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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富兰克林自传(2)

我的学徒生涯

闲话少说,还是言归正传吧。我在我父亲的店铺里继续工作了两年,也就是说,我一直干到十二岁为止。我的哥哥约翰本来是学艺的,却离开了父亲,成家后跑到罗特岛安起家来。很显然,我将要接替他做蜡烛工匠了。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干这行。

父亲非常担心,因为他心里清楚:如果不能为我找到我喜欢的工作,我很可能会像他的儿子约瑟亚一样私自离家出走,去航海,这让他感到十分难过。因此,他会经常带我去外面走走,散散步,去看看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工作。好从中发现我会对什么感兴趣,力图把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很感兴趣地观察手艺高明的工人是如何使用他们的工具的,并且受益匪浅。所以当家里有什么零碎的活儿一时半会找不到人做的时候,我就会靠学习的一点东西,自己动手干起来。当做实验的兴致在心里还很强烈的时候,我就想着自己做一些小机器。

父亲看我这样子,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制造刀具这个行业。由于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木耳在伦敦学的就是制刀业,并且还在波士顿开了业,所以我被父亲送到他那里去学习手艺。但我在那里学了一段时间后,他要收取一些学徒费,惹得我父亲很不高兴,所以就又把我带回家了。

我打小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我一直把自己的全部零用钱都花在了买书上。由于我很喜欢《天路历程》这个小册子,所以我购买的第一个册子就是约翰?班扬文集的单行本。后来我又把它卖了,用这笔钱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部著作一共有四五十册,但在小贩子的手中出售,价格却很便宜。我父亲有个小书库,里面收藏的书主要是关于神学辩论的,大部分我也都阅读过。但可惜的是,那时我正处在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却没有找到适合我读的书籍,因为我很清楚,我是绝对不会去当一名牧师的。

但是有一本普鲁泰克写的《英雄传》,我反复读了很多次,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花那么多时间读这么一本书还是很值得的,我从中受益匪浅。另外,还有笛福的《计划论》和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也曾经使我的思想有过一定的改变,在后来经历的一些事件中,也深受其影响。

我父亲有个儿子叫詹姆士?富兰克林,他学的是印刷业,自从父亲知道我有爱读书的嗜好后,终于决定让我也干这一行。1717年,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带回来一台印刷机和许多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要远远超过我父亲所从事的行业,但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渴望能去航海。为了防止我这个想法产生可怕的后果,父亲急切地安排我跟哥哥做学徒。我做了一些反抗,但最终还是依了父亲,并且和哥哥签了师徒合同,那时我才十二岁。

按照合同上规定,我作为学徒将要做到二十一岁为止,并且只能在学徒的最后一年我才能领到学徒期满的薪水。我在最短的时间里就熟悉了印刷业的整个流程,并且能驾轻就熟,成了我哥哥的得力助手。

这时我也有机会接触到更好的书籍了,并且还结识了几家书店当学徒的朋友,这样我就可以从他们那里借一点书看看,当然还得按时归还,并且要保证图书的整洁。有时候晚上借来的书,要挑灯读到大半夜,因为怕被人发现或是怕有人正好也买这本书,所以到第二天早上就必须得归还。

没过多长时间,有一个名叫马太?亚当的聪明商人经常来我们印刷铺,并且注意到了我。在他的家里收藏了很多的书,还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去看看,如果我要向他借书,他也总是欣然允诺,借我一些书籍。那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诗歌,并且自己还创作了几首。我哥哥觉得作诗会大有前途,所以一直都鼓励我,还让我即兴创作了两首小诗。

一首是《灯塔的悲剧》,主要讲的是船长华萨雷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海盗铁契(或叫做“黑胡子”)被擒拿的故事。这两首诗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属于格拉布街道民谣,很俗气,难登大雅之堂。这两首诗印出来后,哥哥叫我拿到街上到处去叫卖。第一首由于讲的是新近发生的,而且又是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所以卖得非常好,而且反响很强烈。

这样的经历让我顿时有点沾沾自喜。可父亲却表示反对,并且还嘲笑我的诗歌,说搞诗歌创作的大部分都是穷光蛋。就这样,我避免了当上诗人,而且很可能会是个非常低劣的诗人。但是散文的写作在我的人生中却派上了很大的用场,也是我奋进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在那个时候,我是怎么获得那么一点写作能力的。

在镇上有一个名叫约翰?高令斯的小孩,也是个书迷,我和他交往非常密切。我们都很喜欢争论,也都很想驳倒对方。但我想顺便说一下,这种喜欢争论的癖好,很容易让人养成一种坏习惯。那就是为了争辩时常要提出一些反对的意见,那就很容易让人产生不愉快,其结果不仅破坏了交谈气氛,还让人产生厌恶,甚至还会让本来可以成为朋友的人彼此反目成仇。我这种爱好争论的习惯是从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信仰的书籍中得来的。从那时起我就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教育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一个有头脑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癖性的。

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了,我记得和高令斯曾发生过一次争论,其主题是女性受教育是否合适,她们是否具有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等。他的观点是,女性不适合受高深的教育,因为她们天赋较差,不能很好地胜任。可能是为争论而争论吧,我则持相反观点。他天生就能言善辩,并且是词汇丰富,满腹经纶。有时候我就觉得,他之所以能在争论中压倒我,与其说是他的伦理,倒不如说是他的口才。直到我们分开了,这个问题也一直没有解决。想到在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再见面,所以我就开始静下心来把自己的论点写出来,并工整地抄了一份邮寄给他,他也给了我回复。就这样我们往返了三四封信件之后,碰巧让父亲看到了,他并没有和我作争论,而是借此机会和我谈起了写作。他认为,虽然在拼写和标点方面我是胜过对方的(这要归功于印刷所),但在措辞的优雅、叙述的条例清晰方面我远不如对方,他还举了几个实例让我信服。我能看出来,他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所以从此以后我就更加注意我的写作风格,并且决心要努力改进。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很偶然地看到了一本名叫《旁观者》的册子,是第三卷,残缺不齐,以前我也从来没见过这个刊物。所以我就买了这本散册,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非常满意,我觉得文章写得真的很好,如果可能的话,我打算模仿他的风格。

我抱着这样的想法,从刊物中挑选了几篇文章,把每一句的思想作了一个简单的摘要,放在一边,也不看它。等过了几天,我会凭着自己记忆,用适当的文字把原文重新表述出来,并要求尽量与原文保持一致。然后我再把自己表述的和《旁观者》上面的进行比较,找出了自己一些错误,加以改正。但是从中我发现我的词汇量非常贫乏,或者说在掌握和运用词汇方面还很欠功夫。我想如果我当初没有突然中断诗歌的创作的话,那么我现在的词汇量可能也不至如此。因为进行诗歌创作是要讲究韵律的和谐的,常常需要长短不一,音调相异而意思又相同的词汇,并且加以运用。于是,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成了诗歌,等过了一段时间,我差不多把原来的故事遗忘的时候,我又会把它们重新还原。

有时候,我会故意把自己摘录的要旨有意打乱,等过了几个星期以后,我便会设法把它们用最好的顺序重新复原,然后整理出整个句子,拼成文章。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训练在文思上的条理性。文章整理以后,我就会和原文进行比较,发现了不少的错误,我就一一加以改正。但有时候我也会得意地认为,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可以侥幸地改进原文的章法和措辞。这种意识鼓励了我,使我相信将来自己或许能成为一个说得过去的英语作家。对此,我一直都雄心勃勃。

我做这些阅读和训练的时候,基本都是在晚上下班以后进行的,或是早上上班以前,要么就是在星期天。每到星期天,我就设法一个人待在印刷所里,尽量避免去参加礼拜天的教堂祈祷会。以前父亲管我的时候,总是很严格,常常要求我必须到场,尽管我没有时间去,但当时确实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大概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偶然看到屈里昂写的一本关于宣传素食的书。我决定身体力行。我哥哥因为还没有成家,所以没人支持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就在别人家里寄食。我荤腥不吃,所以引来了不少麻烦,甚至还因此引来他们的责备。我按照屈里昂的素食谱,学会了几种烹饪的方法。比如煮土豆或烧米饭,做速成布丁和其他几样饭菜。于是我向哥哥提出建议:如果他能每周给我一半的伙食费,我就愿意自己单独开伙,他也立刻同意了。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哥哥给我的伙食费中再省出一半,这些钱也就成了我买书的额外资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哥哥和其他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就可以独自一个人在所里,很快就能用完餐。我吃的常常比较简单,大多情况下只是一片饼干和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从面包铺里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之前,我可以利用自己节省的时间看书学习。由于饮食比较节制,所以常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因此我在学习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从来不赞成那些大吃大喝、暴饮暴食的做法,有些人能从这其中找到乐趣,可是我却不以为然。

有时常常因为在数学上的无知,而深感惭愧。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我的数学曾有两次不及格。因此我拿了考克氏的《算术》,从头到尾又认真地学习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斯图美的关于航海方面的书,从中学到了一点有关几何方面的知识,但是从来还没有做过深入的研究。大概也是在这个时候,我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的艺术》。

正当我一心一意地提高自己的文字水平时,突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格林乌所著)。在这本书的后面附有两篇很简短的提要,分别是关于修辞学和逻辑学的,其中逻辑学的结束部分有苏格拉底辩论术的范例。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年轻气盛,正痴迷于与人辩论呢。

看到这个用苏格拉底对话法进行的辩论实例后,我就四处找相关的图书。在此后不久,我又买了一本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重要言行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类似于苏格拉底辩论的许多实例。我对这种方法简直到了痴迷的地步,所以在辩论中,我加以采用,放弃了我之前生硬的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采取了谦逊与怀疑式的探究方法。当时我还读了有关柯令斯和莎夫茨贝利的作品。使自己真正对宗教教义产生了各种疑问。我发现他的这种方法很稳妥,能使和我争辩的对手陷入为难的境地。因此,我从这些方法中得到了很多的乐趣,不断地运用它,渐渐变得得心应手,这让对方,甚至是很有学识和造诣的对手也不得不让步。他们因无法预见会发生什么样的结局,而常常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从而使得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常常获得未必能达到的胜利局面。

这个方法我继续用了一些年,但后来慢慢开始放弃它,在辩论的时候只用谦逊的口吻表达我个人的意见。我已记不清是什么事情促使我发生了这样的改变,但是我确实意识到,这种一直试图驳倒对方的方法实在是很让人讨厌的。而且为了显示自己的话多么有说服力,在与别人争执的时候语气也常常会显得非常的强硬,并且会说一些绝对性的词语,这些自然会让人感觉说话的人非常的傲慢。

于是,当我提出的问题很可能引起争论的时候,我也不会用过于肯定的字眼。比如“一定”、“毫无疑问”,以及其他类似的言论;而是说“我以为”,“我觉得事情会怎样怎样”,“由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我想象事情是这样的”,或者说“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等等。

我坚信养成这样的习惯对我是非常有益的,因为每当提出意见或主张,引起别人的重视时,我自己也在不断地得到提高和升华。再说,我们平时与人交谈的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被人教诲,使人愉快或者说服别人。所以我奉劝那些心地善良且又聪慧的人,不要以过于傲慢自负的态度来削弱自己行善的能力。持那样态度的人往往使人感到厌恶、反感,容易产生对立的情绪,根本达不成谈话的目的。要知道,我们谈话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间的交流沟通,互相愉悦。如果你和别人交流,采取的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态度,别人就会很容易产生反感或者是对立的情绪,使得本来开诚布公的交谈受到阻碍。如果你的目的是为了从别人的经验中获得教训和教益,而同时你又对自己的认识固执己见,那么那些态度谦逊、明白事理的人因为不爱争辩,很可能会不屑指出你的错误,让你依然故我。用这样的态度,你很难让对方愉悦,也不能使你赢得别人的赞同。蒲柏就曾经这么说过:

如果你不作教人之态,那么别人一定会从中受益,

别人不懂的事情,你就应该当做他已经忘记。

他还进一步对我们说:

即使你自己深信无疑,说话的时候也应当做到外表谦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