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教生活禁忌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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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禁止使用金银器皿

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在家庭生活中使用金银器皿和纯丝质的床上用品。《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载,哈宰发说:“穆圣禁止我们用金银容器来饮食,禁止我们穿丝绸衣服,禁止我们坐在丝绸垫子上。穆圣说:‘这类型的家居杂物,是异教徒今生所享用,而我们在后世享用。’”

禁止使用金银器皿的规定,同禁止男子佩戴金饰和穿着丝绸衣服的哲理是一样的。唯一区别的是,妇女可以佩戴金饰和穿着丝绸,但是在家庭生活中,禁用金银器皿是不分男女的。

这条禁忌的核心,是杜绝了爱美之心的泛滥和过分,把有钱的穆斯林追求奢侈、豪华生活的念头彻底打消了。

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禁用金银器皿,反而促进了阿拉伯穆斯林在家庭陈设美化方面的新追求。瓷器、玻璃制品、铜器、彩釉器皿等日常家庭用品,在阿拉伯地区普遍使用,且十分精美,令人赏心悦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青花瓷,其原料就来自临近阿拉伯半岛的索马里,因此元青花又被称为苏麻喇青(中国古代称“索马里”为“苏麻喇”)。在古老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上,当时运送商品的驼队和帆船上,青花瓷是最重要的商品之一,也是极受阿拉伯人欢迎的生活用品。更加令人称道的是,中国的工匠们在那个古老的年代,居然制造出有阿拉伯文图饰,甚至用阿拉伯文书写的安拉、穆罕默德和《古兰经》等内容的青花瓷。在阿拉伯国家也门、阿联酋,以及中国的博物馆,都能够看到这样的青花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