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学中庸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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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学诠解 传之 释正心修身

【提要】

此章为“传”文的第七章,解释“正心”、“修身”二条目。

“心”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心藏神,对内可以稳定人的心理情绪波动与起伏,对外可以抵挡邪气的侵袭和干扰。所以,要想保持身心健康,就必须“正心”。所谓“正心”,就是端正平和自己的内心,形成一种中正平和的心态。“正心”对于“格物”、“致知”、“诚意”三条目来说,它不仅有助于持守“诚意”,同时也保证“格物致知”所获得的正确道理不会产生变异和扭曲,以此,形成内心的恒定性、持一性。“正心”相对于“修身”一目来说,“正心”是修身的必要前提。“修身”必须抛开个人的得失荣辱,挣脱外物的束缚,端正内心,用心专一,以此,修养好道德,打下成就圣贤的基础。因此,朱熹说:“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

在外部事物的影响下,人容易产生愤怒、恐惧、喜好、忧患等情感,且为情感支配役使,从而导致心术不正,给行为带来盲目性。朱熹说:“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如果心术不能处在端正的位置上,就会出现“三不”,即“不见”、“不闻”、“不知其味”,导致人“心不在焉”,不能专心凝神,自然也就不能修身。朱熹认为:“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只有排除各种杂念,摈除各种不良情感,内心端正,才能使自己的道德修养达到较高的境界。

对此章中的“身有”之“身”,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是以朱熹为代表的观点,他继承了程颐的观点,认为“‘身有’之身当作心”,即“身”应当作“心”字讲。这种观点影响较大。另一种观点认为,“身有”之身就是身字,不须改动。因为“诚于中,形于外”,一个人心里不正,他的愤怒、恐惧、喜好、忧患,都要通过身体表现出来。这种观点也对后世有一定的影响。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1]有所忿鉣[2],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视[3]而不见,听而不闻[4],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注释】

[1]身:程颐认为此处应为“心”。朱熹注:“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

[2]忿懥(zhì):亦作“忿疐”、“忿懫”,发怒。郑玄注:“懥,怒貌也。或作鏚,或为疐。”懥,愤怒、愤恨。朱熹注:“忿懥,怒也。”

[3]视:看,见,看到。

[4]闻:听到。

【解读】

所谓修身首先要端正自己的心,因为自己心里有所愤怒,心就不能够端正;有所恐惧,心就不能够端正;有所喜好,心就不能够端正;有所忧虑,心就不能够端正。

如果心不端正就会心不在焉,进入视野里的事物却像没有看见一样;进入耳中的声音却像没有听见一样;吃进嘴里的食物却不知道它的滋味。这就是说,修身首先要端正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