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风拍着巴掌,嘴角噙着冷笑,走了过来,很是粗鲁的喝道:“秀才,外面来的吧,知不知道这个瓦山村是谁的地盘?”
莫思凡淡然道:“当然知道。这块地是朝廷的,是皇帝陛下的。”
“你……哼哼,我不跟你耍嘴皮子,识相的,就有多远滚多远。否则惹恼了本老爷,我不管你是秀才还是什么,一律大棒子打出去。”
莫思凡斜着眼睛瞄了他一眼,毫不掩饰地带着轻蔑语气说道:“话说,你是个什么东西?”
罗正风快要被气疯了。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谁敢这样跟他说过话。要不是多少有点顾忌秀才的身份,他早就喝令狗腿子们上前围殴了。
他决定先不理莫思凡,于是扯着嗓子向叶青云喊道:“叶青云,今天你得给句准话,答应还是不答应?”
叶青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不答应!”
“那就休得怪我不讲情面了。还钱,十二两银子,赶快还钱。”
莫思凡叹了口气,说道:“果然还是俗套剧情,没有半分新意。作为抢亲的恶霸,难道你就不会说几句新颖的台词吗?”
“什么?”
莫思凡道:“谅你文化有限,说不出新鲜东西了。喏,给你。”
他从怀里摸出一些银子,往地上一丢,说道:“看仔细了,十二两银子。”
一个狗腿子抢前一步,拾起银子,递给罗正风。罗正风稍微掂量一下,没错,确实有十二两。
他心中阴晴不定。平白得了十二两银子,当然是个好事。然而这两个秀才来得古怪,出手更是大方。十二两银子可以让一家五口生活一年了,算得上一笔巨款。但莫思凡将其丢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显然是有备而来。自己垂涎于那个美貌女孩,想成其好事,只怕是有些难。
莫思凡不理罗正风,只是对叶青云道:“叶先生,债务已了,你略微收拾一下,就可以跟着我们走。”
叶青云眼看他毫不犹豫地丢出十二两银子,吃惊之余,也颇为感动。
他终于下定决心,说道:“好。莫相公,小的跟着你走。不过,秀才公请答应小的,我这一家子都要迁走。”
莫思凡哈哈笑道:“正该如此。我代表西凌工坊欢迎叶先生的加盟。”
罗正风叫道:“他们不能走,谁准他们走了?”
莫思凡冷笑道:“你虽然是瓦山窑窑主,但叶先生并非你家奴,他没有跟你签订任何卖身契约,凭什么不能走?”
“这……”罗正风一时语塞,叶青云是民户,虽然地位低贱,却并不受军户、匠户那般约束,如果想迁徙,还是可以走的。
他明白这个道理,但那些狗腿子们不明白。眼见主子在莫思凡面前连连吃瘪,招架不住。此刻还不帮衬,还等什么时候?
要说做狗腿子也不容易,得会察言观色,更要知道自己的本分,何时该吠,何时可以咬,这是一门学问。吠早了,抢了主子的风头,要挨削。吠晚了,让主子受了难堪,更得挨削。只有适时适地,既帮衬到了主子,又能时刻藏在背后,凸显主子的英明,才是合格的狗腿子。
其中尺度把握,非资深狗腿子不能驾驭也。
罗正风既然以无能著称,他所收罗的狗腿子,自然也不怎么样。大抵就是几个不务正业的闲汉,无所事事的懒鬼,每个村庄似乎都少不了几个这样的人。他们混饭吃的本事便是溜须拍马,哄主子开心。在主子想作恶的时候,他们的动作比主子想得更快。主子想到的东西,他们办得妥妥的,主子没有想到的东西,他们有时还能出出馊主意,若说可恶,这些狗腿子往往比主子还要可恶几分。
在罗正风语塞之时,就有好几个狗腿子跳了出来,大声喊叫道:“呸,哪里来的穷秀才?敢这样跟老爷说话?窑主老爷说了叶青云不能走,那就不能走。谁要是敢走,我们揍死他狗娘养的。”
莫思凡冷冷的对罗正风说道:“这就是你的态度?莫某不才,倒是想请知县老爷来主持一下公道,看大明律令有没有这一条,禁止民户迁徙。”
罗正风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位相公息怒。叶青云还了本老爷的钱,本老爷无意留他。不过在场的乡亲们谁都知道,叶青云这些年借了不少钱,债主不止本老爷一个。乡亲们也是怕他就此溜了,以后欠债找谁要去?这是乡亲们自发阻止叶青云离开,跟本老爷无关。”
“哦?”莫思凡转向叶青云,问道,“叶先生还欠了多少?”
叶青云面色羞惭,低头说道:“回莫相公,小的一共欠债八吊五百钱,这些小的在本上一一记着,绝不会耍赖。”
他忽然抬起头,大声说道:“而且,我不欠眼前几个人的。肯借钱给我的,都是我的至亲好友,他们自己很穷,还肯几文几文的借给我,小的感恩戴德,日后总会还给他们的。”
莫思凡哈哈大笑道:“我道是多少钱?原来十两银子不到。放心好了,西凌工坊延请叶先生,决不会亏待先生。原本不想张扬,不过既然说到这件事,莫某就先行宣布一下。叶先生在西凌工坊的工薪为每月十吊钱,但凡有生活用度,还有补助。”
“十……十吊?”叶青云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做梦都没有想过,莫思凡居然给他这么高的工薪。
按照当下行情,做工的每个月只能赚得几钱,一年有五吊钱就很满足了。有点技术的,每年可以赚到十吊。叶青云状态最好的那几年,一年也就三十余吊,何曾敢想这么高的工薪?
不光是他吃惊,围观的人们也全都惊呼起来。这个秀才看上去很平常,说出来的话却是大得吓人。
莫思凡接着说道:“莫某知道叶先生要安置家眷,所以只要叶先生一到,立马发放二十吊安家费,请先生安心。”
叶青云颤抖着嘴唇,说道:“莫……莫相公,小的不值……”
“不,先生超值。”莫思凡大声道,“以后工坊规模扩大,工薪还会有增加,决不食言。”
所有人都看向叶青云,眼光里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些欣慰。
莫思凡高调宣布这件事,也是有原因的。一是进行宣传。后世为了做广告,几万几亿的往媒体上扔,目的就是求一个口碑。现在自己仅仅口头上宣布几个消息,取得的效果跟广告一样,想必人们以后一说起西凌工坊,就会跟高薪联系起来。这种口碑效应,甚至比广告还好。
二是他要通过叶青云这个例子宣示,工匠也是有前途的。只要有技术,也能赚到大钱,远胜于普通平民所能赚的钱。
工匠地位之低已无须多述,中原自古以来,最欠缺的其实是一种工匠精神。从上到下,没有人尊重工匠,他们的劳动成果不被重视,他们的发明创造被视作玩物,被人诋毁。而从后世穿越而来的莫思凡却深知工匠的重要性。所谓大国工匠,一个国家的强盛,不仅仅只依靠少量的高精科技,更在于无数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匠人。
他带到这个时代来的其实不完全是科技,虽然他确实懂得很多,掌握了很多知识,但是这些都不够。科技先进固然重要,但应用这些科技的终归是人。如果人们根本就不相信他的知识,或者依旧视作“奇技淫巧”,那么他的努力,除了给自己带来一点财富之外,其他的用处根本就没有。
所以他更应该带来一种全新的观念,那就是重视科技,以及应用这些科技的人——工匠,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老实说,这非常难,难度远远大于单纯的成为一个富家翁。一个人要发家致富不难,但要是想带领一村、一镇、一县的百姓共同富裕,难度就将成倍增加。而要想扭转中原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要付出的努力将是天量的。
相信换做另一个人,不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但莫思凡想去做。
风既然起于青苹,那么只要从细微之处开始做起,总有一天,量变将引发质变,世界将为之一新。
叶青云将成为他鼎故革新的突破口。连一个几乎要瞎的画工都能受到重用,那些掌握了精湛本领的工匠们,还不对西凌工坊趋之若鹜?“千金市马骨”的效应,正在于此。
等人们都知道学好了手艺能挣钱,能挣大钱,人们的观念自然就会转变过来,到时候不用人说,他们就会拼命地去学好手艺。
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莫过于市场的作用。
至少在围观者中间,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暗暗的动起了心思。他们也各有各的本事,凭什么叶青云能赚大钱,他们就不能?
只有那些狗腿子们没有心思可想。他们无一技傍身,不做狗腿子的话,就只有饿死的下场。
他们见莫思凡根本就不卖老爷的帐,不仅要带走叶青云,连围观者似乎都有不少人受到了鼓动,这还得了?这个秀才是要造反还是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