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卫·科波菲尔(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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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决心的续集

我放弃去追那驴车年轻人时,或许曾出现过疯狂的想法,要从格林威治一路跑去多佛。就算我真的这样想过,慌乱的心思也在没多久后镇定了下来,我在肯特路停下,在那一排房屋前有个水池,中央有个笨拙可笑的雕像在吹着干涸的螺。我在某户的门口坐下,经过刚刚的奔波,全身精疲力竭,几乎没有力气为丢掉的行李和半基尼哭泣了。

这时已经天黑了。我坐下休息,听见钟声敲了十下;但幸好那是个夏夜,天气还不错。等到喘过气来、喉咙不再窒息难受之后,我便起身继续走。尽管痛苦万分,但还是没有折返的想法,就算肯特路上出现瑞士那种厚厚的积雪,也不会有折返的念头。

全身上下有三枚半便士──我也很好奇,周六晚上口袋里怎么可能还会有钱!不管了,反正继续走就是。我开始想象,一两天后我死在某个树篱下的新闻会出现在报纸上。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凄惨地继续走,加速前进,直到经过一间小店,外头写着:收购男女服饰,高价买进破布、骨头和厨房杂物。店主只穿着衬衫坐在门口抽烟。店铺的天花板很低,挂着许多大衣和长裤,店内仅点了两支微弱的蜡烛,因此我想象他是个爱报复的人,把仇人全都吊了起来,坐在那里纳凉。

最近和麦考伯夫妇相处的经验使我想到,这里或许有办法可以让我应应急。于是我走进旁边的小巷内,将背心脱下,整齐地卷好夹在腋下,再走回店门口。

“不好意思,先生,”我说,“我想以合理的价钱卖掉这个。”

多乐比先生──至少店招牌上写的是这个名字──将背心拿走,把烟斗的头朝下靠着门柱放,我跟着他走进店里。

他用手指将两支蜡烛弄熄,把背心放在柜台上,看了一下,拿到灯光下又看了一下,最后说:“那这件小背心,你想卖多少?”

“噢!您比较了解行情,先生。”我谦虚地回答道。

“我不能既当买家,又当卖家啊,”多乐比先生说,“你就给这件小背心出个价吧。”

“十八便士可以吗?”我迟疑了一下后,不确定地问。

多乐比先生把背心卷起来还给我,说:“就算我出九便士,那也是抢我家人才有可能。”

这种做生意的方式太让人不愉快了,因为等于是要我这个陌生人不客气地要求多乐比先生为了我去抢劫家人。不过由于情况紧急,所以我问他愿不愿意以九便士买下。

多乐比先生咕哝了几声后给出了九便士。我向他道了晚安,走出店门,手上多了一笔钱,身上少了一件背心。不过扣上外套纽扣之后,也没什么大不了啦。

的确,我很清楚地预料到下一个将离我而去的就是外套,我得尽快赶到多佛才行,如果能穿着衬衫和长裤抵达,都算是幸运了。但我倒是没有像一些人想的多加思索这件事。除了对目的地的距离有大致印象,还有那个驴车年轻人是怎么狠心地利用我以外,我想,当口袋里装着九便士继续前进时,对于眼前的困难重重,我并没有太大的危机感。

我想到了一个过夜的办法,也打算实行。那就是去睡在以前学校后面的围墙外,原本放了干草的角落。这也算是有老同学做伴,以前说故事的寝室离我这么近──虽然那些男孩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寝室也无法替我遮风避雨。

我努力走了一整天,终于爬上布莱克希思区的原野时,已经疲惫不堪。费了好一番工夫想找出撒冷学校,最后终于找到了,也找到放干草的角落,便在旁边躺了下来。睡觉之前,我先绕着墙走了一圈,抬头看看窗户,看见学校里头一片漆黑、寂静。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头上没有遮蔽物睡觉时,那种孤单的感觉!

那天晚上,面对街上门户深锁、家犬狂吠的境况,我跟其他无家可归的人一样睡着了──梦到躺在老学校的床上,跟室友聊天,醒来却发现自己直挺挺地坐着,嘴上念着史蒂福斯的名字,痴迷地看着上方繁星闪闪发光。当想起在这种夜深时分,自己身处在什么地方时,突然有种感觉向我侵袭而来,我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就站起身到处走动。直到望见闪烁的星光逐渐变淡,白昼来临那方的淡白天色时,才放下心来。

我的眼皮非常沉重,再次躺下后就睡着了──虽然睡着了也知道冷──直到温暖的阳光洒下,以及撒冷学校的起床钟声把我叫醒。要是史蒂福斯有任何还在学校的可能,那我一定会在四处徘徊,等他单独出来;但我知道他已经离开学校很久了。或许崔斗斯还没离开,但可能性很小,而且我对他的口风和运气并不怎么有信心,所以不管我有多相信他心地善良,也不敢将状况告诉他。因此当克里克先生的学生们纷纷起床时,我悄悄地从墙边离开,走进一条满是灰尘的长路。我还在学校时,第一次得知这就是多佛路,当时完全没想到会有任何一双眼目睹我这个旅人在这条路上走着。

这个周日早晨,和以往在雅茅斯的周日早晨多么不一样啊!我缓慢沉重地前进时,听到了教堂钟声响起,看见要上教堂的人。我经过一两间教堂,里面会众都已经就座,吟唱圣歌的声音传到外头的阳光里,教区执事有时坐在门廊的树荫下乘凉,有时站在紫杉树下,手扶着额头,在经过时怒瞪着我。

周日早晨和以往一样平静祥和,除了我以外,一切并无不同。

我是例外。我一身尘土,一头乱发,自己都觉得很邋遢。要是没想着青春年华的母亲坐在壁炉边啜泣、姨奶奶怜惜着她的宁静画面,那我第二天大概就没什么勇气继续往前走了。不过那幅情景一直出现在眼前,所以我就跟着它向前迈进。

那个周日,我在大马路上走了有二十三英里,一点也不轻松,毕竟从没吃过这种苦。随着夜幕低垂,我越过罗彻斯特的桥,脚酸、疲惫,吃着稍早买的面包当晚餐。我看见一两间矮房子外头挂着“旅社”的牌子,虽然很心动,却不敢花掉仅剩的几便士,更害怕看到路上碰到或赶过的流浪汉脸上凶狠的表情。因此,我没去找其他遮蔽处,仅以天空为屋顶。

我跋涉到查塔姆[1]──月光下看起来就像个梦境,只有白垩、开合桥,以及在泥河中屋顶如诺亚方舟的无桅船只──终于爬上长满杂草的炮台,下方有条小路,有个哨兵走来走去。我在一管大炮附近躺下,很高兴有哨兵的脚步声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的存在,就如撒冷学校楼上寝室的男孩们不知道我躺在墙边一样。就这样,安稳地睡到天亮。

早上醒来时,我的脚僵硬发麻,全身酸痛。我往下走进一条长而窄的街道,此时,军队的鼓声和行军声似乎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让我感觉有点头昏。我估计那天走不了太远,还得保留一些体力走到旅途终点,所以就将卖掉外套当成第一要事。于是我脱下外套(反正得习惯没有它的日子),把它夹在腋下,开始巡视各式各样的廉价成衣店。

那里似乎是卖外套的好地方,因为买卖二手服饰的店家很多,而且一般来说,老板都在门口留意有没有顾客上门。但大多数商家的货品中间都会挂一两件缀有肩章等等的军服,感觉他们做的生意都很高档,所以我迟迟不敢进去,走了很久都没尝试变卖货品。

由于不好意思跟一般的店铺打交道,我决定找卖海军用品以及与多乐比先生差不多的店家。后来终于找到一家看起来还挺有希望的店铺,就位于一条脏乱巷子的转角,巷尾是长满刺荨麻的园子,栅栏上挂了一些二手水手服飘动着,似乎是店里多到满出来的,此外还有吊床、生锈的枪、油布帽,以及一些托盘上满是各式各样的生锈钥匙,看起来都可以打开全世界的门锁了。

我带着七上八下的心情走进这家又低又窄的店。往下几阶的小窗那里,因为挂满衣服,不但没有让里面变亮,反而变得更暗。进门后我并没有放松下来,一位长相丑陋、下半张脸长满白色短胡的老人,从后方污秽简陋的小房间冲出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他看起来很可怕,身穿肮脏的法兰绒背心,散发出恶心的莱姆酒气。他刚才冲出来的小房间里有张床,上头堆满了用碎布乱拼的被子,从房内的小窗看出去是更多的刺荨麻,还有一匹跛脚的驴子。

“噢,你想干吗?”老人龇牙咧嘴,用凶狠单调的语气咕哝道,“噢,我的眼睛和四肢啊,你想干吗?噢,我的肺和肝啊,你想干吗?噢,咕噜,咕噜!”

这些话实在太让我惊愕了,尤其是最后听不懂的重复字眼,好像是他喉咙里的某种呼噜声,所以我答不出话来。因此老人依旧抓着我的头发,重复道:“噢,你想干吗?噢,我的眼睛跟四肢啊,你想干吗?噢,我的肺跟肝啊,你想干吗?噢,咕噜!”他用力挤出最后一声咕噜,眼睛都暴突了。

“我想知道,”我颤抖着说,“您是否愿意买件外套?”

“噢,拿给我看看!”老人大喊,“噢,我的心在烧,快把外套拿出来给我们看!噢,我的眼睛和四肢啊,把外套拿出来!”

说完,他松开那有如巨鸟爪子般颤抖地揪住我头发的手,然后戴上眼镜,那眼镜丝毫没有修饰他红肿的双眼。

“噢,你要卖多少?”老人检查完后大喊,“噢,咕噜!你要卖多少?”

“半克朗。”我恢复镇定后回答道。

“噢,我的肺和肝啊,”老人大喊,“不!噢,我的眼睛。不!噢,我的四肢,不!十八便士。咕噜!”

他每次喊出这个词,眼睛就好像快喷出来一样。他每句话的语调都一样,就像一阵风刚开始吹得很低,渐渐升高,然后又低了下来,我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比喻了。

“呃,”我很高兴能够成交地说道,“就十八便士吧。”

“噢,我的肝!”老人大喊,将外套丢到架子上,“给我出去!噢,我的肺,给我出去!噢,我的眼睛和四肢啊,咕噜!别跟我要钱,用东西换。”我一辈子没有这么害怕过,在那之前没有,在那之后也没有。

我低声下气地说我需要的是钱,换其他的东西都用不到,不过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可以坐在外面等,而且不会催他;于是我走出店外,在阴凉的角落坐下。坐了好几个小时,阳光照到阴凉处,又离开阴凉处,而我仍坐在那,等他给我钱。

我希望这一行除了这个老人以外,再也没有别的醉酒疯子了。他在那一区很有名,而且享有将灵魂卖给恶魔的名声。这点是我很快就从不断来找他碴的男孩们那里得知的,他们一直叫喊有关他的传说,要他把金子拿出来。“你才没那么穷,你都是装的。查理,把金子拿出来,把你卖给恶魔换来的金子拿一点出来。快点!金子就藏在床垫套里啊,查理。把它拆开,让我们也拿一点嘛!”他们这样喊着,还说要借他刀子拆床垫,惹得他暴跳如雷,整天不断冲出来赶那些男孩。有时他在暴怒之下会把我当成其中一个找碴的男孩,朝我冲过来,嘴里似乎嘟囔着要把我撕得四分五裂。之后,及时想起我是谁,又走回店里,躺在床上,从他疯狂的喊叫声以及像刮风的音调听来,像是在唱《尼尔森的死》。他唱每一句之前都会配上一个“噢”,还有中间穿插无数的“咕噜”。好像这一切都还不够糟似的,就因为我衣衫褴褛,却很有耐心、极富毅力地坐在店外,那些男孩竟然以为我跟那间店有关系,不停拿东西丢我、捉弄我。

老人好几次试图说服我答应以物易物。他有次拿出钓竿,另一次拿出小提琴,还有一次拿出三角帽,更有一次拿出笛子。不过我一一拒绝了他的提议,继续绝望地坐在外头,每一次都泪眼婆娑地求他给我钱。最后他开始每次付我半便士,整整两小时过后才好不容易拿到一先令。

“噢,我的眼睛和四肢!”很长一段时间后他大喊,神情可怕地探出店外说,“再两便士就好,可不可以?”

“不行,”我说,“这样我会饿死。”

“噢,我的肺和肝啊,那再三便士行不行?”

“如果可以,我把外套送您都没问题,”我说,“但我急需要钱。”

“噢,咕──噜!”他从门柱后面露出一颗奸诈的老脑袋偷看我,要形容他是怎么扭曲地喊出这个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那再四便士行不行?”

我实在太饿太累,便决定就此成交。我用颤抖的手把钱从他的爪子里拿出来,比之前更饿、更渴地继续前进,这时已经快日落了。花了三便士后,我很快就吃饱喝足。比较有精神之后,我又缓慢费力地走了七英里路。

那天晚上,我还是睡在干草堆。我先在河边将起水疱的脚洗干净,努力用一些凉叶包起来,很舒服地躺在草堆上休息。隔天继续上路时,我发现四周都是啤酒花园和果园。当时已经接近年底,长满成熟苹果的果园一片湛红,有些地方已有工人在采收啤酒花了。我觉得这一切看起来美妙至极,并决定当天晚上要睡在啤酒花园中,想象优雅的啤酒花藤盘绕在长支架上,会是令人愉快的陪伴。

那天遇到的流浪汉比以往更糟糕,我对他们的恐惧至今仍记忆犹新。其中一些是长相十分凶狠的流氓,在我经过时会盯着我看,或是停下脚步,叫我转头回去跟他们聊天。如果我拔腿就跑,他们会丢石头砸我。记得有个年轻人──从他的工具袋和炭盆看来,应该是个锅匠──身边有个女人,他四处看了一下,就盯着我瞧,然后非常大声地吼我,叫我走回去。我停下来四处张望。

“我叫你,就给我过来,”锅匠说,“不然我就把你的小身体撕碎。”

最好是回头比较好。当我越来越靠近他们,试图用表情让他息怒时,我观察到那个女人脸上挂着黑眼圈。

“你要去哪儿?”锅匠用他乌漆抹黑的手抓住我的胸口说道。

“我要去多佛。”

“你从哪里来的?”锅匠说,手用力一扭,把我抓得更紧。

“我从伦敦来的。”

“那你在这里干吗?”锅匠问,“你是贼吗?”

“不……不是。”

“不是吗?缺德,如果你敢骗我,”锅匠说,“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出手作势要打我,接着从头到脚打量着。

“你身上该不会有一杯啤酒的钱吧?”锅匠说,“有就拿出来,不然我要用抢的了!”

我本来是要乖乖拿出来,但看到那个女人的眼神,见她轻轻摇了头,嘴型好像说:“不行!”

“我很穷,”我试图微笑着说,“一毛钱也没有。”

“啥,你啥意思?”锅匠凶狠地盯着我,我生怕口袋里的钱被他看穿。

“先生!”我结巴地喊道。

“你啥意思,”锅匠说,“竟然敢围我兄弟的丝质领巾!给我拿来!”接着他把我脖子上的领巾扯下来,丢给那个女人。

女人陷入歇斯底里的大笑,以为这是在开玩笑,把丝巾丢还给我。她又和之前一样轻轻地点头,用嘴型说:“快走!”不过还没来得及照做,锅匠就粗鲁地从我手上把领巾抢走,我像羽毛一样飞了出去。

他把领巾随便围在脖子上,转身对那个女人咒骂了一句,把她打倒在地上。我永远忘不了她往后倒在坚硬的地上,帽子掉落,头发被尘土沾白的样子。我跑了一段距离回头看,看见她坐在路旁堤岸的小径上,用披肩一角将脸上的血擦掉,锅匠则是继续往前走。这一幕我永生难忘。

这段冒险真是吓坏我了,所以后来我要是看到前方有类似的人,就会掉头找地方躲起来,等他们不见踪影后才出来继续前行。这事常发生,因此我的进度严重落后。不过在这种艰困情况下,就跟旅途中遇到的重重困难一样,我似乎是靠着想象出生前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支撑着继续前进。母亲的容颜总是陪在我身旁。夜晚我睡在啤酒花园里,她在;上午我继续前行时,她也陪伴着我;她的形影整天都在我眼前。自那之后,每当看到坎特伯里烈日下打盹儿的街道、老旧房屋与通道,以及塔楼有白嘴鸦飞过、庄严的灰色大教堂,就会想到母亲的模样。

经过长途跋涉,我终于来到靠近多佛一处空旷、宽广的丘陵地,母亲的样貌让眼前的荒原气象消解了,带来了希望。一直到第六天,我抵达旅途首要目标,真正踏上多佛时,母亲的画面才抛下我。说来奇怪,鞋子破烂、满是灰尘、晒得黝黑、衣衫褴褛的我,来到一直渴望的地方时,母亲的容颜却像梦境般消失无踪,留下我独自一人沮丧、无助。

我跟船夫们打听姨奶奶的事,却得到各式各样的答案。有个人说她住在南海岸的灯塔,因此把胡子都烧光了;另一个人说她被绑在码头外的大浮标上,只有半退潮的时候才能去看她;第三个人说她因为偷婴儿,被关在肯特郡的梅德斯通监狱;第四个说有人目睹她在夜黑风高时,骑上扫帚直飞法国加莱。后来我又问了轻便单马车的车夫,他们也一样爱开玩笑,一样没礼貌。店里的人因为不喜欢我的样子,所以我连口都还没开,他们就说店里没有我要的东西。自从我逃跑以来,从没有感觉如此凄惨困苦过。钱都花光了,没有钱可以买东西,我又饿又渴又累,离目的地的距离仿佛跟我留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就这样问了一整个早上。在市场附近街角一间空店铺外坐下来后,我还在想要不要绕回去刚刚那些地方再问一次。这时,一位轻便单马车的车夫驾车经过,马衣掉了下来。我捡起来抬头给他,觉得他的脸给人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鼓起勇气问他晓不晓得托特伍德小姐住在哪里,虽然这问题我已经问了无数次,几乎就要枯死在我嘴里了。

“托特伍德,”他说,“我想想。我知道这名字,是一位老太太吗?”

“对,”我说,“可以这么说。”

“背挺得很直?”他坐直说道。

“对,”我说,“我觉得很有可能。”

“提着包包吗?”他说,“能放很多东西的那种大包包,她总是板着脸孔,说话咄咄逼人?”

我承认这段描述精确无误,但心也跟着沉了下来。

“哎呀,我跟你说,你从那里走上去,”他说,用鞭子指着前方的高坡,“然后沿着右边走,直到看见一排面朝海的房子,我想你就会听见她的声音了。我觉得她什么都不会给你,所以这一便士你拿去吧。”

我心怀感恩地收下他给的钱,拿去买了一条面包,照着车夫朋友的指示一边走一边吃。不过我走了很久,还是没有看到他说的房子。最后,我终于看到前方有几间房子,便上前走进一家小店(就是以前家乡的人常说的杂货店),问他们能否好心告诉我托特伍德小姐住哪里。我本来是想问柜台后面的男士,他正在替一位年轻女子称米,不过她却以为我在问她,便立刻转过来回答我。

“你找我家夫人?”她说,“你要找她做什么,小朋友?”

“不好意思,”我回答,“我有话想跟她说。”

“你是有求于她吧。”少女反驳道。

“不是,”我说,“真的。”但突然想到我来这里没其他原因,便慌乱地说不出话,满脸发烫。

从她所说的推断,她应该是姨奶奶的女仆。少女将米放进小篮子里,走出店外,告诉我如果想知道托特伍德小姐住在哪里,可以跟着她走。我也不需要再问她一次,就跟在她身后,可是我很惊惶,焦虑不已,双脚不停发抖。我跟着年轻女子走,很快就来到一幢整洁的小屋,有着明亮宜人的圆肚窗,屋前有个碎石铺的方形小庭或花园,种满仔细照顾的花花草草,芬芳馥郁。

“这里就是托特伍德小姐家,”年轻女子说,“现在你知道了,我只能说到这里。”说完,她就匆忙跑进屋里,好像不想跟我的出现有任何瓜葛,留下我一个人站在花园大门前。

我难过地从门上往客厅窗户看,看见棉布窗帘半拉着,有个圆形大隔板或扇子固定在窗台上,室内还有张小桌和大椅,我想或许姨奶奶此时就正气凛然地坐在那里。

我的鞋子这时候已经残破不堪,鞋底一片片脱落,鞋面的皮革也已破损,失去鞋子该有的形状;帽子(也被我拿来当作睡帽)被压得又皱又烂,就算拿来跟粪堆上无柄的烂锅子相比,也会感到无地自容;衬衫和长裤满是汗渍、露水、杂草与之前躺过的肯特郡泥土,而且还扯破了。这个样子站在大门前,可能连姨奶奶花园里的鸟儿都会吓飞。自从我离开伦敦后,头发就完全没有梳整过;脸、脖子、双手因从未经历过如此的日晒风吹,全被晒得很黑;从头到脚被白垩和灰尘弄得灰头土脸、脏兮兮的,像是刚从石灰窑里出来一样。我很清楚自己的模样,但在这种困境下,不得不将自己介绍给令人生畏的姨奶奶,在她眼中留下第一印象。

过了一阵子,客厅窗户仍毫无动静,我猜测她并不在那里,于是抬头看楼上的窗户。这时我看见一位气色红润、一脸和善的白发绅士。他很奇怪地闭上一只眼睛,好几次对着我点头又摇头,大笑之后就走掉了。

我原本心里就很不安,看到他这种出乎意料的举动,就更加惶恐。正当我决定偷偷溜走,想好策略再回来时,一位女士走了出来。她将手帕绑在帽子上,戴着园艺手套,背着工具袋,像收税员披着襟那样,手上还拿着一把镰刀。我立刻认出她就是贝希小姐,因为她阔步走出家门的方式,跟可怜的母亲描述她阔步走入我们布朗德史东鸦巢的花园一模一样。

“走开,”贝希小姐摇摇头说,隔空挥舞着手上的刀,“快走开!男孩子不准来这里!”

她走到花园一角,弯腰拔着杂草,我紧张地看着她。接着,我虽然勇气全无,但仍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轻轻地走向前,站到她旁边,用手指碰了她。

“对不起,女士。”我开口说道。

她抬头看我。

“对不起,姨奶奶。”

“咦?”贝希小姐惊呼道,我从没听过如此惊讶的语气。

“对不起,姨奶奶,我是您外甥的孩子。”

“噢,老天哪!”姨奶奶说完,便跌坐在花园小道上。

“我是大卫?科波菲尔,来自萨福克郡的布朗德史东。我出生那晚您曾来探望我亲爱的母亲。她死后,我就一直闷闷不乐。我备受忽略,没人教育我,让我自生自灭,还派我做不适合的工作,因此我才逃跑来找您。可是我一出发就被抢劫了,只能一路走过来。整趟旅途我从未在一张床上好好睡过觉。”说到这里,我这几天以来的坚强完全瓦解。我伸出双手,想让她看看上面龟裂粗糙的痕迹,证明我真的受过苦。我崩溃地号啕大哭,已经压抑了一整个礼拜的心情,一发不可收拾。

姨奶奶的脸上露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神情,坐在碎石路上,盯着我看。我哭出来以后,她匆忙起身,抓住我的领口带我到客厅。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高壁柜,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把里面的东西倒进我嘴里。我想她应该是随便拿的,因为我尝到了茴香水、鳀鱼酱跟沙拉酱。她倒这些补给品给我的时候,我还是哭得歇斯底里,无法克制地啜泣。她将我放到沙发上,用披肩盖着我的头,将她头上的手帕拿下来放在我脚下,以免我弄脏地毯。之后,她坐到我刚才提过的绿扇或屏幕后面,不让我看见她的脸,偶尔发出“老天保佑”,听起来有点像葬礼中会定时鸣起的枪响。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之后,她摇铃叫:“珍妮特。”女佣走了进来。“上楼跟迪克先生打声招呼,说我有事跟他说。”

珍妮特看到我一动也不动地躺在沙发上有点讶异(我怕贸然乱动会惹姨奶奶不高兴),但立刻就去办被交派的事。姨奶奶将她的手放在身后,在房间走来走去,直到之前从楼上窗户看我的男士笑嘻嘻地走进来。

“迪克先生,”姨奶奶说,“别像个傻子一样,你如果真的有心,没有人比你更正经了,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别当个傻子就是了。”

这位绅士立刻一脸严肃地看向我,我想,他好像是在央求我别说出刚才窗户的事。

“迪克先生,”姨奶奶说,“你听我提过大卫?科波菲尔吧?别装作不记得,因为我们俩都没这么笨。”

“大卫?科波菲尔?”迪克先生说,我觉得他应该不太记得了,“大卫?科波菲尔?噢,是的,当然。大卫嘛,当然。”

“嗯,”姨奶奶说,“这位是他儿子。要是他不那么像他母亲,那他跟他父亲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的儿子?”迪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是呀!”

“没错,”姨奶奶继续说,“而且他还干了件好事。他逃跑了。啊!他的姐姐贝希?托特伍德肯定不会逃跑的。”姨奶奶坚定地摇摇头,对于这个从未出世女孩的品格和行为抱有极大信心。

“噢!你觉得她绝对不会逃跑吗?”迪克先生说。

“老天保佑这个人啊,”姨奶奶尖声惊呼道,“你说这什么话!难道我会不知道她绝不会逃跑吗?她会来跟教母一起住,我们会相亲相爱。他的姐姐贝希?托特伍德究竟会从哪里逃跑,或者会跑去哪里呢?”

“她哪里都不会去。”迪克先生说道。

“是吧,”姨奶奶的态度被这个回答软化了,“你怎么可以装得一副脑袋空空的样子,迪克?你的神志明明跟医生的手术刀一样敏锐。好了,你现在看到大卫?科波菲尔的儿子了,我想问的是,我该拿他怎么办?”

“你该拿他怎么办?”迪克先生有气无力地说,抓抓头,“噢!要拿他怎么办啊?”

“对,”姨奶奶面色严肃地说,举起食指,“快点!我需要一点有建设性的意见。”

“哎呀,如果我是你,”迪克先生想了一下,眼神呆滞地看着我说,“我就会──”我沉思的表情大概给了他突如其来的灵感,他爽快地补充道:“我会先帮他洗澡!”

姨奶奶露出一丝胜利的神情(我当时不懂为什么),转过头说:“珍妮特,迪克先生替我们做出了正确决定。快去放热水!”

虽然我对这段对话很感兴趣,但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时,忍不住观察起姨奶奶、迪克先生和珍妮特,同时也审视完整个房间。

姨奶奶是个身材高挑、面貌严肃的女士,但一点也不丑。她的脸蛋、声音、步伐和举止中有种刚毅的气质,难怪母亲那样温和的人会对她心生敬畏。除此之外,她虽然冷漠、严峻,但五官是很好看的。我特别注意到她有双敏捷明亮的眼睛,一头白发清楚地分成两边,戴着我想是称为头巾式室内女帽的帽子。这种帽子当时比较流行,两旁的波浪褶边会在下巴处打结。她的衣服是薰衣草的紫色,十分干净整齐,但剪裁简单,好像她想要越少阻碍越好。那件衣服的样子很像骑马装,只是将下面多余的裙摆裁掉。从尺寸跟品牌看出她戴的是男用金表,搭配合适的表链和蜡封章。她脖子上的亚麻布料很像衬衫领口,手腕上的东西像是小衬衫袖口。

就如我刚才说的,迪克先生一头白发,气色红润。他总是奇怪地垂着头(并不是因为年纪大),对他的所有描述就这样了。他让我想起同学被克里克先生打过之后老低着头的模样。他的灰色双眼又大又突,还带着某种奇怪的水汪汪,从这点和他漫不经心的举止、对姨奶奶的恭敬态度,以及受到称赞时像小孩般洋洋得意的模样,让我怀疑他脑袋有点不正常。不过,如果他真是疯了,我还真好奇他是怎么留在这个家的。他的打扮跟一般绅士并无两样,灰色宽松的晨燕尾服跟背心,白色长裤,怀表在表袋中,钱在口袋里──他会弄得咯咯作响,好像感到自豪。

珍妮特正值花样年华,大概十九二十岁,一身干净整齐。虽然我这时候对她还没有更进一步的观察,但我要提一下后来发现的事,也就是姨奶奶曾雇用过一些女孩,希望能教育她们放弃社交生活,珍妮特就是其中一位。在她之前的女仆,通常后来都嫁给面包师傅,以示决绝。

客厅整理得跟珍妮特和姨奶奶一样整齐。刚才我放下手中的笔,想起这件事,海风再次朝我吹来,夹带着花香。

我看到擦得发亮的老式家具、姨奶奶神圣不可侵犯的桌椅放在圆肚窗的绿圆扇旁,地上铺的粗毛地毯、猫咪、隔热垫、两只金丝雀、旧瓷器、装满干燥玫瑰花瓣的水果酒盘、装有各种瓶罐的壁柜,还有,灰头土脸的我坐在沙发上观察着一切,与其他东西格格不入。

珍妮特去放热水的时候,姨奶奶的举动让我大吃一惊。她突然间气得全身僵硬,几乎发不出声音地喊道:“珍妮特!驴子!”

珍妮特一听,急得好像房子失火一样,跑下楼,冲到门前的草坪,将两头擅自闯入、载着女子的驴赶跑。这时,姨奶奶也冲出屋外,抓着第三头载着一个小孩的驴的缰绳,让驴转向,将它带出这个神圣的领域,还赏了那倒霉的调皮小孩两个耳光,处罚他胆敢亵渎她那块圣地。

我至今仍不确定姨奶奶是否拥有那片草地的合法使用权,但她坚持自己有使用权,反正对她来说有没有都一样。她一生最义愤填膺、需要不断伸张正义的事,就是驴子误入她那完美无瑕的地盘。不管她当时在做什么事,不管跟人聊着多有趣的话题,只要一有驴子出现,就能立刻转移她的注意力,她会直接冲出去。她将水罐、洒水壶藏在各个角落,准备随时攻击来惹麻烦的男孩。门后也藏了棍子,她不论日夜都能出击。

战事不断上演。或许这对骑驴的男孩来说是个很刺激的活动,又或许驴子比较聪明,在了解状况之后,由于与生俱来的固执,很乐意自发地往那个方向去。光是热水放好之前就有三次警报。最后也是最惨烈的一次,我看见姨奶奶单挑一个十五岁黄棕色头发的小伙子,他似乎都还没反应过来,姨奶奶就已经抓着他的头往大门撞。这些干扰对我来说显得更加荒谬可笑,因为姨奶奶当时正拿着汤匙喂我喝热汤。(她坚信饿坏的我刚开始进食必须少量补充营养)就在我的嘴巴准备张开时,她把汤匙放回碗里,大叫:“珍妮特!驴子!”然后冲出去发动攻击。

热水澡洗得十分舒服。我的四肢开始感受到睡在野外导致的刺痛感,实在太累了、精神不佳,连睁眼五分钟都很难。洗完澡后,姨奶奶跟珍妮特将我裹在衬衫里,拿了件迪克先生的长裤给我穿,然后用两三条大披巾将我包起来。我看起来像怎样的一捆东西啊,我不知道,只觉得很热。我感觉整个人昏昏沉沉,很快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或许是梦吧,源自脑海里长久以来的幻想所做的梦,我觉得姨奶奶曾蹲在我身旁,拨开遮到脸上的头发,帮我将头摆得舒服点,站起身看着我。好像还听到她说“可爱的孩子”还是“可怜的孩子”,但我醒来的时候,完全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话真是姨奶奶说的。只见她坐在绿扇后的圆肚窗前,望着大海。绿扇安装在某种转轴装置上,可以随意转动方向。

醒来后不久,我们便一起用餐,吃烤鸡和甜点。我坐在桌边,就像只被绑起来的鸡,连动一下手臂都困难万分,但因为是姨奶奶绑的,也就没有抱怨不方便了。这段时间我心急如焚地想知道她要怎么处置我,但她非常安静地用餐,只是偶尔会直盯盯地看着坐在对面的我说:“大发慈悲啊!”但也没有让我放下心来。

桌巾收走后,上头放了雪利酒,我喝了一杯。姨奶奶又请迪克先生下来加入我们。她以一问一答的方式,慢慢引导我说出经历,她要迪克先生仔细聆听,所以他露出一脸睿智的样子。我讲的时候,她一直盯着迪克先生,要不是这样,我觉得他都快睡着了。他每次不小心傻笑一下,姨奶奶都会皱眉。

“那个不幸的可怜娃儿到底是中了什么邪,非得再嫁不可,”我说完故事后,姨奶奶说,“我实在不懂。”

“或许她爱上第二任丈夫了。”迪克先生猜测道。

“爱上他!”姨奶奶重复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又非得这么做不可?”

“或许,”迪克先生想了一下后傻笑着说,“结婚让她非常开心啊。”

“最好是非常开心!”姨奶奶回答,“这可怜的宝贝将自己的真心交给那种烂人,想也知道对方一定会想尽办法利用她,那可真是欢天喜地啊!她脑子到底在想什么,我还真想知道!她嫁过一任丈夫了,替大卫?科波菲尔送了终──话说那家伙打从娘胎出生就老是追着蜡娃娃跑。她也生了个孩子──噢,那个星期五晚上,她生下现在坐在这儿的孩子,她可是生了两个宝宝呢!她还想要什么?”

迪克先生偷偷对着我摇摇头,好像他觉得再说下去没完没了。

“她连生小孩都要跟大家不一样,”姨奶奶说,“这孩子的姐姐贝希?托特伍德到哪儿去了?现在可不见踪影啊!少唬我!”

迪克先生似乎被吓坏了。

“那个小个子医生,头老是偏向一边,”姨奶奶说,“叫作吉利普还是什么来着的,他是哪根筋不对?他从头到尾就像只知更鸟,对我说‘是个男孩’。男孩!啧,他们全都愚蠢至极!”

她这么用力一吼,让迪克先生吓了一大跳。

说实话,我也是。

“然后,好像这一切都还不够,毁了这孩子的姐姐贝希?托特伍德还不过瘾,”姨奶奶说,“她非得跑去再嫁──跑去嫁给那个叫什么摩德的──反正就是类似的名字──然后还阻挠了这个孩子的前途!想当然,除了那宝贝以外,大家都能料想到这孩子的下场只有一个:四处游荡、流浪。他都还没长大,就变成该隐了。”

迪克先生定睛看着我,似乎想看我像不像这个人。

“然后还有那个异教徒名字的女人,那个佩格蒂,也接着跑去结婚了。就因为她还没看清这种事情招来的厄运,才会像这孩子说的,竟然也跑去结婚了。我只希望,”姨奶奶摇摇头说,“她老公是那种整天看报纸、动不动就拿火钳狠打她一顿的人。”

听到老保姆这样被责难,我实在受不了,便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我告诉姨奶奶她搞错了,佩格蒂是世界上最棒、最真诚、最忠实、最尽心、最自我牺牲的朋友和仆人。她深爱我,也深爱我母亲。母亲死前,就是把头靠在她怀里;母亲最后充满感激的一吻,就是吻在佩格蒂脸上。想起她们两人让我不禁哽咽,我崩溃着说,她的家就是我的家,她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我本来会去找她寻求庇护,但她的家境不是很好,怕会给她添麻烦──哎呀,说着说着就崩溃了,将脸埋在手中,趴在桌上大哭。

“好了,好了!”姨奶奶说,“这孩子这么维护一路支持他的人──珍妮特!驴子!”

我真心相信,要不是半路杀出可怜的驴子,我们应该会取得良好共识,因为姨奶奶将手放在我肩上时,我突然鼓起勇气,有股想要拥抱她、寻求她庇护的冲动。但由于驴子的干扰,她冲出门拼斗,当时温馨的想法就没了。

姨奶奶回来后,还忿忿不平地向迪克先生声称,她决定诉诸国家法律,讨回公道,惩罚多佛所有擅闯土地的养驴人。她就这样一直说到晚茶时间。

喝完茶,我们坐在窗边──从姨奶奶警觉的表情看来,我想是在监看外面的一举一动。直到黄昏来临,珍妮特点亮蜡烛,在桌上摆好棋盘,并将窗帘拉下。

“现在,迪克先生,”姨奶奶跟之前一样,举起食指严肃地说,“我要再问你一个问题。看看这孩子。”

“大卫的孩子吗?”迪克先生一脸殷勤又疑惑地说道。

“一点也没错,”姨奶奶回答,“你现在会拿他怎么办?”

“拿大卫的孩子怎么办吗?”迪克先生说道。

“对,”姨奶奶回答,“拿大卫的孩子怎么办?”

“噢!”迪克先生说,“对,拿他──我会将他送上床睡觉。”

“珍妮特!”姨奶奶大吼,露出和刚才一样志得意满的神情,“迪克替我们做出了正确决定。如果床准备好了,我们就带他上去。”

珍妮特说快准备好了,于是我就被带上楼。姨奶奶走在前面,珍妮特跟在后面,她们很温柔,但对待我的方式总觉得有点像在对待囚犯。唯一让我燃起新希望的,只有在姨奶奶上楼时,停下脚步问是不是失火了。珍妮特回答是她在厨房用我的旧衬衫引火,但除了我身上一团奇怪的东西以外,房里就没有其他衣服了。

我一个人被留在房里,只剩一支蜡烛,姨奶奶事先警告我它只会燃烧五分钟,我听见他们从外面锁上门。这些事在我脑中翻搅,一点也不了解我的姨奶奶可能怀疑我有逃跑的倾向,所以采取预防措施,要把我看守好。

这间面朝海的房间很舒适,就在顶楼,月光闪烁在大海上。我祷告完,蜡烛已经熄灭,我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坐在那望着海上的月光,仿佛是看着一本明亮的书本一样,希望从中读出未来的命运。记得我看见母亲与小弟弟从天堂沿着闪亮的道路下来,用我最后看到的甜美脸庞看着我。记得过了很久之后,我转过头看着白色睡帘里的床,舒适地躺在上面,窝在雪白床单里,原本庄严的感觉转为感激、安心。我记得当时想起旅途中夜宿野地的情形,祈祷自己永远不会无家可归,也永远不会忘记无家可归的人。

我记得自己看着大海那条让人悲伤的发光轨迹,随着思绪飘入梦乡。

【注释】

[1]查塔姆(Chatham):海军及陆军重镇,因此有哨兵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