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乾陵文化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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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唐代广州蕃舶管理初探(1)

张晓曦

唐代广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各国蕃舶纷至沓来。为加强管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本文采用纵横结合的论证方法,以蕃舶上岸管理(即舶脚、收市、进奉三种税项的征收)为横向,以蕃舶日常管理的历史演变过程为纵向,夹叙夹议,力图真实再现唐代广州蕃舶管理的全貌,并反映其对广州海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一蕃舶上岸管理唐代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的管理是从上岸管理开始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地方官员既包括岭南节度使等地方长官,也包括与海外贸易管理密切相关的市舶使。

蕃舶抵达广州后,首先由地方官员对其进行检查。大历四年(769),李勉为岭南节度使,当时“前后西域蕃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勉性廉洁,舶来都不检阅,故末年至者四十余”[1]。从中可以看出,按照惯例,地方长官应对蕃舶进行检查。这些检查包括对蕃商货物品种的认定、货物总价值的论定等等,以便确定税额和收市物品的范围,并登记造册。此外,地方长官还要举行“阅货之燕”[2]加以款待,对蕃商表示欢迎和慰问。

韩愈在《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中记载:“始有阅货之燕,犀珠磊落,贿及仆隶,公皆能罢之。”[3]

广州地方官员负责执行蕃舶上岸管理有三项核心内容,即舶脚、收市和进奉。

“舶脚”,即征收关税,这种关税又称“下碇税”,“蕃舶之至泊步,有下碇之税”[4]。

大历二年(767)徐浩出任岭南节度使时,刘长卿赠诗曰:“当令输贡赋,不使外夷骄。”[5]所谓向“外夷”征收的“贡赋”,应主要是指舶脚。从诗中可知,征收关税是地方长官的重要使命之一。至于舶脚的税率如何,汉文史料并无明确记载,而阿拉伯文献却填补了这一空白:“外国商舶之抵埠,官吏取其货物收藏之,一季之船既全入口,官吏征百分之三十关税后,乃将货交还原主发卖。”[6]可见,唐代的关税税率为30%。对此张星烺先生认为,百分之三十,税法太高,或为地方官暴敛所致[7]。

“收市”,即政府对蕃舶上的珍贵商品实行专卖。高宗显庆六年(661)所发布的《定夷舶市物例敕》规定:“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到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8]唐政府委任岭南道长史对蕃舶带来的货物先行购买,之后再由其与民间进行自由交易,这就是“收市”。德宗贞元八年(792)岭南节度使李复向朝廷上报说:“近日船舶多往安南市易……臣今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9]可见,“收市”得到了地方长官的足够重视,为了不影响“收市”任务的完成,开始考虑“差判官就安南收市”。据《中国印度见闻录》所载,“收市”的价格为市场价格的200%[10]。

“进奉”,即蕃商向皇帝进贡珍异物品,以求丰厚回赐。同时地方官员在征收关税和进行“收市”之后,也要将所得的珍贵商品向朝廷贡献。正如岭南节度使李复所说:“进奉事大,实惧阙供。”[11]王虔休在所上的《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中也强调:“臣奉宣皇化,临而存之,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12]这些都表明,向朝廷进奉舶来品是广州地方官员最为重要的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市舶使产生初期,主要使命是为皇室采购舶来珍异物品,“虽然,有唐市舶之初设,多为宦官所擅,殆亦势使其然耶?!帝王之家,喜聚珍奇异宝,舶来之品,正合皇上所欢,故以中官主领舶务,以利采购,以迎上意”[13]。德宗朝,王虔休改革市舶制度之后,市舶使才真正参与到广州海外贸易的综合管理之中。然而此时,在市舶使的各项职责中,摆在首位的仍然是“进奉”,“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14]就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上岸管理的内容有一个前后变化过程。上文高宗于显庆六年(661)所颁敕文的大意是:规定中央各有关部门,如果需要购买海舶之物,则要在每年的四月份以前,支付需要购进物品所须的钱物,交由岭南道长史去负责购买。长史在蕃舶到境的十日之内,将官方拟购的物品购买完成。官市之后再允许蕃商与国内百姓进行交易。长史购进的物品,要送到中央少府监,由少府监选取一些珍品送入皇宫,供皇帝、皇室享用,其余物品,再发送到各有关部门。敕文中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蕃商以船舶载货物到达广州后,先要与地方官员进行交易,然后才能与国内百姓进行自由贸易,即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二是政府优先购物由岭南道长史负责,当时还没有专门的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及管理官员。

德、顺、宪宗三朝时期,即贞元至元和年间(785-820),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上岸管理的内容较高宗时期有重大变化。李肇《唐国史补》卷下中载:“南海舶,外国船也。

……至则本道奏报,郡邑为之喧阗,有蕃长主领。市舶使籍其名物,纳舶脚,禁珍异。”

管理内容增加为“籍其名物,纳舶脚,禁珍异”。[15]文宗时,管理内容又有了新的调整,“其岭南、福建、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16]“收市”、“进奉”两项被列入正式规定。至此,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上岸的管理内容已基本比较完善,而其中的“收市”和“进奉”

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市舶之要务者三:进奉(进贡皇上)、收市(为宫廷收购物品)居其二。宜乎帝王,坚操不弃。”[17]

总体说,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上岸管理具体内容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唐政府对广州海外贸易管理的不断加强。

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只是广州地方官员对蕃舶上岸征收的比较固定的三种税项,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往往不止这些。

二蕃舶日常管理广州地方官员对蕃坊的经贸管理还体现在对蕃舶的日常管理之中。囿于史料所限,如果仅以唐中后期某一特定时间段为代表,很难说明问题。只有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并对其具体的变化及发展过程分别作以论述,才能比较真实地再现地方官员对蕃舶进行日常管理的全貌。

为便于论述,现将唐中后期见诸文献记载与蕃舶日常管理有关的广州地方长官列表如下:1.天宝十四载至贞元十七年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政局动荡,岭南地区也受到很大影响。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十二月,宦官市舶使吕太一发兵逐走岭南节度使张休,“纵下大掠广州”[18],盘踞岭南达三年之久。大历三年(768)始,广州酋帅又率部造反,其中以冯崇道、朱济时为最甚。杜甫所写题为《自平》的诗对当时的情形有所反映:“自平中官吕太一,收珠南海千余日。近供生犀翡翠稀,复恐征戎干戈密。蛮溪豪族小动摇,世封刺史非时朝。蓬莱殿前诸主将,才如伏波不得骄。”[19]

战乱频仍,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广州海外贸易,“西域蕃舶泛海者,岁才四、五”[20]。可见当时广州海外贸易之萧条。大历四年(769),李勉任岭南节度使,他不仅平定了各方叛乱,而且给趋于衰落的广州海外贸易带来一线生机。“(大历)四年,除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使。番酋贼帅冯崇道、桂州叛将朱济时等,阻洞为乱。五岭平,前后西域蕃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勉性廉洁,舶来都不检阅,故末年至者四十余。在官累年,器用车服无增饰。及代归,至石门停舟,悉搜家人所贮南货犀、象诸物,投之江中。耆老以为可继前朝宋璟、卢奂、李朝隐之徒。人吏诣阙请立碑,代宗许之”[21]。李勉的方正廉洁,使其对蕃舶的日常管理相对放宽,“舶来都不检阅”,结果,来广州的蕃舶大为增加。

但时间不长,大历八年(773),循州刺史哥舒晃反,杀岭南节度使吕崇贲,岭南大乱。同年,叛乱被新任岭南节度使路嗣恭平定,“及平广州,商舶之徒,多因晃事诛之,嗣恭前后没其家财宝数百万贯,尽入私事,不以贡献。代宗甚衔之,故嗣恭虽有平方面功,止转检校兵部尚书,无所酬劳”[22]。路嗣恭将没收来的蕃商财宝尽饱私囊,并没有履行对皇室“进奉”的职责,为此还被代宗记恨,“止转检校兵部尚书,无所酬劳”。

贞元八年(792)岭南节度经略使李复向朝廷上奏说:“近日船舶多往安南市易,进奉事大,实惧阙供。臣今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望定一中使与臣使司同勾当,庶免欺隐,希颜奉宣圣旨宜依者。”[23]宰相陆贽不同意李复的要求,他说:“远国商贩,唯利是求,绥之斯来,扰之则去。广州地当要会,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今忽舍近而趋远,弃中而就偏,若非侵刻过深,则必招怀失所,曾无内讼之意,更兴出位之思。

玉毁椟中,是将谁咎;珠飞境外,安可复追。书曰:‘不贵远物,则远人格。’今既徇欲如此,宜其殊俗不归。况又将荡上心,请降中使,示贪风于天下,延贿道于朝廷,黩污清时,亏损圣化,法宜当责,事固难依。且岭南、安南,莫非王土,中使、外使,悉是王臣,若缘军国所需,皆有令式恒制,人思奉职,孰敢阙供,岂必信岭南而绝安南,重中使以轻外使。殊失推诚之体,又伤贱货之风,望押不出。”[24]李复上奏的原因是“近日船舶多往安南市易”,希望德宗能派一名“中使”与李复手下的“判官”共同赴安南收市,以确保广州地方政府向皇室的“进奉”。但陆贽对其提出了反对的意见:“远国商贩,唯利是求,绥之斯来,扰之则去。今忽舍近而趋远,弃中而就偏,若非侵刻过深,则必招怀失所。”这表明,蕃舶多就安南收市,其原因在于广州地方官员以暴敛的手段,对蕃舶及蕃商“侵刻过深”,违背了唐政府一贯秉承的“怀柔远国”的宗旨,直接导致了蕃舶“舍近而趋远,弃中而就偏”。同时陆贽认为:“请降中使,示贪风于天下,延贿道于朝廷”。对此,中村久四郎先生的解释是:“这等宦官(指中使),不单是在长安市上经营宫市,即本来处于富有巨利的岭南广东,也因贪官市之利,派宦官为市舶使,广州的市舶贸易,就由是而大受其扰,致令繁荣广州的海舶商人,便如陆贽所云‘扰之则去’,相率离去广州而就安南进行贸易了。”[25]可见,当时宦官市舶使在管理广州海外贸易的过程中,确实产生了不小的消极影响。最后,陆贽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理由:“且岭南、安南,莫非王土,中使、外使,悉是王臣,岂必信岭南而绝安南,重中使而轻外使。”即无论岭南与安南,都是唐王朝的国土,不应厚岭南而薄安南;无论中使还是外使,也都是唐王朝的臣子,不应重视中使而轻视外使。由于陆贽的上奏,向安南派遣中使一事,遂告中止,未见成行。

王锷于贞元十一年(795)出任岭南节度使,他对蕃舶的日常管理十分苛刻,“(德宗朝)迁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广人与夷人杂处,地征薄而丛求于川市。锷能计居人之业而榷其利,所得与两税相埒。锷以两税钱上供时进及供奉外,余皆自入。

西南大海中诸国舶至,则尽没其利,由是锷家财富于公藏。日发十余艇,重以犀象珠贝,称商货而出诸境,周以岁时,循环不绝,凡八年,京师权门多富锷之财”[26]。王锷在蕃舶到来后“尽没其利”,可见其对蕃舶盘剥之重,同时王锷已不仅仅满足于“榷利所得”,而是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亲自参与到与海外诸国的贸易之中,“周以岁时,循环不绝,凡八年”,所得多用来贿赂“京师权门”。

贞元十四年(798)继任的王虔休,身兼岭南节度使与市舶使二职,对广州海外贸易的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说:“圣恩以臣谨声教,固物情,严为防禁,以尊其生。由是梯山航海,岁来中国。伏以承前虽有命使之名,而无责成之实,但拱手监临大略而已,素无簿书,不恒其所。自臣亲承圣旨,革划前弊,御府珍贵,归臣有司,职臣所理,则郡国之外,敢回天造,出臣匪躬。近得海阳旧馆,前临广江,大槛飞轩,高明式叙,崇其栋宇,辨其名物,陆海珍藏,徇公忘私。俾其戴天捧日,见圣人一家之为贵,穷祥极瑞,知天子万方之司存。今年波斯、古逻本国二舶,顺风而至,亦云:诸蕃君长,远慕望风,宝舶荐臻,倍于恒数。臣奉宣皇化,临而存之,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交通夷夏,富庶于人,公私之间,一无所阙。”[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