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破灭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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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野孩子(4)

“我们的生活里总是充满各种不可思议,就像是一条高速公路突然出现一道岔路,我们不知道这条路通向哪里,有时候想去探索,又怕过于投入反而深陷其中,只能遗憾离开,我想那个孩子就是走进了这条岔路,不是自愿,而是被迫。

这个孩子并没有名字,因为没有父母为他起名,也没有亲人甘心收养,从小到大都是孤独的成长,这对一个孩子来说简直是人间炼狱。

他是不幸的,不幸的让人悲哀,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一个对他倍加关心的‘妈妈’,我想你已经知道了,这个所谓的‘妈妈’就是他让你救的那个东西。”

陈吏达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了一点,眼神逐渐放空。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内蒙古一片没有名字的草原,草原并不算大,我也不介意,那时候生意已经做的差不多了,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出来采个风,可到那之后我就后悔了,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穷了,揭不开锅的那种。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贫穷离我那么近,从小就在自我打拼的时候,每个月都有一些收入,虽然没有现在多,生活也比这里要好,心里有些惭愧,不过我并没有对他们的同情,毕竟有人幸福,有人就要受苦。

但这里的牧民倒是很和善,见到我来便邀请我去他们的蒙古包里吃饭,醇厚的羊奶和酥脆的哈达饼都让我感到一阵满足,不光如此,他们还给我收拾住的地方,即便地方不大,也有种家的温暖,虽然这里很穷,倒也让我这种经常在城市感受喧嚣的人有了难得的安逸,只是相比桃花源还要差不少的。

这里的景色很好,水清草绿,空气也比城市清新,不知道为什么政府竟然没有对这里进行旅游开发,真是愚蠢,如果将这里对外开放,经济水平也会有一定的提高,不说国家投入,即便是到这里的游客也能够为当地牧民带来不菲的收入。

接下来的几天,我就待在了这里,偶尔会听一些牧民讲这片草原的传说,无非就是这里有一只狼王,十分嗜血,每到月圆之夜就要潜入蒙古包叼走一个孩子之类的。我对此嗤之以鼻,狼是群居动物,狼王也是狼,很少有单独行动的,特别是这种草原居民群居的地方,如果被发现,很难不被打死吧。

于是我听了无数的传说,千篇一律,有时候我真赞叹狼王的过人之处,竟然会做这么多事,什么狼王救了当地牧民啊,狼王是至高无上的神啊;但也有恶毒的狼王,最恶毒的要属每年都要吃三千童男童女的那个。

但是听了这么多传说,我其实只对一个感兴趣,牧民说很多年前有一户人家诞生了一个孩子,他们都很高兴,说孩子刚出生,头发还有些稀疏,但是天庭饱满,以后会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只是有时候面相并不可信,在出生后的某一天夜晚,一只狼悄然钻进蒙古包,将还在襁褓中的孩子给叼走了,家里人当然很着急,发动亲戚朋友寻遍了整个草原,也没有找到孩子,最后那户人家心中悲怆,失望的搬离了草原。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故事感兴趣,在我即将离开的前一天,牧民带我上山游玩,说实话,山上树木很多,空气比居民们住的地方还要好,而且能够清楚感受到两个地方的空气质量差距,这让我感到惊讶,牧民说是因为这里离居住区远,他们住的地方经常点火、做饭,烟尘有一些,相比之下山上有树林,有流水,所以空气更好。

我觉得有道理,心中对这里的喜爱多了一些,牧民们还说这座山有些奇异,偶尔会有大型野兽出没,具体说的话我没注意听,可当我从这片山水之间清醒过来的时候,牧民早已不知去向。

我迷路了。

不知道怎么下山,只能在原地等待,可是时间越长,我就越难以忍受,没办法,我按记忆向来时的路走,可是前面的路却越走越窄,感觉像是走了相反的方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手机没有信号,我没法指望他。天越来越暗,我只能找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坐下等待。

这个时候,我听到不远处的树丛传来声音,其实我猜大概是什么野兽之类的,练了这么多年的肌肉,当然不会怕这个,好奇心促使我不断靠近,我拨开了树丛,猜想中的野兽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孩子。

这大概是我见过最狼狈的孩子了,他没穿衣服,双手撑地,双腿后蹬,有点像原始人,头发过肩,十分散乱的披着,骨瘦如柴的身体都是泥土,干的,湿的,混合在一起,他的脸被遮挡,露出带着凶光的双眼,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个孩子的眼神竟然能凶狠到这种程度,但是我却马上发现他的凶狠并不是真的,因为我上前一步,他就会退后一步,随着我不断向前走,孩子也不断后退,眼中的凶狠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恐惧。

他跑了,我紧跟着他的步伐,但是他的速度非常快,快到难以想象,所以我跟丢了,可就在我打算放弃的时候,却听到了一声狼嚎,那声音有些凄厉,只是听着就让人心惊,我预感到孩子可能在那个方向,于是全力跑过去,这种深山免不了有些狼,那个孩子形单影只,即便速度再快也不可能逃过狼的魔爪,可当我赶到的时候,我看到的确是震撼一幕。

还是那个孩子,只不过此时他的眼里再没有凶狠,而是悲伤,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只体长超过两米的狼正趴在地上,嘴里喘着粗气,这是一只灰白相间的狼,身上的毛有些凌乱,右后腿有一道很长的伤口,似乎刚刚经历搏斗,而那个孩子则是满眼泪水,缓缓将头凑过去,伸出舌头舔狼的伤口,宛如一个孩子看母亲受伤的情景。

似乎注意到我的出现,狼猛地抬头,目露凶光,想要站起来制止我,但腿伤已经限制了它的行动,所以还没站稳就又趴下,眼睛还在盯着我。当时的我大概已经明白了这里发生的一切,心里对这对狼母子起了恻隐之心,我尽量让自己的眼神保持柔和,慢慢靠近,可无论是狼还是孩子都对我抱有敌意。但是没办法,我练健身,所以对肌肉构造有很深的研究,即便是动物也有一些涉猎,狼腿上的伤很重,如果不及时清理,就会落下病根,以后狼很难保证孩子的安全。

于是我缓缓走过去,不顾狼警告的眼神,抚摸孩子的头,他刚开始有些抵触,但是看到我真诚的眼神,他终于放下了一些戒备,狼也不再嚎叫,然后我开始处理狼的伤口,你知道一个没学过医的人去处理伤口有多么困难吗,而且还是处理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要你命的东西,不过狼并没有袭击我,这让我很欣慰,同时也想到在城市打拼的时候,有多少人你救了他,对方还要反咬你一口的?从这一点比起来,人还不如动物,最起码动物心思单纯,知道感恩。

我用木板固定了它的腿后就起身站在一边,看着孩子和狼在一起。我想我需要离开了,可是狼支撑着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走过来用嘴拉住了我的裤子,我很奇怪,它看了看旁边的孩子,然后看了看我,一时间,我似乎读懂了它的意思,其实我能看出来,这只狼已经十分年迈,甚至过不了多久就会去世,而它知道如果自己走了,孩子必然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所以我点点头,过去抱起孩子,他有些反抗,但很快就停了下来,呆滞的看着我,眼中泪水夺眶而出,那一瞬间,我心里突然酸了,也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他什么都懂。”

“所以你把孩子带了回来。”云乾吸了一口雪茄,那是他放在抽屉里的那根,这雪茄的味道极好,甜而不腻,苦而不呛,烟雾缭绕,让周围有几分梦幻之美,是云乾最喜欢的定制款。

陈吏达面露苦笑,“当时我三步一回头,狼站在山顶目送我们,而孩子却一直向山下走,从始至终没有回头,他当然不是绝情,只是怕控制不住回头,就再也不想走了。”

“后来我把他带回帝都,带他净身打扮,给他买了很多衣服,吃各种好东西,因为他是在山上长大的,身上充满野性,所以我叫他陈野,我联系辅导老师教他学习,写字,陈野很聪明,什么东西都是一点就通,几年时间就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而且很多东西他甚至无师自通,让辅导老师也大感惊讶。

可是他虽然很聪明,我却从没有看过他笑,一点都没有,我知道因为什么,所以我想收养他,让他做我儿子,可是他却不同意,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他的妈妈,就是那只狼。

去年,他突然跟我提议,想去看看他的妈妈,我同意了,但是心里有些不安,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只狼是否还活着。我们找了当地的牧民,他们认出了我,拿出点心热情的招待,我们提议要上山,需要带路,他们也没有意见。当我问牧民为什么在山上按原路往回走却不对路时,牧民们都笑了,他们说这座山很奇特,上山一条路,下山一条路,也就是说只有沿着上山的路一直走,才能下山,如果回头,就会迷路。

对此我没有埋怨他们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反而有些庆幸,不然也不会遇到陈野。我还记得那天我抱着陈野下山时,牧民们惊讶的目光,他们想让孩子留下来,可是我想把孩子带走。

第二天我们上山了,当我们再次爬上那座山的时候,陈野凭借他的记忆给我们带路,最后来到一个山洞,可让我不安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山洞十分破败,还有发霉的臭味,我们走进去,见里面只有一个草窝,上面有一个破烂不堪的襁褓,和一具早已腐烂的狼的尸体,虽然已经死去多时,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它就是陈野的妈妈,因为它的右后腿有一块用绳子绑着的木板,那是我曾经为它处理伤口时所用的。

此时狼就这么趴在那,襁褓放在旁边,看起来如此和谐。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的一幕,和陈野撕心裂肺的哭喊,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哭了,是感动还是别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

而从那天起,陈野整个人都变得阴郁,再也没有了任何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