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孝道文化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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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彝文文献中的董永故事和汉文文献中的董永故事(2)

这是一个感人心扉,令人如进入童话世界般的传说,以善为背景,以孝为主线,以行孝所得的高官厚禄为结局,将董永及七仙女的一系列传说故事精简串在一起,以突出行孝的主题。彝族化了的董永故事《赛特阿育》,其内容是很丰满的,且有很强的文学性。为了研究中华孝道文化的深刻内涵及相互传播和影响,在此将汉族文化系统中的董永故事略加考察。

从西汉刘向的《孝子图》、东汉武梁祠画像,到敦煌文本的董永变文、话本小说《董永遇仙记》,到明代传奇《织锦记》,到清代杂剧《董孝》、弹词《张七姐下凡槐荫记》等,从最简单的传说变异发展到有情节的故事、戏曲、传奇、说唱文学,文本形式多样。董永故事的最初体系,可以用汉代武梁祠画像及同时期的四川等地的一些画像石、《孝子图》和三国曹植的《灵芝篇》、晋代干宝的《搜神记》等文本为代表。在这个阶段,董永的形象完成了“务农”和“孝”的结构塑造。学者对各地画像石、《孝子图》所载之董永故事多有阐释,在此不赘述,但曹植的《灵芝篇》和《搜神记》两文本,则对我们认识彝族化了的董永故事极有帮助。曹植的《灵芝篇》说:

灵芝生王地,朱草被洛宾;荣华相晃耀,光彩晔若神。

古时有虞舜,父母顽且器;尽孝于田垅,烝烝不违仁。

伯瑜年七十,彩衣以娱亲;慈母笞不痛,嘘嘘涕沾巾。

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

暴子见陵侮,犯罪已亡形;丈人为泣血,免戾全其名。

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道;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

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岁月不安居,呜呼我皇考;生我既已晚,弃我何其早。

《蓼莪》谁所兴,念之令人老;退咏《南风》诗,洒泪满袆袍。

乱曰:圣皇君四海,德教朝夕宣;万国咸礼让,百姓家肃虔。

庠序不失仪,孝悌处中田;户有曾闵子,比屋皆人贤。

髫龀无夭齿,黄发尽其年;陛下三万岁,慈母亦复然。

从字里行间看,本诗是用的民间传说素材为基础而创作的,所以在之前,除画石像等外,民间已经流传着有关董永的传说故事了。《搜神记》所记董永的故事是散文形式:

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身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妻。”遂之与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至力,以报厚德。”主人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董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与此类似的记述,还有明代《江汉丛谈》之中的“孝顺事”,在此不赘述。

这个文本中的借钱、仙女愿为董永妻、仙女能织、董永夫妻做奴还债等情节,彝族化后成为《赛特阿育》中的有机部分。但是,直到《搜神记》里还没有见“证婚树”和董永与仙女有子的内容,而彝族化了的董永故事中是有“证婚树”和子女的。其实,在汉文文献中除画石像里有树外,民间传说记述中树的出现在什么时候难以明确。郎净先生将散见于相关文本中的明代艺人顾觉宇据董永传说创作的戏剧内容加以集中展示,其中有了“证婚树”,也有了二人结为夫妻后有子的记述,这对认识彝族的《赛特阿育》很有参考价值,在此加以摘录:

董永遇仙折:

奴家是九天阊阖仙女,今日开放下瑶池,休教泄漏这天机。且在槐树下,奴奉玉帝敕旨……

前面有一佳人,立在槐树下,不免向前问她来历……因见秀才行孝,情愿指此树为媒,与君结为夫妇,实是本心。……

荷蒙娘子赴佳期,槐荫树下,配为夫妻。……

槐荫分别折:

(生)这是当初相会的槐荫树下……(旦)你好忘恩,当原先指此槐为媒……

(生)当原先董永槐荫树相遇之时,一贫如洗。多谢娘子,成就了一对姻缘……

(旦)董郎,若要奴家不去时节,当初是这槐荫为媒,你依旧叫得他应,我就不去。……

(旦)董郎夫我和你百日夫妻,倒有了三月身已,又未知是男是女?(生)妻若生得男时?(旦)奏过开蓸,送来与你。(生)若生得是女时?(旦)罢了,夫与妇恩情绝矣!恐上帝留在月妪。……

综合明代以来的各种“唱本”和“话本”、“孝顺歌”之类,孝子董永的传说故事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物越来越多,文化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就人物而言,在上述曹植的《灵芝篇》中,真正涉及董永故事的人物除董永、神女等情节人物外,其他都不是与董永故事主人公直接有关的。《搜神记》里关于董永的故事,其人物也只有董永、董永父、主人、妇人(即仙女)、天帝几人,情节也极为简单。

但是,到了明代以来的各种“唱本”和“话本”、“孝顺歌”之类的文本中,无论是人物方面还是情节方面就大为丰富了。据郎净先生的考证统计,在人物方面有董永、织女、永父、玉帝、傅长者、赛金娘子、董仲舒(董永之子)、严君平、妈妈、王仝、娘舅、乡人、府君、汉天子、天使、媒人、同学小儿、老王、众仙女等19人。在情节方面:1.董永鹿车供父受傅长者救济;2.董永丧父无钱安葬,娘舅略有救济;3.卖身傅长者处葬亲,佣工三年,得钱一千贯;4.董永槐荫树下遇仙喜结良缘;5.织女善织偿债;6.槐树下织女别夫;7.傅长者举贤,天子赐官;8董永与傅长者之女赛金娘子成亲;9.织女将玉帝赐名为董仲舒的儿子给董永;10.仲舒询母(因上同学相殴而向父询问生母,仲舒按董永所说找严君平);11.仲舒问卦;12.仲舒别父,在老王陪同下寻母;13.仲舒寻母并相认;14.仙女赐瓶,母子相别;15.仲舒归家;16.金瓶天火烧毁严君平预知未来的算书;17.仲舒吃仙米的结果;18.仲舒升为鹤神。

彝族《赛特阿育》中的人物有这样一些:天君策举祖、塞特董哲安、釜史妮妮、杜那沓、恒诺布、微察鲁特汝、赛特育参(赛特阿育)、众乡邻、教书先生、官府差人、色特阿治、举祖伦霓、嫂子、阿治汝额、色特嫩念、诺娄则、皇帝、阿治汝鸠、阿育董伏、武贴呷及儿子、鬼谷子、七个仙女、翁祖、郎中等二十多人。比较流传于汉区的关于董永传说故事的各种文本和《赛特阿育》可知,其人物基本能对应,只是名称不同。

由上述材料可知,彝族的《赛特阿育》当是对明代以来关于董永行孝的相关文本的翻译改写。在翻译改写的过程中,对汉文化中的孝加以彝族化,使之具有了彝族味而为彝族人所接受从而有益于在彝区宣扬“孝”。与此同时,有关董永戏剧文本中的“证婚树”槐在《赛特阿育》里称为树或绿树,不再叫槐树或槐荫树。这一方面可能是当时的彝区没有槐这种树,另方面则由于槐是一种文化符号的原因,所以进入《赛特阿育》后就用树或绿树替称之。

槐树属落叶乔木,又叫国槐、槐花树等,是优良的庭荫树和行道树,所以在董永的故事中将槐称为槐荫树。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就被人文化了,民间曾有“门前一棵槐,不是招宝,就是进财”的俗语。槐是中国人向往将相富贵的象征。《周礼·秋官》记载说:“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面三槐三公位也。”《宋史·王旦传》载:“旦父祜,尚书兵部侍郎……祜手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后世,必有三公者,此其志也。’”后世人多种槐,目的就是讨个吉兆,正如《花镜》所说:“人多庭前植之,一取其荫,一取三槐之吉兆,期许子孙三公之意。”因为“槐子”与“怀子”谐音,所以民间多有以槐祈子的习俗。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文化底蕴,所以在董永的故事中有他在槐树下与仙女相遇相别的情节就不是偶然的了。因为槐在彝族中没有被人文化,不是一种文化符号,所以在将董永的相关文本翻译改写为《赛特阿育》后,就将槐树模糊为一般的树。

但是,由于“改土归流”及彝汉民族文化的交流,有的本来属于汉族的丧葬习俗则由于社会文化的变迁而进入彝族丧葬文化系统中。在发现古彝文文献《赛特阿育》的贵州彝区,在明代以来就已改火葬为土葬,丧葬习俗既吸收了汉民族的部分丧葬习俗因素也保留了彝族固有的部分习俗文化。比如,在《赛特阿育》中“守孝三年”很显然是汉族丧葬习俗的表现,董永传说故事中是卖身葬父,而在《赛特阿育》中则是卖身葬母,这似乎与彝族“粮中荞子大,人类母亲大”的观念相关。至于汉文献里仙女与董永在槐树下分别时送扇,而在《赛特阿育》里则只反映主人公的离别悲痛。

总之,从《赛特阿育》对董永行孝传说故事的翻译改写来看,是以当时彝族的社会文化发展现状为背景的,是以当时彝汉文化交流现状为基础的。在这样的语境之下宣扬“孝”,一方面是因汉彝文化的交流而丰富了当时彝族的孝文化,二是发扬光大了彝族自己的传统文化。

(罗曲:西南民族大学彝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