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乾陵文化研究(三)
3561100000051

第51章 武则天名讳辨识(2)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孙传”之记载呢?笔者认为存在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是这是一种减省说法,也即虽然记载的是“避中宫讳”,但在当时修史者看来,人们是可以根据字面意思来知道这究竟应该是避谁的讳的。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史书里也有出现,如《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关内道·华州”条记载:“华州华阴郡,垂拱二年(686)避武氏讳曰太州。”以同样原因改名的还有“华阴县”改名为“仙掌县”、“华原县”改名为“永安县”、“华容县”改名为“容城县”、“江华县”改名为“云汉县”、“华亭县”改名为“亭川县”等,在这里我们不应该理解成武则天名“华”,避“武氏讳”就是避武则天的讳,而是避其祖武华之讳。这在其他史书里也可以得到佐证,如《唐会要》卷70《州郡改置上》中就记载:“华州,垂拱元年,避武太后祖讳,改太州。”

除了年代稍有出入外,应该与新书志的记载是同一件事[16]。更有甚者,发动“五王”政变、逼武则天下台、拥立中宗复位的参预者之一崔玄暐,本名曅,“以字下体有则天祖讳,乃改为玄暐”[17]。由此可见,“孙传”的记载可能是一种减省说法。

第二种可能性是“孙传”有脱漏字现象。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来分析:一是当初修史者粗心大意失字所致,当然也有可能是望文生义故意删削所致。众所周知,《旧唐书》在二十四史中是一部修撰比较粗糙的史书,成书于五代后晋之乱世,基本上是在抄撮剪裁唐代史料之基础上成书的,加之成于众人之手,良莠不齐,重复疏漏之处多有所见;二是后人在抄撮过程中脱漏所致。由于《新唐书》问世以后,“作者欧阳修等名气很大,为人们所崇信,因而《旧唐书》就逐渐不为人们所重视,流布日稀。到明代嘉靖年间,闻人诠想翻刻此书时,已有‘苦无善本’之叹。经他‘穷搜力索’,总算凑成了一部完书,刻成问世”[18]。但错乱之处已是比比皆是。所以出现像“孙传”之类的错误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孙传”有脱漏字现象,笔者以为,漏掉的是一个很关键的字,那就是“寻避中宫(父)讳”,这样也就和“韦传”不矛盾了。

不管是那一种可能性,“孙传”之记载都不应该是避武则天之讳。结合“韦传”的情况,笔者有理由认为“孙传”也是避武则天之父武士彟之讳。

其次,笔者认为武则天的字也不是“明空”。既然我们已经证明了武则天的原名不应该是“武约”,那么雷先生关于武则天的字是“明空”,“正是‘约’之而又‘约’也”的解释也就不能成立了。

另外,笔者认为雷先生对据以论证武则天字“明空”的资料的引用和理解也有问题。

雷先生引用的第一条资料是《太平御览》卷110《皇王部·则天皇后》引《唐书》曰:“则天皇后武氏讳明空。”在这里雷先生有一个明显的失误,就是将“曌”字,分开来作“明”、“空”两字解。我们知道古人书写和刻书的习惯顺序是从上到下的,这样的话,在古籍中“曌”字就很像是“明”、“空”两个字,但是在这里我们还是应该当作一个字,即“曌”

字,如此才能和别的史料相印证。雷先生还认为《御览》所引《唐书》不是《旧唐书》,而是另有所本。笔者曾将《御览》所引《唐书》与《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相比对,发现前者正是在删削后者的基础上照录的,并且前者基本上是在字句方面对后者进行了删削,其他保留下来的内容与后者完全相同。为了慎重起见,笔者还曾仔细将《太平御览·皇王部》的其他所引《唐书》的唐代诸帝纪以及安禄山、史思明、黄巢等人的传与《旧唐书》诸帝纪、传进行了比对,发现都是这种情况。这说明《御览》所引的《唐书·则天皇后》就是本自《旧唐书·则天皇后纪》。而在《旧唐书·则天皇后纪》中明解记载:“则天皇后武氏讳曌。”[19]却不是讳“明空”,这也证明了雷先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雷先生所引用的第二条资料《改元载初赦》(雷先生错作《改元载初敕》)中提到:“朕宜以曌为名”[20],也与《御览》情况同,不应该将“曌”字拆分为“明”、“空”二字来解。至于雷先生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21],说武氏在发布《改元载初赦》时,她所创的十二个新字“还未敲定,而只是预先宣布有此一事;稍后宗秦客奉敕改成并献上,才于同月八日颁行,此后遂以‘曌’字取代‘明空’,成为武氏的新名讳”。这种解释也很牵强。因为《资治通鉴》在对事件发生时间的记载方面,经常有不够严谨之处,尤其是在精确到某一年中的某一月和某一日时更是如此;并且《通鉴》也只是说武则天颁行新字的时间是“丁亥(八日)”,并没有说宗秦客奉敕改造新字献上的时间也是此日,事实上也不可能是同一天,因为改造新字必定还得有一个酝酿创制的过程,所以雷先生认为颁《赦》在前、改定新字在后的解释是不能成立的。其实,武氏在《赦》书中宣布自己定名为“曌”时,已明确提到了“特创一十二字,率先百辟”的话,也即自己以改名这种率先身体力行之举来倡导使用新字;并且解释了为什么要创定新字的原因。这说明《通鉴》关于这件事情的记载不够准确,而雷先生据此得出的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因此,笔者认为武氏定名为“曌”与颁行“新字”是同时进行的。并不存在先定名为“明空”,再过八天后,又颁定新字,改名为“曌”的这么一个过程!总之,武则天的原名不应该叫“武约”,其字也不称“明空”。武曌是她在689年改元载初时,以她所创制的新字中的一个字命名的。至于她在改名之前的原名究竟叫什么,则由于史所失载而不详,看来要真正搞清楚这个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新的资料。

注释:

[1]关于武则天创制新字的字数,有多种不同说法。《新唐书》卷76《后妃上·则天武皇后传》作12字;《唐大诏令集》卷4《改元载初赦》也记作12字;又《资治通鉴》卷204天授元年十一月条也作12字,但据胡注讲实为14字;又《集韵》作16字;《通志》卷35《六书五·志》作18字;《宣和书谱》卷1作19字;而《正字通》仅作“8字”;今人董作宾、王恒余考证为17字(《唐武后改字考》,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3年,34期,471页。)今从《新唐书》、《唐大诏令集》和《资治通鉴》的说法。

[2]雷家骥:《武则天传》第26-32页,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古代汉语词典》第687页,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4]《现代汉语词典》第1555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修订第3版增补本。

[5]《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音序])第742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

[6]分见《辞源》(修订本,1-4合订本)第573、1211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7]《康熙字典》寅集下第24页,彐部二十三划,中华书局,1958年影印本。

[8]罗元贞:《武则天传》第4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9]《太平御览》卷110《皇王部·则天皇后》,第529页,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

[10]分别见《古代汉语词典》第953、1858、1538页。

[11]《现代汉语词典》第1555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修订第3版增补本。

[12]《旧唐书》卷190中《文苑中·贾曾传》,5027-5029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13]《旧唐书》卷19上《懿宗纪》,651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14]《新唐书》卷203《文艺下·李贺传》,5788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15](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6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6](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关内道二·华州》条的记载与此基本相同,也作“垂拱元年”。另据《通典》卷173《州郡典三·古雍州上》华阴郡华州条也作“垂拱元年”。

[17]《旧唐书》卷91《崔玄暐传》,

[18]张舜徽主编:《中国史学名着题解》128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年版。

[19]《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纪》,115页。

[20]见《唐大诏令集》卷4,16-18页,学林出版社,1992年。另据《文苑英华》卷463《诏敕五》记作《改正朔制》,一作《改元载初赦》。《全唐文》卷96也作《改元载初赦》文。

[21]资治通鉴》卷204天授元年(690),6462-6463页,中华书局,1956年版。

[作者:王永平,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