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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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字的研究:约翰·华生博士回忆录续

我们捕捉的人犯疯狂的反抗并非基于对我们的仇恨,他看到无回天之力的时候,便非常和蔼地笑了。

他说希望刚才的反抗没有伤着我们,又问是不是要把他送往警察局。

“我的马车就在门口。如果你们给我的腿松绑我可以自己下去,我可比以前重多了。”

格莱戈森和莱斯特瑞德交换了一下眼色,对他的要求很不以为然;而福尔摩斯却立刻为他解开了脚踝上绑着的毛巾。

犯人站起来,活动了一下,仿佛要证实一下双脚的自由似的。

我从侧面观察着他,我以为他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健壮的人;他脸上的刚毅和顽强会让任何一个人胆怯的。

“如果警长位置有空缺的话,我想你应该是最佳人选了。”他十分敬佩地望着我的同伴说,“你对我的追踪真可谓煞费苦心啊!”

“你们跟我一起去吧。”福尔摩斯对两位侦探说。

“我会赶马车。”莱斯特瑞德说。

“那太好了,我和格莱戈森坐马车;还有你,医生,你也来吧,反正你对案情也比较熟悉,一起去吧。”

我们一行人下了楼。

那位犯人并没有逃跑的意思,他脚步十分稳健地下了楼,上了他自己的马车。

莱斯特瑞德策马扬鞭,马车滚滚而去,一会儿就到了警察局。

一位警官记下了犯人的姓名和指控被他谋杀的人的姓名。他例行公事地进行完一切手续后,面无表情地说:

“犯人将在一周内被送上法庭;杰弗逊·豪普先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你所说的一切将被记录在案,并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我,有很多话要说,我要向诸位先生讲述一切。”

豪普缓缓地说。

“你直接向法庭陈述不更好吗?”警官说。

“我可能等不及走上法庭了!不要着急,我并不是要自杀——你是医生?”

他凶猛的目光猛得扫向我。

“是。”我说。

“那请你把手放在这儿。”

他用戴着手铐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我一摸,那胸口内的跳动极不规律,像是一台大马力的发动机在刚刚启动时一般,震颤不止。

屋子里瞬间的安静使我隔着很远就听见了他心脏中巨大的杂音。

“啊,动脉血管瘤!”

“对,他们也这么说。上周我去看病,医生告诉我用不了多长时间,血瘤就会破裂。多少年了,从在群山万壑中风餐露宿,因营养不良染上此病以后,我的身体状况便每况愈下了。”

“不过没关系,大仇已报!再活多长时间都已经无所谓了。”

“我不愿意别人认为我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我要把我的故事讲出来。”

警官与两位侦探交换了一下意见以后,又问我:

“医生,你认为他有生命危险吗?”

“是的。”

“那好吧,我们有责任录下你的口供。先生,你可以讲了。不过,我再一次警告你,你的所有言论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那样的话,我就坐下来讲了。”他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这个血瘤让我非常容易疲劳,刚才的撕扯和剧烈活动对我的病情肯定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我是个将要死的人了,所以绝对不会撒谎。我所讲的一切绝对是事实,至于你们如何审判我,那是你们的事了。”

因此,杰弗逊·豪普先生开始讲述他所知道的一切。我敢保证我的记录的准确性,由于我手中还有莱斯特瑞德的笔记,他记下了犯人讲的每一句话。

他的叙述如下:

我对这两个人的仇恨与你们无关,他们死有余辜,罪有应得;由于他们杀死了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

时间如流,他们的罪行已成为历史,任何一个法庭都不会再指控他们了。

而我,对他们的罪行了如指掌!我要当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

如果你们是条汉子的话,换在我的位置上也会这样做的,这一点我坚信不移。

二十年前,被他们杀死的那个女孩子正要嫁给我,却被屈伯抓走强迫她嫁给了他!这让她悲痛而绝命!

我从她的尸体上摘下了结婚戒指,发誓要让屈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

我带着这枚戒指,跨越两大洲追踪两个凶手;他们以为早就拖垮了我了,但他们错了!

现在大仇已报,我死而无憾!

他们是有钱人,而我是穷人,一个穷人追踪两个富人,其难处可想而知。

在伦敦我几乎身无分文,我不得不找点活儿干;赶车或者骑马对我来说如履平地,所以便去一家马车店报了名。

我一周向车主交一次租金,剩下的钱归我自己;剩下的钱虽然很少,但我还是想攒一点。

对我来说,最难的是熟悉伦敦迷宫一般的大街小巷。我带着地图,逐渐闯过了这一关。

又过了很长时间我才打听到那两个人的住处,极其偶然地碰到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的坎波尔旅馆。

我开始跟踪他们,为复仇寻找着机会。这一回绝不能再让他们跑掉了!

但就是这样,也还是差一点让他们溜了。

我步行或者赶车,从白天到黑夜,一刻也不放松地跟踪他们;只有到了深夜和凌晨才能挣点钱。

这样车租我很快就不能准时交付了,由于挣的钱太少了。

不管这些,我惟一的目的就是亲手杀了这两个仇人。

他们仿佛已经意识到了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从不单独上街,天一黑就不敢出门了。

两周以来,他们俩形影不离;屈伯经常喝得烂醉如泥,而斯坦格森却从不。下手的机会迟迟没有到来。

不过我坚信迟早会有这样的机会的。惟一让我不放心的就是我的血瘤,千万不要在我报仇之前破裂啊!

那天晚上,我驾着马车在他们住的托奎·特利斯街逡巡着,突然我看见一辆马车驶到他们的门前,开始往车上搬行李。

屈伯和斯坦格森上了车,走了。

我赶着车在后面跟着,我怕他们又要跑到别的城市去了。

车到尤斯顿车站,他们下了车。

我让一个男孩儿给我看着马车,跟踪他们到了站台上。

我听见他们在问什么时候有去利物浦的火车,人家告诉他们说刚开走一班,下一班要在几个小时之后。

斯坦格森挺懊丧,屈伯却不以为意。我混在人群中,离他们很近,他们的谈话我听得一清二楚。

屈伯说他去办一点小事,让斯坦格森等着他;斯坦格森警告他,不要违背两个人形影不离的诺言。

屈伯说这种事儿只能他单独去办。我没听见斯坦格森说的什么,反正看见屈伯一下子就暴跳如雷地吼了起来;并提醒他:“你只是个下人,下人要完全服从主人。”

斯坦格森自讨没趣,只好说如果他回来时没赶上下一班火车的话,那就到哈里迪私人旅馆与他会合。

屈伯保证十一点前回来,然后就挤出人群,走了。

太棒了,机会来了。

我的仇人已经摆在我的手里了。两个人在一起,他们互相保护,一旦变成一个人便如瓮中之鳖了。

我的计划早就成竹在胸了。复仇时如果仇人不知道是谁在为了什么复仇,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要让他明白,是他以前犯下的那一桩罪恶招至今天的杀身之祸!

正好,几天前有一位先生来布里克森看房子,把钥匙丢在了我的车上;在他回来取走之前,我印下了钥匙模,并且配好了钥匙。

我要在这城市中找到一个不受干扰的执行我的计划的角落。

下面的问题是,怎样把屈伯弄到那里去?

他沿着街道连着进了两家酒吧,出来时已经酩酊大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

他叫了辆马车,我的车紧紧跟着,两车相距不超过一码。过了滑铁卢桥,又走了几英里,我吃惊地注意到,他又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特利斯街。

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我又往前走了一百码远才把车停下来。

他进了屋,拉他的那辆马车走了。

我等了大约有一刻钟吧,突然屋子里传出厮打的声音。

门咣当一下开了,一个年轻人拎着屈伯的脖领子连推带搡地把他赶了出来,一脚把他踹到了马路对面。

“狗杂种!你再敢侮辱良家女子,就让你尝尝它的厉害!”

年轻人手里拿着一根粗大的棍子说。

我担心他一棍子要了那个混蛋的命。然而那个混蛋撒腿便跑,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便招了招手,说:“去哈里迪私人旅馆。”

他一上车,我心中一阵狂喜!真怕血瘤现在破裂了!我赶着车,想着下一步的办法。

我可以把他带到乡下去,找个僻静的地方与他了断;可他要求再找一家酒馆,并让我原地等他。

我在酒馆外面一直等到关门,他才醉不可支地出来了。

这回他已经彻底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我并不想简单地伸张正义,一刀要了他的狗命!我想过,如果他要逃,那就先让他逃,看看我能不能抓住他!

我在美国流浪时,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儿,其中一项是给约克学院实验室看门和打扫卫生。有一天,教授给学生们讲授毒药,拿出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说是从南美土著人的毒箭中提炼出来的。毒性特别大,人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倒地身亡。

下课以后,我找出那瓶毒药,取了一点,制成了可以溶解的药丸,然后与另外一粒与其外形无异但无毒的药丸放在一起。

当时我就有了这样的计划,到时候,我会让他们先服一粒,然后我服剩下的一粒。

我制造了两盒这样的东西,随身携带,等待着派上用场的一天。

啊,那是怎样一个如磐的黑夜啊!凌晨一时,风雨交加,雷声滚滚。我激动得直想大喊大叫!

请为我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吧,二十年的凄风苦雨、忍辱负重,如今我为之尽了心血的仇敌近在咫尺,我能不激动吗?

我点上了一根雪茄,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可是我的心在跳,我的手在颤,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费瑞尔和亲爱的露西的形象。

在茫茫的夜中,他们父女俩无声地注视着我,一刻也没有离开我!

车到了布里克森,我停下了马车。

周围一片静寂,除了两滴雨水落下砸到马车上、砸到地上的声音以外,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我扭头一看,屈伯缩成一团,睡成了死狗。

“下车了。”我喊道。

“好吧,车夫。”

他醉眼矇胧地答应着。

他大概以为到了他说的那家旅馆,他一声不吭地下了车,跟着我进了花园。

他东倒西歪地走不动,我只好扶着他,一步一步的进了门。

我发誓,这一路上那父女俩始终走在我的前面。

“太黑了,像地狱。”

他嘟嚷着。

“很快就会亮起来的!”我掏出自己带的一根蜡烛,点上,“伊诺奇·屈伯,看看我是谁!”我转回身,面对面地逼视着他。

他眯着眼,努力地看着,突然眼中迸出一团恐惧的光,汗顿时从脑门上流了下来。

看着他面如土色、上牙直打下牙的样子,我不禁放声大笑起来。啊,复仇的滋味,太甜蜜了!心中的快感传遍了全身,那一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你这条老狗,我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从彼得堡追到……好了,你的逃亡生活到此结束,你我之中有一个人明天看不到日出!”

他显然被我的言行震住了,瑟缩着向后退——我当时确实疯狂了起来,如果不是鼻子先破了,那血瘤就会破裂,由于我感到血管中仿佛有铁锤在不停地敲!

“你知道露西现在怎么样了吗?法网恢恢,恶有恶报,你也有今天啊!”

我狂暴地吼叫着,一边叫一边锁上了门,拿着钥匙在他面前挥舞。

他嗫嚅着,大概是想求我饶他一死,可心里又明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你,你要杀了我?”

“谈不上,谁还会杀一条死狗呢?当你把我那可怜的姑娘从她被杀死的父亲的怀中抢走,威逼她在你那肮脏的新房中成婚时,你可有半点怜悯之心?”

“我没杀她父亲!”他喊道。

“但是你毁了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我以更高的声音喊道。

我把药盒拿出来,扔到了他面前:

“好了,让上帝来裁决吧!这两粒药,一粒带来生,一粒带来死。你先挑,我吃你挑剩下的!我倒要看看天下是否还有公理与正义,或者一切皆由偶然使之!”

他泪流满面地哀求我饶他一命,我掏出刀来抵在他的脖子上,他只好吞下了一粒。

我毫不犹豫地吃了另一粒。

我们默默地对视着,看看到底是谁生谁死!

一分钟后,结果有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感到药性发作的那一瞬间的表情。

我把露西的结婚戒指拿到他的眼前,大笑起来。

他的面孔由恐惧变成痛苦的扭曲和抽搐,浑身乱颤,手脚乱蹬,一声嚎叫,死了。

血一直从我的鼻子里往外流,我一点也没在意;在墙上用血写字也仿佛完全是下意识的。

也许是想让警察误入歧途吧,我想起当年在纽约一个死去的德国人身旁就有这样一个字。

报纸上说这是黑社会干的,人们感到特别神秘;同样,伦敦人也会因此而困惑吧。

因此我就用手指蘸了点血,在墙上找了个地方,写下了Rach—el。

我回到马车上时,周围依然像刚才那般静寂,我赶上车走了一段路以后,往兜里一摸,发现露西的那件遗物不见了。

我回想了一下,可能是在俯身看屈伯的尸体时从衣袋里掉了出去。

我毫不犹豫地把车往回赶,在离那房子不太远的地方,停下车,大步向屋子里走去。

没成想,碰上了一个警察,我只好装成烂醉如泥的样子混了过去。

伊诺奇·屈伯死了。下一个目标是斯坦格森——我要为约翰·费瑞尔报仇雪恨!

我知道他在哈里迪私人旅馆。我每天都在那周围转,可他就是不出门。肯定是由于屈伯没有回来,他起了疑心。

不过,如果他认为足不出户就能躲过去,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

第二天,我利用小巷里的一把梯子从他的房间的后窗户爬了进去。当时天还没亮。

我叫醒了他,告诉他我是来向他讨还血债的。我给他详细讲述了屈伯的死,并且告诉他,他也面临同样的选择。

这家伙扑上来想掐死我,我在防卫中一刀插进了他的心脏。

我相信如果他不是这样死,也必然是被毒死!上帝一定会让他用那双罪犯的手去选择毒丸的!

好了,别的我没什么可讲的了;反正我也不久于人世了。

我又赶了几天车,想挣点钱回美国。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家伙突然跑来问是否有个叫杰弗逊·豪普的车夫,说住在贝克街221B的先生要他的车。

我没想那么多,就去了,这年轻人动作十分利索地给我带上了手铐。

我可从未见过如此敏捷的动作啊!

好了,先生们,我的故事讲完了。

你们可以把我当成罪犯,不过我自己却认为我同你们一样,是正义的维护者。

大家都被他那惊心动魄的故事和镇定自若的表情所吸引住了,即使是那两位职业侦探也被他打动了。

他讲完以后,大家依然像刚才倾听时那样坐着,只有莱斯特瑞德的笔尖在沙沙作响。他又记录下了最后几句一问一答。

福尔摩斯:“只有一个细节我还不大清楚。那位应广告之约来取戒指的人,也就是你的同谋,是谁?”

豪普(狡黠地):“我可以毫无保留地讲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不愿意把无辜的人牵涉进麻烦之中。我认为广告也许是个圈套,也许是真事儿。而我的朋友自愿前往一试,他干得漂亮极了。”

福尔摩斯:“是啊。”

警官:“先生们,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犯人将在周二出庭,届时请诸位准时到场。在出庭之前他由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