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西方文化与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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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希腊文化的产生及特征(6)

尽管工业在希腊人的经济生活中占了重要地位,但土地仍然代表正常的财富来源。而且,在商品经济的强烈影响下,农业经济也逐渐商业化。首先是土地商品化,在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土地为个人所有,柏拉图明确地说,法律允许每个市民随意处理他的财产。亚里斯多德也指出,一个人的财产由他的子女来分,不管他有多少子女。这种分法是哥泰那法典规定的。这一法典最迟不晚于公元前6世纪。其次是政府奖励商品农业。一些国家元首,例如梭伦,劝告和奖励公民建立葡萄园和果木园。政府认为,种植果木是有利的。因为输出葡萄酒和橄揽油以及无花果于所得的利益多,输入谷物所付出的代价少。加之,整个希腊世界的气候都适于种植果木。由于这些原因,在古希腊的农业经济中,葡萄和果木种植都有极大的重要性。甚至在租地契约上,也规定佃户必须在一定部分的租地上种植果树。因此,经营葡萄和果木园,酿造葡萄酒和制做檄揽油和无花果干,成为农民的主要业务。这种农业构成,大大加速了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和国际化。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和国际化,使希腊人大获其利。因为谷物种植远远不能满足希腊人的需要,必须大量进口,而葡萄酒、橄榄油和无花果千必须大量出口,这一出一进,希腊人是顺差。

商业需要工业和农业来供应,而工业和农业的繁荣也有赖于商业的发展。希腊人的商业贸易,在工业和农业大发展的基础上,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七十年代,达到了最高水平。其发达程度,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在集市方面:一是都市的定期市集,这是最普遍的国内贸易形式。这是小生产者和零售商人集会的地方。小生产者把他们的农产品或手工业品在市场上直接出售,而零售商人则充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间人。雅典城邦的中心市场是此类市集的典型代表,每天清晨,四方的农民和渔民满载着自己的生产品来到市场。他们把自己的产品放在指定的地点。各类货点都用活动的栏杆分开。按规定的时间,在不同的场地上,一个接一个地开市。蔬菜、水果、干酪、鱼、肉、腊肠、家禽和野鸟、酒、木柴、陶器、旧货,都各有市场,甚至还有卖书的场地。市场秩序由监督官维持,他一方面监视和管理市场的正常交易,另方面解决商人与顾客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二是非经常性的市集。这主要是那些以节日和竞技会为背景的临时性的市集。例如,在奥林匹亚、得尔斐、尼密阿和科林斯地峡举行的全希腊竞技会,为雅典守护神雅典娜举行的祝贺节、为庆祝阿波罗神每四年在提洛岛所举行的竞技会等,都是商人推销商品所利用的好机会。三是流动的市集。这指的是成群的商人,尾随征战的军队,及时收购战利品和向军队出售各种日用商品。这种市集是随着军队的进退而不断移动的,因此具有流动性。

城邦间的贸易比之集市贸易重要得多。在这类贸易中,还形成了几个重要的贸易中心。米利都不仅是一个工业中心,每年都要输出大量的本地产品,而且它还是亚洲西部与希腊本土之间的媒介。在希腊本土,雅典和科林斯则是工业和贸易中心。一般常用的金属与贵金属、木材、羊毛、皮革、琥珀、象牙都集中到这里,进行加工制造,然后把各种织物、各种武器和金属工具、珠宝、美术品、雕刻品等,由船运到各处去。这时希腊人的商业活动已越出殖民地。从考古发掘证明,希腊商人的足迹已遍及北欧、西欧、英吉利海峡、北海和波罗的海,甚至到达欧亚交界处的未知地区和非洲的西海岸。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商品经济已进入古代世界的顶峰时期。

为了保证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各工商业城邦都制定了商业法规。在许多城市中,在出售货物的数量、重量和价格方面,都采取了各种措施,以保证公平交易。实行一定的限制,对于贸易自由虽有诸多不便,但都是出于保护公众和私人的某些利益的。即使象雅典这样最自由的国家,谷物贸易也不是放任自流的,而必须受国家的严密监督。阿提卡地区产谷很少,粮食是短缺的必需品,必须由内部立法,奖励谷物的输人,防止不法商人囤积和肆意抬高物价。法律还具体规定了批发商人、谷物商人、磨坊主人、烤面包的人等应尽的责任。除雅典的外港拜里厄斯港外,不许把谷物运往他处。凡运人这个“谷港”的任何货物,再出口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一次所买的谷物不能超过五十担。监督仓库的商场监督官和谷物检查官,去实施这些法律。他们检查谷物、面粉、面包是否按通行的价格与足够的重量出售。可见,在重商主义的总政策下,经济自由与国家通过法律进行管理和监督是相辅相成的,是缺一不可的。

重商主义除了表现在工农商三方面之外,在货币经济上也有所反映。

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标志和杠杆。希腊最早的货币出现于公元前7世纪。有些钱币是小亚细亚的希腊殖民地铸造的。例如,米利都、福西亚和以弗所。当时的货币大都是用金、银、或琥珀金制造的。后来,其他城邦也都铸造自己的钱币。种类繁多的货币,在使用上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混乱。人们在商品交换中,为了避免或杜绝混乱的出现,就采取了几种措施。一是约定俗成地标出各种货币的比率。例如小亚细亚的金、银与琥珀金币,三者的比价是:金对银是1比131,金对琥珀金是1比113,而琥珀金对银是1比30。二是一些城市缔结货币同盟,例如,福西亚城与密提利亚城间,科林斯与其殖民地间,都建立了货币同盟。在这种同盟国之间,使用一种通行的国际货币。

在商品经发展的基础上,由于积累钱币所构成的财富越来越多,人们开始意识到这种财富不应让它闲置。于是便产生了借贷业。一般年利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八。为了指导借贷,需要专家和银行业。在雅典,最初的银行家就是换钱人。他们坐在市场中,把钱桌子放在面前,办理兑换钱币的事务,后来,他们的活动逐渐扩展,除了兑换钱币外,又增加了许多金融的和商业的业务,例如,银行家为顾客开活期存款帐。一个外国人可以把钱存在银行家处,用钱时再去提取。银行家开信用证。一个雅典人如果到米利都去,他不必携带现款,可把款交给银行家,银行家开一张信用证给他,同时通知米利都的往来商号,要它如数支付给这位旅行者。银行家还放款给个人或放款给城市等。这种有利放款、活期存款和发放信用证的金融活动,无疑使流动的财富成为商品经济中最活跃、最积极的要素之一。

重商主义是强国富民之策。它首先拓宽了财源,凡推行重商主义的城邦,除从土地上获取财富之外,而且还通过工商业和海外贸易赚取巨量财富,例如,希腊人对出口和人口货物都征收关税。在阿提卡区,出口货和入口货都征收从价税2%。收税的目的在于增加国家的收入。在国际贸易中,希腊是处于出超的有利地位,外国大量金银财富和其他大量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希腊本土。从而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为了保证工商业和海外贸易的正常运行。还建立了强大的海军,从而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实力。这不仅能使这些国家有力量进行殖民扩张和抵御外部入侵。而且还用手中巨量财富进行城市公共建设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例如,在推行重商主义政策最有成效的雅典,就成为希腊世界的文化和教育中心。

其次是富民。国强则民富,这是通常的道理。在公元前3世纪之前,城邦一般公民的地位是比较稳定的,大都享有一份公民份地。尽管工商业在希腊人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土地仍然代表正常的财富来源。根据亚里斯多德的证明,在公元前3世纪之前,希腊没有赤贫的人。至于自由工人的生活状况,也不比从事农业劳动的公民差。据记载,在公元前5世界末每人每天的工资是一个达拉克姆的银币(约值一法朗),到公元前4世界时,工资增加到每天两个达拉克姆。有的雇主还实行计件工资制,工人所得会更高些。在伯里克里时代,雅典一个单身汉一年有120个达拉克姆,就能过上相当舒适的生活。根据工人所得工资,假如他们不失业,不仅能够支付他们家庭的生活费用,而且还会有剩余。在阿提卡地区的家庭中,妻子和儿子一般都去做工,并把工资带回家。可见自由工人在正常的情况下,生活是有保障的,并相当宽裕。民富才能进行智力投资,把学童送进官办或私办的学校里读书识字。一句话,重商主义有利于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