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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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血字的研究:尾声

杰弗逊·豪普周二并未出庭。

他被送往一个更高级的法官处,听取正义与公理对他的判决去了。

就在他被捕的当天夜里,他的血瘤破裂了,第二天早晨人们见到的是一具脸上带着安详的笑容的尸体。

那笑容是他一生执著、终报宿仇的欣慰。

“唉,格莱戈森和莱斯特瑞德肯定会为他的死而不快!他死了,他们也就丧失了一个开庭时露脸的机会!”

第二天傍晚,在和我闲聊时,福尔摩斯这样说。

“有如此大的损失?”

我怀疑地问。

“有时你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们知道你做了什么。好了,不用理睬他们了。话又说回来,在我接过手的案子中,这可以说是最精彩的一个了!虽然简单,但颇有教益。”

“什么?简单?”

“是的,你很难说它不简单。”福尔摩斯见我听到这个结论很吃惊,便笑了笑解释说,“在没有什么帮助的情况下,我用了三天时间、依靠普通推理就抓住了罪犯,你能说这案子不简单吗?”

“倒也是。”

“我以前就讲过,越是复杂越是有了指南。这样的案子,最重要的是反向推理,这一点常为人所忽略,其实它很实用,也很简单。”

“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正向推理,很少用反向推理;如果有五十个人能够使用从事物的各方面着手的综合推理法的话,那么能够使用分析推理法的人,不过一两个。”

“我听不大懂。”

“我知道你未必就懂,我就试着给你解释一下吧。”

“如果别人让你描述某种事物的进程,你一般会告诉人家结果是什么。在大脑中将一个个单一的事件联系起来,推导出结果,这就是一般的思维顺序;相反的顺序是,由那结果来分析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这就是所谓反向推理或者叫分析性推理。”

“我明白了。”我说。

“这个案子便是先知道了结果,然后由结果向后推导,利用了反向推理。”

“开始,我徒步走向那座房子,先看了大路,路上有马车的痕迹——我询问了一下,夜里确实有马车出现。轮距很窄,这说明是出租马车而不是私人马车,由于伦敦的出租马车比私人马车的轮距都窄。”

“这是我得到的第一点认识。”

“然后我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向里走,那里的土质地很粘,很适合于检查脚印。”

“在你眼里那也许不过是些乱七八糟的泥浆,但对于我这双训练有素的眼睛来说,每一道痕迹都有其特定的意义。”

“在侦探学中最容易被忽略也最为重要的便是跟踪脚印,幸而我对这一点一向十分重视。由于屡试不爽,所以几乎成了我的天性的部分。”

“那里有警察们沉重的脚印,夹杂其间的是另外两个人的脚印;而且这两个人是先来的,由于有的地方这两个脚印上叠上去许多别的脚印。”

“这样我就有了第二个印象,夜里来此处的是两个人,一个人个子很高(从步距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而另外一个穿得很时髦(从其鞋底精致的花纹可得出此结论)。”

“进而刚才的推理便得到了部分印证,那个穿着精致的皮靴的人就躺在地上。如果凶杀成立的话,那个高个子就是凶手!”

“从死者的表情看,他死前已经意识到死亡的来临,而心脏病或其他什么导致突发性死亡的疾病临死前的表情不会是这样。”

“死者身上无伤口,而他的嘴唇边有一股酸味儿,所以我得出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身亡的。‘被迫’的结论是从他恐怖而愤怒的表情中推断出来的。”

“强灌毒药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杀人方式,犯罪年鉴上有很多,比如敖德萨的多斯奇、蒙特利尔的莱杜端尔,等等。”

“这样我们就进人到了杀人动机分析这一层。显然不是抢劫,由于凶手没有动任何财物;那么是为了女人?为了某种政治原因?从一开始我就倾向于前者,由于政治谋杀得手以后凶手会急不可耐地溜掉;而这个案子中,凶手从容不迫,他现场又办了很多事,基本上可以肯定是由于某种恩怨而不是政治原因招致的仇杀。”

“墙上的血字支持了我的判断;找到戒指后,便可以肯定了。戒指是凶手用来提示已死或当时不在场的某个女人的。”

“这样我便问了格莱戈森一句,问他是否向克利夫兰发电报询问了屈伯先生以前的职业。你记得吧,他当时给的是否定回答。”

“这以后我又仔细搜查了整个房间,找出了凶手的高度和印度雪茄、长指甲之类的细节。”

“当时我已经肯定那些血迹是凶手激动时从鼻子里流出来的,由于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

“血迹与他的脚印方向是一致的;激动时流鼻血的人并不太多,有这种情况的人一般都血旺;这样我就得出了凶手是个健壮的红脸男人的结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这一结论是正确的。”

“从屋子出来以后,我做了被格莱戈森忽视的一项工作。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的最高长官发了封电报,内容是查询伊诺奇。屈伯婚姻方面的事。”

“回电很明确,说屈怕早就要求警方出面保护,以防止旧情敌杰弗逊·豪普的行刺。这个情敌正在欧洲。”

“这样我就摸清了脉络,剩下的便只是捉拿凶手了。”

“凶手就是和屈伯一起进屋的人。而屋外的痕迹告诉我,那辆出租马车曾在外面非常随意地行动过,车夫不在车上,那他只能在屋内了!”

“任何谋杀都不会当着陌生人的面进行——极特殊的例子除外,由于目击者迟早会供出凶手的。”

“另外我也想了,在伦敦跟踪别人,最好的方式大约就是当车夫了。我的结论出来了:凶手杰弗逊·豪普就藏身于伦敦的车夫队伍中。”

“任何一种突然的变化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一般来说凶手行凶后要尽量装得若无其事,所以我判断他在一个时期以内还会当他的车夫。职业不变,姓名自然也不会变。”

“我把我的街头流浪小分队召来,将他们分派到伦敦不同的出租马车车主那里,去找我要找的人。”

“他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这你一定还记忆犹新吧!”

“斯坦格森的死是出乎我的意料的,任何人也不能全知全能。通过他的死,我了解了那种药丸。”

“这样整个案子便成了个环环相扣的逻辑推理典型,没有什么缺口。”

“十分精彩!”我叫道,“你非凡的才干会得到大家的认可的。你应该出版整个破案的记录,我可以代你完成。”

“你怎么做都可以,我的博士。”他说,“你看看这个吧。”

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当天的《回声报》。那上面有一篇有关本案的报道,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伊诺奇·屈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两宗谋杀案的疑凶杰弗逊·豪普的暴病而亡使大众失去了一份谈资。

如无业内人士透露,此案将永远成为大众心中的一个谜。

这两起谋杀均与多年前的一起桃色案件有关,其间夹杂着爱情和摩门教。两死者年轻时均为摩门教徒,而凶手豪普亦来自摩门教盛行的盐湖城。

此案至少可以证明我警方破案之神速,也足以警告外籍人士,任何仇杀之事最好在本土结局,不必扰我英伦。

此案之侦破,皆系苏格兰场侦探莱斯特瑞德和格莱戈森之功。

凶手是偶然于一业余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家中被捕的。相信此位业余侦探在两位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会有不小的长进。

两位侦探均将接受政府的奖励。

“怎么样,开始我就说了,我研究了半天血案,惟一的成果便是他们俩接受奖赏。”福尔摩斯笑着说。

这没关系,我的记录里有全部事实的真相,公众终究会明白的。

“正如一位罗马守财奴所言:‘笑骂由你我不改,万贯家财自陶然。’你也该自得其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