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大藏一览
3974600000027

第27章

大毗婆沙论云。问。一身中有十二处。云何建立十二处耶。答曰。以彼自性。作用别故。谓十二处。虽在一身。而十二种自性。作用有差别故。非互相杂。如一室内。有十二人。伎艺各别。虽同一室。而有十二自性作用。(廉字函第三卷)。

利根即说五有蕴  钝者广谈十八界

大毗婆沙论。问。佛为何等。所化有情。说蕴处界。广略三法。答。为钝根者。说十八界。为中根者说。十二处。为利根者。说五蕴。(廉字函第一卷)。

众生菩萨皆心作  地狱天堂亦彼招

宗镜云。心能作佛。心作众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狱。心异则千差竞起。心平则法界坦然。心凡则三毒萦缠。心圣则六通自在。心空则一道清净。心有则万境纵横。善因终值善缘。恶行难逃恶境。蹈云霞而饮甘露。非他所授。卧烟焰而啖脓血。皆自能为。非天之所生。非地之所出。只在最初一念。(策字函第五卷)。

三际求心不可得  随缘应物岂非无

宗镜举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以因现在立过去。因过去立未来。现在既不住。过去亦无生。互检互无。彻底空寂。但有微毫起处。皆从识生。今推既无。分别自灭。分别既灭。境界无依。如依水生波。依镜现像。无水则波不起。无镜则像不生。故知非关法有法无。但是识生识灭。如金刚三昧经偈云。

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是诸分别。是法非生灭。如是洞达。根境豁然。自觉既明。又能利他。普照。

故经偈云。

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

(轻字函第六卷)。

略起有心而作解  还同在梦似非真

宗镜。问。无心者。为当离心是无心。即心得无心。答。即心得无心。问。即心是有心。云何得无心。答。不坏心相而无分别。问。岂不辩知也。答。即辩知无能所。是无心也。岂浑无用。始是无心。譬如明镜照物。岂有心耶。当知一切众生。恒自无心。心体本来常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随境鉴辩。皆是实性自尔。非是有心方始用也。只谓众生不了自心常寂。妄计有心。心便成境。以即心无心故。心恒是理。即理无理故。理恒是心。理恒是心故。不动心相。心恒是理故。不得心相。不得心相故。即是众生不生。不动心相故。即是佛亦不生。以生佛俱不生故。即凡圣常自平等。法界性也。纯一道清净。更无异法。当知但有心分别作解之处。俱是虚妄。犹如梦中。若未全觉。所见纤毫。亦犹是梦中事。但得无心即同觉。后绝诸境界。但有一微尘。可作修证。不思议解处。俱不离三界梦中所见。经云。无有少法可得。佛即授记。(驾字函第五卷)。

烦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