起,我也确信我与D的未来是永不会重合的两条钢轨。

D曾告诉我,他从孩童时代起就不断重复一个关于冰河的梦境。他说这使他骨子里总摆脱不掉一丝迷信,觉得他将来必得在有冰河的地域立命安身。后来他又说到他考虑去西北,可那不是为了圆梦,而是为了许许多多其他的需求。切实的需求。当时我惊叹他父母双亡,下了八年乡,竟仍旧如此富于理想。可是毕业后他真的志愿去了西北。而且听说现在还在那里。

我和D音信断绝已经多年,A、B、C的好意实在纯属多余。

他们同谋式的沉默反而使我心里莫名地烦乱。我疑心D已经十分地“幸福”了,说不定早当了爹。

15

游荡归来已是初秋,小城居然闷热依旧。红枫树浑身上下裹了一团明晃晃的火,在窗前昼夜燃烧。没有蝉鸣,四下里只听见焦绿的苟延残喘与酷暑无声的冗长呐喊。

我意气索然,在家中终日闷坐。一天冲四五次凉,把卫生间搞得像蒸汽浴室。拨弄吉他自娱。往往又被一派金属之声绷得横眉立目,直跳起来。

扯闲书来读。读到妙处,击节失声,略有与古人相通之情。转念一想,古人与其时其事其景其情相通,而我循古人之墨,先已隔了一层。况与今人今事亦时有恍如隔世之感,此生何其“隔”也。不觉又转喜为悲。

同屋们照例在后院晒。调侃的嬉笑声如阵阵热风,慵懒无力地打在我空洞的脑门上。我纳罕他们何不订购了成卡车的可口可乐集装箱前往赤道。多么两全其美的计划!

起居室的电视正放MTV。音量拧到零,结果一串串奔走如飞的灿烂图像便成了一长列无法破译的密码。

后院悠长的笑浪宛如一条单旋律,套住屏幕上吐出的一串串图像和弦,居然显示出某种奇异的关联。可惜我热得头昏脑涨,根本无法参透这个禅机。

“奇异的关联。”这是一支著名的吉他独奏曲。

我曾认识一位在MTV工作的小伙子,他整天的职责就是准时配备、调换各种录像。有一回我问他,“乔治,你的业余嗜好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在家里看MTV。”

真后悔当时没再追问一句。那样也许会真相大白?

Andy Warhol画的那一排Cambell's汤罐头和肯尼迪夫人头像,成了当代美国艺术的划时代杰作。这些重复出现的图像在成千上万美国人心中唤起了复杂的连锁反应——它们象征着一个时代,一种生活方式和一个伟大传奇。思想家们由此对图像与文化的关系大加发挥。

但即使我在美国再住上十年,二十年,这些图像对我也将毫无意义。

或许,到那时里根的成排头像对我会具有某种意义?是的,某种意义,但绝不是最深层次的意义。

归根结底,文化是“泡”出来的。在这个缓慢自然的过程中,你所有的毛孔都得浸到水里。文化不仅有奶血之分,而且许多东西根本学不来。巧妇难为无米炊。

倘有一位中国艺术家将Andy Warhol的创造横移到北京美术馆,在画板上展出成排的窝窝头和江青头像,我想他决不会收获同等的成功。中国的老百姓也许会蹙眉撇嘴,或者发出会心的微笑。但他们的美学观点会将这些图像无情地打入冷宫。

西蒙和丽撒入秋都要毕业了。彼得早已辍学,进了一家银行。说定了我和彼得各背一架相机,去拍西、丽的毕业典礼照。

西蒙说:“我们不如你有毅力有耐心,这辈子戴不上那顶博士帽喽!”

他口气里毫无悔意。

丽撒说:“我要在做弥撒时为你祈祷,祝你将来找个称心如意的工作。”

好像我这辈子注定要衣袋里揣着博士文凭去开出租车似的!

这个博士念得人气量狭窄,神经兮兮。

鸡肋,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巴斯克伦有次问我:“告诉我,亲爱的,你跑到美国来究竟为的什么,从那么天壤之别的一个文化?”

这个问题早被不同的人以不同方式问了无数次,我也早已发展出一套现成答案,可以连珠炮般地射出,内容日臻完善,同时变得毫无意义。我学会了流畅的虚构。

可在巴斯克伦那对褐色眼睛的注视下,我却踌躇了。近来我发现他的目光含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忧郁。这忧郁有时相当沉重,直如凝聚了几个世纪的悲哀。自打首次注意到这一点,我便难以正视他的眼睛,尽管谈话时咄咄逼人地盯视是我从小的恶习,为此曾痛遭母亲训斥。奇怪的是,即使低眉颔首,我却仍能“看”到这对忧郁的眼睛。问起来,他却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情结。

又是一对无法破译的密码。

我终于意识到对巴斯克伦的问话不能以俗人相待,虽然他早已不再向我讲解詹姆斯,我们现在极少相会。

想了半天才说:“我来,就是为了找找看。”

我等着他的下一个问题,心里七上八下。“找什么?”“怎么找?”或者“找到了没有?”他只可能问这三类问题。就像文学理论家只可能讨论三类问题:“写什么?”“怎么写?”或者“写出来没有?”我明白我将必须解释一系列的有关问题,甚至必要时得小小地复述一遍中国近代史。西学东渐,华夏图强,诸如此类。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个“找找看”能做出这好大一篇文章来,做不好巴肯定会觉得我故弄玄虚,华而不实。

结果,巴斯克伦什么都没问,只轻轻说了句:“看看嘛不妨事,找是决找不到的。找到的就已经不是你要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