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正说孙子兵法(大众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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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兵以诈立——正说《军争篇》(1)

本篇主要论述在一般情况下夺取制胜条件的基本规律,其中心思想是如何趋利避害,保证军队在开进和接敌运动过程之中,争取先机之利,力争掌握战场的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孙子十分重视对有利作战地位的争取,并从辩证思维的高度,论证了“军争”的有利面和不利面,主张要善于做到“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强调做好对军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即察知“诸侯之谋”,得“山林、险阻、沮泽之利”与重“用乡导”。在争夺主动权的过程中,孙子要求指挥者坚持和运用“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原则,做到“悬权而动”。孙子还充分重视统一号令的意义,提倡军队进退攻守必须具备明确的标识和要求。为了对确保战争主动权的掌握,孙子主张在军队行动过程中,贯彻“四治”的具体要求,其中“避其锐气,击其惰归”的主张,已成为著名的军事原则,为后人所重视和广泛运用。本篇结尾处,孙子归纳总结了八条“用兵之法”。这些原则,虽然带有一定的阶级、时代的局限性,但从总体来看,大都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成为我国优秀军事文化传统中的重要精神内核。

与《九变篇》主要论述作战“变法”问题有所不同的是,《军争篇》集中讨论了军事行动中的“常法”问题。如军事后勤保障上的“常法”:“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作战指导上的常法:“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发挥军队战斗力的常法:著名的“治气”、“治心”、“治力”、“治变”等“四治”理论。统一号令和严格战场纪律的“常法”:“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以及用兵制胜的一般性“常法”,所谓的用兵八戒等。由此可见,本篇所有文字都是围绕作战“常法”问题而层层递进、依次展开的,是探讨争夺先机之利的精彩篇章,在《孙子兵法》全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以下我们就本篇一些重要军事观点作具体的分析:

1.关于争夺先机之利问题的辩证认识

孙子高度重视对有利作战地位的争取,认为这是掌握主动权,赢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同时他又从辩证思维的角度,充分论证了“军争”的有利和不利,主张在军队开进过程中,要善于做到“以迂为直,以患为利”,考虑各种客观因素,通晓利弊关系,调动敌人,“后人发,先人至”,先敌占取有利战机。指出这样才算是“知迂直之计者”。为了确保军争的顺利成功,孙子强调作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即了解“诸侯之谋”,察知“山林、险阻、沮泽”等地形条件,任用“乡导”,以及搞好“辎重”、“粮食”、“委积”等后勤保障等。

对普通人来说,了解“军争”的有利面并非太困难的事情,然而能懂得“军争”的不利处,却为数寥寥。所以孙子在篇中着重指出了争夺先机不当而可能引起的后果,分别列举了“百里而争利”、“五十里而争利”以及“三十里而争利”、一味蛮干的危害。这表明孙子的论述,既照顾了全面,又突出了重点,他是真正把握用兵精髓的思想巨人。

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率军大破秦师的阏与之战,可谓是历史上成功运用孙子“迂直之计”的光辉典范。在这次作战中,赵奢“以迂为直,以患为利”,避开强秦的兵锋,越过险阻,轻装急进,神速地抢先占据了有利阵地北山,取得了战争的主动权,夺得胜利,使秦国蒙受了一次战国以来少有的严重挫折。所以,此战后来也被作为“示缓而先据要地”取胜的成功战例,对孙子的“军争”理论作出了实战诠释。

即使是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孙子的“迂直之计”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印巴战争中,印军成功运用“以迂为直”的战术,纵深迂回,分割、包围巴军,攻占达卡,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这是在当代对孙子“军争”思想的高明借鉴和运用。

2.关于“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作战指导原则

为了夺取先机之利,孙子要求作战指挥者在军队接敌运动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和贯彻“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指导原则,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有利可夺时,军队行动“其疾如风”;无利可夺时,军队行动“其徐如林”。一旦进攻,要像烈火燎原,无坚不摧;一旦防御,要像山岳耸峙,岿然不动。需要隐蔽时,要做到如同阴云蔽天,使敌人无从筹措;需要冲锋时,要做到如同雷霆突鸣,使敌猝不及防。一切“悬权而动”,唯求所向无敌,战胜强敌。孙子这一作战指导原则,文字不多,但内容精辟,它不但回答了夺取先机之利的条件和主要手段,而且也概括包举了孙子制胜之道的主要内涵和基本特征:

所谓“兵以诈立”,是说用兵的根本特征在于诡诈奇谲。不诡诈无以成功,宋襄公式的“仁义”只会导致“覆军杀将”,贻笑天下。短短四字,将军事斗争的属性揭示无遗,真是高屋建瓴,振聋发聩。

所谓“以利动”,说的是从事战争当以利害关系为最高标准。有利则打,无利则止,一切以利益的大小为转移,这实际上反映了孙子的战争宗旨,是其新兴阶级功利主义立场在军事斗争原则上的具体体现。

所谓“以分合为变”,这指的是孙子制胜之道的重要手段。中心含义是灵活用兵,巧妙自如地变换战术,或分或合,“悬权而动”,掌握战场主动权。它是“兵以诈立”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孙子兵学注重灵活变化,讲求出奇制胜的精神风貌。

孙子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这就是它从根本上划清了同《司马法》为代表的旧“军礼”的界限,正确揭示了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在中国古代兵学理论发展史上,《孙子兵法》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这种变革的核心,其实便是观念更新。其基本特色就是对西周以来旧的军礼传统的彻底否定,全书上下贯穿着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基本精神,具体表现为它揭去了温情脉脉的“礼乐”面纱,毫不掩饰地把“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原则公之于世,不讳言“功利”是用兵打仗的出发点,从而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在军事行动中进行算计,进行欺骗。(参见黄朴民:《孙子制胜之道综说》,载(中国台湾)《中国文化月刊》,1997(2)。)对于这一点,不少后人是洞若观火的。南宋郑友贤《孙子遗说》中的一段话就是典型的例子。他说:“《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最为贴切地区分了两者不同的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孙子兵学不愧为迎合“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时代要求的杰出代表。

在春秋中期之前,西周社会的古典礼乐文明,表现在军事领域中,就是以一整套“军礼”来指导、制约具体的军事行动。尽管进入春秋之后,这种军礼的外在形式和内在宗旨已经多少受到冲击,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还是愿意遵从“军礼”的一般原则的。这种“军礼”的总纲,便是《司马法》上所说的“以礼为固,以仁为胜”。它确定的战争宗旨是“征伐以讨其不义”,开展军事行动要堂堂正正,不许用奸使诈,“不加丧,不因凶”,人家新死了国君,或者粮食歉收、经济困难,你都不能去打;一旦战场交锋,必须双方摆好阵势后再开打,别老想着偷鸡摸狗占人家的便宜,“成列而鼓”(《司马法·仁本》。),“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桓公十年。)。战争善后要“服而舍之”,即打了胜仗,不能灭人家的国家,不能绝人家的社稷,而要“举贤立明,正复厥职”,立一个新的统治者来恢复秩序,安定国家。对此,汉朝人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中有很准确的概括:“及至汤武受命,以师克乱以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殊不知这恰恰是当时战争遵循温和“军礼”原则的具体表现,是“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战争观念反映到战争实践的必有之义。用《国语·周语》中所引郤至的话说,就是“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

然而,到了春秋中后期,整个时代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时,名义上“天下共主”的周天子的权威早已丧失殆尽,新兴阶级势力的勃兴,使得战争的面貌有了完全的改观,其中最大的特色是军事行动逐渐摆脱了“军礼”的束缚,诡诈战法开始普遍流行起来。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巨大的变化?这首先是军队的成分发生了改变,以前可以说是士兵的素质比较高,当时周朝定下的规矩是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这些国人都接受过六艺的教育,驾车、射箭都是他们的必修课,都懂得贵族的礼节;到了后来,战争的规模扩大,军队的数量也如同发了酵的面包似的一个劲地扩大,当时只要是有胳膊有腿的健康人,几乎都被拉进去了,都可以当兵。这些人绝大部分是目不识丁的“野人”,根本没受过贵族化的教育,没学过什么六艺,对他们来说,贵族那一套文质彬彬的东西与自己毫不相干,“军礼”嘛,最好还是撇到一边去。总之,军队中的贵族少了,小人却大大增多了,为贵族而设置的“军礼”自然要被冷落,甚至抛弃。

二是战争的宗旨变了,战争的目的变了。过去从事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争霸,并不是为了消灭对手。只要能建立起霸权,让别人表示顺从听话,其他的问题都可以商量,完全不必拼个你死我活。所以温文尔雅是可以的,鞠躬如仪是正常的。可是从春秋晚期起,争霸不再时髦了,兼并才是领导时代发展的新潮流,原先是图个虚名的争霸战争,现在变成了争夺土地、劫掠财富和人力资源的兼并战争,各种卑鄙下流、阴险毒辣的手段都要使用出来。“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军礼是越少越好,坏人是越来越多,好人想要自己做好人也做不成了,一个是别人不允许,大家都是乌鸦,凭什么让你当白鹤,要黑大家一起黑,谁也别冒尖出风头;另一个是自己的心理也不会平衡,与其做好人受冻挨饿遭白眼,浑不如“杀人放火受招安”。

三是武器装备和作战方式变了。以前打仗的方式是车战,车战必须先摆阵势,不摆好阵就不能打,这是密集大方阵传统战法,机动性很差,适合于大家客客气气交手过招。现在步兵重新崛起,又成为军队的主力兵种,它比较灵活,机动性要强得多,可以不必像车兵那样先排阵后开打。后来出现的骑兵更是雷厉风行,更讲究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兵种变了,作战方式也要随之变化,作战方式变了,则作战观念也得跟着变,这是多米诺骨牌效应。另外,地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主要在是黄河中下游平原打,大平原地势平坦,打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车战最合适不过,可现在到了丘陵地带、江河湖泽地带,就根本不能再用以前那种排兵布阵的方式了,“车不驰,徒不趋”全成了过气的招法,“军礼”当然要退出历史舞台。最最要命的是,车战在这时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克星,这就是强弩的出现,驾车的马匹、车上的甲士全成了飞蝗般的箭镞的活靶子,贵族再有涵养,也经不得这么大的杀伤,只好不情愿地与“军礼”说“拜拜”了。(参见黄朴民:《早期兵学的发展脉络与文化特征》,见《大学演讲录》第2辑。)

四是战争地域的扩大。在春秋前期,打来打去,就是这么有限的一块战场,就是齐国、晋国、秦国、楚国还有郑国、宋国、鲁国等。可是到了后来,吴国、越国、中山国都先后冒出来了,战场开始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淮河流域伸展。这些战场上的新角色仿佛没爹没娘教养的孩子,风里来雨里去,摸打滚爬终于长大成人,没有背上周礼那么沉重的包袱。这样一来,战争中就不再有那么多的君子之风,诡诈之道越来越风行,而主张保持贵族的尊严,提倡打堂堂正正之仗的宋襄公成了不合时宜的丑角,只配给自诩高明的人嘲笑、讥讽了。这就是班固所概括的时代兵学风气:“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新的时代,就有新的战法,在新的战法面前,旧“军礼”的老调子便弹不下去了,这正如《淮南子·氾论训》所说的那样:“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这时便需要有新的兵学理论来作指导,即所谓“千家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叫做“与时俱进”。而《孙子兵法》的诞生,正是这种时代氛围之下的必然产物。

孙子战争观的诡道原则,应该说是对战争本质属性的深刻反映。战争的艺术魅力在于,战争双方斗智斗勇,隐形藏真,欺敌误敌,变化莫测,先立于不败之地,而不放过任何可以击败对手的机会。所有这些,都表明了战争是一种多变、灵活,无固定模式,不讲究繁文缛节的特殊社会活动,诡诈奇谲是战争的本质特征。而孙子“兵以诈立”的思想,其核心乃是强调以灵活的战术、快速的机动、巧妙的伪装来造就优势主动的地位,在复杂、激烈的军事斗争中成为胜利的主宰,“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它的提出,无疑是对业已过时的“军礼”传统的彻底否定,是战争观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本身就是一次创新,一次革命。换句话说,孙子的诡道论,深刻揭示了战争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古典兵学思想发展上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孙子兵法》区别于“宗仁本礼”古司马兵法,而成为划时代兵学经典的重要标志。

当然,在充分肯定孙子兵学的功利观与诡道法之价值的同时,也大可不必将孙子理论神圣化。的确,春秋战国乃至整个古代历史演变进程,已经证明了孙子兵学实用理性的胜利和宋襄公标榜“仁义礼乐”的失败。然而,这并不等于孙子的观点完美无瑕,宋襄公的看法一无可取。正如俗语所说的那样,不可单凭成败论英雄。宋襄公虽然败得很惨,很没面子,但是这并不说明道德对战争的制约作用可以弃若敝屣,恰恰相反,在绝对的功利之上还有一个绝对的道德。事实也正是如此,儒家提倡义战,墨家主张非攻,都是古“军礼”原则在新历史条件下的曲折反映,而随着人类社会的日益进化,道德因素对战争行动的规范意义正显得越来越突出,绝对战争也逐渐在向可控性战争过渡。这其实是对宋襄公“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成列而鼓”做法的否定之否定。

孙子的兵学理论固然是时代精神的产物,也符合军事斗争的一般规律,但是他汲汲倡导“兵以诈立”,一切都以利益的大小或有无为定夺,将“兵不厌诈”奉行为指导作战的最高原则,其客观效果,往往是在取得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促使战争手段变得越来越残酷,战争破坏程度越来越骇人。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白起杀性一起,长平坑赵军降卒四十万;项羽血气一来,新安杀秦军俘虏二十万,在某种意义上,这些正是孙子那种只求目的不择手段的战争效益观的逻辑结果。这个责任固然不应该由孙子本人来承担,可是君子之风日去,小人之气竞长,“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乃是不争的事实。孙子若地下有知,也会感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