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祭之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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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起源 初见易清尘

至今为止,公司成立已经四年,生意做得在行业内小有名气。虽然我和霁然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不同区域,但是我们共同熬过了创业的艰难,扛过了低谷的失落,也一起见证了成功的喜悦,我和他已不仅仅是朋友,更像是同胞兄弟。

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非常有素养的人,自己能做的事情从不轻易劳烦别人。寻找易清尘是这些年来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求与我,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都应当尽力。

我通过霁然发来的邮件,根据为数不多的线索添加了他们共同好友的QQ或者微信,并在他们曾经就读的学校发校内消息,依照易清尘空间贴出的图片找到她曾去过的餐厅和书店,但是并未找到任何有效的信息。

直到另外一次偶然,让一切成为必然。

吉安街的SONSON酒吧,并不是我这种人的放纵之地。送客户回酒店的路上便看见了墙上桃红色霓虹灯拼出的“LOVE HURTS”,当时还想既然这么“HURTS”为何选这么艳俗和暧昧的颜色。送完客户再次从这条街经过,在看到墙角猩红色楷体的“伤”字时,神经一下就被刺激了,所以决定进去喝一杯。

我向来不喜欢热闹,于是举着酒杯步履艰难地穿过拥挤的人群,想在墙角找个位子坐下。不知被谁撞了一下,酒洒出来一些。我转过身,一个浓妆的大波浪美女嘟起嘴唇跟我说“不好意思”,她一边说着还一边伴着音乐水蛇一样地扭动腰肢。我看到在东南角蜷坐着的易清尘。她在震耳欲聋的旋律中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神空洞地看着四周攒动的人群,静谧得像长满了水草的湖。酒吧里错综交织的彩色灯光唯独放过了她停留的那块小天地。我在弥漫着香水味、汗味、烟味的空气中挤到她身边坐下。

“霍比特。”我不敢与她对视。可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我却紧张的要死。况且霁然给的照片上是易清尘十七岁的样子,旁边坐的这个女子虽然与照片上青雉的少女眉眼有八九分相似,我还是不敢贸然喊出她的名字,只能试探性地叫一下只有霁然才知道的外号。

她在听到我说“霍比特”这三个字的一瞬间就明白了我的来意,并且已感知我和霁然应该存在着比常人更加紧密的关系。她把烟蒂熄灭在一个黑色陶制的烟灰缸里,怕烟灭得不彻底,又捏起来用力在底部蹭了几下。

我看到她的面前放着一瓶空了一半的杰克丹尼,她的手紧紧地握着杯子,墨绿色的指甲油散发出警觉的光。

然后,她像是醉酒之后的自言自语:

“仿佛,所有知道我的人都在找我。

而在霁然宣布婚期之前,我大摇大摆地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六年,却像82路公交车投币孔边上的一个狭长豁口,人们随意的丢进去两枚硬币或者潇洒地滴一下卡,面容呆滞地疾步往车厢中后部移去,没人注意它的存在,也没人在意它为何存在。

你来,既然不能带我走,那就送我,被人带走。

好,我会去。

嗯,我等你。”

终于,一滴眼泪从眼角淌下。

她端起杯子,深深地咽下一口烈酒。抬起左手,用食指轻轻拂掉眼泪,在手指离开脸庞的那一刻,突然无声地、“呵”一下地,笑了。

我仿佛感觉到了她呵出的那种无法描述的委屈,或者是悲哀,也许,更确切些的话,应该是无能无力的自嘲。

她抬起眼睛,看向我,满脸的哀伤根本掩饰不住却又在用力克制着。

“他没来。”她突然提高了音调,几乎是喊出了这三个字。想要表达愤怒,双手却很虚弱地两腕交错地搭在膝盖上。

“那么这次你会去吗?”我都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会这么厚颜无耻地提出这个问题。

她是真的笑了。我无法揣测这笑声的用意却不可否认地被她的笑容打动,她笑起来眼睛里撒满了星星,让我陷入一片炫目。

“是怕尴尬吗,因为还爱他?”我自己都有点惊讶,对一个见面不到三分钟的女性抛出如此直接的提问未免太过草率和不礼貌了吧。

她从手边的黑色帆布包里掏出香烟,我赶忙递打火机上去。她抿着嘴微笑,摆手示意我“不用”。

我等她说些什么,但是一根烟的时间里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所以在这一根烟的功夫里,我在考虑如何说服她去赴一场任何女人都不想出面的前男友婚宴。但是我的脑子却想不出任何有效的方法。因为我的心一直在纠结霁然既然是要娶另外一个人,为何又非要大费周章满世界的去找她,而我找到她,应该是她的不幸。

“爱个屁!”她像在幼儿园里和小朋友置气的孩子一样冲我喊出这句话。喊完还不忘恶狠狠地瞪我一眼半。之所以说一眼半,是因为第一眼瞪得很用力眉毛都配合着揪了一下,第二眼发生在眉毛舒平了之后,看了我一下眼神就飘到别的地方去了。

他为什么不爱她。在霁然拜托我找她的时候,我仅仅是答应帮朋友一个忙,没想过去了解他们之间的往事。在这几分钟里,虽然只是寥寥几句话、几个眼神,我已经对她的一切充满好奇。

“那就婚礼见吧,你知道时间和地点的。”

“麻烦你告诉他,我长大了。他呢?”她拿起小包,站起身。我第一次可以全视角地观察她。不加烫染的自然黑发很随意地扎着半丸子头,上身穿着白色棉质宽松T恤下身穿着类似尼龙材质的黑色休闲裤,手机装在大腿外侧的口袋里,红色的手机绳上挂着一只古铜色的铃铛,脚上穿了一双皮质灰白色休闲平底鞋。我忍不住笑出了声。霁然一米八二,她顶多也就一米六,怪不得霁然叫她“霍比特。”

她这次是标标准准的瞪了我两眼!然后转身就走。

我一下子就慌了,迅速站起来拉住她的手。我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我也没有拿到她的联系方式,我不确定下次是否还能这么幸运地在这里遇到她,我更不知道的是我为什么要去拉她的手。

她看着我,话语很轻,但是我却听清了她说的每一个字。“告诉霁然,所有所有想做的任何任何跟我有关的事情,不必了。”话音落时,眼眶已红了。她把手从我的手心抽出,耸耸肩,叹了口气,歪着头冲我笑了一下,挤过人群,走了。

我愣在原地。“不必了”,残忍,又不甘。

盛夏,她的手却冰凉。

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那个问题:他为什么不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