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军事思想的主要载体是数量可观、内容丰富、种类众多、哲理深刻的兵学著作。其他先秦典籍中的论兵之作也是其重要的载体,这包括《尚书》、《易经》、《诗经》、《周礼》等中华元典的有关军事内容;先秦诸于的代表作《论语》、《孟子》、《老子》、《庄子》、《鹖冠子》、《文于》、《墨子》、《商君书》、《韩非子》、《管子》、《吕氏春秋》中的有关兵论;《左传》、《公羊传》、《国语》、《逸周书》、《战国策》等史书。文献中的有关军事论述。此外,地下考古材料(如甲骨卜辞、银雀山汉墓竹简、马王堆帛书所包含的黄老著作)、传世文物资料(如金文等);后世文献(如《淮南子》、《说苑》、《新序》、《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等)中有夫先秦军事问题的追叙,也是有价值的辅助性载体内容。至于先秦历史上丰富的军事实践活动所体现的战争观念、治军原则、作战指导方法,则是当时军事思想的又一种表现形态;它们同军事理论著作一起,共同构筑起先秦军事思想的宝库。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根据秦汉以前兵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把先秦时期的兵家划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兵技巧家四个大类。其中兵权谋家共13家,著作259篇,现仅存《吴孙子》(即《孙子兵法》)、《齐孙子》(即《孙膑兵法》)和《吴起》等,另外《六艺略·礼部》所收录的《军礼司马法》155篇、《诸子略·儒家类》所收录的《周史六弢》(与今本《六韬》有一定的渊源关系)等亦似应归人这一大类。这是兵家学派中最主要的一派。《艺文志》在总结这,学派的基本特点时指出:“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由此可见;这一派是一个兼容各派之长的综合性学派,有学者认为这一学派主要是讲战略的。形势家共11家,著作92篇,现在通行的观点,是该派迄今仅存《尉缭子》一书(也有人认为今本《尉缭子》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子》,或“兵形势家”与“杂家”两《尉缭》的混合体)。这一兵家流派的基本特点是:“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向,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即主要探讨军事行动的运动性和战术运用的灵活性与变化性,有学者认为这一学派主要是讲战术的。
兵阴阳家共16家,著作249篇,其中有相当多的部分是托名黄帝君臣的作品,如《黄帝》十六篇、《封胡》五篇、《风后》十三篇等等,现基本上已散佚。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经法》等似可归人此类。这一学派的基本特点是:“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这表明它注重“时”,注意天候、地理与战争关系的研究。很可能与范田以及黄老学派有很大的关系。
兵技巧家共13家,著作199篇,均已散佚,个别著作的零星内容(如《伍子胥水战法》等),散见于《太平御览》等政书、类书、丛书之中。这一兵学流派的基本特点是:“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这显示出,该学派所注重的是武器装备和作战技术,包括设计、制造攻守器械和学习使用器械的技术方法、军事训练等等。《墨子》中有关“城守”专论的13篇文字,就可以归人这一大类。
二、异彩纷呈的战争观念
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战争观产生、发展并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当时战争频繁,争霸兼并无已的客观历史条件,强烈刺激着中国古典兵学的萌生和发展,战争观念作为军事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际会时代的风云而迅速走向系统化深刻化。应该说,在先秦时期,人们有关战争问题的理性认识已基本成型,并规范了后世战争观念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安国全军”——兵家的抉择
兵家是先秦军事思想的主要代表,战争观是其整个学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凡战争观的基本范畴,如战争的起源、战争的性质、战争的目的、战争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对待战争的态度,等等,兵家都予以了认真的关注和深刻的阐发,提出了具有真知灼见的认识,形成了许多富有意义的命题。
先秦兵家普遍注意探讨战争的起因问题,如《吴子》就将战争的起因归结为五种:一是争夺名位,二是掠取利益,三是仇恨的积累,四是内乱;五是饥荒。《司马法》也指出战争的产生有其必然性:“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司马法·仁本》)。在他们看来,战争的爆发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当时诸侯列国争霸兼并的条件下,战争乃是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在承认战争的历史合理性基础上,先秦兵家根据具体战争的不同内涵与外在形式。对战争的性质初步进行了区分。如《吴子》将战争分为五大类:义兵、强兵用兵、暴兵、逆兵成司马法》将战争划分为正义与非义两大类型,指出正义战争的目的是“讨不义”、“诛有罪”。《尉缭子》也将战争区分为“狭义而战”和“争私结怨”两大类。虽然他们对战争起源原因的探讨还相当肤浅,其对战争性质的分类也不无简单片面之处,不能真正揭示战争的起因和战争的性质,但它毕竟已涉及到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这在古典兵学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学术意义。
先秦兵家战争观中较有价值的内容,是他们对待战争的基本态度。这具体表现为,第一,积极提倡和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以满足个人私欲的不义战争。强调从事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兼并与统一,“战胜而强立”。主张“以战止战”、“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司马法·仁本》)。第二,主张对战争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坚决反对穷兵黩武的做法。《孙子》兵法开宗明义就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篇》)。《孙膑兵法》等兵书继承了《孙子》这一“慎战”传统,也反对一味迷信武力的价值取向,如《孙膑兵法·威王问》强调“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吴子·图国》指出穷兵黩武的巨大危害性:“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由此可见,其对战争的共同态度是既不忘战又不黩武,即所谓“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仁本》)。第三,提倡“备战”,做好必要的战争准备,确保自己在战争中处于不败的地位,以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如《孙子》一再强调要把立足点放在做好充分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以强大的军事实力迫使敌人不敢轻易发动战争的基点上:“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孙子·九变篇》)。而《吴子》则更明确地提出了“安国之道,先戒为宝”的重要命题,强调时刻做好准备,投人对敌作战。由此可见,“慎战”与“备战”并重,是先秦兵家对待战争的根本态度,“安国全军”是他们从事战争的基本出发点。
先秦兵家战争观的可贵之处还表现为他们已初步触及到军事从属于政治,战争是政治的集中表现的实质。早在(孙子》那里,政治(“道”)就已被看作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首要因素。认为只有“令民与上同意”,“修道而保法”,方能“为胜败之政”,夺取战争的胜利。《孙膑兵法·月战》也把“人和”列为制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尉缭子》更提出了“兵者,以武为植,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的卓越见解。基于这样的认识,先秦兵家都把清明政治,推行仁义看作是从事战争的先决条件。《司马法》提倡“以礼为固,以仁为胜”;《吴子》主张正确处理政治与军事之间的关系,“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强调用“道”“义”“礼”“仁”规范战争行动:“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六韬》倡导“爱民之道”。等等,均是这种以政治规范指导军事,以“道胜”确保“兵胜”思想的突出体现。至于具体的做法,《司马法》的主张是“因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司马法·定爵》)。《吴子》的观点是“先教百姓而亲和万民”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君主关心爱护民众,“爱其命,惜其死”。《孙膑兵法》的意见是“知道”,“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孙膑兵法·八阵》)。《六韬》的看法是“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六韬·文韬·文师》)。应该说,先秦兵家这种将战争与政治放在一起通盘考察、系统分析的做法,立论是辩证的,方法是正确的,反映出其在战争问题上的理性认识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也规定了中国古代战争观念的主导倾向。从历史的角度看,先秦兵家的战争观念,符合春秋战国期间新兴势力的基本要求。是与社会大变革的潮流相一致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突出的进步性,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殊为广泛而深远。
(二)“兵凶战危”——儒、墨、道的立场
1.“非攻”“反战”的基本态度。战争观念是先秦诸子军事思想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战争观念的差异决定了先秦诸子军事思想的不同面貌。而就先秦主要学派儒、墨、道、法诸家的战争观念看,其主要差异在于对人的价值与利的功用定位侧重点的不同。儒、道、墨三家立足于人的价值本位构筑其战争观念,法家则侧重于从功利的立场提出自己实用性的战争观理论。前者体现为对人本精神的崇尚,而后者则反映为对功利原则的执著。重视人本的结果,是使他们的战争观念呈示出强烈的“非战”和“反战”的色彩,“兵凶战危”成为其对待战争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这是儒、墨、道三家战争观的共性所在。当然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切人角度和论述重点是有所不同的。儒家主要是基于“仁义”、“德治”的立场,对当时的战争予以否定性回答;道家则本于“天道”自然无为、厚生好德的理念,反对违背自然本性的战争活动;墨家侧重于价值尺度的衡量,在功利性的层面上,提出了“非攻”主张。
以孔子、孟子、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都持“非战”的态度。孔子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强调以礼乐治国,以仁德服人,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珍惜民力,节制剥削。站在这种人本主义的立场上,他合乎逻辑地否定和非议当时的战争。在他看来,当时频繁发生的战争,其性质大多属于非正义的一类,是“天下无道”的表现。孟子更是反对当时的战争,他处处拿自己的“仁政”原则对当时的战争现实进行衡量,结果是大失所望:“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于是对战争痛加抨击:“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赋也。君不志于仁,而求为强战,是辅桀也”(《孟子·告于》)。荀子的态度虽较孟子稍为温和,但同样是本于仁义的原则来认识战争的意义认为“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荀子·仲尼》)。可见,先秦儒家是从人性与战争的对立冲突这一角度阐述“非战”立场的。
道家对战争也持基本否定的态度。《老子》明确认为战争是不吉利的事情,“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老子,三十一章》),它是“有为”(即妄为,无事生非),与“无为”相对立,违背自然本性。给民众生计造成严重的破坏:“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老子·三十章》),同时导致惨重的人员伤亡。“杀人者众”,违背天道厚生好德的本性,有百害而无一利。基于这样的认识,道家提倡“非战”,对战争采取远而避之的立场,“故有道者不处”。即主张“以道佐人主”而反对“以兵强天下”。至于庄子否定一切战争(包括所谓的“义战”),就自不必说了。
墨家学派战争观的核心内容是“非攻”理论。《墨子》一书对当时的战争多有抨击,无情贬斥,它认为从历史史实考察,战争是凶事,是灾祸:“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中》)。只有极少数国家得以幸存下来,这就像医生给人治病一样,医治了一万人,而仅仅有几个人痊愈,这种医生绝不配称为良医。同样的道理,战争也绝非安定社会的正确途径,必须予以否定。再从现实状况考察,战争的危害性也显而易见,必须坚决反对。《墨子》指出一旦发动战争,久者数发,短者数月,国君无暇处理朝政,官吏无暇处理事务,农夫无暇耕耘,妇女无暇纺织,使得国家生产荒芜,人员的伤亡不可胜计,物质的损失不可胜计;这完全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断无可取!所以对战争活动应予以否定。
儒、墨、道的“非战”“羞兵”思想从道德的层面看,有其不可忽略的积极内涵。具有批判社会现实,揭露战争弊端的合理一面,客观上表达了饱受兵燹灾难的广大民众渴望社会安宁的良好意愿,反映了这些学派追求和平、关注人道的努力。然而从历史发展的自在规律来看,他们的观点又不无可针砭之处。的确,战争有残酷的一面,但有些战争却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仁政”、“兼爱”、“无为”合于人道、但却有时解决不了历史提出的问题。从人道的角度看,当时的战争不可取;从历史的角度看,当时的战争又不可无。儒(墨、道诸家以“仁政”、“兼爱”、“无为”等原则否定当时的战争,这实际上也就使得自己的学说成为苍白无力的说教。
2.“义战”的理想追求。儒、墨、道等学派基于人本主义的立场,主张”非攻”“去战”;可是他们所面临的,却是战争频繁、杀戮惨重的痛苦现实,这就决定了他们无法回避战争,不得不重视对军事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战争目的论。
儒家系统地提出了“义战”的理论,他们把战争区分为“义战”和“不义之战”两大类,肯定和歌颂“义战”,将其视为军事斗争的理想境界。所谓“义战”,按儒家的理解,就是拯民于水火之中,吊民伐罪,为实施仁政开辟道路。他们认为,这种性质的“义战”,在历史上曾有过:“尧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代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荀子·议兵》)。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义战”也是应该成立并积极推行的。如孟子鼓励齐宣王伐燕,即是明显的例子:“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孟子·梁惠王》)。就儒家创始人孔子来说,他对于反抗强暴,保卫祖国的义战,也持肯定的态度。公元前486年,齐国发动侵犯鲁国,孔子闻讯后即号召其弟子挺身而出,共赴国难:“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认为即使是为之奉献生命,也当在所不辞。儒家进而指出,“义战”顺乎天道而应乎民心,因此必定是所向披靡,无敌于天下:“国王好仁,天下无敌焉”(《孟子·尽心》);“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以《荀子·王制》)。
墨家提倡兼爱,主张以德义服天下,通过兼相爱来消弥战乱,达到“非攻”的目的:“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墨子·兼爱上》)。在墨家看来,兼爱可以去乱,可以止战。兼爱是非攻的道德伦理基础,非攻则是兼爱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