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学中庸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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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学诠解 传之 释格物致知

【提要】

此章为“传”文的第五章,解释“格物”、“致知”二条目。此章原本在第一章经文之后,朱熹根据文意,将此章调整到此处。朱熹认为,本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格物致知是“八目”的起点,也是《大学》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因为格物致知只在《大学》经文中提及,其后未作任何解释。按照朱熹的观点是原有解释,“而今无矣”,遂使二词的真正涵义难以确定,充满争议。历史上影响较大的观点有:郑玄认为:“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朱熹认为:“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王阳明认为:“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现今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朱熹的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探究事物从而获得知识、道理。

朱熹“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阐释格物、致知的道理,大意是:获得明确认识的途径是推究外在的事物。人心都具有认识事物的能力,所有的事物也都包含着理。大学教育要使学习的人接触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穷究其中的道理。经过长久努力,就会豁然贯通,获得完整的认识,使人的认识达到顶点。懂得了格物是获得知识的途径这一道理,就是抓住了根本,就会使人的认识达到顶点。朱熹所写的补传反映了其哲学思想,他所说的理,主要内涵是仁、义、礼、智四德,也包括物理,但这同《大学》本意已有不同。《大学》强调认识外部事物,而朱熹主要是焕发人内心固有的道德意识。

依据古本,有学者认为,朱熹的解释有误,这两句话应是照应前面的结论。按照前面的要求去做,人就达到了“两知”:一是“知本”,即知道了修身是为人之本。一是“知之至”,即知道了事物的本末、终始,就能使认识达到极致。正如孔颖达所说:“本谓身也。既以身为本,若能自知其身,是知本也,是知之至极也。”

此谓知本[1],此谓知之至也[2]。

【注释】

[1]此句为衍文。衍文,指抄写、刻版、排版出现错误而多出来的词句。朱熹注:“程子曰:‘衍文也。’”本,此处指事物的根本。

[2]朱熹认为,这一句前面缺了一段文字。朱熹注:“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所以,朱熹根据上下文关系补充了一段文字:“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解读】

这就叫做掌握了根本。这就是说认识达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