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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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血字的研究:奇特的职业

第二天我们看了贝克大街221B号,那座房子相当不错。有两间舒适的卧室,一间很宽大的客厅。窗户很大,光线充足,家具也齐备。

两个人分摊房租以后价钱也就不高了,所以我们和房主当下就成了交。当天傍晚我就从旅馆搬了过来,第二天福尔摩斯搬过来几个箱子。

这样,经过一两天的收拾以后,我们在这儿安顿下来。

福尔摩斯好静,生活也规律,晚上十点睡觉,早晨则在我起床前吃过早饭出门去了。

他有时一连几天泡在实验室里,有时又远足郊外,走到伦敦地势最低洼的地方。

有工作时他精力充沛,废寝忘食;无事时则闭目凝思,好几天也不出门。每逢这样的时刻,他的眼光都十分迷离,仿佛身处幻觉世界之中。

如果不是看他平常生活有规律,我一定会以为他是吸毒的瘾君子呢!

很快我们住到一块就好几个星期了,我对这个怪人的兴趣越来越浓。

福尔摩斯高有六英尺,由于瘦所以看上去比实际的这个高度还高;除去他沉思时灵魂出窍的迷离时刻以外,他的目光总是炯炯有神的。

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那时时沾满化学试剂的双手,摆弄起玻璃试管和烧杯来,却十分温柔体贴。

大概是由于我个人生活在这个时期太过乏味吧,足不出户的我无论如何也打消不了探究他神秘的内心世界的好奇心,可他一般来说总是以沉默来对待我的进攻。

他不是学医的,有一次我终于在他的谈话中印证了斯坦福对我说过的这句话。

他也不是在钻研什么成系统的学问或者攻读什么学位,更无进入学术界的野心;可他对科学有着罕见的兴趣,他在某些有怪癖倾向的学识方面的造诣让人吃惊。

当然,一个人如果没有目标的话不可能对许多具体问题表现得这么专一,其知识的准确性说明他肯定还是有一个目标的。

与此同时我发现,他在某些领域知识的贫乏程度与在另一些领域的渊博程度一样让人惊讶。

他不知道托马斯·卡莱尔是谁,对当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学也近乎一无所知。有一次,我发现他对哥白尼的月心说和太阳系的构成居然一窍不通!

真是不可思议!一位生活在19世纪的知识分子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你像是很惊讶?”他见我的反应不同寻常,便问道。

“是的。”

“那我就更有理由忘掉它了。”

“什么?忘掉它!”

“是的。一个人的大脑像一座空阁楼,你不能随便把什么东西都往里搬,弄得真正需要的东西到时候搬不进去,就算搬进去了,和乱七八糟的东西为伍也不便日后的使用。”

“会布置的人,从一开始就选择地往里搬,这样条理清楚,次序井然,使用方便。”

“那种认为阁楼可以无限扩大的观点是错误的,你学习了一些新知识可能就要忘掉一些旧知识。所以不要把没用的东西放进去,而把有用的东西挤出来。”

“太阳系的知识没有用吗?”

“那鬼东西与我何干?绕着太阳转或者绕着月亮转,都不影响我的工作啊!”

我刚要问他从事的到底是什么工作,他却像是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走开了。

既然以他的观点来看,他学的都是与他的工作有关的知识,那么是不是由此可以推断一下他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呢?

我一边想一边用笔作出了下面的记录。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很少。

5.植物学知识:相当片面。对莨蓿制剂、鸦片及毒药的知识相当渊博。除此之外,对包括实用园艺学在内的知识几乎为零。

6.地理学知识:实用知识掌握了一些。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壤。散步回来以后,他能从颜色、干湿程度等特点来判断出每个泥点所由来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相当准确,但并不系统。

9.惊险文学知识:丰厚。熟悉近一个世纪以来一切凶杀案的细节。

10.音乐知识:演奏小提琴十分出色。

11.体育知识:精通拳击、击剑和棍术。

12.法律知识:掌握英国法律的实用部分。

列出单子以后,我就感到了沮丧,顺手就把它扔到了火炉里。

“莫明其妙,加到一起更让人困惑。”

上面我提到他小提琴拉得不错。确实,他的熟练程度是相当高的,但他演奏起来却同他掌握的知识一样奇怪。

如果应我的要求,他可以演奏难度相当高的曲目,如门德尔松的《短歌》之类的段子。

可他自己兴之所至进行自由演奏时,你就很难听到什么完整的东西了。黄昏时分,他闭着眼靠在躺椅里,手随意地拨弄着提琴。

琴声忽而激越,忽而沉郁,忽而又充满了幻想,他的思绪走到哪儿琴声就会飘到哪儿。

不知是音乐在为他的思考伴奏,还是他的思想在领着音乐奔跑,反正让人捉摸不透。如果不是在刺耳的自由演奏之后应我的要求再来上一段柔和的曲子,我对他的演奏是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

第一个星期,没有人造访他;我认为他同我一样,在这儿无亲无故。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错了,他非但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朋友。

有个叫莱斯特瑞德的矮子,面黄肌瘦的,一个星期要来三四趟。

一天早晨,一位时髦的女子造访,两个人在一起呆了有半小时之久。

这天下午,又来了一位衣衫褴褛的犹太小贩,情绪似乎很激动;跟着又来了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婆子。

他的客人里还有白头发的绅士、穿棉袄的火车搬运工……

每当客人来时,他都客气地对我说要用一下客厅,我只好躲进卧室。

“很抱歉,我不得不把客厅作为办公室来用了,他们都是我的客户。”

我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没有就这个机会去问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不对我讲,肯定有他的理由。

可有一天,他主动对我讲起了他的工作。

那是3月4日,我起床早了点儿,见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饭。女房东已经习惯于我的晚起了,所以我的座位和咖啡还都没摆上。

我有点生气,拉了铃,告诉她我要吃早餐。她去准备的空儿,我便抓起桌上的一本杂志随便看起来。

杂志上有一篇用铅笔作了记号的文章,标题很大,叫《人生通鉴》。

这篇文章说,一位会观察的人可以通过对身边任何一种事物的观察来了解其本质。论证过程倒是细致而缜密,但结论却是荒唐的。作者说可以通过一个在一瞬间的表情——眼神和肌肉的细微运动来探知他的所思所想,还说“欺骗”这种行为是瞒不过会观察的人的眼睛的。

他的论证过程如同欧几里德几何学,结论却像巫术。文章这样写道:

一位逻辑推理学家,不必见到那一滴水的具体形状或听到它的声音,就可以推断它是来自大西洋还是尼加拉瓜大瀑布。生活便是一条锁链,其本质可以从任何一个环节中显示出来。与其他科学一样,推理分析学也只有经过长期艰苦的训练和荤习才能真正掌握。人生短暂,要想臻于完美对于凡俗之辈来说未免是奢望。在着手复杂的问题之前,刚入门的人应该从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入手。比如从一个陌生人身上的特点来判断他的经历与职业。这种训练有利于培养观察者的敏锐性和推理能力。

指甲、袖口、鞋、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脸上的习惯表情……这些东西加到一起还无从判断的话,那可就真有点不可思议了。

“胡说八道,满纸荒唐!”

我把杂志摔到了桌子上。

“什么?”夏洛克·福尔摩斯问。

“这篇文章。”

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用汤勺指着杂志说。

“你画了记号,肯定也读了。文采还可以,就是说得太玄了。估计是个坐在扶手椅里玩推理游戏的学究编出来的。这种人,应该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让他说出同车人的身份。我可以和他打一千比一的赌。”

“那你输定了。”

“你敢肯定?”

“肯定。”

“为什么?”

“由于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我一向对观察和推理情有独钟,所举实例都有亲身经历作证;你感到荒唐,我却觉着非常实际——由于我就是靠这门手艺吃饭的。”

“什么手艺?”

“侦探顾问。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职业。伦敦城里的侦探——官方的与私人的都有——在遇到困难时,便来找我,我想办法给他们解决。”

“他们给我讲办案经过,我则依靠推理来解决矛盾、理顺关系。”

“犯罪的形式和类型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你熟知一千个案例,那第一千零一个就不在话下了。”

“莱斯特瑞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在一件伪造案的调查中彻底失去了线索,所以才来找我。”

“那别的来访者呢?”

“大部分是私人侦探派来的。我给他们解疑释惑以后,便收取些费用。”

“你的意思说,他们这些熟知细节的人来跟你这足不出户的人讲一讲情况,你就能给他们指明方向?”

“是的。一般来说凭直觉就能办到,但也有个别时候需要我亲自去寻找线索。”

“我的各种知识一般都要派上些用场,帮助我迅速破案。”

“你刚才不以为然的那套理论,是我实践的总结,它对我来说是无价之宝。”

“记得刚见你时,我说你去过阿富汗,你觉着吃惊,是吗?”

“别人肯定告诉过你。”

“我保证没有。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只是一瞬间的判断,省略了全部中间环节,说直觉也好,说长期工作的经验也好,结果反正是看出来了。”

“我现在可以把中间的推理过程复原:这是一位医生模样的人,身上有些军官的气质,那他就是一位军医了。他皮肤很黑,可手腕是白的,显然是在热带晒的。他面容憔悴,显然经过伤痛的折磨,而且左臂负过伤,由于姿态僵硬。”

“这样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位军医在一个热带地区经历了各种苦难而且负了伤。符合这样的条件的地方,最近只有阿富汗。”

“因此,我便脱口而出了。”

“你这么一解释倒显得很简单了,你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小说中的侦探杜宾来,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点上烟斗,慢悠悠地说:

“你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想抬举我,谢谢。但是,杜宾是个蹩脚的侦探,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突然道出玄机,这太可笑了。他有点分析天才的天分,但实际生活中绝不像爱伦·坡所想像的那般。”

“你以为加波里奥笔下的勒考克怎么样?”

“勒考克是个笨蛋。他几乎没有优点可言,除了精力旺盛,别的就一无是处了。”

“那本书中案子的关键是如何确认一个无名逃犯的身份,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可以弄清,而勒考克却用了六个月!”

“他倒是可以作为侦探们的反面教材。”

他毫不以为然的贬斥了我心中的两个英雄人物让我很生气;这家伙也太不谦虚了。

“唉,这些天老也没案子,闲下来就无聊啊!像我这样知识渊博的侦探天才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了,如果无案可破或者是罪犯太蠢,那真可以说是大材小用了。这些东西,苏格兰场也应付得了。”

他的自我吹嘘劲儿真让人难以忍受。好了,说点别的吧。

我指着楼下大街上一个身材高大而衣着朴素的人问:“你说他在干什么?”

那个人走走停停,门牌号码一个一个地看着,像是很着急,可能是送信的。

福尔摩斯望了一眼,说:“你说的是那个退役的海军军官吗?”

“又开始吹了!反正也无法去验证。”我心里想。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人看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眼睛一亮,立刻跑了过来,楼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他递上了那封信。

太好了,我得问问他,让那个没想到这小伙子会找上门来的家伙难看一下:“小伙子,我问一下,你是干什么职业的?”

“剧院门卫,先生。制服拿去补了。”

“那以前呢?”我又问,同时不无得意地瞥了一眼福尔摩斯。

“皇家海军轻步兵队军曹,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再见。”

他脚后跟儿一碰,敬了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