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航空工业人物传·领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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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王晓光

王晓光原名王伟(1924.7—),河北安国人,原第三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晓光14岁即投身抗日救亡的斗争。1939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在抗大二分校毕业。自1939年起,分别在冀中军区司令部、政治部,九分区政治部、司令部,晋冀察军区司令部任青年干事,宣传员,党支部书记,青年组组长,译电员组长、股长等。1947年在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学习,参加土改工作团担任小区工作组副组长,赴山西省平定、阳泉参加土改工作。1948年以后,分别任华北军区司令部秘书、第四野战军司令部秘书、副科长、科长。1952年起,历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检查室主任,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1973年任沈阳飞机制造厂党委书记,1978年王晓光被调回第三机械工业部,任部党组成员兼计划局长、副部长、纪检组长兼干部司司长等职。198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党组成员。2000年11月离休。

1963年9月,王晓光调任三机部办公厅主任。他致力于办公厅和部机关的组织队伍、思想作风、工作秩序建设,整顿机关文风,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他注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分析航空工业面临的形势、矛盾、任务,并主持起草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他带队在沈阳航空发动机厂进行了一年多蹲点调研,总结并促进了企业体制改革、加强了“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工作。1965年7月,孙志远部长在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主持召开了全行业领导干部参加的现场会,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王晓光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1973年5月,调任沈阳飞机制造厂党委书记。当时生产和工作秩序已经被“文化大革命”破坏得比较混乱,产品质量基本得不到保证,大批飞机不能出厂,特别是歼8飞机首飞后,由于受林彪提出垂直起降飞机研制的干扰,分散了歼8飞机设计定型的技术力量,延误了歼8飞机设计定型工作。王晓光上任后,认真贯彻周恩来总理、叶剑英副主席的指示,以整顿产品质量为中心,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的建设,落实干部政策,支持、协同行政领导开展整顿工作,稳定了工厂形势,恢复了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王晓光意识到没有规范的保障制度和科学的管理,科研人员仅仅依靠自己的经验搞科研是不足取的。他以整顿质量运动为契机,带领全厂干部职工建章立制,强化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很快稳定了生产秩序。工厂在以他为首的厂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先后实现了歼6新Ⅲ型飞机首飞、歼6侦察机和歼6教练机的设计定型;通过试飞验证,发现并解决了歼8飞机设计定型前的多项技术关键,为歼8飞机顺利进行设计定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歼6新Ⅲ型飞机研制过程中,特别是在飞机出现大量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根据三机部的指示精神,以王晓光为首的领导班子对该机的研制给予高度重视,对全厂干部职工在设计、生产、试飞、交付中提出严格的要求,保证了歼6新Ⅲ型飞机研制的顺利进行。1975年8月1日,该型飞机首飞成功,性能优于歼6飞机,质量好于老Ⅲ型飞机。同时,根据空军急需装备超声速侦察机的要求,厂领导班子组织参研人员在首架高空昼间侦察机首飞成功的基础上,一鼓作气,试制既能安装高空照相舱,又能安装中低空照相舱的两用侦察机,称歼6CⅡ型,于1975年1月26日首飞成功。

随着歼6飞机大量装备部队,部队急需一种能够训练超声速飞行员的教练机。1966年,三机部给工厂下达了研制任务。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研制工作进展缓慢。王晓光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他的关心、组织和努力争取下,加快了该机的设计定型工作。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于1973年11月5日批准该机设计定型。后又经过3年的努力,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于1976年12月18日批准该机生产定型,转入成批生产。该机的研制成功,为培训我国飞行员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了部队欢迎。1977年11月,歼6教练机荣获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奖。

王晓光狠抓了歼8飞机的研制工作,工厂于1975年3月9日成立了歼8飞机部件装配车间,隶属总装分厂领导。同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常规装备领导小组对歼8飞机的设计定型状态做了明文规定。是年5月三机部和空军在沈阳召开了歼8白天型飞机的设计定型预备会,确定了歼8白天型飞机设计定型的技术状态、尚需完成的试验项目、技术攻关项目、试飞补充大纲、武器发射试飞大纲及设计定型文件目录等。根据此次会议的要求,以王晓光为首的厂领导班子组织带领工厂的试飞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地勤人员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可飞行天气,在严寒酷暑中,认真细致地做好一次次飞行数据的监测,先后发现并解决了发动机空中停车、后机身温度过高和飞机飞行时产生振动等重大技术关键,为后来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鉴定歼8白天型飞机设计定型和国家常规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该机正式设计定型奠定了基础。

粉碎“四人帮”后,王晓光在工厂大力开展揭、批、查工作,深入进行质量大检查,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不断加强。工厂于1977、1978年连续完成了国家计划,并荣获了先进企业的称号。王晓光在厂期间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关心群众生活,始终以一个车间为联系点,几乎每周去参加劳动,了解基层情况。

1978年沈阳飞机制造厂全面开展了质量检查的群众运动。为完成好整顿质量和生产两项任务,工厂决定以整顿产品质量为重点,以整顿质量推动生产计划的完成。工厂抓住空军连续发生的两起质量事故的典型事例,进行质量教育,并按照“四查”(查思想、查作风、查技术、查管理)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了歼6飞机和歼6教练机的问题。经过普遍查、系统查、重点查,全厂共查出思想问题260条,技术问题11361条,管理问题519条,作风问题367条,共12507条。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通过整改,不仅提高了职工的质量意识,还解决了歼6飞机试制以来一直存在垂直安定面和后机身结合时,经常出现测量点超差的问题。1978年,歼6飞机第95批质量达到或超过1973年第66批飞机的质量水平。全年生产434架飞机。

1978年7月,王晓光被调回第三机械工业部,任部党组成员兼计划局长、副部长、纪检组长兼干部司司长等职,负责计划、政治思想、干部等方面工作,并参与了新时期航空工业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策。

1983年9月,王晓光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兼纪检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检察学会首任会长,检察学会更名为检察官协会任副会长、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第一任理事长、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时期,王晓光依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和管理体制,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检察机关装备与经费管理,高检机关基本建设和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检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以及检察官学院的建立等进行了具体的领导、组织和实施。1990年与中央统战部一道具体领导组织实施了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机关领导职务和特约检察员工作;领导并组织成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恢复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为建设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做了新的探索。

王晓光是中共十三大代表,十二届、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和中蒙友好小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