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卫·科波菲尔(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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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食其力,但不喜欢

我现在已经很了解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东西可以让我大感讶异的了,除了自己竟然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被遗弃。好好一个有才华、观察力优异、敏捷、积极、脆弱、敏感的孩子,竟然没有人站出来为他抱不平,至今我仍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因为没有人这么做,十岁的我,就这样成了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的童工了。

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设在河畔,位于黑衣修士区。那里近来改建后,样貌已不同以往,但当年那工厂是窄巷的最后一间,巷子从山丘蜿蜒至河边,尽头有些台阶供人搭船。工厂建得凌乱无序,有个自用的码头,涨潮时与水面毗连,退潮时就留下一片泥泞,鼠辈猖獗。可能上百年的烟尘使得隔间墙板都褪色了,地板与楼梯都已经腐烂,老灰鼠在地窖里乱吱乱窜,工厂里到处都是灰尘与腐朽──所有这些景象在我心里并非多年前的记忆,而是此时此刻呈现在眼前的,它们历历在目,就和不幸的当年,我首次颤抖地牵着昆尼恩先生的手踏进去时,记得一样清楚。

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的生意五花八门,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定期为邮船供应葡萄酒与烈酒。我现在忘记都运到哪里,只记得有些是送到印度东部、西部。我知道很多空酒瓶是回程带回来的,有些大人和男孩的工作就是在灯光下检查这些酒瓶,如果有瑕疵就不要,剩下的要清洗擦干。空瓶不多时,要在装满酒的瓶身贴标签,或是塞入合适的软木塞、在瓶塞处贴上封口,或是把已经完成工序的瓶子装箱。这些统统都是我的工作,他们雇了很多男孩做这些事,我是其中一个。

包括我大概有三四个人。我的工位在工厂的角落,昆尼恩先生只要站在出纳室板凳的最低阶,从比桌子高一点的窗户就可以看到我。就在这里,我自力更生的悲惨人生开始了。

第一天早上,年纪最大的男孩就被叫来带我参观工厂。他的名字是米克?沃克,系着破烂的围裙,戴着纸帽。他告诉我,他的父亲是船员,曾在伦敦市长就职游行中戴着黑丝绒头饰参加游行。他还跟我说,我们的工作和另一个男孩最有关系,他的名字(对我来说)非常奇特,叫作米粒?马铃薯。不过我发现这并不是他受洗的名字,只是工厂的人给他取的绰号,因为他的肤色苍白。米粒的父亲是船夫,额外荣耀地身兼某个大剧院的救火员。他还有其他年轻亲戚──我想是他妹妹吧──在哑剧里演小恶魔。

沦落到与这些人为伍,我深藏在心底的痛楚是无法言喻的。拿从今以后要和我相处的伙伴与开心童年时的同伴相比──更不用说跟史蒂福斯、崔斗斯和其他同学相比──长大后能博学多闻、成就非凡的希望在我心中幻灭。我深深记得当时自己无比绝望的感觉,对于所处的境况感到羞耻。年幼的我认为,自己所学的、所想的、喜欢的、激发我想象力与上进心的一切,都一天天远去,一点一滴地,再也回不来了。

这种心酸是文字无法描述的。那天上午,米克?沃克一不在,我的眼泪就会与洗酒瓶的水混合在一起,仿佛心头有缺口似的不停啜泣,处在崩溃痛哭的边缘。

出纳室的钟显示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饭,这时昆尼恩先生轻敲窗户示意我过去。我走进去后,看到一个略胖的中年男子,身穿棕色外套、黑色紧身裤、黑色皮鞋;头很大,和鸡蛋一样光秃闪亮;大脸完全转过来对着我。他衣衫褴褛,却戴着很气派的衬衫硬领,手上拿了一根相当有派头的拐杖,上面还有两大条红褐色流苏,大衣外挂了个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那是装饰用的,因为他很少拿起来戴,就算戴了也是什么都看不见。

“就是这位。”昆尼恩先生说。他指的是我。

“这位,”陌生人说,语调中带着一种优越感,还有难以形容的儒雅气派,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就是科波菲尔少爷啊,您好吗,先生?”

我回答说非常好,希望他也是。天知道我当时十分惴惴不安,但那时抱怨不是我的本性,所以我回答我非常好,希望他也是。

“我是的,”陌生人说,“感谢上帝,我很好。我收到了摩德斯通先生的来信,他信上提到希望我们家后面的空房,简单来说,可以租出去,当成是,总之──”陌生人笑着说,洋溢出一种十足的自信:“当作卧室,接待我现在有幸认识的这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陌生人挥挥手,下巴架在衬衫的硬领上。

“这位是麦考伯先生。”昆尼恩先生告诉我。

“嗯哼!”陌生人说,“正是在下。”

“麦考伯先生认识摩德斯通先生,”昆尼恩先生说,“他找到客户时,会帮我们介绍生意并收取佣金。摩德斯通先生已经写信和他讨论你住宿的事,他会收你当房客。”

“我的地址,”麦考伯先生说,“是城市路上的温莎街。总之,我──”麦考伯先生用一样的风雅语气,又洋溢出一股自信地说:“就住在那里。”

我向他鞠躬。

“我觉得,”麦考伯先生说,“你在这大都市的游历还不够广,所以往城市路走时,穿梭在神秘奥妙的现代巴比伦,或许会遭遇困难──总之,”麦考伯先生又自信洋溢地说:“你可能会迷路──我很乐意在今天傍晚过来,带你认识最近的路线。”

我由衷感谢他不怕麻烦,愿意好心地来带我。

“那我应该,”麦考伯先生说,“在几点过来……”

“大约八点。”昆尼恩先生说。

“大约八点,”麦考伯先生说,“祝您有个美好的一天,昆尼恩先生,我就不打扰了。”接着他戴上帽子,用手臂夹着拐杖,挺直身,哼着歌走出了出纳室。

就这样,昆尼恩先生正式雇用了我,要我在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好好工作。我想薪水应该是一周六先令,但不确定到底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很可能是起薪六先令,后来变七先令。他先预付我一周的工资(我认为他是自掏腰包的)。

我拿了六便士给米粒,请他当天晚上帮我将行李送到温莎街,因为行李小归小,但对我来说还是太重了。然后我又花六便士买了肉派当午餐,用路边水龙头的冷水就着吃。剩下时间我就在街上闲逛,度过午休的一小时。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麦考伯先生再次出现。我将手和脸洗干净,向体面的他表示敬意。我们一起走回家──现在该称呼那里为家了。麦考伯先生边走边告诉我街名、街口建筑的形状等等,要我好好记住,这样早上出门才会认得路。

我们抵达了温莎街的房子(我注意到房子和麦考伯先生本人一样破烂,但也跟他一样尽量装出体面的样子)。他将我介绍给身材纤瘦虚弱、有点年纪的麦考伯太太。她坐在客厅(楼上全都没有装修,只将窗帘拉下,以掩邻居耳目),正在给婴儿喂奶。这个婴儿是双胞胎中的一个,我记得和那家人相处的日子里,几乎没见过那对双胞胎同时离开麦考伯太太,总会有一个在吃奶。

他们家还有两个孩子,麦考伯少爷大概四岁,麦考伯小姐三岁左右。除此之外,有个皮肤黝黑的年轻女子,是他们家的女仆,说话习惯哼鼻子。没过半小时,她就告诉我,她是来自附近圣路克济贫院的“孤儿”。这一家就这些人了。我的房间在后面的顶楼,密不透风,墙面唯一花样是用模板印上的,就我年幼的想象力看来是蓝色玛芬帽,房里也没几样家具。

“我结婚前,”麦考伯太太起身,带着双胞胎和其他孩子,领我参观住处,“是跟爸爸妈妈一起住。我从来没想过会不得不收房客。但因为麦考伯先生财务有困难,我不能只考虑到个人感受。”

我说:“是的,夫人。”

“目前麦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把我们压倒了,”麦考伯太太说,“他是否有办法渡过难关,不知道。以前跟我爸妈住在家里的时候,还真是一点也不懂现在所经历的困难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啊──就像我爸爸以前常讲的。”

我不能确定是她亲口告诉我麦考伯先生以前是海军军官,还是我自己的想象,只知道至今我仍相信他很久以前当过海军,但说不出为什么会这么认为。现在他替各式各样的店家到处跑生意,恐怕收入微薄,甚至几乎没有。

“如果麦考伯先生的债主们不肯宽限他,”麦考伯太太说,“那就得自食其果了。他们越早解决这件事越好。石头是挤不出血来的,麦考伯先生根本筹不出钱来还债,更别提诉讼费用了。”

我始终搞不清楚是我早熟的自力更生,让麦考伯太太误以为我年纪应该更大,还是她对于这个话题有太多想法,没人的时候甚至会对着双胞胎讲。她一开始就对我倾吐家里的负担,之后跟她的相处也一直如此。

可怜的麦考伯太太!她说她努力过,我也毫不怀疑。家里的大门中央还挂了一大块铜牌,上头刻着:麦考伯太太女子寄宿学校。但我从来没看过有年轻女子在那一带上学,连个身影都没有,也没人打算要来,而麦考伯家也没有任何要接待学生的准备。我所见到或听到的访客就只有债主,他们不分日夜地来,有些还特别凶狠。

有一个脸上很脏的男子,我想他是个鞋匠,会在早上七点就钻进走廊,一上楼梯就对麦考伯先生喊道:“快点!你根本都还没起床吧。还钱给我们可以吗?别躲了,你知道吧。这太卑鄙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才不会这么卑鄙呢。还钱可以吗?还钱就没事了,听到没?快点!”他若是发现麦考伯先生对这些奚落毫无回应,就会气急败坏地骂出“骗子”和“土匪”。再没有回应时,有时候还会极端一点,跑到对街对着三楼的窗户大喊,因为他知道麦考伯先生就住那里。

这些时候,麦考伯先生会很难过、羞愧,甚至会拿刮胡刀作势自刎(这是有一次他妻子大声尖叫,我才知道的)。但大概半小时后,他就会费尽心思地把鞋擦亮,哼着曲子出门,样子比平常更加气派。麦考伯太太也一样能伸能屈。我见过她在三点钟时,因为缴税的事快昏厥过去;四点钟,就吃起炸羊排、喝热麦酒(去当铺当掉两根茶匙买来的)。有一次,法院执行强制拍卖令,我那天大约六点就回到家,看见她披头散发地昏倒在壁炉前(当然还有双胞胎之一也一起倒在那)。但同一天晚上,她一边在厨房烤小羊排,一边告诉我她爸妈的故事,以及过去来往的朋友都是什么样子时,我没见过她那么开心。

我在这个房子里,与这一家人度过空闲时光。我一人独享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当早餐,都是我自己买的。我会留一小块面包跟一小块乳酪,放在特定橱柜的特定夹层里,当回家后的宵夜,这对我六七先令的工资来说是很大的开销,我整天都待在工厂里,一整个星期都要靠那点薪资过活。从周一早上到周六晚上,我不记得有人给我任何形式的建议、忠告、鼓励、安慰、协助、支持,就如我希望有天能上天堂一样真切!

年轻,稚气未脱,又缺乏能力──我又怎么不会如此?──无法负担生活的所有开销,因此早上去工厂时,看到面包店外不新鲜的半价面包,经常忍不住花掉午餐钱买来吃。这时候我就会不吃午餐,或是只买一点卷饼或小甜点充饥。

记得那时有两间甜点店,我会根据财务状况光顾。其中一家在圣马丁教堂后面的住宅区,现在已经不在了。那家店的甜点是用小红葡萄干做的,是很特别的甜点,但很贵,和一便士的普通甜点一样大,却要价两便士。另一家卖一便士的,店开在河岸街上,就在后来改建的那一区。他们的甜点粗实,色浅,口味重,口感松软,里头有零星几颗压扁的白葡萄干。每天晚上下工经过时,都是热腾腾刚出炉,我也经常买来吃。

有时正餐想吃正常、丰盛一点,我会买五香辣味腊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者去小餐馆买四便士一盘的牛肉,或是在工厂对面一间老旧的酒吧──叫雄狮还是雄狮和什么的,我已经忘了──吃一盘面包和起司,配一杯啤酒。有一次,我记得早上从家里带用纸裹着的面包出门,像夹一本书在腋下似的,走进德鲁里巷一家颇具人气的牛肉餐馆,点了一“小盘”美味的牛肉配面包吃。服务生对于一个奇怪的小孩独自来吃饭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但他的样子这时正浮现在我眼前。我吃午餐时,他直盯着我看,还叫另一个服务生来看。我给了他半便士的小费,不过倒是希望他不收。

我想,我们还有半小时的午茶时间。有钱的时候,我会去买半品脱的现成咖啡和一片抹了奶油的面包;没钱的时候,就去舰队街上盯着一间野味店看,或是到处散步,最远会走到柯芬园市集,然后盯着凤梨看。我很喜欢在艾德菲附近游荡,觉得那些深色拱门好神秘。记得自己某天晚上穿过那些拱门,到河边一家小酒馆,外面有露天座位,有些扛煤的工人在跳舞,坐在长椅上看他们,不知道他们对我作何感想。

我看起来就是个小孩子,因为年纪太小,走进陌生酒吧想要来杯麦酒或黑啤酒配午餐时,他们都不敢给我。记得有天傍晚天气炎热,我走进一家酒吧,问老板说:“你们最最最好的麦酒是什么?”那天是特殊的日子,不记得是什么,有可能是我生日。

“两便士半,”老板说,“是真正上等麦酒的价钱。”

“那么,”我拿出钱说,“麻烦给我一杯真正上等、上层泡沫倒得恰到好处的麦酒。”

老板从吧台后面看着我,从头到脚打量,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他并没有帮我倒酒,反而对帘子后面的老板娘说了些什么。她从帘后出来,手上还拿着正在做的针线活,跟老板一起盯着我看。就这样,我们三个人杵在那里的画面浮现眼前:老板只穿着衬衫,靠在吧台的窗框上;老板娘从矮门看着我;我呢,则是搞不清楚状况地站在吧台外,抬头看着他们。两人问了我很多问题:叫什么名字,几岁,住哪儿,做什么工作,怎么到那里的。对于这些问题,为了不牵连任何人,我编造了合适的答案。他们帮我倒了麦酒,不过我怀疑并不是真的上等酒。老板娘打开吧台的矮门,弯着身将酒钱还我,并给了我一个半赞赏、半同情的吻,但我相信这全是出于女性的慈爱。

我并没有下意识或存心夸大我的收入不足或生活困难。只要昆尼恩先生给我一先令,我就会将钱花在午餐或下午茶上。我从早到晚和大人、男孩一起工作,是个很穷酸的小孩。自己在街上游荡,吃不饱,喝不足。要不是上帝怜悯我,凭我受到的微薄照顾,很可能就轻易沦为小强盗或是小游民。这一切我都清楚。

话虽如此,我在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也有点地位。昆尼恩先生虽然满不在乎我这个特例是怎么流落至此,但仍待我不同于其他人。除此之外,我从没对任何一个大人或小孩说过是怎么到这里的,也从未吐露过对自己沦落到这儿有多难过。我私底下受苦,心酸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知道。就如之前说过的,痛苦程度是我没有能力言述的,但我保守秘密,埋头工作。

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要是做事不比其他人好,就无法不受人轻蔑和藐视。因此,我很快和其他男孩一样驾轻就熟。虽然跟他们都很熟稔,我的行为举止和他们还是颇有不同,多少有些隔阂。他们通常称我为“小绅士”或是“小萨福克人”。有个叫葛高利的装箱工头,还有另一个穿红色外套、名叫提普的车夫,有时候会叫我“大卫”,但大多是我们聊私事以及工作之余,我拿以前读过的书来娱乐他们时才会这么称呼我(我都快忘记那些书的内容了)。米粒?马铃薯有次抗议我受到这么好的待遇,但米克?沃克很快就制服了他。

要摆脱这种生活几乎是不可能了,我因此完全放弃任何希望,没有一刻心甘情愿过这种生活,没有一刻不垂头丧气。但我都忍了下来,甚至连和佩格蒂多次往来的信件中,也不曾吐露自己的真实感受,部分原因是出于对她的爱,还有羞愧。

麦考伯先生的财务困难更加剧了我的怏怏不乐。孤苦无依的我,开始对这家人产生深厚的感情,也经常边走边替麦考伯先生想办法筹钱,为他的债务问题感到心情沉重。周六晚上,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一方面是口袋里有六七先令,回家的路上可以进店里闲逛,想想这些钱可以买到什么东西,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另一方面是能提早回家。

麦考伯太太会在这天晚上对我掏心掏肺;周日早晨,当我把前一晚买的茶和咖啡放进刮胡子用的小壶里搅拌,吃着很晚的早餐时也是。像这样的周六傍晚,我们开始聊天时,麦考伯先生会一副哭丧着脸的样子;但到了尾声,却又唱起“杰克的爱人是可爱的小南”──这种情况可是一点也不奇怪。我也曾看过他回家吃晚饭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宣告说他只有进监狱一途了,但在就寝时又计算着“如果哪天时来运转”(这是他最爱的口头禅),家里装圆肚窗的花费会是多少。麦考伯太太也和他一模一样。

尽管我与麦考伯夫妇的岁数相差甚多,但我们之间发展出很奇特的平等友谊,源自我们各自的处境。但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他们的邀请,白吃白喝他们的东西(我知道他们和屠夫以及烘焙店闹得不愉快,而且经常自己都吃不饱),直到有一次麦考伯太太毫无保留地跟我说心事。她某天晚上这么做了──“科波菲尔少爷,”麦考伯太太说,“我没有把你当外人,所以毫无保留地跟你说麦考伯先生的困难已经到了紧要关头。”

这番话让我觉得非常难过,我无限同情地看着麦考伯太太泛红的双眼。

“我们家只剩下一块荷兰乳酪的硬皮,而这不适合小孩子吃。”麦考伯太太说,“除此之外,家里食品柜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以前跟爸爸妈妈同住的时候,我太习惯说出‘食品柜’这个词了,现在几乎不知不觉地又说出了口。我想说的是,这个家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吃了。”

“天哪!”我满心担忧地说。

我口袋里还剩下这周的薪资两三先令──因此可以推测这天是周三晚上──我很快地拿出来,诚恳地请麦考伯太太收下,当成是向我借的。但这位太太一边亲吻我,一边将钱放回我口袋,说她连想都不能想。

“不,亲爱的科波菲尔少爷,”她说,“我一点都没有这个意思!但你很早熟懂事,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帮我另一个忙,我会非常感激的。”

我求麦考伯太太赶快说。

“银器我已经自己处理了,”麦考伯太太说,“我偷偷把六个茶杯、两个盐罐、一对糖罐分次亲手拿去借钱。可是双胞胎经常把我绑住,而且一想起爸爸妈妈,要做这些交易对我来说心如刀割。我家里还有一些小东西可以拿去当掉,不过麦考伯先生绝对没办法处理,他会难过的。而克里克特──那位济贫院来的女孩──是个粗人,要是把这么私密的事情交付给她,她会得意忘形得让人受不了。科波菲尔少爷,我能否请你……”

我懂麦考伯太太的意思了,并求她尽管派我去做。当天晚上我就开始将方便携带的物品拿出去换钱。此后,几乎每天早上到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之前,都会做一趟类似的远征。

麦考伯先生在五斗柜上有几本书,他称那里是图书馆,首先脱手的就是那些书。当时的城市路靠近家里附近有一段满是书摊跟鸟店,我会一本接着一本地把书拿去书摊,他们收什么我就卖什么。书摊老板住在后面的一间小屋里,每晚都喝得醉醺醺的,然后隔天早上被老婆骂得狗血淋头。不止一次,我一大早去的时候,看到他人还在折叠式床架上,额头不是割伤就是黑眼圈,证明他前一晚又喝多了(恐怕他喝醉的时候更会吵架)。他会抖着手,拼命从地板上衣服口袋中翻找那迫切需要的先令,这时手上抱着小宝宝的老板娘,就会踩着鞋跟一直不停地骂他。有时候他没钱了,就会叫我下次再去;但老板娘手上总会有点钱(大概是趁他喝醉时拿的),会在我们一起下楼时暗中完成买卖。在当铺也一样,我开始变得人人皆知。柜台主要负责的先生非常注意我,记得他在跟我交易时,经常会把我叫到他旁边,考我拉丁名词或形容词的变化式,或是动词的时态变化。跑完腿后,麦考伯太太会做点吃的招待我,通常是晚餐。我记得很清楚,这些食物总有种特别的滋味。

最后,麦考伯先生的困难转为灾难。有天他一大早遭到逮捕,被抓到南华克区的王座法庭债务人监狱。他走出屋外时告诉我,末日已经降临在他身上了──我真的觉得他心都碎了,我的也是。但我后来听说有人中午前还看到他活力充沛地在玩九柱戏。

他被关进去的第一个周日,我准备去监狱探望他,共进午餐。我问了路,说要到某某地方,别人告诉我在路上会先看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快到时我会先看到一个庭院,穿越之后要一直往前走,最后就会看到狱吏。我照他们说的走,最后果然看到了狱吏。(我当时真是矮不隆咚啊!)我想起罗德里克?蓝登被关进债务人监狱时,有个人全身赤裸,只裹着一条旧毯子的情景。我不禁泪眼模糊,心跳加速,这时狱吏慢慢地朝我走来。

麦考伯先生已经在大门另一端等我了。我们走到他的牢房(顶楼的下一层),两人都哭个不停。记得他一直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以他的命运为鉴。然后说到,如果一个人一年赚二十英镑,花掉十九英镑又十九先令六便士的话,那他就会过得很快乐。但如果他花了二十英镑又一先令,那他会过得很痛苦。之后他跟我借了一先令买黑啤酒,还写了张请麦考伯太太还我这笔钱的借条,接着收起手帕又开朗了起来。

我们坐在小壁炉旁,将两块砖头放到生锈的炉栅上,一边一个,避免炭烧得太快。这时麦考伯先生的狱友刚从监狱的烘焙坊回来,带了一块羊腰肉,成了我们三人共享的盛餐。之后他们叫我去正楼上那间房找“霍普金斯队长”,带上麦考伯先生的问候,说我是他的年轻朋友,希望霍普金斯队长可以借我一副刀叉。

霍普金斯队长借了我刀叉,并请我代为问候麦考伯先生。他那间小牢房中还有个蓬头垢面的女士,以及两个头发蓬乱的苍白女孩──都是他的女儿。我觉得借走队长的刀叉,好过借走他的梳子,因为他本人也是邋遢得不得了。他留着大胡子,身穿老旧的咖啡色厚大衣,里面就没有其他衣服了。我看见他的床卷在角落,柜子上摆了好多锅子和碗盘。我凭直觉推测(天知道我怎么会这样想),虽然那两个蓬头女孩是霍普金斯队长的女儿,但那位蓬头垢面的女士却不是他的妻子。我胆怯地站在他门口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却得到了这么多资讯,和我手中的刀叉一样真实清楚。

话说回来,我们的午餐倒有点像吉普赛人的风味,很愉快。午后,我就把霍普金斯队长的刀叉还回去,然后回家把一切经过告诉麦考伯太太,安慰她。她看见我回到家,就昏过去了。我们在聊探监的事时,她还煮了一小壶热蛋酒给彼此暖暖身子。

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把家具卖掉筹钱,也不知道是谁卖的,只知道不是我就对了。除了床、几张椅子、餐桌以外,其他东西全被装上货车载走。我们靠着仅剩的物品,在温莎街空荡荡的屋里那两间起居室露起营来。麦考伯太太、孩子们、孤儿和我就住在那里。我不记得住了多久,但感觉很久就是了。最后,麦考伯太太决定也住进监狱,麦考伯先生已经安排好一间私人房。因此我将钥匙拿去给房东,他很高兴地收下。他们的床被送到王座法庭监狱,而我那张床则随我搬到监狱附近一个小房间。我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因为我和麦考伯一家共患难至今已经习惯了彼此,觉得难舍难离。孤儿也在附近租了一个便宜的房间。住的后阁楼很恬静,屋顶是斜的,俯瞰出去有个贮木场,景致宜人。光想到麦考伯先生的困难终于一发不可收拾,我就觉得住在那就像在天堂。

这段日子里,我照样在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做着同样的工作,面对一样的同事,心里仍如同刚开始那样,觉得自己不该受到这种屈辱。不过我每天去工厂、从工厂回家,以及用餐时间在街上徘徊时,身边都没有人陪,也没有和其他男孩多来往。当然,对我来说幸好如此。我照样过着私底下不开心的生活,也和以前一样孤单寂寞、自立自强。唯一注意到的改变是:第一,我越来越不修边幅;第二,我现在对麦考伯夫妇的事松了一口气,因为有他们的一些亲朋好友出面帮忙,他们在监狱的日子比之前长期在监狱外的日子来得舒适。

透过某些安排,我可以去监狱里和他们共进早餐,但细节已经忘了。我也忘记监狱大门是早上几点开,几点可以进去。只记得通常会在六点钟起床,中途最喜欢的游荡地点是老伦敦桥,我习惯坐在石块凹处,看着人来人往,或是靠着栏杆,看着映在水上的阳光,看着它在伦敦大火纪念碑顶端映出的金色火焰。孤儿有时候会在这里和我碰头,我会编一些关于码头与伦敦塔的奇幻故事给她听,我只能说希望这些故事真的会发生。傍晚的时候我会回监狱,和麦考伯先生在广场走上走下,或是和麦考伯太太玩扑克牌,听她细数她爸妈的事。至于摩德斯通先生知不知道我人在哪儿,我无从得知。我从来没和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的人说过这些。

麦考伯先生虽然已经渡过最难的关头,但由于某种“契约”的关系,事情仍未完全解决。我以前经常听见这个词,却一点也不懂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很久很久以前在德国十分流行的一种恶魔文件,但现在我知道那是他之前和债主达成的协议。最后,这份文件的问题不知怎么也解决了。无论如何,它不再是前方的暗礁了。麦考伯太太告诉我,“她娘家的人”决定麦考伯先生应该依照无偿债能力债务人法请求释放。她预计大概六周后,他就自由了。

“之后,”也在场的麦考伯先生说,“我相信一定会,请求上苍保佑,能让我走在世界前端,以焕然一新的方式生活──总之,就等哪天时来运转。”

我想起来,麦考伯先生抱持所有可能机会都应该尝试的态度,大概在这时候写了一封请愿书给下议院,请求他们修改债务监禁法。在这里记下这件事,是为了说明我如何将儿时读过的书融入已不同于过往的生活,把街上看到的情景、男男女女的互动拿来替自己编故事。还有,在描写我的人生时,无意识地发展出角色的主要特质,全是在这一段时间渐渐养成的。

监狱里有个俱乐部,具有绅士风范的麦考伯先生在那里说话很有分量。他将请愿的想法跟俱乐部的成员提过,他们也强烈赞成。由于麦考伯先生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除了自身的事以外,对其他所有事情都十分热衷,就算是对他毫无利益的事也忙得不亦乐乎。因此他着手草拟请愿书,撰写好,再正式誊写到一张巨大的纸上,在桌上摊开,并拟定时间要俱乐部的成员或狱中有意愿的人到他的房间签名。

当我听说这个即将到来的仪式,虽然大部分人我都已经认识,他们也都认识我了,我还是急着想看大家一个接着一个进来的情景,所以跟摩德斯通与格林比工厂请了一小时的假,站在角落看。俱乐部主要成员能挤的都挤进了小房间,拥护麦考伯先生到请愿书前。老朋友霍普金斯队长早已梳洗干净,以对如此庄严的场合表示尊重,他站在旁边将内容念给不太了解的人听。

门打开了,其他狱友开始列长队进来:一个人走进来,签名,离去,其他人在外面等。对每个进来的人,霍普金斯队长都会问:“你读过内容了吗?”“没有。”“那你想听听看吗?”如果对方稍微表示一丁点想听的意愿,霍普金斯队长就会以洪亮的嗓音一字一句念给他听。我想如果有两万个人愿意听他念,队长也会一字不落地读上两万遍。我记得他念到“议会的诸位人民代表”“请愿者谦卑地来到尊贵的议会殿堂”“仁慈国王陛下的不幸子民”时,总会用一种悠扬的语调,仿佛这些字词在他嘴里是真实的东西,有如山珍海味般的鲜嫩可口。再者同时,麦考伯先生带着一点作者的虚荣在旁边听着,看着对面墙上的尖钉(不是很认真地)沉思。

我每天往返于南华克区与黑衣修士区之间,午餐时间在隐秘巷弄中穿梭,石头路大概都快被我幼小的脚踏坏了。不知道听着霍普金斯队长朗诵,在我面前排队签名的人当中,现在有多少人已经不在了!当回想起过去那痛苦而缓慢的童年,很想知道我替那些人编的故事,有多少是建立在清楚地记得的事实之上的幻想迷雾!我只知道,当走在过往的石头路上,似乎看见前方有个天真烂漫的男孩,我会同情他以奇怪又悲惨的经历为基础,编织出想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