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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水浒歪传之:鲁智深(4)

有朝一日,辣婆也许会忘记自己的姓名,但绝不会淡忘《妓经》中的任何一个字,尤其是那句振聋发聩的开篇导语:“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什么男人的钱袋没掏过?这世上只有没银子的男人,没有不想嫖的男人。”这句话给了全天下同仁以无比的信心,哪怕你已经100岁了,哪怕你已经老得像只千年公猴精一样,只要你还是女人,这就够了。

正是这套书,让辣婆终于走出了人生低谷,肉感十足的朝阳从她心灵茅厕的矮墙上蓬勃升起。

但是,一个天才的诞生之路,必然是由周围无数善良人的痛苦铺成的。

在演讲时,不羞婆婆也曾告戒教众:梅花香自苦寒来,千娇百媚血染成。

这寒,是要妈妈们苦心用尽;这血,是要妈妈们心血枯竭。

辣婆决定用自己满腔的爱,来养育出一朵妓坛奇葩。

阿潮上的第一堂课是“媚眼功”。

辣婆专程从洛阳请来了曾以一双媚眼征服过无数男人的“金眼哑三娘”。

这“金眼哑三娘”虽然已经40开外,但相信90岁以上的男人依然无法抵挡她那双烧卖般的勾魂眼。

要学会用眼睛说话,就必须先学会用眼睛读。

所以,“金眼哑三娘”先设计了一道题:美。

她在自己的眼中塑造出一位古今无双的美女形象:西施的头、昭君的身子、贵妃的手臂、貂禅的双腿。

然后,她将这个美到极致的形象传送到阿潮眼中。

“好漂亮!”阿潮拍手叫道。

“金眼哑三娘”微微点头以示褒奖,既而更加清晰如画地展示出这位美女的细节,她要让阿潮永远记住这个形象,惟有如此,阿潮才会有永恒的自我塑造目标。

“真的好漂亮耶!”阿潮惊叹道:“哪天我要是能真的抓到这样一只虫子就好了。我最喜欢它的腿,就像是两个小葫芦一样,好可爱!”

“金眼哑三娘”一听,立即冲到厨房煮了一只猪头。(每当有不如意,她就用这个爱好来排遣,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整整30年,所以人们又亲昵地称她为“猪头婶婶”)

“金眼哑三娘”认为题目出得艰深了一点,于是想了一个稍稍简单一些的:爱。

她构思的画面是这样的:小河边、柳树下、夕阳里、一对情侣相依相偎。

阿潮有些犯难。

“金眼哑三娘”将镜头推近了一些。

“婶婶,能不能让阿风也到咱们这儿来?”阿潮问道。

“金眼哑三娘”一楞。

“这么大的院子我一个人要扫好久,扫到天黑都扫不完。要阿风来帮我才行,反正刚好有两根扫把。”阿潮哀求道。

“金眼哑三娘”冲到厨房里,又煮了一只猪头。

心情平静下来后,“金眼哑三娘”意识到自己太急切了,阿潮毕竟只是个6岁的小女孩,还不到入学年龄,她现在需要的是学前启蒙教育。于是,她追溯自己的童年记忆,找到了一个最天真活泼的题目:踢毽子。

春日里,一群小孩子,一朵雪白的毽子,一个欢乐的下午……

“嘻嘻嘻……呵呵呵……”阿潮笑得止不住:“这个奶奶……呵呵呵……嘻嘻嘻……”

“金眼哑三娘”一楞。

“我就知道她要摔交,她都那么老了,怎么能抓住那只老母鸡?”

这次,“金眼哑三娘”连煮了8只猪头。

一场猪头的伙食浩劫席卷野菊花院。

野菊花院的全体员工被“猪头恐惧症”折磨了整整半年。

阿潮不负众望,终于从“金眼哑三娘”的眼中正确读懂了三道题目:蟑螂、尿急,另一个当然是——猪头。

“金眼哑三娘”却成功地修正了自己多年的积习:改煮猪尾巴。

14

人生就是这样,你最终到达的地方,往往并非你最初的目的地。

但这并不是人们常说的“事与愿违”。

这是造化的戏剧天才,它让所有人永远走在奇妙的抛物线上,每走一步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情节,让你错愕、让你茫然、让你如在梦中。

人生在世唯一的魅力也可能就在于此。

就像野菊花院,40年前,它的出发点是妓院,不过起了一个具有山野气息的名字而已;到8年前,辣婆的个人总资产已经已经达到了300两黄金;之后,阿潮来了,野菊花院开始歇业调整经营模式、改造品牌形象;8年后,野菊花院除了固定房产、满院的野菊花、辣婆个人的寿材外,已经没有了一两流动资金,而它也名副其实地变成了一家专营野菊花的花坊。

但是,无论如何,辣婆认为自己是对得起自己的信念和努力的。

尽管自从猪头灾难后,8年来,野菊花院横祸不断:13个教师跳楼自尽(其中有4个未遂,长期在院中养老)、2次火灾、难以记述的自残及械斗事件、野菊花院甚至一度成为老鼠养殖基地……

尽管阿潮到现在为止还不会媚笑、不会弹琴、不会跳舞,甚至不会沏茶。

但是,阿潮的笑声愈发清脆、阿潮的笑脸愈发甜蜜、阿潮的身形愈发轻盈!

见到她的人都会立刻联想到山坡上、微风里、自由自在生长的一朵小野菊。

谁能比她更适合做野菊花院的形象代言人?

不羞婆婆在遗作中不也说: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现在才明白——最标致的妓女是——根本不是妓女的妓女。

人生能有这样的成就,这难道还不够吗?

所以,辣婆在死的时候是瞑目的,是安详的,许多年后,在墓地流浪的老鼠能看到她的骷髅依然含着欣慰的微笑。

至于阿潮,这8年来,她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有那么多漂亮的衣服任她穿,满院的鲜花任她采、任她戴。

就算这样的生活再继续8万年,她也依然是那个爱说爱笑的阿潮。

当然,只除了八月十五那一天。

这一天是阿潮的生日,可是惟独这一天,阿潮总是忍不住要发呆,有时候还会流眼泪。

而且,她从来不吃枣。

没有人知道在14年前的八月十五这天,还有两个孩子和阿潮一起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更没有人知道,枣是这三个孩子当年唯一可以尽情吃的东西。

人人都说阿潮的心是透明的,因为他们看不到埋在阿潮心底的两个名字:阿风、阿达。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都有他宿命的水土。

“不是黑店”里那小小的土炕就是阿达、阿潮、阿风宿命的水土。

土房低矮、土炕窄小、除了黄昏的光线和薄薄的脏棉被,这里见不到可以称之为温暖的东西。命运给他们的生命底色是一片昏黑。

这土炕是这三个孤儿的母亲,从出生起,他们三个就并肩躺在这阴郁潮湿冰冷昏黑沉默的母体上,在这方黑土中生长的梦和记忆是没办法区分彼此的。

尽管后来,这三个名字渐渐有了自己的颜色。但只要转回头,它们会立刻重新融合成当初的那一片昏黑。

蓝的天、黄的月、红的枣,阿潮、阿风和阿达——这并不是什么美丽的梦想,而是命定的起点和归宿。

就算天空陷落、月亮粉碎、红枣干枯,从哪里来,你就必须回到哪里去。

灵魂的落叶,必然归记忆的根。

所以,阿潮从没有太为分离伤心,总是要重聚的,这信心根本不需要理由。

所以,即便流泪,也不因为悲伤,只是命运吹来的风有些凉。

15

长年寂寞却仍能守身如玉的女人,必然是一个拒绝吃西红柿的女人。

戚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自从14岁那年因为一个西红柿而失身给第一个男人后,她再也没有正眼看过第二个男人,更不用说西红柿了。

14岁前的戚夫人,是个爱说爱笑的俏丫头。14岁那年夏天,那场著名的六月雪彻底改变了她的性情和命运。

如果问戚夫人最恨的人是谁,那个让她失身的男人王二狗只能排第二,排在第一位的,说出来你都不会信——是那个名垂千古的冤女窦娥。

如果没有那场该死的大雪,王二狗就不会冻病在她的家门前;再退一步说,如果那场该死的雪早下5分钟、或晚下5分钟,王二狗就可以跌倒在上一家或下一家的门口,那么戚夫人的守宫砂将会比窦娥的眼泪更夺目万分。

不幸的是,戚夫人生在万恶的旧社会,她的悲剧命运只能按照旧时代的爱情悲剧法则来执行:一个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书生——只能——昏倒在美丽善良小姐的家门前,美丽善良的小姐——只能——热心搭救,并——只能——出资捐助他进京赶考,结果……

咔!STOP!

戚夫人毕竟是戚夫人,虽然故事的开篇没办法更改,结局至少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个人风格,所以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14岁的戚夫人站在麦田旁,满含热泪目送王二狗远去的背影,可是该死的王二狗走得太慢,半个多小时了,那背影足足还有180公分。

望得腰酸腿疼眼发胀,戚夫人就顺手捋了一把麦粒塞进嘴里嚼起来,等麦粒中的淀粉完全咽尽、只剩下面筋的时候,她发现竟然能吹出美丽的泡泡!(咦!能不能把这个发明推广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否则泡泡糖就不必从外国引进了,发明时间也至少能推前1000年!

从鸡叫开始,一直到太阳落山,这段送别的戏才算排完。

14岁的戚夫人转身没走两步,却听到耳边传来热切的呼唤“戚戚!戚戚!”

回头一看,是王二狗!他真的像疯狗一样名副其实地直扑过来!

“哇!”14岁的戚夫人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亲爱的戚戚,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我不看!我要回家!哇——呜——”

就在这时,王二狗从怀里掏出了一件物事,确切说应该是一滩物事:“亲爱的戚戚,路上有个小妹妹正要吃,我一把抢了过来,可是——可是——没舍得吃,所以就赶回来,让你尝一尝。”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即便是一堆屎,如果用爱情的眼睛来看,它也有着无法形容的光泽和芬芳。

更何况王二狗掏出来的并不是一堆屎,而是一只西红柿,不,确切说是一滩西红柿。

14岁的戚夫人又哭了,这次是为伟大的爱情感极而泣。

接下来,当然就是少儿不宜的镜头。(此处省略0。0000001个字节)

之后,王二狗继续起程、赴京赶考。

结果当然是——没考上。

这样,他当然无颜回去见14岁的戚夫人,只能流落京城。

后来,他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火,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又遭了匪祸,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被大水淹了,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

后来,还是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瘟疫,全家——没——死光,全都瘫痪在床,只剩他一个人发奋图强,没两年,全家——还是——死光。

16

就在王二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人生的悬崖边时,戚夫人出现了。

这时的戚夫人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尚书阁的戚夫人了,王二狗当然认不出她。如果没有那对虽然肮脏但依然很性感的大耳朵,戚夫人其实也认不出王二狗。他们相遇的情形是这样的:

两年前,大名府翠云楼下。

已经饿了三天的王二狗瞄准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弯眉弯眼,笑眯眯地,抱着一大捧黄菊花,她本身其实就像是一枝在阳光里轻快行走的野菊花。

世界是如此灰暗,所以这个小姑娘显得格外亮眼。

多年的乞讨经验告诉王二狗:今天的午饭至少是一碗羊杂面,五钱以内的赌本也应该在意料之中。

没等他想好去哪家面店,那朵菊花竟然主动走过来说:“老爷爷,你一定很饿了吧。等我把这菊花卖完,就请你好好吃一顿馒头。整个大名府就数张二娘家的馒头做得最好了,又松软又香甜,我每天都要买两个——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聊了,张妈妈让我赶早就把菊花送过去,现在太阳都这么高了,张妈妈肯定要说我,张妈妈人可好了,就是喜欢说人,她家的那些姐姐被她说得一个比一瘦,所以大家都把她家叫芦柴院——”

“羊杂面,我,39岁。”自尊要求王二狗耗尽三天前半碗馊饭仅余的一点热量,陈述了自己的保留意见。

“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很老的爷爷,39岁的爷爷,你喜欢吃羊杂面?其实我也很喜欢,说起羊杂面,桥西头——”

“要饭的,滚远点!”一个婆子刀锋一样的声音割断了他们关于饮食文化的对话。

戚夫人永生难忘翠云楼前的那一幕。

她本来决不会留意任何一个乞丐,但手下人连踢了王二狗几脚,王二狗却坚守岗位纹丝不动。死了?死尸的吸引力让戚夫人不由自主向王二狗望去。

天啊!那只耳朵!

那只肥大舒展、性感绝伦的耳朵!

世界上决不会有第三只这样的耳朵!

戚夫人被彻底摧毁了。

16岁以后,她以为自己就已经把王二狗完全忘记了。她努力、她奋斗、她拒绝一切男人,虽然难免寂寞,但寂寞是她的选择。

于是,她成功了,这成功是理所当然,因为她舍弃了女人最不能舍弃的东西。

但是,她真的成功了吗?她真的舍弃了吗?

眼前这只嫁接在濒死乞丐身上的性感大耳,如一只巨掌,将她20多年的坚持,在瞬间拍成一滩烂西红柿。

往事以光速重演,她,一个等待情郎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只身闯京城?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打探近几年的考生情况?为什么怀疑每一个中榜的考生的真实姓名?为什么要一心往上流社会攀登?为什么要建立详细的官员档案?为什么那么留意每一个官宦及其子女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

只因为:她把陈世美的故事当成了命运的法则。

而眼前的这只耳朵轻描淡写地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秦香莲?哈,哈,哈——秦香莲的悲惨至少是驸马级的,而你呢,这么多年,等来的竟是一个乞丐,连乞丐都能把你像痰一样吐掉,哈,哈,哈——

“我要哭!我要哭!”戚夫人慌乱地在身边寻找一个可以投怀送抱的肩膀。

在每一个悬崖边,一般都会有一根稻草。

阿潮正是那根稻草。

阿潮14岁,戚夫人吃西红柿的时候也是14岁,那时的她比现在的阿潮更美丽更活泼更灵巧更可爱。

“夫人,你好好看好好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夫人。”阿潮一脸惊羡。

“是——吗——”戚夫人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她一把搂住阿潮,眼泪像解冻的河流,拦都拦不住。

阿潮也忽然很想哭,很想大声叫一声“妈妈”。

戚夫人浑身柔暖的香气让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但那声“妈妈”还是留给了梦。

左右的下人们也都跟着哭了起来,其中两个婆子最喜欢看“母女相认”之类的悲情戏,其他人则是为自己到北方牧猪的悲惨命运而泣。

第二天,戚夫人带着阿潮和王二狗回到了京师。

第三天,除了那两个贴身婆子,其他下人出发到北方去牧猪。阿潮则被送到悟色居。

至于王二狗,嗨!一言难尽……

17

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

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一方洁白的手帕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上面站着一陀娇媚的鼻屎,谁能忍受?

释界就是那方手帕,春风佛当然就是那陀鼻屎,只不过不是娇媚型,而是丰满型。

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他们最慷慨激昂。

为了清除这陀鼻屎,他们召开了3次全国性秘密会议。

但是谁的手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等着佛祖召见时的亲密握手?如果双手沾了鼻屎,被佛祖知道,那还了得?

所以三次会议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批判大会,好在每次会议都还能达成共识:第一届——这家伙肌肉轮廓太不明显了,五官更没有棱角,出了写真集绝对没人买,哈哈哈(大会规定:众僧齐声,并做仰脸拍腹状)

第二届——这东西脸上白净得连一根胡子都没有,肯定是个太监,要不然皇帝怎么会那么照他?没错,肯定是!(众僧皱鼻,鼻子扁平者可选择撇嘴)

第三届(这次有了长足进步,不但达成共识,还推出了统一举措)——这畜生走路慢悠悠的,肯定有脚气,以后各寺院大门均要张贴启示:脚气患者与北极熊禁止入内。(附:患有脚气的僧人限期90天治好)

也许到第四届会议,将会探讨出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举措,但可惜的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第四次了。

因为各大寺院的主持再也不敢轻易出寺了。

就像狼永远不必去学羊的语言,春风佛对这类会议也毫不在意。

怀揣圣旨,他有天下寺院住持的任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