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舆梁:新语堂舆论引导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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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需要引导的舆论

“舆论引导”是个敏感词。

很多人将之与危机公关混为一谈。一讲舆论引导,好像就是替党委政府、替企业说话,拉偏架,糊弄百姓。其实,不搞舆论引导,任由带有恶意的虚假、偏执、极端个案和无限夸大的各类消息大量传播,利益最受损的恰恰是普通百姓。比如老人在路上摔倒扶助者遭讹诈、见义勇为壮士下场悲惨等等。这些个别事件经媒体大量生动形象地描绘放大,让社会风气斗转星移,已演变为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

美国学者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的传世经典《经济学》里曾讲过几个常见的逻辑错误现象,放在传播学里也具有重要价值。

比如“后此谬误”:观察到事件A在事件B之前的事实并不证明事件A是事件B的原因。认为“在此事件之后”便意味着“因为此事件”就是犯了后此谬误。当年,南方一病骨支离的老人在喝了N株口服液之后去世,其家属随即向N株公司提出索赔,N株公司拒绝给予任何赔偿,坚称是消费者自身问题。之后,数十家媒体炮轰N株公司,以《八瓶N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为标题密集报道,引发N株公司销售地震。数年后法院终审判决N株公司获胜,但此时N株帝国已全面瘫痪,15万销售大军被迫下岗再就业。尽管喝N株口服液在前,老人去世在后,但不见得喝N株口服液是导致老人去世的原因。这是一个典型的“后此谬误”案例。时至今日,媒体报道中此类“后此谬误”案例仍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如监督污染企业,便报道癌症发病率上升,其实,没有污染企业的地方,癌症发病率也不见得不上升。

再比如“合成谬误”:在一场精彩的足球赛中,球迷们为了看得更清楚而站起来看,然而,当所有人都站起来的时候,并未看得更清楚。当媒体报道一个老人倒地、上前搀扶者被讹诈的事件时,这名讹诈者是会遭受舆论谴责的,是有益于社会健康发展的。然而,所有的报道都津津乐道搀扶者遭讹诈事件,救死扶伤者人人自危,老人倒地真的就少人扶了,此类报道便成了祸国殃民之报道,此即陷入“合成谬误”怪圈。媒体的报道本来是为了鞭挞丑恶,结果在事实上却宣传了丑恶、引导社会模仿丑恶。

再比如“实证”还是“规范”:事实陈述属于实证范畴,价值判断则属于“规范”范畴。“规范”范畴涉及的伦理和价值判断等问题,专家学者与他们的父母兄弟一样“不专业”,在新闻报道中许多专家学者发言表态,经常被批评为“砖家”,通常是因为他们的发言表态属于“规范”而非“实证”范畴,他们给出的不代表专家意见,仅代表个人喜好而已。

上述各种情况,在前互联网时代便已存在,但由于其时信息手段还远没有今日发达,因此舆论非理性导致谬种流传的广度与速度仍然可控,舆论自身的净化调节仍能发挥重要作用,危机还没有达到今天这样的毁灭性。在今日信息世界,面对这种严峻态势,传媒界的反思已刻不容缓。但没有几家媒体能真正研究这些问题。

媒体似乎已忘了,舆论引导恰恰是国家和人民赋予其的首要职责。媒体打着鞭挞丑恶的大旗,将本来零零散散的丑恶现象扩充于天地之间,没有扑灭病毒,却快速传播瘟疫。然后总结教训,无一例外总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没有尽到责任。媒体自己应负的责任,则集体视而不见。作为媒体,如何掌握报道分寸,以国计民生为着眼点,通过舆论引导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实在是“头号问题”。但这个“头号问题”,在媒体界却乏人问津。舆论引导放到世界新闻史上,可以转换成“媒体承担社会责任”的表述,迥异于不负责任的黄色报纸时代。如今,不少媒体在焦点事件中擅长并身体力行的是,不仅批评官员、富人,而且唱衰政府、企业,唱衰国家大政方针,甚至唱衰国民素质,唱衰整个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倾向?迎合而己。这样写,才有人看!这与西方新闻史上的“黄色报纸”已是异曲同工了。庞大的媒体机关,祭着舆论监督的大旗、干着非理性舆论监督的恶行,不是引导社会素质向上走、而是向下溜。难怪执政者称,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可能就过不了长期执政的关。换言之,过不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体这一关,过不了让媒体绑架的舆论这一关,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真会变成个大问题。

具体到一时一事来说,舆论引导的目的和职责,是尽可能还原事情的真相,让尘归尘,土归土,澄清尘土杂拌、是非不分的传播混沌,让责任者承担该承担的,让无辜者避免更多伤害。从整个时代来说,舆论引导的职责无疑是维护国家发展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避免国家民族社会被唱衰。这样,才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否则,媒体会有意无意地扮演起“亲者痛、仇者快”的角色。

一、焦点新闻反映了一个灰色的世界

主流媒体报道有机蔬菜造假追踪,选择了东部省份有机蔬菜第一县F县。这个县有17万亩有机蔬菜,历届县委、县政府均下大力气培育这一产业,所产蔬菜90%以上出口日本、欧美等市场。按国家有机蔬菜生产标准,有机蔬菜生产全程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农药。于是这家主流媒体开始了暗访——

第一个镜头对准F县一家叫作“小草”的小有名气的有机蔬菜基地。记者以菜商身份暗访基地,发现基地在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便追问基地经理:这不会出问题吧?经理回答:没事,一是我们使用的是低毒低残留农药,杀完虫会快速降解;二是我们在蔬菜上市前20天,不再使用任何农药,确保上市后检测不出任何农药残留。这是一个不太“给力”的镜头。如果我们的有机蔬菜能达到“小草”品牌的质量,也足矣。换言之,有机蔬菜是这种局面的话,此报道根本没必要做了,这家主流媒体的编导们也不会播发这种不“给力”的报道。

于是,记者的第二个镜头来了:在F县另一家有机蔬菜基地(请注意,此基地无名无姓!放眼望去,进入白茫茫大棚区。)一名菜农正在用喷雾器往蔬菜上喷洒农药,而大棚区一角,一个蛇皮袋子装满了农药瓶子,镜头拉近,可以发现皆是3911、1605等高毒农药。然后,记者问正在打药的菜农:这蔬菜上能打药吗?菜农很淡定地微笑着说:哪有蔬菜不打药的!这一句话,几乎让F县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

实际情况是,F县17万亩有机蔬菜全部是成方连片的大田菜,没有一分地是大棚菜。在F县,大棚根本生产不出有机蔬菜。F县生产的这些有机蔬菜90%以上出口至检测极为严苛的日本、欧美等市场。看来,视频、图片如果造假蒙人,真比文字更具实力和优势。

在这同一报道中,记者镜头转向著名的蔬菜之乡S县。镜头对准当地生产有机蔬菜的“农庄”公司的一片菜地,发现菜农正在喷洒的也是低毒低残留农药。其实,“农庄”公司旗下既生产有机蔬菜也生产绿色无公害蔬菜。无论是有机蔬菜还是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均需权威机构予以认证。而这家主流媒体拍摄的所谓的“有机蔬菜”基地,并非“农庄”公司的有机蔬菜基地,甚至连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也不是。与其有机蔬菜基地一条小路之隔的这片菜地,仅仅是这家公司的一块未经任何认证的中试基地而已。公司从荷兰、以色列等地引入蔬菜种子,先在这块地上试种,蔬菜通常并不上市销售,更不会以有机蔬菜的名义销售。不必说使用绿色无公害蔬菜上允许使用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即使打剧毒农药,也没什么不可以。

这一报道的直接结果,是人们不再相信有机蔬菜、指责政府监管不力;间接结果是十倍百倍地咒骂社会的失信、失德。几年过去了,此报道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仍在消化中。

如果只是偶尔发生一次失实报道,如果媒体的“自净机制”尚未失灵,那么误导舆论的恶果并不可怕。然而,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在焦点事件、焦点题材的报道中,没事往有事猜,有事往大里说,本质没事抓小辫子,小辫子抓不着抓雷人语,雷人语抓不到制造雷人语,制造不出雷人语就转“标题党”——这作为很长一个时期互联网传播规律,正在被传统媒体大量仿效。因此,焦点报道“跑偏了”的现象绝非个案,流风所及,谬种广播。

虚假报道或者说夸大的、片面的报道,不仅忽悠了普通民众,甚至在忽悠国家的领导者,忽悠整个社会;不仅忽悠中国,也在忽悠外国,严重者甚至误导国家决策。

小布什在他的回忆录《抉择时刻》中回忆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美国时写道:我自己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是没能及时派出现役部队。从飓风登陆第三天开始,我就已经知道联邦军队对恢复秩序的必要性:如果我能重新做出抉择,我会在第一时间派出不具备执法权的第82空降师。我当时犹豫,是因为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太多的恶性暴力行为,我担心没有执法权的战士们在面对犯罪分子的狙击或是各种暴力行为时无法还击。我们事后才知道,这些暴力行为被媒体过分渲染了,其原因是承担着巨大工作压力的记者们热衷于让24小时的滚动新闻充满爆炸性的故事。

“承担着巨大工作压力的记者们热衷于让24小时的滚动新闻充满爆炸性的故事”,小布什这句感悟不经意间道破了现代信息社会新闻报道的秘密。“情况不严重,报道发不出”,所以“往重里说”成为很多媒体报道的潜规则。

可以说,现代信息手段的阵地占领到哪里,媒体攻城掠地的激情便会燃烧到哪里。在媒体自净机制失灵的状态下,新闻报道泥沙俱下也就不足为奇了。

新闻报道虽然已进入万花筒时代,然而总括起来,大量报道的仍只是这个世界很窄、很浅且经常是片面的一部分。即使是资讯如此发达的当下,梳理一下新闻报道的题材,也大体集中在有限的几个方面。世界并不是新闻报道反映的那个样子。不过,与前互联网时代相比,如今大部分人已经成为“新闻依赖症患者”。每天的新闻事件已成为普通人每天为之动容、为之义愤、为之慷慨激昂的必备作料。虽说经常转首间便会忘却,但新闻报道对人们认识的影响却是潜移默化的,年年岁岁按照一定的价值准则、特别的操作手法不间歇地输送,必然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点一滴地改造、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如果在焦点问题上,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媒体总是传递一种不真实、不客观的信息,总是在反映虚假的世界,人们再按照新闻报道提供的虚假的世界来接受,那么,对社会充满偏见、偏激,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那么,新闻报道反映世界,是偶尔的虚假,还是常态的虚假?我们研究认为,片面即虚假。当前的焦点新闻报道,已进入片面报道粉墨登场的时代。有时,新闻报道的事实本身就存在巨大问题,有时事实本身虽没问题但却是片面的事实、脱离了主要矛盾的事实。所以,通过新闻报道看世界,看到的基本是“偶尔虚假”与“常态虚假”之间的灰色世界。

西方新闻界有句俗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当代中国新闻界在新闻报道中“无比忠实”地抓住了这一精髓。

报道公交车、地铁的新闻,经常是年轻人不讲道德不让座,有时老年人还发怒打骂年轻人;报道老人在马路上摔倒的新闻,多是上前搀扶的好心人被老人讹诈;报道医患矛盾的,经常是无良医院、无良医生制造的医疗事故……

对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发生个别类似事件很难完全杜绝,这些事情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从总量上来说,仍然是年轻人让座的是主流,被搀扶老人一家感恩戴德的占主流,病人进入医院安全康复的更是占据主流。几乎每个工作日,笔者都会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几年来每天都在经历着年轻人给年长者让座的温馨场面,从未遇上过年轻人不让座的情况。然而,媒体不会将报道关注点放在这些正常情况上。这是新闻增加传播力为主要目的要求,但对社会产生的恶劣示范效应,谁来负责任!

台湾美学家蒋勋在一本书中说,“我早晨起来,通常不会把最重要的时间分配给报纸,我觉得报纸常常会污染我的心情。通常我会在某一个不重要的时刻,规定自己五分钟内把报纸看完,除非有特别重要的东西,才会留下来阅读”。

现在老人倒地,究竟是扶的多还是不扶的多?神医亦难医必死之病,但病人医治无效,多少医生承担被打骂的风险?在这些问题上,媒体即使不负主要责任恐怕也是罪无可逭。互联网时代新闻报道存在的种种问题,实际上已演化成全球性问题。我们不少媒体和专家还会以西方社会为最高纲领,对媒体不分是非左右舆论的强大力量津津乐道。

二、对“强者”胆大包天,对“弱者”胆小如鼠

对“强者”胆大包天,对“弱者”胆小如鼠,这是媒体报道遵循的人人心知肚明、人人三缄其口的普遍原则。现实中的“强者”在媒体语境下会变得十分弱势,反之,现实中的“弱者”在媒体语境下会变得十分强势。如果这种“强者”与“弱者”的区分是客观公正理性的,那么对“强者”胆大包天,对“弱者”胆小如鼠,正体现了媒体的抑强扶弱的公义,是十分有必要的。但现实中,所谓的“强者”,仅仅是理论上的,所谓的“弱者”也仅仅是理论上的。

新闻事件一出,事件当事各方孰“强”孰“弱”,可信与否,在调查之前就会按照“出身论”被贴上标签。凡是涉及地方党委政府与群众的事件,党委政府总是强的,群众总是弱的;党委政府说的话总是需要质疑的,群众说的话总是真实的。很多媒体负责人会说,新闻报道就是要替弱者说话,制衡政府,西方发达国家就是这样。其实,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与我国千差万别,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我们很多媒体负责人对西方媒体的了解也主要是从媒体(包括图书、大片等)上得来的,这也是西方宣传“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结果。至于西方的真实情况,他们连皮毛都没摸到,其西方情结就“情根深种”了。

前面提到的有机蔬菜造假追踪,实际上报道才是造假,情况也不难说清楚。然而,F县与S县最后都选择了沉默。他们不敢得罪这家主流媒体。较起真来,主流媒体此次服输,几个月后来抓个狠的,政府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媒体骂地方政府比较安全,骂错了都没事(有机蔬菜中,虽然出现菜农,但报道批评的是种菜企业造假,指责的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所以不骂白不骂,白骂谁不骂。然而,如果个别工人农民等与政府起纠纷,无论是非对错,媒体只要胆敢不支持工人农民,那就几乎是自杀式行为了。

A县一农民在网上发帖称,自己的家庭因政府强拆遭遇了“灭门惨案”,他本人被政府打断了两根肋骨,老婆被政府派人绑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说得活灵活现:某年月日来了一辆黄色面包车,下来几个彪形大汉,直接将女人架到车上拖走了。此帖必火——火遍全国。很快,网上铺天盖地,主流媒体责令其驻省机构速派记者前往调查。记者当天赶到A县深入调查。从发帖农民、本村村民、村干部到乡镇党委政府一一调查,很快弄清始末。这位农民确实受伤住院,但却是因与邻居私事纠纷引发斗殴所致,法院已判决;其妻早在拆迁工作开始之前走失,因为这个农民有严重家庭暴力,媳妇不堪虐待,离家出走,已历时一年,农民根本就未报案。

记者调查明白后,对农民绝不敢有一言指责,连家庭暴力之事都隐去,遮遮掩掩搞了个小报道,马马虎虎能看出农民发帖在夸大事实。然而,这下惹怒了这个农民。农民打电话给这个记者说:找你们来是给我们说话的,你们怎能给政府说话呢!

当晚网上新帖出现:主流媒体记者到基层搞调查报道被政府收买!我们亲眼所见,当天中午记者在政府餐厅吃的饭,两名副镇长送上的车,现场递了一张5万元的支票给这个记者!

事情当即在网上迅速传播,直达这家主流媒体总部,总部主要领导责成驻省分部速派纪检人员前往调查。实则事情不查自明,估计这家主流媒体总部领导也不会相信记者会闹这么一出。但调查过程很是扎实,几名干部忙活了好几天,最终一沓厚厚报告交往总部,此事才不了了之。

“真话难讲”是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普遍面临的一大困境。多年前,媒体批评政府要承受很大压力,需要很大勇气;现如今,媒体批评群众要承受很大压力,需要很大勇气。不少人会说这是一种进步。不见得吧!用“讲真话”作为标准来看,媒体能“讲真话”才是真正的进步。否则,从一个谬误走向另一个谬误而已。

三、工作被舆论绑架,舆论被媒体绑架,主流媒体被非主流媒体绑架

不仅互联网意见不能代表舆论,传统媒体的报道也绝不能等同于舆论。从实际情况来看,舆论正在被媒体绑架,主流媒体正在被都市类媒体、互联网以及自媒体等绑架。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报道,不少时候已蜕变成一小部分人的意见,大多数人的意见反而被媒体报道的少数或个别意见所淹没。媒体的报道有些时候可笑到只是写稿记者与签稿编辑的舆论。在媒体内部,不少报道、评论焦点事件的稿子,自己的记者、编辑都有很大争议,但媒体照发不误。因为,柿子只找软的捏,教训起地方政府来不需要任何顾忌。批评错了不要紧,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舆论有时会是一头利国利民大气磅礴的耕牛,翻遍神州大地,播种正直、良善之德行,开拓、创新之探索;有时是一头斗牛,向全社会的暴行、丑恶开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时却蜕变成四处乱撞的疯牛。当前,许多焦点事件的处理正在被舆论绑架,梳理一些执法机关在面对焦点事件的表态时,经常可以发现对“人民群众”无比负责,对责任人处理必欲灭之而后快。这难道是负责任的态度吗?这是典型的将自己从事件中“摘出来”的自保作法,事情处理因此被舆论绑架,距离冷静的依法、依纪和公平、公正越来越远。舆论要绑架司法,人们还津津乐道:上访不如上网,上告不如上报!

一演员出轨,某刊做足了“文章”,弄得这名演员家无宁日。主流媒体报道“狗仔当道,新闻蒙羞”,提到南方某刊的媒体类别注册登记的并不是“新闻类”,而是“娱乐类”,称有些刊物“做着狗仔队的事,却号称做严肃新闻,新闻因之而蒙羞”。

实际上,仅有一家乃至少数不负责任的媒体来个“狗仔当道”,新闻并不会真正蒙羞;正是因为,在这个以增加传播力为主要目的的新闻时代,说“所有媒体”是夸大其词,说“一部分媒体”又有点保守,上穷碧落下黄泉,真正以国计民生为标尺搞报道的负责任的媒体正在成为势单力薄的少数派,而曾经非主流的“狗仔工作”正在成为难以数计的媒体的主流工作方式,甚至有很多所谓的主流媒体,在做焦点报道时也变得“十分轻浮”,那真是信笔所之,想啥就啥,报道党委政府改革探索的正面经验时慎之又慎,把起关来比哑巴的嘴都严;对指责党委政府工作的无论是报道还是评头论足,完全不需把关,丑化起党政官员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正如有些业内人士所说“大报跟着小报学,主流媒体跟着非主流走,全部媒体给互联网提鞋”。

网络大V轻描淡写地发布一条道听途说的消息:听说W市的企业为节省污水处理费用,直接打千米深井将污水注入地下,导致地下水严重污染。

这是断子绝孙的事,瞬间引爆舆论。一时间,举国关注W市的污水排放问题。因是春节假期期间这一消息即开始在网上大量散播,这个市的党政官员纷纷取消假期组织队伍摸底排查,较短时间排查700多家企业,并依据当地环保执法部门专业人士的分析,确定千米深井排污的情况不存在。一方面技术上很难实现,另一方面这种排污方式成本太高,从企业来讲,根本得不偿失。千米深井排污,不用高压水泵加压,水根本排不下去。巨大的经济成本,很容易被发现的违法成本,断子绝孙会遭受千夫所指的道德风险,加上具体的执法检查,都说明了这种情况子虚乌有。因此,W市向社会通报,已迅速排查700多家企业,没有发现深井排污这种现象。同时,悬赏10万元欢迎社会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兑现。这本是地方对工作有了底气的自信之举,但媒体的狂欢大幕刚刚开启,“欲加之疑,何患无辞”,各类质疑一时风起云涌。比如,两天时间哪能查了700多家企业,这不是糊弄舆论吗?再比如,政府应自己认真查,你靠悬赏举报,这不是“懒政”吗!当地政府从没说两天查了700多家企业,时间是提出质疑的媒体“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地方政府已紧急动员,查了三四天时间。即使2天时间,只要抓紧,查清700多家企业,亦无问题。一方面政府动用的人员不仅是环保局人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公务人员可以干多种工作;另一方面,调查排污采用的是专业手段,不见得是到企业大院里挖地三尺那种检查。让那些频频提起质疑的“高明人士”去查,可能一个企业查半月也不见得查明白。(事后当地政府对媒体的质疑之一就是,网民可以不经调查、不了解情况随时发表质疑,媒体应提出有专业水准的质疑,而不是跟网民一个水准的质疑。网民不懂污染如何排查可以发声,媒体不懂岂可乱发声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网民可以不遵守,媒体岂可视此为儿戏。但媒体就在这种不懂的情况下发声了,而且是大帽子压人、咄咄逼人式地发声。随着一些“高明人士”提出质疑,将舆论对W市“深井排污”的关注推向一波又一波的高潮。一时间,“报道不说污水事,写尽报道亦枉然”,各路媒体一哄而上聚焦W市地下水,连那些平时见不到动静的一些行业类报纸都派记者来暗访地下水,媒体家家户户都要分上一杯抓眼球的羹。

很快,各种现场报道都带着图片,提供大量“疑似”排污口。通常,环保部门按图索骥找到“疑似排污口”后,企业的人拿个茶杯直接接上水就喝起来。暗访水平之“高”可见一斑。

在这个事件上,基本上见证了“主流媒体跟非主流媒体学,大报跟着小报学”的互联网时代的新闻规律。子虚乌有之事,不少主流媒体心里门儿清,但一声不吭。最后全国媒体前往暗查明访,但访来查去,过了半月二十天,也没找到一个真正的深井排污。不过,假作真时真亦假,影响已经出去了。事情过去了好长时间,大部分老百姓,甚至很多外地党政干部,都认为W市深井排污是真的。W市没有发现深井排污情况,主流媒体就装不知道的了。

四、“角度选择”与盲人摸象一步之遥

在新闻教育界,人们习惯讲“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然而,从具体的新闻工作实践来说,所有的新闻报道都难以做到“完全真实”,在抢新闻已白热化的信息时代,很多报道已变成了盲人摸象。

盲人摸着大象的腿说大象像柱子,摸着身躯会说大象像一堵墙,摸着耳朵则说大象像一把扇子……新闻报道也永远只能看到事实的一部分,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看到事情的全貌。在信息高速公路上,新闻事件尤其是重大新闻事件基本是以快讯——快讯——快讯的实时播报方式在传播,然后在新的动态暂未发现之际,报道便以“快讯掺水”的方式展现给受众,在媒体的眼中,受众全部是“新闻饥渴症”患者,当新闻事件发生后,受众吃喝拉撒睡全放弃了,全部眼睛盯着事情的进展,哪怕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变化。当然,这只是在新闻竞争下媒体的集体幻觉罢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在这种幻觉的支配下,在有限的时间里,只能捡根针当棒槌,于是,盲人摸象的新闻战在几乎所有重大新闻事件里反复上演。

事实上,即使时间充裕,在一些不那么重大的新闻事件里,媒体的新闻报道也在蜕变为盲人摸象的变种。因为,在新闻进入高度竞争时代以后,抢新闻已成为记者的本能。不太重大的新闻,也需要第一时间播报——仅仅就是为了抢在别的媒体的前面!

也许,从认识论角度,根本不存在完全真实的新闻。在新闻竞争不那么白热化的前互联网时代,新闻报道也只能无限接近事实,而不能达到完全真实。再全面的报道,仍是片面的。

新闻报道需要一个角度,角度便是材料取舍的标准。在媒体的报道里,选择的都是符合自己报道角度的“事实”,也就是说,新闻报道的只是部分事实而已。

即使媒体记者不是有意地掩盖一些事实,即使时间允许充分调研,人的有限性也只能让记者认识到部分事实。全知全能的也许只有上帝、佛陀或者真主安拉吧。

前互联网时代,负责任的媒体会在调查性报道中抓住主要矛盾,以国计民生为标准,展开报道,这种报道虽然仍不能完全等同于事实,但是在无限接近事实真相;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很多媒体的报道正在变为以追求最大传播力为标准,以百姓语言描述,即所谓“抓人眼球”而已。很多时候,看看新闻报道,再看看事情本身,真让人有“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之感叹!

梳理一下当今舆论发生、传播的轨迹,便可以看出任由舆论被绑架着前行会距事实有多远。

首先是事情本身——接着是媒体或网民根据自己的好恶“选择事实”进行报道——再是媒体或网民对这部分“选择的事实”按自己的既定标准进行价值判断——之后便是根本不知“事情本身的事实”为何物的“受众”被众声喧哗牵着鼻子亦步亦趋……

主流媒体到C县采访一企业环保问题,拍的镜头是企业的一个大烟囱在夜里往天空中排白烟。采访企业附近一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烟尘污染严重不严重?这名工作人员说,怎么不重,都给我们发防尘补贴呢!受众从这个节目中看到的是,企业排污严重,且企业给公路收费人员发防尘补贴。实际上企业烟囱排放的是水蒸汽,而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收入中的防尘补贴是所在地市按照政府规范文件统一给全体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发放的岗位补贴。环保问题应该高度关注,但肓人摸象式关注,不仅于事无补,舆论监督效果还会适得其反。

所以,媒体在搞调查性报道、舆论监督报道时,本应抱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高度负责任态度,全力调查求证。在这种态度下调查报道,尚且难以完全达到客观、公正、准确、严谨之要求,一不小心便会“打偏了”,何况现如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式的舆论监督,如何能保证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大批媒体声誉江河日下,实在怪不得别人。

五、“舆论”与“世论”混为一谈

学者著书立说,将“舆论”与“世论”作为对象加以研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但现实中,很多大众传媒对此置若罔闻。无论是互联网网民吐槽,还是现实中的街谈巷议,大量充斥的是一叶障目的世俗之论。这种“世论”,需要重视,可以研究和关注,但绝不等同于舆论。世论更多的是一种情绪反应,更多体现非理性。专业媒体报道其基本职责之一便是要明确区分舆论与世论。如果新闻报道不加甄别,盲目追风非理性世论,弃相对理性的舆论于不顾,那专业媒体何谈专业?

翻开今日之媒体,舆论与世论经常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亲密携手、形影不离。媒体大量传播世论的结果,粗鄙浅薄短视之见大行其道,于国于家无益有害,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真正的舆论反而湮没无闻,实在令人叹息。

有个县民办福利院起火,几名儿童被烧死。最后民政局长被免职。一些媒体指责道:“撤的都是比芝麻还小的官”!为什么会这么写呢?这是网民情绪的反映。网民对福利院发生火灾烧死孤儿十分义愤,恨不得将相关人员(不见得是相关责任人员)灭之而后快。站在京城的角度,哪里瞧得上县民政局长这个小角色。这种情绪可以理解,然而其高度非理性的性质,正是需要媒体给以相对理性的舆论引导。如果事情发生后,没有任何官员对此负责,那是不可以的,但至于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严格依法依纪进行,而不能单纯情绪用事。我们的经典理论是“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职务高低之分”,媒体经常批评社会“官本位思想严重”,这“芝麻官”的表述,不恰恰是折射出从网民到媒体的这种高度的官本位思想吗!县级民政局长是个科级干部,如果单纯从行政序列算,级别确实不高。那么,既然网民与媒体认为撤掉民政局长,只是撤了个“比芝麻还小的官”,那撤掉多大的官才算大呢?县长不过是个处级,市长不过是个局级,如果谈到解决中国民众社保问题,他们都会认为自己“官太小”。在这个问题上,恐怕省长也不会认为自己“官够大”。看了媒体的这种评论,天下民政局长都笑了——对啊,咱都是比芝麻还小的官,出这种事故真不是咱们这种小官能负得起的责任啊!本来撤了一位民政局长,应当让天下民政局长都“照镜子、出出汗”,花更多心思精力在社保工作上。看了这种评论,想必该忙啥又忙啥去了。此事的评论也许可以按这个角度写——民政局长职责大如天!如果用京城“看外省人都是老百姓”的眼光,那么科级干部的官真是太小了。但其肩负全县民众社会保障之重任,可以说责任十分重大。社保工作虽限于各种条件制约,但只要民政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尽可能创新办法、凝聚力量,会避免许多悲剧发生。如此,则可以砥砺天下民政局长抖擞精神、为民服务矣。

六、“铁肩担道义”的“逆淘汰”效应

指导媒体报道至关重要的标准应是“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一些人将党性与人民性割裂,认为讲党性便讲不了人民性,讲人民性便讲不了党性,将这二者截然对立起来。学者们各持一见,即使支持是统一的,也仅是从理论上来论述,在实践中仍认为难以把握。实际上,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理论问题,实际操作也并不难,只是没有找到一个标准而已。从理论上讲,不是仅仅按照领导指示办就叫讲党性,而是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才叫讲党性;不是按照某一个或几个群众的想法办叫讲人民性,而是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办才叫讲人民性。讲“人民至上”,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至上,不是个别群众所有的利益诉求都至上。按照这个理论,实践操作起来有何难,以国计民生为标准即可。党性和人民性应统一于国计民生。具体到一时一事,那么我们应当主张个人利益要基本保障,集体利益也要基本保障,双方在保障基本权益的前提下,对自己的权益诉求应合理让步,让国计民生成为最大赢家。

以拆迁为例,按所谓的“西方理论”,你给我1千万,只要我不愿拆,你也不能拆。复制到我们这里,这叫讲人民性吗?这不叫讲人民性,这叫极端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按国计民生标准来衡量,这个地方的拆迁是不是符合群众的整体利益,是否能获得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是否符合当地的科学发展?在符合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符合科学发展观、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支持的前提下,那么从个人来讲,你是否拿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补偿?如果拿到了,那么你有没有合理合法的个人特殊情况,可以在通常标准之上申请更多补偿?如果这些因素都考虑到了,再不拆迁,继续索要远高于普通标准的补偿,那应该是法律问题,其是非对错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开展专业研究讨论,大众传媒在此情况下摇旗呐喊、火上浇油,通常难以化解矛盾、最后形成烂尾,导致“多输局面”形成。

V县一城中村改造,按计划村民一年半左右即可回迁。原住房一平方换一平方,居住环境将由原先的脏乱差的破败景象整体脱胎换骨升级为现代城区,居民自己不需掏一分钱,中间在外租房居住,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补贴。500名左右村民中98%完全接受这一政策同意拆迁。(这种旧村改造,是民心工程,与商业拆迁的情况有本质不同。当然,一般情况下,很多媒体是没心情去认真区分的。)其中有3户村民不同意拆迁政策,一户要求将自己孩子安排到村委工作才拆;另一户不要房子,要求按每平方1.2万元补偿。当地房价为3000元每平方。这是四倍于一般村民的补偿标准。这些要求很难满足,3户迟迟不拆,回迁楼建设一拖再拖。村民在外租房已有2年多时间,有七八位老人去世时是在租住房里。村民的意见非常大,有一天约400名村民在村支部书记的带领下,来到3家拒拆户门前给他们集体下跪,黑压压一下跪了一大片。

京城一“疑似”主流媒体对此进行报道,主要观点如下:一是集体下跪是“逼迁连环计”,给村民发200元钱、一箱子鸡蛋,村民才来的;二是长期办理拆迁案件的京城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认为,在城中村改造征地的事件中,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村民没义务为其他村民牺牲利益,不管提多高要求和条件,都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行为,这是村民权利,别人以什么价格卖那是别人的事情。

先看第一条。村里给村民发200元钱、一箱子鸡蛋,是在外租房期间每个月都有的福利。我想下跪的村民看了这个报道,会对此媒体说:按京城标准,我给你翻倍的条件——400元钱、两箱子鸡蛋,你过来给我们跪下如何?某些媒体自诩为“高大上”,具体到报道上,经常无底线。

至于第二条,京城律师水平就是“高”。“少数村民没义务为其他村民牺牲利益”——不用掏一分钱,城中村大幅改善居住生活环境,这是牺牲的哪门子利益?“不管提多高要求和条件,都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行为”,别人拆迁后是住新房,你孩子拆迁后是进村委工作,如此“正当”,看来你让你孩子拆迁后到五角大楼工作更“正当”。

京城律师为什么敢这么说?因为他离V县远么。公然置几百户村民长期在外租房的艰难情况于不顾,这些村民也奈何不了他。要是当地律师,下跪的村民可能会找到这个律师给他“上上课”了!再说,京城律师的水平“高”那是人家的职业所定,要靠拆迁案件吃饭呢,都和谐了,拆迁没矛盾了,砸了饭碗咋办!但“高大上”媒体也这样认为,就有些莫明其妙了。

所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如果不掌握好方向,很有可能沦为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对社会公平正义形成一种逆淘汰效应。

舆论监督抓准抓实,会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但是,大量舆论监督出现“打偏了”“拉偏架”现象,被冤枉又无处申辩的领导干部会何所思、何所想、何所为?既然正道难行,那么最好无为而治。结果基层工作“跑偏”,倒霉的还是人民群众。

国家对新闻报道的要求是“客观、公正、准确、严谨”,对舆论监督报道,则是“有理、有力、有节”。按照这些原则,再加上“党性”和“人民性”统一于国计民生标准,以抓眼球、增加传播力为目的的新闻报道,需要加上舆论引导思维,才会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