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源头参与工作制度。市总工会坚持与市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劳动、经贸、民政、财政五部门和与部、省驻单位工会联系会制度,建立起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参与起草和制定有关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推行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状况“双查”制度。定期对困难企业生产经营、职工生活和下岗职工分流安置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对策。
推行特困职工档案制度。市总工会干部深入各县(区)和困难企业调查摸底。
推行“交友帮扶”制度。
推行“双节”送温暖制度。
推行困难职工援助制度。成立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开展“献爱心助困捐资”活动,开通了特困职工求助热线电话。
推行促进再就业制度。建立工会职业介绍服务网络,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推行困难职工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监督制度。
推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制度。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
为适应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合作、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本企业实际决定设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并制订本条例。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是在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的支持指导下,由工会直接领导和主办、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互助保险组织。
第二条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会办理,并设立专门管委会机构进行检查、审核,讨论开展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在职工遇到工伤、意外伤害致残、亡故、水灾、火灾、被盗财产损失、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时,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劳动合同制职工,承认本条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会员。入会手续每年4月份集中办理(逾期不予补办),保险期为1年。凡享受过互助保险待遇的会员,须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对基金会经费使用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基金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在职工中宣传基金会条例、宗旨和目的;热爱企业,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关心支持基金会的发展,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在保险期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外调、退休(退养)等作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益,会费不予退还。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三章基金来源及管理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调拨款(将原先投报到市保险公司的家财、人寿保险费用收回投入职工互助基金会);
工会拨款;
利息收入;
会员(一次性交纳)会费;
单位、部门、个人的慈善资助等收入。
第九条基金的支出原则上只使用基金的利息、增值部分和会费收入,万不得以时可动用基金,但需经管委会全体委员讨论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实行银行单独开户,立账管理。
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权监督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基金会账目定期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只能用于会员发生特殊困难时的经济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善自挪用。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四章会员享受保险的条件及标准
第十二条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可享受本保险的一次性补偿。
为宏扬社会正气,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学**做好事,见义勇为而遭受伤残的,一次性补偿500~5000元;
会员因工死亡,本会一次性补偿2000元;因工伤残,按公司职工工伤等级标准给予确认,按伤残程度一次性补偿300~800元;
会员因意外伤害致残,按职工工伤等级补偿标准25%给予保险补偿;
会员在保险期内发现患绝症等重病住院手术治疗的,可一次获得补偿500~1000元;因病死亡的一次性补偿800元;
会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发生上述1~4款情况者,可享受会员保险补偿标准的30%~50%。
第十三条会员家庭(限市内)发生火灾、水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及盗窃等人祸,经当地公安部门查实,按其财产损失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偿,最高额为5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因违法乱纪,斗殴、自杀、故意自伤致残或死亡,不属保险范畴,不得享受本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现保险待遇标准为暂定标准,以后随基金的增加逐步提高标准。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五章保险金的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会员凡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况,都可以向基金会申请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申请者应填写保险补偿申请表,附医院诊断书、派出所证明、发票等,报分工会互助保险工作小组,经同意后,交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管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核实后应提出补偿金额,由主任签发后办理。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六章基金会的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的管理机构是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共有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十条管委会主要任务是向职工宣传职工互助保险的宗旨目的,发展会员管理基金,审核办理各种收支手续。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成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得徇私或滥用权利。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基层工会职工困难补助规定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的热切关怀和爱护,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通知的精神,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规定。
一、补助对象
凡生活确有困难的本厂正式职工(会员)、退休工人都可享受困难补助。非会员按会员一半享受。
二、补助方法
困难职工补助,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三、补助标准
1定期补助:可根据市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本厂职工及家属每月生活费暂定为人均×××元。
2临时补助:
(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可根据抚养家庭人口多少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无供养的补助×××~×××元;
抚养一人的补助×××~×××元;
抚养二人的补助×××~×××元;
抚养三人的补助×××~×××元;
参加人寿保险的不补助;
(2)职工家里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可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助×××~×××元。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去世,生活水平偏低的,可一次性补助×××~×××元;
(4)职工因病住院开刀治疗,可补助营养费×××~×××元;
(5)职工患严重疾病确实长期在家休息,病假6个月以上而造成经济危机的,可补助×××~×××元;
(6)职工家属(指无工作的)患重病住院治疗,自己负担药费较多,家庭生活水平并不富裕,可适当给予补助;
(7)享受定期补助或生活水平属偏低的职工子女上学,学费额较大的,可适当考虑补助。
生活水平偏低:指每人每月在×××元以下。
四、补助手续和批准权限
1基层工会对本部门的困难职工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职工抚养人口清,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及时向厂工会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厂工会劳保委员会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基层工会的申请报告后,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每月下旬讨论研究一次。
3职工困难补助经厂工会劳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困难职工或基层工会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厂工会分管领导或劳保委员签字后到财务科领取困难补助费。
五、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补助
1违反××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规定者。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生活困难。
3受法律、治安管理规定处分者。
4工作不认真,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者。
5违反“厂纪厂规”罚款处分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6因建造房屋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7非因公遇特殊事故去世者,已由有关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本厂不予补助。
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基层工会职工休养所接待服务标准
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特制订本所接待服务标准。
一、服务人员
1仪容
服装朴素干净,钮扣扣齐,鞋袜整洁,挂牌服务。不得赤脚,不穿拖鞋,不留长指甲,不留胡子。
2语言
语调亲切,音量适中,尽可能讲普通话。适时运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打扰了”、“别客气”、“请稍等”、“早上好”、“晚安”、“再见”等基本礼貌用语。招呼宾客时不用“哎……”、“喂……”等不礼貌用语。
3礼貌
见到休养员、宾客时主动打招呼,做到有问必答。不应漫不经心,置之不理,不准粗言粗语、高声叫喊。
4行动举止
站立姿势端正,不能背靠他物或趴在服务台上。行走步履轻稳,引客时走在客人左前方2~3步,送客时走在后面,与宾客同行时不抢道穿行,客过要让路。给宾客递送物品或找钱时,动作要轻,不应扔过或推过去。
5纪律
上班前不饮酒,不吃有异味食物。上班不聊天,不看书或干私活,不成群结队或搭肩搂腰,不擅离岗位,不议论、嘲笑宾客,不与宾客开玩笑,不打听宾客的年龄,不请宾客捎带、代买一切物品,不准接受宾客馈赠,不得已时收下道谢,事后交组织处理。
二、接待
1验证登记
休养员、宾客走近柜台,服务员微笑迎候,并主动介绍客房的种类、条件和价格(尽可能根据宾客要求安排,如不能满足时耐心解释,并表示歉意,有条件时再作调整)。办理各项手续时准确、迅速,不清事项需问宾客时,语言文雅有理,对特殊宾客可先进房后登记。
2结账
账目结算认真细致,收据字迹清楚,收找钱款时唱收唱付,结账后向宾客道谢,并请再次光临。
3其他服务
宾客的查询要礼貌答应,不清楚时主动代为查询。不用“大概……”、“也许……”、“可能……”等词语敷衍了事。宾客函电、留言,做到及时转递,宾客委托代办的事宜,认真办理,并做到及时准确。
三、清洁卫生
1客房卫生标准
客房做到“五无”、“五亮”。“五无”即:无蜘蛛网、无积尘、无积水、无垃圾、无异味。“五亮”即:台板玻璃、灯具、木器家具、门窗、地板都干净明亮。茶具、拖鞋、脸盆每客消毒,件件清洁卫生。
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随脏随换,长住宾客更换不超过10天。
房内设备完好,各种物品摆设整齐,做到定位统一,规格化。
2公共卫生标准
会议室、走道、扶梯干净、无杂物、无污迹。地毯清洁,门窗玻璃、镜子明亮。公共厕所每日两次清扫,随脏随扫,无积水、无臭气。工作间(包括办公室)服务台物品堆放整齐,台面无杂物,随时清扫。
3客房整理
宾客外出一次,整理一次,保持客房整齐。开水及时补充或调换。
4会议室整理
会议室做到清洁整齐,会前备好开水、茶杯,中间及时补充送水。中午小整理,会议结束即清理如初。
四、餐室服务
1餐前
场地达到“三无”,即地面无垃圾,桌凳无油垢,门窗无灰尘。并做到凳子摆放整齐,消毒餐具整齐完好,数字正确,备好酱油、米醋等佐料。
对零星、小批吃饭的宾客,所要求的加菜和不同的伙食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分别配备。
2餐中
宾客进餐室,微笑迎接,“对号”引领就座。饭菜送齐后还要主动征询是否有其他意见和要求。当宾客中途要求菜肴回锅加热或切开等事项时,要热情服务,及时处理。就餐时不催促,不赶客。
3餐后
整理打扫,做到“二清”。即台面清、地面清;“二无”:即无垃圾、无空瓶。桌凳摆放整齐。
基层工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基层工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1)单位编码(2)
单位地址(3)邮政编码(4)
所在区县(5)主管部门(6)隶属关系(7)单位性质(8)
单位负责人(9)业务经办人(10)联系电话(11)
开户银行(12)账号(13)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日期(14)事业单位经费来源(15)
上年末职工人数(16)人上年职工工资总额(17)元
上年末离退休(职)人数(18)人上年离退休(职)费用总额(19)元
单位缴费比例(20)%当月养老金支付基数(21)元
注:本表(1)~(19)项为首次参保时填;(1)~(15)项如有变化,及时填报。
隶属关系(7):1—本市2—本区3—本县4—外省市5—中央6—部队
单位性质(8):企业1—国有2—集体3—股份制4—外商投资5—私营6—其他事业
7—全民8—集体9—机关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1—全额拨付2—差额拨付3—自收自支
填表单位(章)联系电话:
基层工会社会保险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