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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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草原丝绸之路(6)

希腊人已经通过某种渠道接触到轻薄美丽的丝绸,他们把丝绸称为Ser,即汉字“丝”的音译,他们也知道丝绸产自亚历山大所征服的领土的东方,即希腊化中亚诸国之东,他们把这个出产丝绸的国度称为赛里斯(Seres),意即“丝国”。由于丝绸是经过许多中介人辗转运到欧洲的,所以希腊人并不知道这种织物的纤维是从哪里得到的。欧洲人所习于穿着的是羊毛织物,因此他们起初凭借想象,自然地认为丝是某种特殊的羊毛。但是欧洲无论哪一种羊毛也不可能纺织出如此美丽的纺织品来,这就使得希腊人对丝绸的好奇心大增。

许多年过去了,经过坚持不断地打听,欧洲人终于得知,丝是一种从树上采来的羊毛。罗马帝国时代的作家老普林尼(Pline L Ancien)在其成书于公元77年的《自然史》中说,赛里斯人这个民族“以他们森林里所产的羊毛而名震遐迩。他们向树木喷水而冲刷下树叶上的白色绒毛,然后再由他们的妻室来完成纺线和织布这两道工序”。(Codes,George:Textes d autres Grecs et Latins relatifs a l extreme—Orient depuis le IVe siecles AV.J—C.jusque au XIVe siecles,Paris,1910(戈岱司编:《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十四世纪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耿昇汉译本《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页。)欧洲人经过千百年的时光,用种种渠道打听来的这个答案并不正确。他们仍然把丝称为一种羊毛,又以为丝是一种长在树上的白色绒毛。实际上丝是一种动物蛋白纤维,而不是植物纤维。但平心而论,与过去相比毕竟与真理接近了一步,因为蚕是一种与桑为伴的昆虫。

直到2世纪大秦王安敦执政时代,包撒尼亚斯(Pausanias)在写作其《希腊志》时,才了解到中国的丝产自于一种称为Ser的昆虫,即蚕。他说:“赛里斯人用作制作衣装的那些丝线,它并不是从树皮中提取的,而是另有其他来源。在他们的国内生存有一种小动物,希腊人称之为‘赛儿’,而赛里斯人则以另外的名字相称。”他说这种小动物与蜘蛛相似。毫无疑问,这种小昆虫就是蚕。包撒尼亚斯虽然比他的前辈更准确地了解了丝的来源,但他显然仍是通过间接途径了解到丝的生产过程的。他接着说,赛里斯人用笼子来饲养这种小虫,这种小虫制造出一种在它们的足上缠绕的细丝。一季蚕需要养五年,前四年一直用黍作饲料,直到第五年才改用绿芦苇来饲养。这种小动物十分喜欢绿芦苇,拼命地吃,直到撑破肚子死去,丝就留在其肚子中(同上书,第54页)。

古希腊人的地图学同他们的其他自然科学一样,得到了高度的发展。与中国的制图学传统不同,希腊制图学以球面作为基础。大约在公元70—80年(东汉时),马其顿商人马埃斯(Maes Titianos)曾派遣手下人沿陆路赴赛里斯国贸易。大约1世纪末,地理学家马利努斯(Marinus de Tyr)利用当时人写的游记,编撰了一部地理著作,其中也提到了赛里斯国,但这部著作今已不存。2世纪中叶,希腊学者托勒密(120—170年)把古典制图学推到高峰。他的8卷本《地理志》中,有6卷写了各地的经纬度数值,精确度达到1/12度。托勒密利用了马埃斯手下人前往中国的见闻录,并摘取和修正马利努斯的著作,描述了塔里木盆地的自然概貌。他对所谓伊麻奥斯(Imaos)山外侧的斯基泰人的叙述如下:伊麻奥斯山斯基泰人的四至如下:在西部与伊麻奥斯山内侧的斯基泰人及塞种人地区,以沿北向山脉的弯道为界;北部是一片未知之地;东部是赛里斯国,沿着一条直线而划分,其边缘地区的经纬度大致分别为150度和63度,160度和35度;在南部是内恒河流域的印度的一部分,按照上述各线边际相接处的纬度为界。按李希特霍芬(von Richthofen)、斯坦因(Aurel Stein)和戈岱司(George Coedes)的意见,伊麻奥斯山相当于帕米尔。这里描绘的是葱岭地区斯基泰人。其北方,即乌孙人和康居人占据的伊丽河、都赖水(塔拉思河)草原,对希腊人来说是一片“未知的土地”。其东方是赛里斯,确切地说,指东汉控制下的西域。

托勒密对赛里斯国的描述中,最引起研究者兴趣的,莫过于他对赛里斯国(按,今塔里木盆地)及其南部的河流的记载,他说:赛里斯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由两条河流所流经:奥伊哈尔德斯河(Oikhardes,按,应指塔里木河),上文已经提到,有一源头在奥扎基亚山区(按,应指天山)附近;而在阿斯米拉亚山(Asmiraia,按,应指昆仑山脉的一部分)为另一源头,位于174度、47度30分的地方;在卡西亚山(按,应指昆仑山)附近有一弯曲处,位于160度和49度30分的地方;在这同一山脉中又有其第三个发源处,位于161度和44度15分的地方。一条叫作博提索斯(Bautisos)的大江,在卡西亚山附近有发源处,位于176度和39度的地方;在埃模达山(按,应指喜马拉雅山)附近,位于168度和39度的地方,有一弯曲处;这一山脉中还有一发源处,位于160度和39度的地方。(Codes,George:Textes d autres Grecs et Latins relatifs a l extreme—Orient depuis le IVe siecles AV.J—C.jusque au XIVe siecles,Paris,1910(戈岱司编:《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十四世纪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耿昇汉译本《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33页。)上述奥伊哈尔德斯河的三条支流,应分别相当于塔里木河的三条上源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于阗河。即发源于奥扎基亚山区附近的,是喀什葛尔河,或阿克苏河;发源于阿斯米拉亚山的是于阗河;而发源于卡西亚山脉的第3条支流是叶尔羌河。但托勒密未言及上述三河汇流后下游的流向和所经地。

托勒密时代绘制的地图今已不存。据文艺复兴时代人们推测,托勒密的原图与威尼斯人罗斯散利在1561年复原的托勒密地图相去不远。今天学者们常用的就是这份复原图。值得注意的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Istanbul)阿亚索菲娅(Aya Sofya)图书馆藏有一份盖有奥斯曼国王巴也只惕(Bayezid)二世(回历886—918年,公历1481—1512年)印玺的阿拉伯文托勒密地图(收藏号No.2160)。这份托勒密图与罗斯散利复原图基本相同,只是方向相反,上南下北。在亚洲的东北部,两图都明确标出了奥伊哈尔德斯河的三条上源及其汇流处。但同托勒密的文字说明一样,未绘出三源汇合后的下游河段。

4.马背上的帝国——匈奴

从商周到春秋时代,在中国北方曾经出现过“荤粥”(音“勋育”)、“狁”(音“险允”)等部落。西汉时代史学家司马迁认为他们是匈奴的祖先,并称他们是夏后氏的苗裔,称为“淳维”。此说不可信。匈奴人不是操汉藏语的民族,不可能是夏后氏的后裔。匈奴人的族属不清楚,蒙古国学者为拉长本族历史,力主匈奴为蒙古族祖先。从历史记载来看,匈奴可能与操突厥语的民族关系更密切些。战国时代,匈奴的中心在漠南河套和阴山(今内蒙狼山和大青山)一带的头曼城(今内蒙五原县),对战国时代的燕、中山、赵、秦诸国形成重大威胁。秦汉之际,匈奴统治了西域,中西陆路交通处于匈奴控制之下。

(一)冒顿单于的故事

秦统一中国后,为消除匈奴对中原的威胁,秦始皇派大将蒙恬率大军10万北征。秦军击败匈奴后,在今河套以南地区(即今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与陕北地区)设置了44个县,并移民实边,从内地强征刑徒到“河南地”屯垦。第一个在史籍中留下名字的匈奴首领是头曼,学者们一般认为头曼这个名字是突厥语Tumen,意为“万”,或“万户”。匈奴的首领称为单于。头曼单于无法抗御强大的秦军,只得率众北徙。蒙恬死后,秦朝大乱,诸侯并起叛秦,被强征戍边的士卒纷纷逃走。头曼单于乘机南下,重新夺取“河南地”。

匈奴单于的配偶称为阏氏,一般有好几位。头曼单于之子名冒顿,原先被立为储君。后来头曼单于所钟爱的阏氏生了少子,头曼遂有心废冒顿,而改立少子。大约是废长立幼不合规矩,头曼没有明目张胆地废黜冒顿,打算用心计除去冒顿。当时匈奴的东邻是东胡,西邻是月氏,都十分强大。头曼与月氏结盟,把冒顿作为质子送到月氏。质子实际上是人质,以保证结盟的可靠性。一旦匈奴背盟,月氏就有权杀死质子。头曼把冒顿送到月氏为质以后不久,就发兵进攻月氏。月氏大怒,欲杀冒顿。冒顿得讯后盗得月氏宝马逃归匈奴。

冒顿逃归后,头曼对他的勇气十分称赞,让他统领1万名骑兵。冒顿决心杀父篡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使军队绝对服从其指挥。冒顿制作了一种鸣镝,命令练习骑射时均以他的鸣镝为号。鸣镝所射的目标就是诸军射杀的目标,有不从者斩。在围猎鸟兽时,冒顿常发鸣镝。凡不按他指示的目标发矢者,不论如何精于骑射,立斩不赦。为了考验部下对自己的号令是否听从,有一次冒顿突然以鸣镝射向自己的宝马。冒顿的左右随从中有些人知道这匹马深受冒顿喜爱,恐号令有误,不敢随而射之。冒顿为严格军令,竟杀死了那些不敢射的随从。后来,他又安排了一次考验。他竟把鸣镝射向自己的爱妻,左右随从中虽知鸣镝所指便是目标,且有过上次的教训,但毕竟这次目标是首领的爱妻,结果又有一些随从不敢放箭。冒顿没有宽恕这些仁慈的随从,下令把他们处决。

经过这样严格而非人道的训练,冒顿的部下终于明白,鸣镝便是冒顿号令诸军的信号,而鸣镝所指则是冒顿必杀的目标,无论是谁都不例外。任何人只要敢于怀疑鸣镝所指目标是否正确,便被视为违背军令,引来杀身之祸。过了些时候,冒顿再一次把鸣镝射向自己所心爱的马。众将立刻一同发矢把这匹马射死。这次考验使冒顿知道,自己的部下成了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可靠的军事力量。现在他所需要的只是机会了。

匈奴人除了放牧以外,也常狩猎。狩猎既是谋生的手段,又是演习骑射技艺的机会。冒顿把杀父自立的念头埋藏得很深。虽然他一直在暗暗地准备起事,但却一点风声也不露。头曼对冒顿的异心也未警觉。当头曼召冒顿随同他一起出猎时,冒顿的机会终于到来了。他在狩猎途中突然把鸣镝射向自己的父亲,而他的部下毫不考虑这次鸣镝的目标是匈奴的最高首领,竟一起随鸣镝发箭射之,使头曼单于死于乱箭之下。杀死头曼单于之后,冒顿立即夺取了匈奴的统治权。为根除后患,他下令除去那位头曼单于所心爱的阏氏及其所生之子。诸大臣凡不听命者,也尽数杀之。

东胡听说冒顿杀父自立以后,派人出使匈奴,以武力胁迫匈奴把头曼单于的千里马送给东胡。冒顿召集群臣问计,诸将均以为头曼的千里马是匈奴的宝马,宁与东胡绝交也不能交出。冒顿不同意这种意见,认为保持与东胡的睦邻关系远比一匹宝马重要,遂下令把头曼单于的宝马送给东胡。东胡得到匈奴的宝马后,以为匈奴惧怕自己,又提出要匈奴单于的阏氏。冒顿又召集群臣商议。诸大臣都很愤怒,认为不能答应东胡的无理要求。冒顿仍然认为用一名女子换取与东胡的和平是值得的,遂把这位阏氏送给东胡王。

东胡王把匈奴的忍让视为软弱可欺,举兵西侵。东胡与匈奴之间有大片空旷土地,广约千余里。东胡王要求匈奴承认这片弃地属于东胡。冒顿向群臣征求意见,大臣们均认为此地处于两国之间,不涉及匈奴根本利害关系,给不给东胡无关紧要。冒顿大怒,认为土地是国家的根本,如何能轻易让人。遂下令处决主张放弃这片土地的大臣,立即出兵征讨东胡。东胡王轻视匈奴,没有防备,被冒顿一举击破。匈奴掳获了大批人民畜产,变得强盛起来。

冒顿利用秦汉之际中原大乱的机会,集中力量先击败月氏,然后南并楼烦,又重新占领蒙恬设县的“河南地”,拥有“控弦之士”30万,成为威胁中国北方的强大武装集团。

冒顿单于的故事在司马迁的《史记·匈奴传》中有详细的描述,它向我们展现出一幅匈奴的风俗图。头曼单于在谋杀自己的儿子冒顿时毫不怜悯,而冒顿在计划复仇时对自己的生身父亲亦无眷恋之心。冒顿单于为了训练部下,不惜以自己的爱妻为靶子。这一切都说明在匈奴的显贵家族中,与王权相比较,亲情显得很淡漠。匈奴贵族虽然钟爱好马、美女,但对立国之本——土地和牧场更为看重。匈奴贵族对自己部下有生杀大权,匈奴将领用鸣镝指示目标的办法在战场上号令着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