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通史(第四卷):从戊戌维新到义和团(1895-1900)
3181100000023

第23章 维新运动的酝酿与蓬勃发展(11)

汪康年是张之洞门下具有维新思想的幕僚,与梁启超、麦孟华也有很深的交情。当甲午战争进行之时,他在京师与梁启超等人相商,“我辈今日无一事可为,只有广联人才,创开风气,此事尚可半主”。(《梁启超致汪康年函》第4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1830页。)这一见解实与康有为的主张暗合。中国在甲午战争战败后,汪康年与张之洞的幕僚如郑孝胥一样,有迁都、拒和、联络英国和德国、进行变法的动议,这些主张虽然没有被张之洞全部接受,但部分地融入了张的政治主张中。1895年初,汪康年有意于联络同仁创办“译报”及中国公会,这个想法或许是与康、梁的想法的暗合,或许正是汪康年在京师时与梁启超等人商量的结果。在此后的几个月中,译报馆和中国公会的筹备工作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只是由于汪康年的家事及其他人事原因的耽搁而迟迟未能公开成立,而北京的强学会则已成气候。

当北京的强学会初步成形的时候,康有为南下江宁,欲说服张之洞支持在上海创建强学会,经过20余天的交谈,张之洞不仅同意康有为在上海创办强学会,而且建议康有为应将上海强学会与广东的强学会同时举办,并暗示上海方面的事务可以由汪康年主持,而广东方面则由康有为全权负责。张之洞的用意虽然不太清楚,但这一建议对康有为来说则欢迎之至。1895年11月16日,康有为将张之洞的建议向尚在湖北的汪康年作了通报,欢迎汪尽快到上海接收强学会的事务。(《康有为致汪康年函》第1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1664页。)所以当张之洞下令停办强学会和《强学报》之前,下令由汪康年接管上海强学会的事务时,康有为不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而且期望汪康年的到来会为上海强学会带来新的希望。(康有为:《致何树龄、徐勤书》,见《康有为全集》第2卷,205—206页。)

接到张之洞的命令及康有为的邀请信后,汪康年并没有像康有为所期望的那样离开湖北赶往上海,主持强学会的一切。他此时似乎无意于放弃自己一直在积极筹办的译报馆和中国公会,而且由于京沪两处强学会内部纷争的消息不断传来,使他和他的朋友都觉得介入康、梁系的内部矛盾之中并不是一件太合算的事情,不如留在武汉干自己的事情,与京沪两地“不即不离”,这或许是上策。(《吴樵致汪康年函》第3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461页。)

汪康年离开武汉到上海接手强学会的会务,是因为他在武汉筹办译报馆与学会的事也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而他刚到上海的时候,恰恰又遇到张之洞停办强学会与《强学报》的命令发布的时候,所以他一介入上海强学会的会务,就不是为了强学会的发展,而是按照张之洞的意图办理强学会的善后事宜。

1896年4月23日,上海强学会的善后事宜基本结束,那一天的《申报》刊登的《强学会收支清单》称已将强学会的余款点交汪康年收存,上海强学会及《强学报》的事务至此应该说已完全结束。

汪康年在办理强学会善后事宜的时候,似乎就有意于利用强学会的结余款项作为他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译报馆,为此他曾与张之洞进行过协商,但张之洞似乎并不赞成汪康年在上海另办新的报纸,所以张对汪康年办理强学会善后事宜的权限也有所限制。按照《强学会收支清单》的说法,强学会共计收银730两,收洋2247.42元。支出洋2172.7元,实存银730两,存洋75.14元。另有一些自备的办公用品等。这里的余洋75.14元可能交给了汪康年,但存银730两可能已经按照张之洞的安排直接移交给了经元善。(参阅蔡乐苏等《戊戌变法史述论稿》,357页。)

上海强学会的大笔余款由张之洞安排交给了经元善收存,汪康年准备利用强学会余款创办新报的想法并不能顺利实现,不过他对此也没有彻底灰心,而是将强学会原租房屋一年的租金追回了一半,得350元,又将强学会购置的办公用品、图书等加以变卖,得200余元。(《梁卓如孝廉述创办时务报原委》,见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知新报》。)有了这笔钱作基础,汪康年继续进行创办新报的准备。他计划以他手头控制的强学会余款作资本进行招股,以此为基础与由京师强学会改组的京师官书局合作,以其分局的名义在上海恢复分会,然后以上海分局的名义出版他构思已久的《译报》,并考虑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与康有为等再度合作。

汪康年的计划遭到吴樵、汪大燮、沈曾植、叶瀚等人反对,他们既认为京师官书局“诸人大率非我族类,万万不便沾染”,(《汪大燮致汪康年函》第66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729页。)也觉得与康有为等人恐怕并不好合作,“近则见挤于康,退又贻诮于人”,(《叶瀚致汪康年函》第10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2535—2536页。)与其将来发生冲突,不如从一开始就谨慎从事。

朋友们的建议对汪康年甚有影响,他与正在上海的黄遵宪商量进行办法。黄遵宪原本为强学会同事之人,对张之洞下令停办上海强学会本来就不满意,也一直试图设法重新振兴之。而汪康年的办报想法正与黄遵宪吻合,所以黄遵宪毫不犹豫地对汪康年的想法给予全力支持。他自愿捐献1000元作为新报的开办费,并明确告诉汪康年:“我辈办此事,当作为众人之事,不可作为一人之事,乃易有成;故吾所集款,不作为股书,不作为垫款,务期此事之成而已。”(《梁卓如孝廉述创办时务报原委》,见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知新报》。)

有了黄遵宪的大力支持,汪康年筹办新报的进展迅速加快。1896年4月23日、24日,汪康年连续两次致电在北京的吴樵等人,告知筹办报馆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大有成局”,并催促梁启超尽快赶到上海,参与筹办的具体事务。(《吴德潇致汪康年函》第13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394页。)梁启超对汪康年在上海筹办新报的事情早有所闻,他在4月2日致汪康年的信中就明确表示:“兄在沪创报馆,甚善。此吾兄数年之志,而中国一线之路,特天之所发,恐未必能有成也。若能成之,弟当唯命所适。”(《梁启超致汪康年函》第5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1831页。)虽然他对成功的可能性表示怀疑,但也保证只要创办成功,他将乐于合作。所以,他在收到汪康年催促南下的电报后,稍作准备就离开了北京,赶往上海,参与办报。

梁启超到了上海之后,通过汪康年的介绍与黄遵宪相识,在他们三人的共同策划下,就办报宗旨、体例、内容等基本达成共识。鉴于当时中国的政治环境,汪康年主张多翻译西方报纸的内容,因而继续倾向于他先前的“译报”构思;梁启超基于自己的经验和体会,主张在新创办的报纸上要多刊发自己的论说,以扩大政治影响;而黄遵宪基于自己在官场上的经验及去年强学会被封的教训,采取了折中态度。(《黄遵宪致汪康年、梁启超函》,见《汪康年师友书札》,2335页。)于是汪、梁二人都同意论说可以增加,但不能有太多“讥刺”的基本方针。

办报的基本方针定下来之后,《时务报》的名称也随之确定,于是他们以汪康年、梁启超、黄遵宪、吴德潇、邹代钧五人名义印制《公启》一两千张分送各处同志。此《公启》有30条,为梁启超初拟草稿,由黄遵宪“大加改定”,(《梁卓如孝廉述创办时务报原委》,见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一日《知新报》。)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时务报》的创办宗旨,详细介绍了《时务报》招股集资的方法与方式。

《公启》的发布获得了各地同志的相应,邹代钧在黄遵宪首认1000元之后,也认捐500元。紧接着,各地的认捐消息不断传来,湖南矿务局同意捐助400元,并及时将这笔款项送交给汪康年(1896年8月27日,邹代钧致信汪康年说:“伯纯前寄上千五百金,据来示,五处购书价约六百余元,是所余尚多。伯严原欲矿局以四百元银钱助时务报馆,祈即于此项内照提,可不必登报,亦不必向右丈道谢。缘此事均等仅商知伯严,尚未回明右丈耳。”《邹代钧致汪康年函》第22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2654页。),而原本不太支持汪康年在上海办报的张之洞也终于同意将原上海强学会的700元余款转给汪康年作为办报的经费,这笔钱于6月13日由经元善派人送给汪康年,唯张之洞不愿就此出名,所以在《时务报》第三册公布各地捐款情况时,标明为“汪穰卿进士、梁卓如孝廉集银”。

1896年8月9日(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时务报》在上海正式问世。根据《时务报》第三册公布的时务报馆工作人员名单,该报的总理为汪康年,撰述为梁启超,另有英文、法文、日文翻译若干及具体办事人员等,黄遵宪、邹代钧、吴德潇等人可能因为其官方的身份背景,并没有归入报馆的工作人员中。《时务报》为旬刊,每月逢初一、十一、廿一日出版。第一册的主要栏目有“论说”、“谕旨”、“奏折录要”以及京外近事、域外报译等,这些栏目后来也有局部的调整,但大体上保持了第一册的栏目和风格。

《时务报》最值得看的,也是当时之所以风靡一时、成就梁启超大名的还是“论说”栏中的梁启超的文章,梁启超从第一册开始直到他离开《时务报》为止,几乎每一期都有他那议论新颖、文字通俗、笔头常带感情的文章。在《时务报》第一册上,署名为梁启超的文章有两篇,一篇是《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篇为从第二册开始连载的《变法通议》之自序。

前一篇相当于《时务报》的发刊宣言,梁启超在这篇文章中列举西方近代国家报纸的发达与政治进步的互动关系状况,指出报纸的发达有助于耳目喉舌,而起天下之废疾。不了解世界发展之大势,不了解国内之政情,就是无耳目,无喉舌,结果便是“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如此之上情不能下达,下情不能上达,就是废疾,就是一个不完整、不健康的社会。所以,要营造中国社会上下不隔的正常秩序,就要鼓励有识之士出来多办报纸,这样才能“去塞求通”,有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

后一篇所序的《变法通议》是梁启超的成名作,这篇长文共有13节,除第一册发表的《自序》外,分别为: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女学、论幼学、学校余论、论译书、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论金银涨落、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等。从这些目录中不难看出,梁启超的这篇文章对于中国当时将要到来的变法维新运动所可能涉及的问题都有所论述,他的这些观点虽然并不一定为当时所接受,但对于冲破旧思想的禁锢,对于新思想的传播,还是起到过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时务报》第一册出版发行之后,在国内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北京方面在官场或半官场的朋友如汪大燮、沈曾植、李岳瑞、王鹏运等对第一册的编排及内容都感到满意,但同时也劝告汪康年、梁启超诸主持人要谨慎从事,不要有意去触犯朝廷的禁忌,“不必作无谓之讥评”,(《汪大燮致汪康年函》第73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747页。)以免出征未捷而身先死,再蹈强学会的覆辙。这从来就是中国官场人士自我保护屡试不爽的规律。

从湖南方面传来的消息更是令人振奋,湖南巡抚陈宝箴的公子陈三立转达了黄遵宪对梁启超的称赞,称看了第一册《时务报》之后,确实感到梁启超真的是“旷世奇才”,并相信《时务报》如果能够坚持办下去,“必能渐开风气,增光上国”。陈三立还建议增加一些货价表之类的东西,以便使商人亦可购买阅读。(《陈三立致汪康年函》第13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1983页。)邹代钧也从湖南致函汪康年,他已经收到的100份已经散发完毕,现在向他索要《时务报》的人很多,看样子在湖南省可以销售200份,嘱汪康年尽快补寄来。至11月,仅邹代钧经手的在湖南就可达到400份。(《邹代钧致汪康年函》第35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2683页。)至第二年即1897年底,邹代钧在湘的销售数已达700册(《邹代钧致汪康年函》第63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2749页。),还不包括其不断加寄的一些合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