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全湿透了,赶车的突然停住了车。
我朝窗外张望,想弄清为什么停车。使我吃惊的是,我看到佩格蒂突然从一道树篱中奔了出来,爬到车上。她用双手抱住我,使劲把我搂向自己胸口,直压得我鼻子都疼得厉害,不过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的鼻子疼极了。佩格蒂一句话也没有说。她松开一只胳臂,一直伸进衣服口袋,从里面掏出几纸袋点心,塞进我的口袋,又掏出一个钱包,放到我手里,但是她没说一句话。最后又伸出双臂紧紧搂了我一下,便下了车,跑开了。我相信,一直相信,她的长外衣上一定一颗纽扣也不剩了。我从四处滚开的纽扣中拾起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赶车的一直望着我,仿佛是询问我她是否还回来。我摇摇头说,她不会回来了。“那就走吧,嗨!”赶车的对懒马吆喝了一声,马就听命走了起来。
我现在有空闲来看那只钱包了。那是个硬皮钱包,有一个摁扣,里面装有三个光亮的先令,佩格蒂显然用白粉把它们擦过了,为的是让我见了更喜欢。但是那里面最珍贵的东西,是用一张纸包在一起的两枚半克朗硬币,纸上有我母亲亲笔写的几个字:“给大卫,并附爱心。”我又被这感动得受不住了,要求赶车的帮我拿回我的小手帕。可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还是别用它,我想我真的最好还是别用,于是我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停下来不哭了。
我再也不哭了。不过,由于我先前太伤心了,还有余悲,有时禁不住还要剧烈抽泣一通。我们慢吞吞地走了不大一会儿工夫后,我问赶车的,他是否送我走完全程。
“全程到哪儿?”赶车的问道。
“到那儿啊!”我说。
“那儿是哪儿呀?”赶车的问。
“伦敦附近呀。”我说。
“嗨,这匹马,”赶车的抖了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没走上一半路,它就会变得比一摊猪肉还不会动了。”
“那么你只到亚茅斯?”我问道。
“差不多,”赶车的说,“到了亚茅斯,我把你送到公共马车上,公共马车再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对这位赶车的来说,他说的话可算是够多了(他的名字叫巴基斯)——如同我在前面一章里所说,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一点也不喜欢多说话——为了对他表示客气,我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过去一口就吞下去了,完全像一头象,他那张大脸也跟象脸一样,吃饼时毫无表情。
“这是她做的?”巴基斯先生问道,他总是无精打采地踩在车踏板上,向前弯着腰,两只胳膊分别放在两只膝盖上。
“你说的是佩格蒂吗,先生?”
“呃!”巴基斯先生说,“是她。”
“是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我们的饭也是她烧的。”
“真的?”巴基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仿佛要吹口哨的样子,可是他没有吹。他坐在那儿,一直凝视着马耳朵,好像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像这样坐了不少时间,后来才说道:
“没有情人吧,我想?”
“你是说杏仁的吗,巴基斯先生?”因为我以为他想吃点别的,于是点名要杏仁糖,杏仁饼什么的。
“是情人,”巴基斯先生说,“情人!还没有人跟她相好吧?”
“跟佩格蒂。”
“嗯!”他说,“跟她。”
“哦,没有。她从来不曾有过情人。”
“是吗?”巴基斯先生说。
他又努起嘴来,做出要吹口哨的样子,可是又没有吹,还是坐在那儿凝视着马耳朵。
“这么说,”巴基斯先生想了老半天后才说,“所有的苹果饼,所有的饭菜,全是她做的?”
我回答说,事实是这样。
“呃,我有事要对你说,”巴基斯先生说,“你兴许要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要给她写信。”我回答说。
“嗯!”他慢慢地把眼睛转向我,说,“呃!要是你给她写信,大概你不会忘了说,巴基斯愿意。行吗?”
“巴基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了一句,“就这么一句吗?”
“是——的,”他琢磨着说,“是——的。巴基斯愿意。”
“不过,你明天又要去布兰德斯通了,巴基斯先生,”我想到当时我已经离那儿很远,就略微迟疑了一下,说,“你可以亲口跟她讲呀,那不更好吗。”
可是,他摇了摇头,反对我的这一建议,同时非常郑重其事地说:“巴基斯愿意。就是这句话”,以此来重申他先前的要求。这样一来,我也就立即答应代他转达这一口信了。就在那天下午,当我在亚茅斯的旅店里等车时,我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佩格蒂写了一封短信,内容如下:“我亲爱的佩格蒂,我已平安抵此。巴基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宝贝启。又,巴基斯先生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基斯愿意。”
我们是下午三点从亚茅斯出发的,预定在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左右到达伦敦。那时正是仲夏季节,傍晚时气候宜人,非常适意。我们从一个村庄经过时,我的脑子里就猜想那些屋子里的情景,里面的人们在做些什么。这时,有几个孩子跟着我们的车子跑,还攀在车后,吊了一小段路,我真想知道他们的父亲是否还活着,他们在家里是不是快乐。因此,我的脑子里,除了不断想到我正在去那个地方外——这事想起来让人害怕——我有很多事要想。我记得,有时候我老是想到家里和佩格蒂;而且还胡思乱想、茫无头绪地竭力想回忆起,我在咬谋得斯通先生以前,心情如何,是个怎么样的孩子。可是我想来想去,怎么也不能使自己满意,因为咬他的事,好像是发生在十分遥远的古代似的。
夜里已不像傍晚时那么舒适,因为天气变冷了。为了防止我从马车上跌下去,我被安排在两位先生中间(在那位脸面粗糙的先生和另一位先生之间)。他们都睡着了,把我完全夹住,挤得我几乎被他们闷死。
后来,太阳终于出来了。这时同车的人好像睡得舒服些了。整夜工夫,他们没命地喘气、打鼾,几乎像活不下去的样子,可怕得让人无法想象。太阳升得越高,他们也睡得越没有那么沉了,于是,一个个渐渐地都醒了。可是当时,他们每个人都推说自己根本没有睡着,谁要是说他睡了,他就非常生气,加以否认。我记得,这事使我感到十分诧异。直到今天,我仍对此同样觉得大惑不解,因为根据我不断的观察,发现在人类的所有弱点中,最大的弱点是普遍不肯承认在公共马车里睡过觉(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当我远远地望见伦敦时,觉得这是个多么令人惊奇的地方。我也相信,我所喜爱的那些所有角色,都会接二连三不断地在那儿演出他们的种种冒险奇遇。我脑子里不知怎么还迷迷糊糊地断定,伦敦比起世界上任何城市来,有更多的奇迹,更多的罪恶。凡此种种,我就不必在这儿多加叙说了。我们渐渐地驶近伦敦,按时抵达我们预定的目的地白教堂区的这家旅店。我记不清它叫蓝牛还是蓝猪了,不过我记得它叫蓝什么的,公共马车的后背就绘有它的图像。
管车人下车时,目光正好落在我的身上,于是便对着账房门口大声问道:
“这儿有人等着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名字叫谋得斯通。有人来接没有?”
没有人回答。
“请你再用科波菲尔的名字问问看,先生。”我无可奈何地站在车上朝下面望着说。
“这儿有人等着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名字叫谋得斯通,不过他自己说叫科波菲尔。有人来接没有?”管车人大声问道,“喂!有人来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