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都研究(第二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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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唐长安城平康坊酒席价与饮妓服务费(2)

《北里志·海论三曲中事》条记载:平康里“诸妓以出里艰难,每南街保唐寺有讲席,多以月三八日相牵率听焉。皆纳其假母一缗,然后能出于里。其于他处,必因人而游,或约人与同行,则为下婢,而纳资于假母。故保唐寺每三八日士子极多,益有期于诸妓也。”这说明当时士子携妓游宴,往往要花费不少的银两,邀妓出里时要“纳资于假母”,价格多为一缗,即1000文,邀请下饮妓的价格可能稍低一些。士子携妓出游已不可能是由妓家来准备酒食,但每次亦得向妓家输钱一缗,与富家每日买断费用一样多,显然是比较高的。

(6)赎妓费《北里志·王团儿》条记载,前曲王团儿次妓福娘(宜之)语《北里志》作者孙棨:“某幸未系教坊籍,君子倘有意,一二百金之费尔。”此处之“一二百金”无计量单位,但按孙棨行文习惯,于金的单位多言斤不言两,如云新及第刘覃为狎妓事授户部府吏李全“金花银榼可二百斤许”[19];又如福娘题诗云:“苦把文章邀劝人,呤看好个语言新。虽然不及相如赋,也直黄金一二斤。”[20]此同出于福娘之口,更确证前引“一二百金”当是省辞之句,指的是黄金一二百斤。另据王仲荦教授研究,唐时金价时有浮动,但正常年份一两三千五百文,金贵时两获八千[21],如以每两值钱3500文即3.5缗计,每斤16两算,合钱当为56000文即56缗,黄金一二百斤则当为5600~11200缗,这大概可视为当时平康坊三曲一妓的身价,或者说是妓家认为一妓一生可给妓家带来的总收入了。

总的来看,在唐长安城平康坊狎妓宴饮妓的费用动辄一席三、四百文,并且“见烛即倍,新郎君更倍其数”,要收所谓“复分钱”,如果是买断、求元或邀请妓女出里,则又要另外支付高额的费用,自非寻常文人、普通市民所敢问津。

四、与其它消费的比较

唐长安平康坊狎妓宴饮时服务费用的收取情况已见上述,但其风流举子们狎妓游宴的消费标准究竟如何,这必须结合当时长安、洛阳两京城及中原地区日常生活用品的物价来比较分析。

据《通曲·食货典》:“开元十三年,封泰山,斗米至十三文,青齐斗谷至五百文,自后天下无贵物,绢二百十文。”史载武后时期,“明崇俨索百钱将去,须臾得一大瓜,云缑氏老人园得之。上追老人至问之,云‘土埋一瓜拟进,适卖,唯得钱百钱耳。’”[22]可见在太平时期,两京城中,一斗米之价仅十三文,一匹绢的价格为二百一十文,一个大瓜不过百文,与一斗酒售价相当。又史载唐定州安嘉县人王珍“能金银作,曾与寺家造功德得绢五百匹,同作人私费十匹,王珍不知。此人死后,王家有礼事,买羊未杀。”[23]王仲荦教授据之考证云:“羊价,一羊十匹。”[24]如以一匹绢的价格为210文计,一只羊则约为3100文左右,中原地区为传统农业区,产羊不多,故而羊价稍高。龙朔元年,“怀州有人至潞州市猪,至怀州卖,有一特猪,潞州三百钱,买向至怀州,卖与屠家,得六百钱。”[25]特等猪一头才卖300~600文,一般的猪自然价格更贱一些,可见当时中原地区的猪价则明显比羊价要低许多。另据《全唐文·禁赁店干利诏》:“南北街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自今已后,其所赁店铺,每间月估不得过五百文。”《道藏》所收杜光庭《神仙感遇传》卷四:进士王璘“大中已卯岁,游边回京师,既至之日,遂入丰邑坊,诣景云观,僦一独院,月租五百文。”这是当时长安租店、租房费用情况。

稍事比较就不难发现,当时长安平康里三曲一席酒价远远高于两京及中原地区一般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费用,几与中原地区一头特等猪之价相仿,或者说与京城近市店铺每间的月租费或寺观独院的月租费大致相当。

如再以当时劳动力价格、娱乐费等作一比较,平康里饮妓酒席费之高会看得更清楚一些。《唐阙史》:“咸通丙戌岁,下诏以其冬御丹凤楼,前一日,风雨暴作。诏有司良土,以夷楼前坳涝之所。

先是有只轮载土而鬻者,每乘不逾三十钱,至是幸时之急,遂高其价,逾倍方止……后一日,鬻土者诣府请直,则复给五十钱。”每车运土价三十至五十钱,这是当时长安城的人工运价。《唐律》卷四:“平功庸者,计一人一日,为绢三尺,牛马駞骡驴车亦同。”《新唐书·百官志》:“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26]按一匹为四丈计,绢三尺约折钱16文,这是当时雇工的价格,其劳动力价格之低廉,是与长安平康里三曲饮妓服务费无法相比的。另据《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听音乐价》条引李贺《章和二年行》:“殷勤为我下田鉏,百钱携常丝桐客。”[27]一场专门性音乐表演的价格也是要明显低于饮妓服务费的。倒是当时长安城占卜问卦之价却与平康坊一席花酒的价格基本相当:“贞元中,有孟员外托于亲丈人省郎殷君宅。殷氏赠三百文,适街西有善卜者,尽以年得三钚为卜资,卜人遂为决一卜。”[28]决一卜要三钚之资,与平康里三曲普通妓家的一席要价是一样的。

当然这也仅仅是普通占卜者的要价,如果卜筮高手,索价相应要高一些。《太平广记》卷一五○引《前定录》:“李相国揆以进士调集在京师,闻宣平坊王生善易筮,每以五百文决一局,而来者云集。”

同书卷二六一引《乾月巽子》:“东市铁行有范生卜,每卜一缣。”同书卷二八三引《朝野佥载》:“崇仁坊何来婆弹琵琶卜,朱紫填门,一将军紫袍玉带甚伟,下一匹细绫,请匹一局。”这些占卜者,或精通易学,或弹琵琶卜,均有拿手绝活,故而与当时京城平康里名角头妓一样,卜价高于普遍的同行。

唐时京里长安为当时全国乃至世界性大都会,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富豪如林,往往竞相斗富,一掷千金,收婢纳妾之风非常普遍,寻花问柳自是寻常中事。狎妓宴饮在唐长安城固属风流韵事,但所需支出的服务费用亦高,寻常百姓是不敢奢望的,故多限于新及第进士与里中富豪。据李翰《翰林志》:“兴元元年敕,翰林学士,度支月给手力资四人,人钱三千五百,四品以上加一人。”《唐会要》卷五七引《翰林记》:“元和十五年闰正月,翰林院奏:学士及中书待诏共九人,每日各给杂买钱一百文,每月共米四石,面五石,敕旨从之。”元和年间翰林学士及中书待诏每日各给杂买钱一百文,一月的杂买钱有3000文,加上米、面,每月总收入与兴元时期相差不大。平康里三曲饮妓一席花酒,几抵学士们数日杂买钱之收入,如果是沉溺其中,继烛而饮,乱施赠资,又被收了复分钱,再加上宴席代办费或邀妓出里费等开销,恐怕学士们一月的杂买钱都会挥霍一空,难怪平康里并非是已有家室的官员学士们可以常去的地方,而只是春风得意的新及第进士们或者里中富豪们随波逐流、窃游狎宴之风流场合了。

唐翰林学士孙棨《北里志》所记多为作者亲所闻见之事,其中所述长安城平康里三曲酒席费用以及饮妓服务价格的情况当为实录资料,看似不足挂齿,但对于了解当时城市居民生活尤其是京城长安风流士子及里中富豪们的奢侈行为和处于社会底层的饮妓们的日常生活与收入来源情况还是颇有帮助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者要真正实现研究视角从上到下的转变,此类问题研究也应当给予适当的关注。

[1][后周]王裕仁《开元天宝遗事》:“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泽薮。”

[2]参见陈东原《中国妇女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96-102页;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71-110页;修君、鉴今《中国乐妓中》,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198页;徐庭云主编《中国社会通史·隋唐五代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76-281页。

[3]张宏《城市住居与中国古代娼妓制度》,《华中建筑》2000年第4期;王定璋《松花笺写洪度诗——论唐代娼妓的诗歌》,《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4][唐]崔令钦《教坊记》:“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

右多善歌,左多工舞。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曰前头人,常在上前也。其家犹在教坊,谓之内人家。敕有司给赐同十家,虽数十家,犹故以十家呼之。”

[5]修君、鉴今《中国乐妓史》,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第144页。

[6]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北里酒席价》,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44页。

[7][唐]孙棨《北里志·海论三曲中事》,见[明]陆楫等辑《古今说海》巴蜀书社1988年版。下引《北里志》同。

[8]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酒价》,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60-161页。

[9]《全唐诗》卷一六二。

[10]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酒价》,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60页。

[11]“设宴顾吏”之“宴”,《古今说海》本缺,据《笔记小说大观》本补。

[12][唐]孙棨《北里志·天水仙歌》。

[13][唐]孙棨《北里志·郑举举》。

[14][唐]孙棨《北里志·杨妙儿》。

[15][唐]孙棨《北里志·王团儿》。

[16][唐]孙棨《北里志·王莲莲》。

[17][唐]孙棨《北里志·颜令宾》。

[18][唐]孙棨《北里志·王团儿》有作者赠前曲王团儿次女福娘诗:“彩翠仙衣红玉肤,轻盈年在破瓜时。霞杯醉劝刘郎饮,云髻慵邀阿母梳。 不怕寒侵缘带宝,每忧风举倩持裾。谩图西子晨妆样,西子元来未得知。”可以为证。

[19][唐]孙棨《北里志·天水仙歌》。

[20][唐]孙棨《北里志·王团儿》。

[21]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金价》,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21-122页。

[22]《太平广记》卷二八五引《朝野佥载》。

[23]《太平广记》卷一三四引《广古今五行记》。

[24]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羊价》,第158页。

[25]《太平广记》卷四三九引《法苑珠林》。

[26]《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

[27]王仲荦遗着《金泥玉屑丛考》卷五《唐五代物价考·听音乐价》,第144页。

[28]《太平广记》卷一五一引《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