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岁加里波第[1]!”一个意大利小男孩在住宅区的一条街道上唱着,一边拉着小提琴——它外观看起来很陈旧,似乎使用得相当频繁。
由于这位小歌手就是本故事的主人公,所以我要先对他描述一下。他12岁,但就年龄来说他的个子很小。他皮肤呈鲜明的橄榄色,长着为本种族所特有的黑眼睛,黑头发。他的脸尽管不太干净,但却相当英俊,特别是面带微笑、容光焕发的时候——这是常有的事,因为尽管他命运坎坷,生活中的苦难既不少也不轻,但菲利普奥天生就充满快乐,无忧无虑。
他穿着一件平绒夹克和一条马裤,它们十分长大,从而使那些因穿得太多太旧而磨出的破洞不致于显得那么明显。他那双鞋似乎从来没擦着鞋油一样,也像他的裤子一样大了两三个尺码,使他不得不笨拙地趿着鞋子走路。
现在是上午10点钟。菲利普奥——或者叫菲尔,由于读者们对意大利名字不熟悉,我将这样称呼他——离开克罗斯比街那个可怜的“家”后已过去两个小时了,“家”是由一个中年的意大利人掌管的,人们都把他看做是老板。对于这个人以及他和孩子们之间的关系,我将在以后谈到。目前我打算伴随菲尔一起去流浪。
虽然菲尔一边唱歌一边拉小提琴在街头漫步了两小时,但他连1美分都没有挣到。这使他感到有些不安,知道自己晚上必须带上一些让人满意的钱回去交给老板,否则就会遭到毒打;可怜的菲尔从凄惨的经历中体会到,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冷酷无情的工头是毫无怜悯之心的。
他所在的那个街区邻近第5大道,街道两边排列着褐砂石房屋。街上很安静,在热闹的白天也只有寥寥数人经过这里。但菲尔希望,当他在那些漂亮的房子前面表演时,有人会从某扇窗子里扔给他一些钱,不过他很可能会失望,表演了10分钟显然都没有引起任何注意。他正准备换个地方,一座房子底楼的门打开了,一个佣人光着头出来走近他。菲尔满怀疑虑地看着她,因为人们经常像对待讨厌鬼一样命令他走开。他停止了演奏,紧紧把小提琴抱在怀里,警惕地注视着她。
“你进屋去吧。”女孩突然说。
“你想让我做什么?”菲尔疑惑地用意大利语问。
“我不懂你那些意大利废话。”女孩说。“你进屋去吧。”
一般说来,菲尔那一类男孩学英语进步很慢。几个月有时甚至几年以后,他们的英语知识还局限在几个单词或者短语之中。另一方面,他们学法语却很容易,由于有很多人在被送往美国的途中,都会在法国首都度过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所以一般都能说上一些法语。然而菲尔是个例外,他只能说上几句英语,而他的口语也不如理解力强。
“要我去做什么?”他有些怀疑地问。
“我的小主人想听你拉小提琴。”女佣说道。“他病了,不能出来。”
“好吧!”菲尔用他最初学到的一句英语说道。“我去。”
“那么跟我来吧。”
菲尔跟着佣人走进底楼,然后爬上两段楼梯,再穿过一间堂皇的大厅进入一间卧室。年轻的小提琴手以前从未被请进过漂亮的房子,他羡慕地看着那些美观的家具,特别是墙上挂着的那些画,因为他像本民族的大多数人一样,热爱一切美丽的东西,无论是自然物还是艺术品。
卧室里有两个人。一个是个12岁的男孩,他靠着枕头斜躺在床上。他的脸瘦削而苍白,表明他病了很久,与这个意大利小男孩亮丽的棕色面庞形成鲜明对比,他似乎成了健康完美的化身。坐在床边的是一位表情快活的中年妇女。他们两人很像,由此不难看出她是那个病孩子的母亲。
菲尔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道他们要让他做什么。
“你会说英语吗?”利夫人问道。
“是的,夫人,能说一点。”我们的主人公半带意大利语半带英语回答。
“我儿子病了,他想听你拉一会儿小提琴。”
“还想听你唱歌。”生病的男孩在床上补充说。
菲尔开始唱起他一直在街上唱的那首歌来,这首带有叠句“万岁加里波第”的歌对于所有驻足听过他那一类孩子演唱的人来说,都是相当熟悉的。他的歌声清脆优美,尽管乐器质量低劣,但他唱得富有感情,所以听起来令人愉快。
病男孩显然听得高兴,因为他也爱好音乐。
“我真希望能听懂行意大利语。”他说。“我想它一定是首好歌。”
“或许他能唱某首英语歌。”利夫人提道。
“你能用英语演唱吗?”她问。
菲尔犹豫片刻,然后唱起流行的街头小调“鞋子飞呀,别大绕(打扰)我吧”,他的意大利口音使这首歌听起来非常古怪。
“你还会唱别的歌吗?”我们的主人公唱完那首歌时,亨利·利问道。
“不会唱别的英语歌了。”菲尔摇摇头说。
“你应该多学几首。”
“我还会演奏一些曲子,”菲尔说,“但不知道歌词。”
“那么拉几曲吧。”
于是这个小意大利人开始热情并且显然欢快地演奏起《美国傻子》来。
“你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吗?”亨利问道。
菲尔摇摇头。
“它是《美国傻子》。”
菲尔极力把曲子的名字说出来,但那些词从他嘴里说出声音滑稽,惹得他们都笑了起来。
“你多大了?”亨利问。
“12岁。”
“那么你刚好和我一样大。”
“我真希望你像他那样健康和强壮。”利夫人看着亨利苍白的脸,叹了口气说。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亨利一直是个体弱多病的孩子,一年前他得了感冒,疾病严重影响到肺部,病情逐渐加重,最后看来他无疑得同疾病作长期斗争,并且他的生命力不得不向它屈服,接着便是夭折。
“你来这个国家多久了?”
“Un anno。”
“那是多长时间?”
“1年。”亨利说。“我知道,因为在拉丁语中‘annus’是1年的意思。”
“Si(是的),先生,是1年。”菲尔说。
“你从哪里来?”
“Da Napoli。”
“我推测,是从那不勒斯[2]来的。”
“Si,先生。”
在我们的街道上所看见的多数意大利小音乐手,都是从意大利南部的卡拉布里亚区带来的,他们被人从自己父母那里买来,要么以定价一次性付清,要么每年支付一定费用分期付清。但当问及他们时,他们通常都说是从那不勒斯来的,这是个意大利在那个地区甚至整个意大利的主要城市。
“你和谁在一起生活?”亨利继续问道。
“和老板。”
“老板是谁?”
“就是照顾我的人——是他把我从意大利带到这里来的。”
“他对你好吗?”
菲尔耸了耸肩膀。
“他时常打我。”他回答。
“打你?为什么?”
“如果我带回去的钱很少的话。”
“他打得厉害吗?”
“Si,先生,用棍子打。”
“他一定是个坏人。”亨利愤怒地说。“你必须带多少钱回去?”
“两美元。”
“但是如果人们不给你钱,那也并不是你的错。”
“那都不重要,他还是要打我。”
“他自己才该挨打。”
菲尔又耸了耸肩。像他那一类的大多数孩子一样,对他来说老板似乎是至高无上的。他从来没有想到,那个让人忍无可忍的工头应该为自己的残忍行为受到惩罚。他对可以保护自己的法律一无所知,不得不屈服,认为除了逃走以外那是无法避免的。他还从未逃过,而他的一些同伴那样做了,有一天他也会的。
在这段谈话之后,他又演奏了一支曲子。利夫人拿出钱包,给了他50美分。菲尔把提琴夹在腋下,跟着又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个佣人来到大街上,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