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夫,已经奄奄一息了,在弥留之际,他把他的懒惰儿子们都叫到床前,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对他们说:“孩子们,我快不行了,在临死之前,我想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用一生时间和毕生的心血只攒下了一件宝贝。我想把它留给你们,也是一笔财富啊!”
儿子们听到这里,都迫不及待地问:“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快告诉我们。”
父亲倾尽了全力,最后看了一眼几个不成器的儿子,艰难地吐出:“在葡萄园里埋着,去挖出来,你们就可以得到它。”
父亲一咽气,儿子们就带着锄头和铁锹,迫不及待地来到了葡萄园里,把葡萄园的土挖了一遍又一遍,想挖出父亲埋在地下的宝贝。但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不过由于他们从头一遍又一遍翻土,葡萄却获得了从未有过的丰收。
最后他们明白了父亲留给他们的宝贝是什么了。
天道酬勤。只要努力,勤劳,你就一定会有收获。勤劳是一种美德。懒惰的人无法尝到丰收的喜悦。
勤奋造就天才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然而他小时候的天赋并不高。有一天晚上他在家背书,对一篇文章重重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覆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贼人是很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国藩却成为令青年毛泽东发出“独服曾文正”之言。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见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在美国,有一个人在一年之中的每一天里,几乎都做着同一件事:天刚放亮,就伏在打字机前开始一天的写作。这个男人名叫斯蒂芬·金,是国际上著名的小说大师。
斯蒂芬·金的经历十分坎坷,他曾经潦倒得连电话费都交不出,电话公司因此而掐断了他的电话线。后来,他成了世界上著名的恐怖小说大师,整天稿约不断,常常是一部小说还在他的大脑中储存着,出版社高额的定金就支付给了他。如今,他算是世界大富翁了,可他仍然是在勤奋的创作中度过的。
斯蒂芬·金的秘诀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勤奋。一年之中,他只有三天时间是不写作的。这三天是:生日,圣诞节,美国独立日(国庆节)。勤奋给他带来的好处是,永不枯竭的灵感。学术大师季羡林老先生曾经说过:“勤奋出灵感。”
很多科学家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仍在勤奋工作。气象学家竺可桢在临终前的早上,还在病榻上记录了当天的气象指数,补充他那本数十年如一日记录的气象日记。爱因斯坦在病危时,还戴着老花镜想做完一篇计算,但笔尖还未触到稿子上,笔就从手中永远地滑落了。
三勤阅读法
三勤阅读法是一种以勤求巧的阅读方法。在勤读、勤抄、勤写的过程中,把略读与精读结合起来,达到理解内容、发展记忆、学以致用的目的。勤读是指在博览群书的基础上,选出自己目前最需要读的书,又择出该书中最适合自己需要的内容,反复阅读,并且勤抄勤写。勤抄不是乱抄,而是对那些重点内容、精辟见解,用勤抄的办法来加深理解和记忆。例如一段精彩描写,一条格言,一种新的观点,一个先进典型,这些很有价值的内容,需要记忆和运用,都把它摘抄在笔记本或卡片上,随时翻阅,经常整理归类,帮助消化理解,掌握使用。
在勤读、勤抄的基础上,必然会有一些心得体会,于是就要勤写了。勤写指练笔要勤有体会就记下来,把学习的体会运用于实际,联系实际发表自己的意见。勤读勤抄,可以加深理解,反复巩固,丰富积累,有助于把许多片断、零散的知识串起来,发展记忆力。勤写则是勤读勤抄并联系实际的结果,它又反过来促进勤读勤抄。勤奋是成才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勤读、勤抄、勤写的“三勤阅读法”是它的具体表现。
在中国历史上,很多大家都是这样一种方法的忠诚实践者。
人们都说宋朝著名文学家苏轼天赋好,能“过目成诵”。其实并不如此,而是另有其奥秘的。
一天,有位朋友去看他,等了好久,苏轼才出来会见。客人很不高兴。苏轼解释道:“我正在抄《汉书》。”客人听了反而很不理解。凭苏轼的天赋和“过目成诵”的才能,还用得着抄书吗?苏轼说:“我读《汉书》到现在已经抄了3遍了。第一遍每段抄3个字,第二遍每段抄两个字,现在只要抄一个字了,客人疑信参半地挑了几个字一试,苏轼果然应声能背出有关段落,一字不差。苏轼的“过目成诵”原来是勤学苦练的结果啊。
苏轼不仅三抄《汉书》,其他如《史记》等几部数十万字的巨著,他也都是这样一遍又一遍地抄写的。苏轼称它为“迂钝之法”。
到了近代,这种方法依然适用。
做个勤读的“蛀书虫”
吴晗小时候很爱看书,特别爱看历史书和历史小说。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他就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小说。家里找不到要看的书,就到处去借。有时为借一本书,他能跑几十里地。遇到人家不肯借走的书,他就蹲在人家门口看;能借走的,他就边走边看。经常是回到家,书已经看完了,然后又立即去还书。书的主人怀疑他是否看过,就问他书中的内容,他都能马上讲出来。因为他看书又多又快,当地人称他为“蛀书虫”。
1934年夏天,吴晗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清华大学史学系。三年大学生活,勤奋、艰辛和他相伴始终。他学习很刻苦,除了读书、抄卡片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爱好。他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是靠自己探索。他说:那时“我自己找书读,没有人指点,读了很多好书,也读了不少坏书。我自己抄书,没有人帮助,向人千方百计地借书,有些书求了人家还是不肯借。有的书一些地方不懂,只好自己摸索,拿这个书对,拿那个书互证。自己读目录书,学目录学,自己校勘,自己研究历史地理,自己研究方言,自己试着标点,自己写卡片”。因此,在学生时代,吴晗的古汉语就有很深的造诣。他读的书很广泛,考虑问题也很多。他主张读书要眼勤、手勤,把书中有用的段落抄下来,随读随抄,抄的资料多了,多看几遍,就可以巩固记忆,也容易发现问题。知识总是靠逐渐积累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片面到比较全面。这种刻苦、勤奋和惊人的毅力,使他取得了不寻常的成就,很为前辈学者赏识,也得到同学们的尊重,有人给他起了个绰号,称他为“太史公”。
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18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数学家王梓坤善用抄读法。他在上中学时,做完功课一有时间,便光顾图书馆。好书借了实在舍不得还,但买不到也买不起,他便下决心动手抄书。抄,他认为总还是抄得起的。他先后抄过林语堂写的《高级英文法》,抄过《英文大全》,还抄过《孙子兵法》,这本书爱不释手,则一口气抄两份。王梓坤认为,人们只知抄书之苦,未知抄书之益,抄完毫未俱见,一览无余,胜读十遍。
勤读勤抄还要勤练笔
在勤读勤记的基础上,还要勤写作。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在指导研究生学习时,总是要求他们边读书边写作,认为这对读书治学大有益处,他说“做学问光读不写不行,要写就要读得认真一点,要把所读的在自己头脑里整理一番,思索一番,这样就会懂得较透一些,使作者的思想经过消化,变成自己的精神营养”。
这条经验,是朱光潜先生在治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20世纪30年代初,20岁上下的朱光潜先到英、法两国上大学。他学了许许多多功课,解剖过鲨鱼,制过染色切片,读过建筑史,学过符号名学,但他的兴趣中心有三个立足点:一是文学,二是心理学,三是哲学,围绕着这三点,他勤奋攻读,读书过程中倘一有心得,即动笔写下。后来干脆边读书边写起书来,在学生时代,他先后写出了《文艺心理学》、《谈美》、《诗论》、《悲剧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符号逻辑》等书。
边读书边写作,这条经验很有道理。我们平时读书,是接受别人思想并加以分析鉴别的过程。一本书看看意思都清楚,但叫你讲一遍书中的思想,你往往讲不出来或者讲不完全,这说明你还没有完全读进去若要你用自己的话准确地把书本表达的思想概括出来,那你就更觉棘手了。
粗读、口述、书写,三个阶段反映了读书的三种不同深度。一般地说,普通的书籍只要能做到粗读和口述就可以了。但是,对一些重要的书,则必须真正吃透,达到烂熟于心,口能言、笔能写的地步,写书,能逼着你更专心地读书,更全面地收集参考书籍和资料,更深刻地领会书籍的内容,能帮助你发现自己知识结构的不足,鉴定自己的读书效果,以便采取补救措施还能激发你对书本知识的思考能力、鉴别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勤写作,则把东西变成自己的了,还形成了自己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