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也许真有点自不量力了,他面对的是一个官僚与地主合为一体的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宋朝建国百年时,形成了数十个能够影响朝廷政治的世家大族,包括诗书家族、军功家族、外戚家族、潜邸家族,还有先朝遗族。诗书家族靠科举起家,然后子孙世代入仕为官,其中以真定韩氏(从韩亿发端)、莱州吕氏(从吕蒙正发端)两家最为显赫。北方士子,不出于韩门,即出于吕门。这些世家大族又以婚姻、同僚等各种纽带编织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共同体。请看宰相韩琦的孙媳妇文氏的来历:她是文彦博(先后任宰相、枢密使)的孙女,是吕公弼(枢密副使)的外孙,吕夷简(宰相)的曾外孙,是鲁宗道(参知政事)的外曾孙。娶一个孙媳妇,就与文、吕、鲁三大家族绑在一起了,再加上韩家原有的关系,这一家究竟连着多少家?恐怕得专门研究。在这种既得利益的蛛网内,即使有一两个赞成变法的,也会被作为叛徒网死。吕公弼的从孙吕嘉问跟王安石推行市易法,气得他大骂其为贼子,要把他开除出吕家。
对反变法的实质,司马光在《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中曾经为高利贷辩护,但枢密使文彦博的回答比他更为直率。稍后的熙宁四年(1071),他与神宗有如下对话:
文彦博曰: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
上曰:更张法制,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
司马光是士大夫中的一员,同样享受着高官的特权。比如,在其故乡夏县鸣条岗司马氏墓地,建有一座余庆禅院(现存,属重建),这座家庙就是公款所建。英宗时,时任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讲的司马光上疏说,臣等因要侍候皇上,没法每年都回乡祭祖,忠孝难以两全,乞朝廷为臣等祖茔建家庙,让僧人为臣等守护先陵,代为尽孝。英宗于是下令修了这座家庙,后神宗命名为余庆禅院。建了庙,就得有和尚,有寺产,颁发度牒,划拨田产,都是公家来办,司马光不用出一分钱。司马光家的田产有多少?作者没有找到数据。其田产由叔父管理,差役是摊不到他们头上的。不过,司马家不是那种广置田庄,大放高利贷的人。一直到他后来当了宰相,他家所在的坡底村也没有变成司马庄。在宋代高官中,司马光无疑是生活简朴的典范,但在维护自身利益上,简朴者往往毫不逊于奢侈者,甚至更锱铢必较。
按照司马光的政治观和学术观,“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高下、贵贱、富贫,这些都是礼之所分,分之所名,天经地义。因此,地主向农民放高利贷是合“礼”的,兼并是合“礼”的,农民无偿服役也是合“礼”的,而只有合“礼”才能长久。程颢说,当代(北宋)学人中,只有司马光、邵雍、张载学术“不杂”。“不杂”就是纯。而在王安石眼里,纯儒就是俗儒。他在《兼并》一诗中说:“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司马光带着纯儒的理想,带着对王安石的满腹块垒,赴西安上任。
五个月的知府
司马光是十一月四日到西安的。十天后,他写下了《知永兴军谢上表》。表中说三秦大地“廪食一空,家乏盖藏之粟;襁负相属,道有流离之人。老弱怀沟壑之忧,奸猾蓄萑蒲(草寇)之志”。因此,正确的施政方针是:“正宜安静,不可动摇。譬诸烹鱼,勿烦扰则免于糜烂;如彼种木,任生殖则自然蕃滋。”同日,他抽闲游览了长安见山楼,随口吟道:
到官今十日,才得一朝闲。岁晚愁云合,登楼不见山。
(《传家集·卷九·登长安见山楼》)
他满腹惆怅,看不到前途。他想安静为政,可上面却让他一刻也不得安静。在他府衙的办公桌上,摆着接连收到的四份文件。第一份是陕西都转运司转发的陕西宣抚使司的文件,命令陕西各州、军加紧制造干粮、皱饭,以供调发;第二份是制造的标准,一斗(宋制一斗约六千七百毫升)稻谷变造干粮五斤,并酌给柴钱,即官给原粮和柴钱,老百姓加工;第三份是中书省奉圣旨行文要求,今后调发义勇赴边要自带一个月的口粮(七点五斗),将来从二税中扣除,如本人无粮,由官府预支;第四份是宣抚司依朝旨规定,今后义勇轮番戍守,令附带干粮一秤(宋制一秤等于十五斤,一斤约五百三十三克)。
胡来!司马光一边翻文件一边批驳:一个人带一个月的口粮,一秤干粮,加上武器、衣物,挑得动吗?制造干粮、皱饭,骚扰百姓!官仓粮食不多,造了干粮,明年春荒拿什么救济……
“公文都下发了吗?”司马光问衙吏,衙吏点头。司马光命令,“立即知会所属各州,停止制造干粮、皱饭!”见下属面有难色,他一拍桌子,厉声说:“按本官说的办。违令之责我一人担。”
这一回,他顶的不是王安石,而是宋神宗。对西夏的战事,是神宗亲自掌握的。王安石变法,在富国强兵的关系和次序上与神宗分歧较大。他主张先理财,未理财而举事则事不济,“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但神宗一心想着雪数十年退让妥协之耻,复汉唐故地,主张“先措置得兵,乃及农”,把军事摆在优先地位。宋军在绥德获胜后,熙宁三年(1070)四月西夏举国出动转而进攻庆州,宋军败绩。八月,神宗令韩绛为陕西、河东经略使,准备在陕北向西夏进攻。司马光接到这许多文件,其源盖出于此。
转眼就到熙宁四年(1071)的春节。春节前,王安石由副相升为宰相,在中书省的墙壁上,他题诗曰:
夜开金钥诏词臣,对御抽毫草帝纶。须信朝家重儒术,一时同榜用三人。
(《王安石诗文编年选释》)
诗中所说的三人,是指他以及与他同时被任命为宰相的韩绛、副相王珪。他们是庆历二年(1042)的同榜进士,状元杨置早死,王珪、韩绛、王安石分别为第二、第三、第四名。
与王安石神采飞扬地在壁上题诗相反,在长安的司马光却愁眉不展。正月初一,他写下了《谏西征疏》[3]。疏中再次描述了陕西的灾情,反对向西夏开战。这篇奏疏如石沉大海,另一件挠头事又来了。去年十一月初七日,枢密院指示,奉圣旨,要求陕西、河东宣抚司督促腹地各州、县加固城壁(墙),修筑楼橹(望楼),准备作战器械。一防西夏军队突入内地,二防盗寇(农民起义)。各州、军拖拖拉拉,动作迟缓,现在上头又催促来了。怎么办?在所属各州请示时,司马光的答复是:不办!他上《乞罢修腹内城壁楼橹及器械状》[4],指出所属各州城墙大多很薄,根本没法在上面修望楼,要修必须加厚城墙,而各州全无劳役厢军,禁军均为路过,而且官府又拿不出钱来买建材,如此势必兴劳役、刮百姓,陕西遭灾,百姓再经不起劳役和搜刮了。这一状他上准了,神宗下旨“依奏”。
不用加修城墙了,可添屯的禁军又要来了。正月初七日,宣抚司通知,将于永兴军、邠州(今彬县)、河中府粮草易得处,添屯兵马,由本司所委都钤辖和知府、知州共同负责训练,调动权在宣抚司,各地不得差遣。其中,永兴军新添禁军十四指挥共五千余人,都钤辖为庄宅使(中级武官)赵瑜。初八日,司马光上《乞不添屯军马》[5],理由是永兴军的粮食维持现有军队、官吏只够十三个半月至十七个半月,还要救济灾民,不是粮草易得处。建议朝廷先摸清各州粮草的底数,有多少粮草就派多少军队,实在因前线需要,那就平均分散到各州去,不要集中在上述三个地方。从军事上讲,这是外行话。朝廷没有理睬,赵瑜照旧带着部队来了。按照上级要求,司马光应与赵瑜共同训练部队,他却上《奏罢兵官与赵瑜同训练驻泊兵士状》,说自己一介书生,军旅之事,素所不知,且“每日自旦至暮,未尝暂闲”,没有时间去训练兵马,故派本路钤辖刘斌和路分都监李应之代替。
司马光是所谓“不任繁剧”的儒臣,把做经济工作、司法工作的官员视为“俗吏”。昔日任大理评事,他如坐针毡;任群牧判官,他假手同僚。如今知永兴军,他完全可以将行政工作交给通判,却一反常态,不嫌繁剧,也当开了“俗吏”。
青苗法在推行过程中有不少毛病。陕西的常平使者为了多获利,竟然利用粮价差来盘剥百姓。因去年遭灾,陕西粮价飞涨,若为百姓着想,此时应给其贷粮,到时用新粮还本付息。可常平官却只贷钱而不贷粮,因而在还贷时必须还钱,而那时是收获季节,粮价比现在低出许多。司马光算了一笔账,现在贷款买陈米一斗,到时还款时要需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若还粟则需三斗。说是只收二分息,其实几乎达到一倍。司马光愤怒了,上《奏为乞不将米折青苗钱状》[6],在指出上述问题后说,“显见所散青苗钱,大为民害”,“虽兼并之家,乘此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之重”。要求对四等以下户无息贷粮,不可折成钱,若不能无息,也只能按粮食数量收二分利息。紧接着,他又上《奏乞所欠青苗钱许重叠倚阁(暂缓)状》[7]。此奏乃针对司农寺的一个通知,要求陕西等地所欠青苗钱不许重叠倚阁,即只能暂缓一次。司马光认为陕西夏秋重复遭灾,如不许重叠倚阁,贫苦百姓将无以为生。
不等朝廷答复,司马光便给所属州、县下达指示,凡是去年夏秋两次遭灾地区,不执行司农寺通知。
这一下,他在长安的官当到了头。四月十八日,司马光改判西京御史台。
[1]《传家集·卷三》。
[2][宋]钱世昭:《钱氏私志》。
[3]《传家集·卷四十五》。
[4]同上。
[5]《传家集·卷四十五》。
[6]《传家集·卷四十六》。
[7]《传家集·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