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先生:
闻先生毅然出来主持全国教育行政,深为全国教育得人庆幸。关于树人大计,教育方针,想先生等必已规划尽善,成竹在胸,浅陋如我,原未敢有所冒渎,惟有一事,愚意认为教育当局有再加以审慎考虑之必要,即“考试与文凭”一问题,如教育当局认此事为不成问题,则应有圆满剀切的解释,以平无数有志上进而困于纸面资格者的冤愤;如认此无数刻苦进修而为教部一纸命令压迫以致流离失学者之应得相当公平的援助,则应毅然有所修改,不应熟视无睹,静默了事。先生贤明诚挚,谋深虑远,而且原为论坛健将,与一旦从政便视舆论为不值一顾者迥异,“可与言而不与之言,是为失言”,故敢乘先生履新之际,敬掬诚为无数冤屈的青年壮年一作力竭声嘶的最后呼吁。
关于这个问题,自本刊上卷第三十二期中发表《考试严限资格之不可解》一文后,很引起社会人士的注意,来函表示同情者有如雪片飞来,目不暇接。后来我觉得此事倘能得到全国教育当局的注意,则改善的希望当能较有把握,故与朱经农先生反复通函商榷者数次,曾陆续登载于本刊上卷第四十四,四十七,及五十一等期。此外关于讨论这个问题的文字,有陈选善先生著的三篇,见本刊上卷第四十九,五十,及五十一等期;有周渭善先生著的一篇,见本刊上卷第五十二期;尚有数函散见于本刊“信箱”中。关于这个问题的事实与理论方面的商榷,具见以上各文,想早蒙鉴及,兹不复赘,惟尚有一点意思欲再略加申述,以供研究:
愚意讨论问题当对事实注意,不应离开事实而作无裨实际的空论,否则越论越不相干,反与本问题的解决愈弄愈远。我们反对没有文凭的人不论真实能力如何均须一概剥夺应考的机会,这并不是主张在校学生可以不注意平日成绩,毕业时可糊里糊涂的出校,毕业文凭可一概废除;也不是主张自修比入校好,或在任何阶段都有同样的效果;更不是不看重学校生活―这种种问题也许是值得研究的,但和我们所注意的当前事实不相干;我们所注意的当前事实,是许多没有机会入校,不得不勉力自修,而有志于自修后应考相当程度学校的苦人儿;许多不得不早离学校以谋生计,而有志于获得若干经验及蓄得若干财力之后应考相当程度学校的苦人儿;以及许多不幸在教部未严厉取缔私立学校以前误入现在未得立案的学校,而实际由自己努力得到的学问,并不因所入学校之未尽善以致无应考能力的苦人儿——这许多人如果考后没有能力获取,考者当然没有话说;“陈力就列,不能者止”,亦无所谓不平;若因少了一纸文凭,连应考的机会都强被剥夺,那便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我常接到关于此种不平的诉苦来信,见他们声泪俱下,悲愤填膺,读后每觉不顾事实而一味以无充分理由的命令强迫人者之罪恶为不小!所以愚见以为有文凭呈验者固未尝不可由主考者作为参考之用,否则在学校以外求得的学问也应予以应考的机会——在考试方法上尽管严厉详密,但不准人与考实在没有道理。
弟韬奋敬上。
十九,十二,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