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日光下的,必将回到黑暗中去(Quidquid luce fuit,tenebrisagit.)。不过,颠倒过来说也行。我们在梦中获得的经验——假定我们常有这种经验——最后无不像我们体验到的“实际”经验一样,都属于我们整个的灵魂:不论我们是了解这件事的富人或穷者,不论我们的需要或多或少,最后,即使我们在广阔的日光照耀下,即使我们彻底清醒的精神处于最亢奋状态,我们多少还是被梦中的习惯所牵引。
假定某人常在梦中飞翔,最后,当他做梦时,他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意识到自己的翱翔艺术,有如那是他的天赋恩典、他的性格,以及令人称羡的幸福。他相信自己能够以快乐无比的精神体会每一种飞行的弧线与角度;他知道,那是一种轻飘飘的神圣感觉,没有拘束,没有紧张而“飞上去”,不必谦让,不必自卑而“飞下来”——完全不受地心引力支配!有这种做梦经验、这种做梦习惯的人,怎么可能在清醒人生中找不到“幸福”这个词的不同色彩与定义呢?怎么可能对幸福有一样的要求呢?诗人所描写的“飞翔”,与他这个“飞天”经验比起来,未免太拘束——受到尘世与肌肉所限,太做作、也太“渺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