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强权和用暴力抢夺他人财物成了道德规范,海盗行为被视为一种有利可图、值得夸耀的事业,西方人称之为海盗业。海盗被称为捕敌私船船主、劫敌船船主、海上走私者等。在中国历史上,沿海地区居民多倚靠海洋谋生,他们在经营海洋生产和从事抢劫活动的同时,也反抗官府和土豪,因此被称为海贼、海盗、海寇、洋匪、岛寇、绿客等等。
怎样看待中国历史上的海盗
中国是个农业文明古国,历来封建王朝都重农抑商,曾长期对外垄断“贡市”,禁止商民出海活动。明清王朝厉行海禁,严禁商民出洋贸易,下海出洋者被视为奸徒、海盗。纵观中国历史,许多所谓海盗,其实并非残忍好杀的海盗匪类,应该肯定他们是海上英雄豪杰之士。近年来,有识之士开始重视和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海盗活动问题,这反映中国学者和文学家对过去的海盗有了新的认识。
当海禁放宽时,海盗就变成海商;当海禁加重时,海商就变成海盗。因为明朝的海禁很严,中国海上商业资本没有出路,所以就只能去做海盗。他们的势力很大,甚至可以左右明朝的政治、军事局势。而所谓的“倭寇”,其实就是在中国海盗集团指挥下的日本海盗。
清代袁昶诗云:“篙工柁师卧江沙,海禁久弛吞声哭。”意思是说:若非海禁久弛,哪有郑芝龙以及郑成功父子的成功?
明朝中叶的中国海盗和现在的海盗不一样,他们代表着商业的新兴力量,或者说也是一种资本主义的萌芽。很可惜,这些商业力量并不成熟,郑氏集团到达台湾之后并没有继续发展商业,而是把金钱换成了土地,错过了建立海上商贸帝国的时机。
研究中国海盗史的意义
中国历史实际上是陆地的历史。二十四史所记录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内陆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活动;偶尔涉及海洋,也只是视为海外诸国朝贡的贡道。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忽视海洋,致使海中岛屿经济、文化发展缓慢。
世界历史表明,一个海洋国家不重视海洋开发与经营,势必影响到本国的社会进步与历史发展。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被认为是“保存胎儿的酒精瓶”,成为“停滞的典型”,其原因就在于此。
21世纪是海洋世纪,研究海洋发展史,研究以海洋为舞台的海盗的活动历史,是必要和有意义的。
中国的海盗史,从一定程度讲,就是中国的海洋史,涉及海洋渔耕、海上交通和贸易、海洋军事、造船史、国际关系史、华侨史等等。研究中国海盗史,可以推动多门专史的学术研究,一举多得。
中国海盗活动的范围
山东胶州湾至渤海:东汉至宋元时期,属早期海盗活动的主要海域。由于商业经济与海上贸易没有持续发展,海盗活动只得南移到东南沿海。
东南沿海浙闽广地区:浙江富足。福建——“海者,闽人之用。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为盗,啸聚亡命,富者则以海商为业。”广东——海域广大,远离政治和军事中心。
日本和南洋各国。
3、一些关于倭寇的资料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的小说《喻世明言》中所描写的倭寇
原来倭寇逢着中国之人,也不尽数杀戮。掳得妇女,恣意奸淫,弄得不耐烦了,活活的放了他去。也有有情的倭子,一般私有所赠。只是这妇女虽得了性命,一世被人笑话了。其男子但是老弱,便加杀害;若是强壮的,就把来剃了头发,抹上油漆,假充倭子。每遇厮杀,便推他去当头阵。官军只要杀得一颗首级,便好领赏。平昔百姓中秃发瘌痢,尚然被他割头请功,况且是在战阵上拿住,哪管真假,定然不饶的。这些剃头的假倭子,自知左右是死,索性靠着倭势,还有挨过几日之理,所以一般行凶出力。那些真倭子,只等假倭挡过头阵,自己都尾其后而出,所以官军屡堕其计,不能取胜。
昔人有诗单道着倭寇行兵之法,诗云:“倭阵不喧哗,纷纷正带斜。螺声飞蛱蝶,鱼贯走长蛇。扇散全无影,刀来一片花。更兼真伪混,驾祸扰中华。”
杨八老和一群百姓们,都被倭奴擒了,好似瓮中之鳖,釜中之鱼,没处躲闪,只得随顺,以图苟活。随童已不见了,正不知他生死如何。到此地位,自身管不得,何暇顾他人?
莫说八老心中愁闷,且说众倭奴在乡村劫掠得许多金宝,心满意足。闻得元朝大军将到,抢了许多船只,驱了所掳人口下船,一齐开洋,欢欢喜喜,径回日本国去了。
原来倭奴入寇,国王多有不知者,乃是各岛穷民,合伙泛海,如中国贼盗之类,彼处只如做买卖一般。其出掠亦各分部统,自称大王之号。到回去,仍复隐讳了。劫掠得金帛,均分受用,亦有将十分中一二分,献与本岛头目,互相容忍。如被中国人杀了,只作做买卖折本一般。所掳得壮健男子,留作奴仆使唤,剃了头,赤了两脚,与本国一般模样,给予刀仗,教他跳战之法。中国人惧怕,不敢不从。过了一年半载,水土习服,学起倭话来,竟与真倭无异了。
倭寇的影响
明朝与高丽、李氏朝鲜都曾经对室町幕府要求取缔海盗行为。明朝甚至于与日本发展了勘合贸易。而高丽王朝的灭亡,与李氏朝鲜以倭寇根据地名义进攻对马岛,也是受到倭寇的影响。
八幡船
日本室町时代到江户时代的海盗船通称为“八幡船”,这是由于倭寇以“八幡大菩萨”作为旗帜。
活动地区
倭寇的根据地,包括日本的对马岛、壹岐岛、平户岛、五岛列岛,以及中国、朝鲜半岛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岛、海南岛。荷兰人未到台湾之前,台岛也是倭寇的活动据点。学者研究亦证明,在台湾活动的倭寇,亦是漳泉一带与日本方面有贸易的著名海商或海盗,不是日本人。
在倭寇最强盛时,其活动范围曾远至东亚各地甚至是内陆地区。
知名人物
孙恩、卢循、方国珍、陈祖义、王直、许栋、徐海、陈东、萧显、李旦、颜思齐、郑芝龙、蔡牵、张保仔;以及道可(松浦隆信)、曾一本、毛烈、叶明(叶麻)、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
部分史料
在韩国正史《世宗实录》((二十八年十月壬戌))中,叙述“前朝之际,倭寇兴行,民不聊生。然其间倭人不过一二,而本国之民,假著倭服,成党作乱”。《太宗实录》又写“或时,假倭为寇”。明史《日本传》也记载:“大抵真倭十之三。”即真正的日本海盗大概只占三成。
纪录寇边的倭寇,其组成实以韩国人为主,以及一些中国人,他们冒名或混杂其间作乱。
近年学者观点
近年来,有的学者对于倭寇的性质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嘉隆间的倭寇是明朝严行海禁造成的。它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内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东南沿海地区以农民为主力的,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等各阶层人民在内的,反对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海禁政策的进步斗争。这种斗争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而不是倭寇为患。问题还在讨论中,尚无定论。
4、嘉靖朝倭患
明朝中期嘉靖以后,是倭寇活动加剧的时期。其原因有四:
(1)战争造成日本各阶层人士的大量破产和失业,遂多流为寇盗;
(2)由于日本商业的发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长,对中国大陆各种物资和货币的需求更加强烈;
(3)日本室町幕府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全国政局,诸侯各自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将掠夺中国大陆视为利薮;
(4)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中国商人、破产农民和失意知识分子等,由于各种原因留居日本。其中有资本者则纠倭贸易,无财力者则“联夷肆劫”,成为嘉靖隆庆年间倭寇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这一时期倭寇的一个显著特点。如侨居日本的倭寇首领王直、徐海、毛烈、陈东、叶明(叶麻)、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即为此类人物。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主任林仁川教授认为,16~17世纪明朝中叶时期,整个中国东南沿海就是一个海盗的世界。这里有中国海盗、日本海盗、朝韩海盗、葡萄牙海盗、西班牙海盗、荷兰海盗等。那时商、盗没有明确划分,有生意做的时候就是商(走私),没生意做的时候就是盗。他们有时候互相抢,有时候就上岸抢。
他们伙同倭寇,在日本封建主的支持下,袭用倭人服饰旗号,乘坐题有八幡大菩萨旗帜的八幡船,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夺大量财物。但此时明世宗朱厚熜迷信道教,不问政事;严嵩专权,贪贿公行,致使吏治腐败,文恬武嬉,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海防设施久遭破坏,为倭寇活动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内氏使臣宗设、谦导与细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因争夺对明贸易,在中国土地上相互厮杀。宗设格杀瑞佐,又以追逐宋素卿为名,大掠宁波、绍兴一带,杀掳明朝指挥刘锦、袁琎等,夺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动朝野的“争贡之役”。
此后,明朝政府要求日方惩办宗设及倡首数人,放回被掳中国官民,缴还旧有勘合,遵守两国所订之约,如此方许换给新勘合,继续贸易。日方没有答复这些要求,致使双方贸易实际中断。由是倭寇走私贸易猖獗,并伺机多方掳掠。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倭寇由瑞安入寇台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许栋、王直等导引倭寇,聚于宁波境内,潜与豪民为市,肆行劫掠。倭寇在山东、南直隶(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大肆烧杀掳劫,江浙一带民众被杀者达数十万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威胁东南沿海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激起中国朝野上下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愤怒反抗。
在福建巡抚谭纶、戚继光、总兵俞大猷等领导下,东南沿海军民浴血奋战,抗击倭寇。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袭普陀山倭寇老营,重创倭寇;又在王江泾歼灭倭寇2000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痛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至此,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
5、王直其人及其后世评价
眼下,对倭寇罪行翻案者有之,扼腕者不乏,同情者大有人在,故有人撰文《倭寇罪行始末辩——兼驳为王直翻案风》以正。
倭寇的出现
——明廷的海禁政策,是在倭寇疯狂侵略的非常情势下被迫提出来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保护国家安全和民众利益的防范性政策。不是海禁引来倭患,而是倭患导致了海禁。
倭寇的发生,以明代为最盛。“倭寇”一词出现于中国,最早见于《明太祖实录》一书,记载了洪武二年(1369年)倭寇劫掠山东、苏州、崇明的情况。但是,倭寇对于中国沿海的掠夺,绝非始于明朝。《元史·兵制二》记载:1308年,日本商船焚掠庆元。这才是倭寇对中国最早的侵略。到明初,其规模已经很大了。
基于以上史实,中国明史学会会长张显清先生在其《关于明代倭寇性质问题的思考》中指出:“……所谓海禁是有条件的、局部性的,而不是一般的反对所有的海外通商,不是完全禁海,不是闭关,官方市舶贸易非但没有禁止,有时还很活跃,并于正德年间出现了由市舶贸易向海外市场贸易转变的趋势。只是为了防范‘奸民’(也就是王直这样的人)与倭寇相结合,防范倭寇乘虚而入,才禁止沿海居民私自出海。就是说,海外贸易是由官方来控制,而不是绝对禁止。用‘闭关锁国’来概括明太祖以来的海外政策是不准确的,所谓‘闭关锁国’引来倭寇更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