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实秋散文集
6996500000008

第8章 雅人雅事(4)

生长在北平的人几乎没有不爱听戏的,我自然亦非例外。我起初是很怕进戏园子的,里面人太多太挤,座位太不舒服。记得清清楚楚,文明茶园是我常去的地方,全是窄窄的条凳,窄窄的条桌,而并不面对舞台,要看台上的动作便要扭转脖子扭转腰。尤其是在夏天,大家都打赤膊,而我从小就没有光脊梁的习惯,觉得大庭广众之中赤身露体怪难为情,而你一经落座就有热心招待的茶房前来接衣服,给一个半劈的木牌子。这时节,你环顾四周,全是一扇一扇的肉屏风,不由得你不随着大家而肉袒,前后左右都是肉,白皙皙的,黄澄澄的,黑黝黝的,置身其中如入肉林。(那时候戏园里的客人全是男性,没有女性。)这虽颇富肉感,但决不能给人以愉快。戏一演便是四五个钟头,中间如果想要如厕,需要在肉林中挤出一条出路,挤出之后那条路便翕然而阖,回来时需要重新另挤出一条路。所以常视如厕如畏途,其实不是畏途,只有畏,没有途。

对戏园的环境并无须作太多的抱怨。任何样的环境,在当时当地,必有其存在的理由。戏园本称茶园,原是喝茶聊天的地方,台上的戏原是附带着的娱乐节目。乱哄哄地高谈阔论是未可厚非的。那原是三教九流呼朋唤友消遣娱乐之所在。孩子们到了戏园可以足吃,花生瓜子不必论,冰糖葫芦、酸梅汤、油糕、奶酪、豌豆黄……应有尽有。成年人的嘴也不闲着,条桌上摆着干鲜水果蒸食点心之类。卖吃食的小贩大声吆喝,穿梭似的挤来挤去,又受欢迎又讨厌。打热手巾把的茶房从一个角落把一卷手巾掷到另一角落,我还没看见过失手打了人家的头。特别爱好戏的一位朋友曾经表示,这是戏外之戏,那洒了花露水的手巾尽管是传染病的最有效的媒介,也还是不可或缺。

在这样的环境里听戏,岂不太苦?苦自管苦,却也乐在其中。放肆是我们中国固有的美德之一。在戏园里人人可以自由行动,吃,喝,谈话,吼叫,吸烟,吐痰,小儿哭啼,打喷嚏,打呵欠,揩脸,打赤膊,小规模的拌嘴吵架争座位,一概没有人干涉,在哪里可以找到这样完全的放肆的机会?看外国戏园观众之穿起大礼服肃静无哗,那简直是活受罪!我小时候进戏园,深感那是另一个世界,对于戏当然听不懂,只能欣赏丑戏武戏,打出手,递家伙,尤觉有趣。记得我最喜欢的是九阵风的戏,如《百草山》《泗州城》之类,于是我也买了刀枪之类在家里和我哥哥大打出手,有一两招也居然练得不错。从三四张桌子上硬往下摔壳子的把戏,倒是没敢尝试。有一次模拟《打棍出箱》范仲禹把鞋一甩落在头上的情景,我哥哥一时不慎把一只大毛窝斜刺里踢在上房的玻璃窗上,哗啦一声,除了招致家里应有的责罚之外,惊醒了我的萌芽中的戏瘾戏迷。后来年纪稍长,又复常常涉足戏圈,正赶上一批优秀的演员在台上献技,如陈德琳、刘鸿升、龚云甫、德珺如、裘桂仙、梅兰芳、杨小楼、王常林、王凤卿、王瑶卿、余叔岩等,我渐渐能欣赏唱戏的韵味了,觉得在那乱糟糟的环境之中熬上几个小时还是值得一付的代价,只要能听到一两段韵味十足的歌唱,便觉得那抑扬顿挫使人如醉如迷,使全身血液的流行都为之舒畅匀称。研究西洋音乐的朋友也许要说这是低级趣味。我没有话可以抗辩,我只能承认这就是我们人民的趣味,而且大家都很安于这种趣味。这样乱糟糟的环境,必须有相当良好的表演艺术才能控制住听众的注意力。前几出戏都照例的是无足观,等到好戏上场,名家一露面,场里立刻鸦雀无声,不知趣的“酪来酪”声会被嘘的。受半天罪,能听到一段回肠荡气的唱儿,就很值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确是真有那种感觉。

后来,不知怎么,老伶工一个个地凋谢了,换上来的是一批较年轻的角色,这时候有人喊着要改良戏剧,好像艺术是可以改良似的。我只知道一种艺术形式过了若干年便老了,衰了,死了,另外滋生一个新芽,却没料到一种艺术成熟衰老之后还可以改良。首先改良的是开放女禁,这并没有可反对的,可是一有女客之后,戏里面的涉有猥亵的地方便大大删除了,在某种意义上有人认为这好像是个损失。台面改变了,由凸出的三面的立体式的台变成了画框式的台了,新剧本出现了,新腔也编出来了,新的服装道具一齐来了。有一次看尚小云演《天河配》,这位人高马大的演员穿着紧贴身的粉红色的内衣裤做裸体沐浴状,观众乐得直拍手,我说:“完了,完了,观众也变了!”有什么样的观众就有什么样的戏。听戏的少了,看热闹的多了。

我老早就离开北平,与戏疏远了,但小时候还听过好戏,一提起老生心里就泛起余叔岩的影子,武生是杨小楼,老旦是龚云甫,青衣是王瑶卿,小生是德珺如,刀马旦是九阵风,丑是王长林……有这种标准横亘在心里,便容易兴起“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感。我常想,我们中国的戏剧就像毛笔字一样,提倡者自提倡,大势所趋,怕很难挽回昔日的光荣。时势异也。

◎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接。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禁。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筇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地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么?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麻将

我的家庭守旧,绝对禁赌,根本没有麻将牌。从小不知麻将为何物。除夕到上元开赌禁,以掷骰子状元红为限,下注三十几个铜板,每次不超过一二小时。有一次我斗胆问起,麻将怎个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将么?到八大胡同去!”吓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将二字。心里留下一个并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麻将与八大胡同有什么密切关联。

后来出国留学,在轮船的娱乐室内看见有几位同学做方城戏,才大开眼界,觉得那一百三十六张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热心指点,我也没学会。这时候麻将在美国盛行,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备有一副,虽然附有说明书,一般人还是不易得其门而入。我们有一位同学在纽约居然以教人打牌为副业,电话召之即去,收入颇丰,每小时一元。但是为大家所不齿,认为他不务正业,贻士林羞。

珂罗拉多大学有两位教授,姊妹俩,老处女,请我和闻一多到她们家里晚餐,饭后摆出了麻将,作为余兴。在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属于“四窍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窍不通,当时大窘。两位教授不能了解,中国人竟不会打麻将?当晚四个人临时参看说明书,随看随打,谁也没能规规矩矩地和下一把牌,窝窝囊囊地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后再也没有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