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类实践的高级形式,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创新具有两重性:既可造福人类,亦可能对人类造成某些危害。准确预见创新的负面影响是困难的,但又是必须的。由此,从伦理学的角度探索创新之“得当”的应然尺度,研究有利于“创新得当”的文化氛围和制度安排,寻求培育创新主体之品格的有效途径,以抑制或减少“不当创新”,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且又无法回避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