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犹记隔花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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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昨夜闲潭梦落花(3)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即使被流放,李白做一朵牡丹的气势依然不减,所以如是的抽刀断水水更流,让他诗里的风光进入了锦色佳年。

大约是相挽相欢了一年多吧,两位诗人相别在当年孔子叹惋“逝者如斯”的泗水之滨。李白留诗,想念这位若水般相随相和的知音:“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

这一别,竟成永诀。

而两年后的秋季,李白在山东任城(现济宁)写下了不朽的诗篇《梦游天姥吟留别》,向着大唐的人们宣告:“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投笔从戎,想要与皇子一起收复他心中那牡丹开遍的繁华长安,结果站错了队伍,他所投靠的皇子做不了皇上,皇子沦为寇而被杀,李白也因此获罪。杜甫听到消息,以为他被杀,所以满怀哀思,写一首《不见——近无李白消息》: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

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

此时的小官杜甫丧失了当朝言论的权力,但是作为诗人的杜甫却站了出来,在最不适宜的时候,想念李白,同情李白,赠李白,呈李白,怀李白,忆李白,梦李白,在杜甫一千四百四十多首诗章里,有近二十首是专为李白送上的思念与赞美的诗篇“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一个人一辈子遇见另一个人,一年的时间,就是一辈子的情,而这份于欢时相欢于难时相挽的情谊便可感动与震撼中国人一千多年。

759年,李白在流放途中遇赦放回,流寓南方。

寓居在安徽当涂,而在泾县有个叫汪伦的,非常仰慕李白的华彩,写了一封信给他,说:“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白欣然前往。

才发现,原来,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

不过李白依然玩得很开心,为这可爱的汪沦留诗几首,谈自己为国未泯的雄心:

抚长剑。一扬眉。清水白石何离离。

脱吾帽。向君笑。饮君酒。为君吟。

张良未逐赤松去。桥边黄石知我心。

所以一个不知什么来头的汪沦竟也因李白而名垂千古,人们从此记住了他,以及他当年踏歌送李白的不舍: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762年,李白逝去,年六十二岁。

去世之前,他尚能抖落最后一篇花瓣,写下《临终歌》:

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

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

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三十七年前,二十五岁的李白就是作罢《大鹏赋》才一举冲天出蜀去的。而今,这只大鹏又要飞往何方?

所以人们传说,他泛舟于江,见月影俯而取之,遂溺死,他从水里飞翔到了月宫——他心灵的家园。

这位杜甫叹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诗人,终于合上了他的牡丹花瓣,留下那倾城倾国的动人花光在人间徜徉。

当时间的尘埃,将走马灯式的皇帝和那些权贵们都无情埋葬的时候,这个一生布衣的诗人李白,却仍然如一朵牡丹般绽放在中国历史的长空里。

盛唐如果没有李白,它将黯然失色。

上帝就这样以整个盛唐为底色,当中只画出一朵牡丹。

牡丹花散,

叠地两三片。

——与谢芜村

日本人爱樱花,也爱牡丹。日本人常常把牡丹设计成家庭的标志——家徽,如近卫牡丹、津轻牡丹。日语中把厚大的雪花称为牡丹雪,把李子称为牡丹杏,把鲜艳的紫红色叫牡丹色,把炖猪肉称为牡丹锅,把摊鸡蛋叫牡丹卵。用上了牡丹,一切都变得好奢华。

而这首俳句,让我看到日本人对大唐文化传承的精妙结论:日本很多的文化遗迹当中有大部分都从唐朝渡水而去,他们看到了牡丹花般的大唐,却只能拿走两三片。而他们也小心翼翼地保存下这两三片大唐的牡丹花瓣,而于今日竟也能依稀看到些当年大唐的花迹。

牡丹的歌里最有名的要算是蒋大为的那首牡丹之歌,深为我们父母之辈喜爱,在似乎天下都被父母主宰的小时候,早也听这首歌,晚也听这首歌,出门也要撞见这首歌,恢弘震撼,全无那小资产阶级的小情调,当时的感觉就像是鲁智深在唱牡丹,谁说鲁智深就不会赞美牡丹?天底下,也只有牡丹可堪承受这般巍峨雄壮的赞美。

啊牡丹

百花丛中最鲜艳

啊牡丹

众香国里最壮观

有人说你娇媚

娇媚的生命哪有这样丰满

有人说你富贵

哪知道你曾历尽贫寒

啊牡丹啊牡丹

哪知道你曾历尽贫寒

……

王子配公主般锦上添花的爱情,雍容华贵。是茜茜公主的一生,只是结局有点冷。

忘忧年华,感情经不起等待

萱草又叫黄花菜、金针菜,因为“食之令人好欢乐,忘忧思”,所以又叫忘忧草。《诗经》里那位妇人盼望着战场上的夫君归来,当下却只着急地想着到哪去找一棵萱草,种在堂前,好让它减轻自己难挨的思念:“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便我心痗。”谖草就是萱草。所以《本草纲目》里名之为“疗愁”。

而中国传统意义上真正向母亲致意的花是萱草,所以中国最美的诗词里有着她,表达着中国人深沉含蓄的爱。所以母亲住的房子又叫萱堂,是个应该种萱草的地方。《诗经疏》称:“北堂幽暗,可以种萱”,天地幽暗,唯有萱可以照亮一个母亲的心。所以古时候当游子要远行时,就会先在北堂种萱草,希望母亲减轻对孩子的思念。叶梦得诗云:“白发萱堂上,孩儿更共怀。”王冕说:“今朝风日好,堂前萱草花。持杯为母寿,所喜无喧哗。”

萱草的花期很短暂,只有一天的时间,所以英文的名字叫day lily,说她是“一日的百合”。

原来我们爱吃的黄花菜竟然有如此诗情词绪。

孟郊,一个不得志的人,却是一个怀有满腔对家国对母亲的忠爱的诗人。

孟郊的时代正是中国文化史的一个中间折断处,那就是中唐。而他恰恰出生于这最中间的一年,751年,有的学者说,以前的千百年到此为止,今后的千百年由此开始。

这一年安禄山开始谋划四年后的安史之乱。所以这公元8世纪的最中间一年,成了大唐乃至中国文化史的最关键的一年。而这一年,唐将高仙芝还在今天的哈萨克败于阿拉伯人,确立了阿拉伯人今后在中亚的统治……

所以孟郊出生在历史转折处,在他出生之前,大唐的文化光芒万丈。

后来孟郊终于长大,他即将远行,看见母亲为自己缝衣:“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母亲为自己缝衣,要让他记住母亲对自己的爱,而他亦为母亲种上萱草:“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亲倚堂门,不见萱草花。”

他要让母亲记住他自己就是那丛萱草,虽然人已经远行,但他的心还在这萱草上。

每一次远行,他终究是放不下母亲,所以让一束萱草来代替自己,只是也不知他种这萱草种了多少次了。

总之,他考了两次会试,才于四十六岁那年考中进士,诗人春风得意,写下一首:《登科后》——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到了长安,他与年纪比他小许多的韩愈结为了忘年交,韩愈很喜欢这个朋友,说“我愿身为云,东野变成龙”——孟郊又字东野,说他愿意做云供孟郊这龙驾腾而能一起俯仰天地。

所以韩愈为孟郊留了很多诗:他向众人推荐孟郊时先引证古今终将华丽的词语赋予他:“有穷者孟郊,受材实雄骜。冥观洞古今,象外逐幽好……”;而常常也一答再答孟郊,只是那诗实在太过拗口,不见有花也就无心情录于此。

而孟郊也喜欢这个朋友,别韩愈总是一别再别:《与韩愈李翱张籍话别》:

……

秋桐故叶下,寒露新雁飞。

远游起重恨,送人念先归。

……

《汴州留别韩愈》——

不饮浊水澜,空滞此汴河。

坐见绕岸水,尽为还海波。

四时不在家,弊服断线多。

远客独憔悴,春英落婆娑。

汴水饶曲流,野桑无直柯。

但为君子心,叹息终靡他。

孟郊总是有一颗孝心,告别韩愈,想到的还是母亲缝的那件衣裳,如今已经断线多多,是该回家的时候了。

孟郊直到五十岁时才得到了一个溧阳县尉的卑微之职,他便把母亲接来溧阳。从此,他无须再种萱草。有母亲的地方才是家,孟郊终于告别了游子的身份。

在任职期间,不理公事,被扣了一半工钱。最后几经辗转,他最终定居在了洛阳,六十岁时,母亲去世他才辞去了官职。

也许这后半辈子忍着为官的不得意,只是为了母亲而已。

后来有人再以官职相邀出仕,他携家眷前往,病死在赴任途中。

是为814年。

韩愈为孟郊写了墓志铭说他:“内外完好,色夷气清。”用最收敛的语句作出了最高的人格评价。

这就是814年,法兰克王国的查理大帝去世,他去世后,法兰克帝国随即分崩离析,在瓜分各种遗产的过程中,形成了东、西两个王国。这两个王国演变成今天的法国和德国。

而查理大帝的时代,不仅仅意味着两个国家的逐渐形成,更意味着蒙昧时代的最后终结和西方文明的最初建立。所以查理大帝临终的时候,他已经可以骄傲地向世人宣布:我们西方人拥有一种根本不同于拜占庭和伊斯兰世界的文明,我为此而自豪。

西方文明从此诞生了!

而孟郊的去世,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在他死后两年,李贺也死了;在他死后五年,柳宗元也死了。但李商隐在他死之前两年出生,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余秋雨说:“中国由豪迈放达走向神秘温情。这正是最大的转折。”

814年,东西方的地位从此开始微妙地逆转。一个国王和一个诗人的去世,留下了无限的可能性和预示。

沧海桑田,而最终,其实留下的还是那首游子诗。

所以余秋雨说:“不管转折前,还是转折后,总有很多文人颠沛流离,或寻路,或壮游,或被贬,全成了游子。孟郊那首诗表明,不管是谁,不管怎么游,都离不开对母亲的思念。放大了说,中国历史不管怎么转折,都拉不断慈母手中之线,总是伦理结构的延伸。或者说,中国的历史灵魂就像游子,被控于伦理结构。这样,‘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也成了一个历史寓言。”

而孟郊于母亲的北堂之前种下的那株萱草,也宛若这诗一般,种在了中国游子的心里。

母亲的爱天高地厚,孩子的爱只能化为一株小小的萱草,承接母亲博大的爱的光辉,好好成长,就是一种报答。

虞美人误,此生倾城又倾国

虞美人这种花生来就跟悲剧相连。

生来就叫诗人想起它,就要拿出几分悲来,才能写诗。

只因它曾经被一美人借用了去,做了一下自己魂魄的转世,从此就让人对它再难相忘。

据说,当年虞美人别了霸王,自刎后,她流血的地方开出来的花,从此就被叫做了虞美人。

唐朝,这个最爱英雄美人的时代,用虞美人的名字做了首曲,来唱那霸王别姬的传奇,从此诗人就以此曲调做成了一首首诗。

后来辛弃疾,做了个《赋虞美人草》:

当年得意如芳草,日日春风好。拔山力尽悲歌,饮罢虞兮从此奈君何。

人间不识精诚苦,贪看青青舞。蓦然敛袂却亭亭,怕是曲中犹带楚歌声。

说的是花,叹的是美人。

喜欢辛弃疾的诗,亦刚也柔,像是虞美人与霸王一起联合做出的绝唱。

霸王才唱罢:“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就化身成了虞美人草。

霸王别了虞姬后,辗转几百年,轮到李煜别美人,还是一样的结局。

一样留下一个《虞美人》的传奇: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尤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是一首给李煜带来了杀身之祸的词,说法最多的是当时的皇帝看到这个前皇帝依然不死心,想要复国,所以动了杀心,我总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谁会亡国亡得心甘情愿的?为何以前不追究,偏偏《虞美人》出现,才要断然毒杀一个只会苟活做诗也只想苟活做诗的人?!

我只是觉得,当时的皇帝看到了,心里暗自感叹:又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只怕千百年后,诗还在,而我早就被人遗忘了!

是啊,如果没有《虞美人》,我们也懒得记住什么宋太宗。

所以为什么皇帝的兄长没有杀的前皇帝,他要来杀,因为他知道这首词从出现的那天起,必然将李煜推成一个永远让人叹惋的悲剧象征,而自己要成为制造这个悲剧的始作俑者,而与李煜的《虞美人》一起流传。

两个人一起以如此悲壮的方式,用一个虞美人完成了自己的千古传奇!

李煜,937年生于帝王之家,先皇崩,继位,史称南唐后主。

喜欢和自己的美人写诗,不喜欢做皇帝。

当时,他的皇后叫大周后,大周后是个精于时尚的人,她用当时宫中十分流行的天水碧绫锦制成一种宽袖长裙的新装,又创出一种高高耸起的发髻,在鬓角边插上一二朵芳香扑鼻、玲珑剔透的油茶花饼。当她漫步花下,让粉蝶纷纷追逐,只比花更美。这种妆,被称为宫样新妆或北苑妆。

李煜知道长江的对面宋虎视眈眈,而自己回天乏术,只能与大周后一起今宵有酒今宵醉,把每一天都过得极其奢华: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春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光红,待踏马蹄清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