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美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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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美”的特征只能是“使人产生愉快”

美的特征在于“使人产生愉快”,这是很成熟的认识。

这种认识不是我的创举,而是我从人们的认识中筛选出来的。我之所以在美的特征问题上仅做些“筛选”工作而不去探求,是因为我认为前人已对它认识得够到位了。可以看到,在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美学著作中,把美与愉快联系起来的陈述已多到恐怕谁也说不清有多少的地步了!这些陈述所蕴含的认识,已是人们的共识,无疑是正确的,自然可以拿过来使用。

当然,我把愉快与美的联系筛选出来并在定义中使用,并非盲目从事,而是根据事实做了审慎的确定的。在使用时,我还给“愉快”到底应指什么作了明确的说明。在《美的本质直解》一文中,我就已十分明白地说到过,定义中的“愉快”,是由事物引起的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慰在内。我同时还具体地说到,人的生理快感的产生,由人的生物学特性决定,而影响到精神上愉悦快慰的因素却很复杂,有生理方面的因素,更有世界观、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以及当时的环境、心境等等诸多其他主客观方面的因素。

其实,把“愉快”与美联系,不但是美学研究者们的共识,而且也是人们平常之所为。已有的事实是,无论是谁,当吃一个苹果觉得好吃时,就说这苹果美;看了甲打了乙一巴掌感到大快人心时,就说甲的这一巴掌美;听到某人唱歌好听时,就说某人唱得美;瞅着一幅画觉得满意时,就说这幅画美;读着一首诗感到舒服时,就说这首诗美;自己跳舞愉快时,就说这跳舞美;感到某一计策高妙时,就说这一计策美;如此等等。尽管这里面的“这苹果美”、“这一巴掌美”、“某人唱得美”、“这幅画美”、“这首诗美”、“这跳舞美”和“这一计策美”中的“美”大多是指意为“美的”的“美”说的,但是,这些意为“美的”的“美”的出现,却反映了“这苹果”、“这一巴掌”、“某人唱”、“这幅画”、“这首诗”、“这跳舞”和“这一计策”等事物中都有“美”,也就是都有美是什么问题中的“美”。所以,美是什么问题中的“美”与愉快有着毫无疑问的联系,几乎已是尽人皆知的了。

“美”的基本特点在于使人产生愉快,这是确实无疑的。人的愉快与“美”的关系,也反映出了这样的事情:事物中的一个部分使某人产生了愉快,该事物中的这个部分就成了这个人的美;事物中的部分使谁产生愉快,它对谁就是美。这就告诉我们,美只是与具体的个人联系的东西,离开了具体的个人,也就无所谓美了。

愉快是唯一与美联系的东西。除了愉快,是再也找不到与美联系的其他任何东西来的。

愉快,是包含着人们所说的美感与快感两者在内的。说愉快与美联系,自然是说美感与快感都是与美相联系的。那种认为只有美感与美联系而快感却不与美联系的看法,自然是很不妥当的。不过,我们应当看到,这种看法,是产生于人们把意为“美的”的美当成“美是什么”中的“美”看待这种做法的情况之下的,实际上就不是指“美是什么”问题中的“美”说的啊。把愉快分为美感与快感这种做法,在说明意为“美的”的“美”时,或许是有些用处的,可是,对美的定义来说,就毫无作用了。

我们还可以看到,在美感与快感之间,是找不到明确的界限的。在说明美即给美作定义时,这种含糊的美感和快感之分没有丝毫可取的地方。可美感与快感合起来是愉快这一点,却十分确定。给美作定义,自然应不顾美感与快感的分别,而却只能取美感与快感合在一起的十分确定的“愉快”。

愉快,其本身实际上是最基本的东西,不再需要用还要基本的东西去描述或者说明它。人们在感受任何事物的过程中,是不是产生了“愉快”,靠直觉就能明白,而无需考虑即无需通过其他的“描述”或者“定义”去确定,大人如此,小孩如此,甚至连婴儿也不例外。襁褓中的婴儿,一吮到奶头,愉快之情就溢于眉眼,而当受针刺时,马上就哇哇大哭,一脸的不愉快即呈人前。请想想,这愉快与不愉快,还有谁能不明白呢?

毫无疑问,在“美”的定义中使用“使人产生愉快”这一表达,是甚为妥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