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清明节
清明节,清明即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又是汉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时间在每年公历4月5日。这一节日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为扫墓。扫墓俗称上坟,是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除了讲究祭祀扫墓外,还有踏青、荡秋千、踢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节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4.端午节
端午节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端五、重午、午日、夏节等,是我国汉族人民的传统节日。这一节日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端午节本来是夏季的一个驱除瘟疫的节日,后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节日。其活动内容包括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蒿草、艾叶以及喝雄黄酒等。据说,吃粽子和赛龙舟,是为了纪念屈原,所以民国时期曾把端午节定名为“诗人节”,以纪念屈原。至于挂菖蒲、艾叶、白芷以及喝雄黄酒,则据说是为了避邪。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30日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决定:中国端午节成功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5.中秋节
中秋节,中国传统节日,为每年农历八月十五。八月为秋季的第二个月,古时称为仲秋,因此民间称为中秋,又称秋夕、八月节、八月半、月夕、月节。中秋时节,秋风送爽,皓月当空,澄如玉宇,家家户户阖家欢聚,品尝各式月饼,以取团圆之意,所以人们又将这一天称为团圆节。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汉族的主要节日之一。今天,月下游玩的习俗已远没有旧时盛行。但设宴赏月仍很盛行,人们把酒问月,庆贺美好的生活,或祝远方的亲人健康快乐,和家人“千里共婵娟”。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6.重阳节
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汉族传统的重阳节,又称“老人节”。因为《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同时,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人们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到了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重阳的主要活动除祭祖敬老之外,还要登高、插茱萸、赏菊花、放纸鹞、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第四节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
一、满族
(一)概况
满族,全称满洲族,辛亥革命后被称为满人、满族。满族散居中国各地,辽宁最多,其他散居在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新疆、甘肃、山东等省区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广州、银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点。2000年统计的满族人口数为1068万。
满族历史悠久,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肃慎人。辽、宋、元、明几个朝代则称“女真”,长期生活在长白山以东,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广阔地区。16世纪后期,努尔哈赤崛起,以女真人为主体融合了部分汉人、蒙古人和朝鲜人,形成了一个新的共同体——满族。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清”,同时也改元“崇德”。1644年入关灭李自成,建立了覆盖满洲、前明关内领土及西北新领地的清朝。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因满洲族大部分定居在关内,故官方改称为“满族”,新中国成立以后延用满族称谓至今。
清代以来,由于满汉长期杂居,满汉两族的差异缩小。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满语来源于古代女真语,属阿尔泰语系的满—通古斯语族的满语支,是典型的黏着语。满族人在入主中原之后,在经济、文化、生活上与汉族交往密切,逐渐适应了汉族的语言、文字。到现在,只有少数满族人会说满语,大部分人则使用汉语和汉文。
(二)民俗
满族人孝敬长辈,注要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有一个时期,小辈对老辈是三天一小礼,五天一大礼;三天见长辈要请安,五天见长辈要“打千”。男人打千要哈腰,右手下伸,左手扶膝,像拾东西一样;女人打千要扶膝下蹲。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
满族民间农忙时日食三餐,农闲时日食二餐。主食多是小米和高粱米、粳米、干饭,喜在饭中加小豆或粑豆,如高粱米豆干饭。满族人喜食饽饽。饽饽是用黏高粱、黏玉米、黄米等磨成面制作的,有豆面饽饽、搓条饽饽、苏叶饽饽、菠萝叶饽饽、牛舌饽饽、年糕饽饽、水煮饽饽(汉语的饺子)等。此外,满族点心萨其玛也成为全国著名的糕点。满族人的代表性的食品主要有:白肉血肠、火锅、酸汤子、清东陵糕点等。
满族男子喜穿青蓝色的长袍马褂,头顶后部留发梳辫留于脑后,戴圆顶帽,下穿套裤。妇女则喜欢穿旗袍,梳京头或“盘髻儿”,戴耳环,腰间挂手帕。满族入关后,其服装与汉族服装趋于一致,但旗袍却以其独特的魅力流传下来,成为中国妇女的传统服装,并风靡全球。
满族传统住房一般为西、中、东三间,大门朝南开,西间称西上屋,中间称堂屋,东间称东下屋。西上屋设南、西、北三面炕,西炕为贵,北炕为大,南炕为小,来客住西炕,长辈多住北炕,晚辈住南炕。此外,满族人还喜欢睡火炕。家家户户都是南北大炕,屋子西面沿着山墙还有一溜儿窄炕,把南北炕联了起来,俗称“万字炕”。满族房舍的南北西三面,“皆辟大窗户”,且分上下两层,窗棂以万字或工字为格,窗外糊纸,开关朝外。居室内没有地桌,只有炕桌,吃饭、写字都用它。此外,房梁上常悬着悠车,用桦木皮(木威)做成长方形或椭圆形,出生的婴儿就放在里面睡觉,母亲边摇车边哼着摇篮曲。
满族许多节日均与汉族相同,如春节、元宵节、二月二、端午节和中秋节等。不过,这些节日的风俗内容与汉族有些差异。此外,满族还有一些特别的节日,如颁金节、添仓节和开山节。
颁金节是满族“族庆”之日。1635年农历十月十三日,皇太极发布谕旨,正式改族名“女真”为“满洲”,这标志着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各地满族同胞在农历十月十三日满族命名日自发地举行纪念活动,以示纪念满族的诞生。
添仓节:每年正月二十五,满族农村家家讲究煮黏高粱米饭,放在仓库,用秫秸棍编织一只小马插在饭盆上,意思是马往家驮粮食,丰衣足食。也有的人家用高粱秸做两把锄头插在饭上。这个节至今在东北农村保留着。
开山节:满族人民在每年秋季中秋以后,或农历九月中旬(具体时间不定)为采集草药获得丰收而进行的祝福活动。在过去,东北满族村落中每年开山节都要面对长白山进行祝福祷告,感谢山神给予采药人的丰富恩赐,在这一时期采到的人参则要供奉在自家的神龛中。
满族生活中有许多忌讳,犯忌则被视为无礼貌。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许将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这里。忌打狗、杀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
二、蒙古族
(一)概况
蒙古族在我国是主要的少数民族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时(2010年),中国的蒙古族人口近600万人,在我国少数民族人口里排名第六,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三省、新疆、河北、青海,其余散布于河南、四川、贵州、北京和云南等地。蒙古族历史悠久,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落,建立了统一的蒙古贵族政权。1219年西征,版图扩大到中亚地区和南俄。1271年,改蒙古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统一全中国。1368年元朝灭亡。自元代以来,蒙古族人民在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天文历算、文化艺术、医学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1947年5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成为中国建立最早的一个自治区。蒙古族古老的原始宗教是萨满教,但自明、清以后,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在蒙古地区兴盛起来。畜牧业是蒙古族人民长期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此外,还从事加工业、农业和工业。
蒙古族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有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利亚特、科尔沁四种方言。现在通用的文字是13世纪初用回鹘字母创制的。14世纪初,经蒙古学者却吉·斡斯尔对原有文字进行改革,成为至今通用范化的蒙古文。
(二)民俗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畜牧是其主要生产方式。蒙古族人民以奶和肉类食品为主,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和茶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一般日食三餐,每餐都离不开奶与肉。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得”,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以肉类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乌兰伊得”,意为“红食”。“全羊席”是蒙古宫廷筳中最丰盛的民族宴席,又称“全羊大筳”(蒙语为“布禾勒”)。这种有独特风味的宴席是蒙古族在古代就逐渐形成的一种最丰盛的带有北方游牧民族特色的宴席,是蒙古人招待贵宾的传统佳肴,也是蒙古民族最古老、最隆重的一道宴席,一般只在盛大宴会、隆重集会、举行婚礼或接待高级贵宾时摆设。
蒙古族服饰具有浓厚的草原风格。首饰、长袍、腰带、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四个主要部分。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蒙古袍两袖长而宽大,下端左右不分叉,领子较高,大襟右钉扣;领口、袖口、衣边常用花边镶饰。男袍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多为红色、绿色、紫色。穿蒙古袍必备腰带和马靴,这样的装束使男子汉显得强悍潇洒;女子则显得身材苗条、矫健。男子多戴蓝、黑褐色帽,也有的用绸子缠头。女子多用红、蓝色头帕缠头,冬季和男子一样戴圆锥形帽。未婚女子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梢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蒙古靴有布靴、皮靴之分。布靴,美观别致、柔软轻便;皮靴,挺括光洁,结实耐穿。骑马时可以保护踝部、御寒;坠马时自然脱靴,可以保证人身安全。
蒙古族牧民的住房称为“蒙古包”,“包”,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容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纳10几个人。蒙古包结构简单,拆装方便,搬运轻便,十分适合蒙古族的游牧生活。蒙古包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转场放牧的牧民居住和使用。在定居地区、部分牧区和半牧区建有外形与蒙古包相似的土木结构住房;农区多住砖瓦平房,并且聚为村落。男女老幼都善乘骑,出行以马代步。
蒙古人长幼有序,敬老爱幼。到蒙古包牧民家做客,见到老人要问安。不在老人面前通过,不坐其上位,未经允许不要与老人并排而坐。称呼老人要称“您”,不许以“你”相称或直呼其名。见面要互致问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蒙古族人民非常好客、坦率诚恳。款待行路人(不论认识与否),是蒙古族的传统美德,但到蒙古族人家里做客必须敬重主人。进入蒙古包后,要盘腿围着炉灶坐在地毡上,但炉西面是主人的居处,主人不上坐时不得随便坐。主人敬上的奶茶,客人通常是要喝的,不喝有失礼貌;主人请吃奶制品,客人不要拒绝,否则会伤主人的心。如不便多吃,吃一点也行。客人告辞时,应从门的左侧离开包房,出包房后跟主人握手致谢,并说“再见”,不应一出门就骑马、上车。
蒙古族各地婚仪不一,共同点是新郎佩带火镰、蒙古刀和弓箭,致颂词、祝词和对歌等,体现了古老民族勤劳勇敢和能歌善舞的独特风格。此外,蒙古族有同姓不婚、转房婚习俗。家庭财产多由幼子继承。
蒙古族的丧葬大体有野葬(天葬)、火葬和土葬(无坟丘)三种形式。一般人行土葬,僧侣行火葬,牧区居民行野葬。
蒙古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过大年”、那达慕、马奶节、祭敖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