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后临朝,几移刘祚。由于这一教训,汉武帝严母后之制,所宠铭弋夫人生子弗陵,武帝爱之,欲立为太子,于是借故谴责钩大夫人,令人持去,送掖廷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赐死。顷之,帝闲居,问左右曰:‘外人言云何?’左右对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是非儿曹愚人之所知也。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资治通鉴》卷二二)这个办法首先是太不近人情;其次也更无补而且有害于实际。在小皇帝尚无法管理国政的情况下,他唯一可以依靠和相信的只有母后;没有母后的护持,肯定情况会更糟。因此,汉武帝的这个作法并没继续实行。但是在北魏时期,凡立嗣子,辄先杀其母,成为一代制度。(《资治通鉴》卷一一五;参考《陔余丛考》卷十六《元魏子贵母死之制》)故当时妃嫔之中,皆私自祝愿生诸王、公主,而勿生太子。(《资治通鉴》卷一四七)及到宣武帝元烙立皇后胡充华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这个制度也就从此取消。母后临朝无代无之,是与封建皇权制度相始终的制度。因此,尽管封建统治者再三立法,防止母后临朝干政,如曹魏黄初三年,诏:“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士之爵。以此诏传之后世,若有违背,天下共诛之。”(《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刘宋武帝(裕)在临终时,也亲为手诏:“后世若有幼主潮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烦临朝。”(《资治通鉴》卷一一九)朱元璋“严宫闱之政”,规定后妃不得干预外事,及私书与外戚交通。但是,它一直无法禁绝。应该指出:“汉母后预政,不必临朝及少主,虽长君亦然。”洪迈曾列举史实,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容斋随笔》卷北汉母后切所谓“汉家旧典,崇贵母氏”。故当时太后自称亦日“朕”,以诏自行。臣下称她也作“陛下”。少帝即位时即代而摄政,临前殿朝群臣,太后东面,少帝西面。群臣奏事,上书皆为两通,一诣太后,一诣少帝。(《独断》)当时的宫禁仍不是太严,臣下见到后妃的事是较平常的。(《邵氏闻见后录》卷七)故太后临前,径据前殿。唐武则天以女主临,自称皇帝,改国号为周,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事变。宋以后,男女之大防更被强调,乃垂帘以隔之。除去明朝对母后的限制甚严外,元代和清代,女主干政的情况都不乏其人。总之,它是一个与封建皇权同始共终的现象,很难避免。
身处深宫,素无政治素养的皇太后,一旦称制,最妥当的应付办法就是起用娘家的戚属来作为依靠,即所谓外戚。“隆汉盛典,尊崇母氏,凡在外戚,莫不加宠。”这些外戚们,多是以女宠得位,本身也多缺乏政治素养。一旦辅政得权,就骄纵自为,贪污成性,甚而至于浊乱朝政,觊觎皇位。西汉时,外家悉封侯爵,从卫青、霍去病以功封大司马、大将军后,霍光遂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政。队此大司马兼大将军一官就永为外戚辅政之职。西汉后期的外成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蝉充盈幄内,鱼鳞左右。大将军秉事用权,五侯骄奢僭盛,并作威福,击断自恣,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依东宫之尊,假甥舅之亲,以为威重。尚书。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门,管执枢机,朋党比周”(《资治通鉴》卷二二刘向疏)。纵观西汉一代,“吕、霍、上官,几危国者数矣。及王莽之兴,由孝元后历汉四世,为天下母,飨国六十余载,群弟世权,更持国柄,五将十侯,卒成新都。”(《汉书》卷九八《元后传赞》)东汉更因“皇统累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脔,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后汉书》卷十《皇后纪》)。东汉的政局,从中期起,就成了外戚宦官交相倾轧和残杀的宫廷内乱史,陵夷至于灭亡。外成的擅权,其结果也便是外戚自身的覆灭。《汉书·外戚传赞》说:“夫女宠之兴,由至微而体至尊,穷富贵而不以功,此固道家所畏,祸福之宗也。序自汉兴,终于孝平,外戚后庭色宠著闻二十有余人,然其保位全家者,唯文、景、武帝太后及邓成后四人而已。”(卷九七)东京后族,亦唯阴、郭、马三家保全,其余无不败死。(《廿二史札记》卷三《两汉外戚之患》)外戚当政的结果,几乎必然是朝廷与外戚的两败俱伤,这当然不能不引起统治阶级的普遍重视。宋朝对待外成之法,“远鉴前辙,最为周密”。对外戚不界事权,规定不得任宰执、枢密,不管军令,不得为郡司、监守等等。(《宋史研究论文集》第(107—125页)明代的皇后,“率由儒族单门”。后父之封,初秩不过指挥,侯伯保傅,以渐而进。“虽拥侈富之资,曾无凭藉之势。”(《明史》卷一。八《外成思泽侯表》)世宗嘉靖八年,更“除外戚世封,著为令”。故明之外戚,“不得与汗马余勋为齿,虽称肺腑,事劣封君,上机汉唐,殆相悬绝”(同上)。
嫡长继承之外,又有兄终弟及的事例。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八《晋帝多兄终弟及》中谓:“晋司马师、司马昭相继专魏政,是开国时已兄弟相继。后惠帝以太子、太孙俱薨,立弟豫章王炽为皇太弟即位,是为怀帝。成帝崩,母弟岳立,是为康帝。哀帝崩,母弟奕立,是为废帝海西公。安帝崩,母弟德文立,是为恭帝。”其实,惠帝、哀帝都是无嗣,恭帝之立则在刘裕的操纵之下。真正皇位兄弟相承的,只有成帝与康帝。北宋的太祖赵匡民与太宗光义兄弟相承。元朝的武宗海山与弟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也是兄终弟及的例子。不过,他们都是在特殊形势下相互妥协,以确保帝位能保持在家族之内的权宜措施。而且在传弟以后,再没有循叔侄相承的方向发展,而是无例外地又回到了立嫡的通例。因此,所谓兄终弟及,在我们所论及的范围内(不包括殷商时期)至少在中原王朝中,是并不曾作为制度存在过的。
在皇位继承上,清朝的秘密立储办法是带有根本性的一个改革。这个办法可能在康熙晚年已经在酝酿,但未及施行;雍正起才正式采行。它是由皇帝当着总理事务王大臣的面前,将秘密写好的储君名字,固封在锦匣里,藏之于乾清宫中高悬的“正大光明”匾后面。其后,又另书密封一匣,随身携带。等到老皇驾崩之后,诸王公大臣才当众把秘匣取来打开,根据遗诏拥立新君。这个办法突破了传统的嫡长继承制度,把诸王子的贤能放在选择的首位。清朝的皇帝,就个人的素质而言,较之历史上任何朝代都要高,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前期的情况自当别论,但至少雍正以后,皇帝个人的素质仍保持比较高的水平,不能不说是这种秘密立储法的积极效果。
(二)皇子的分封与宗室、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