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慨然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尽管结局各不相同,但都彰显了官德,表达了“父母官”的赤诚爱民之心。
历史上还有很多爱民如子的“父母官”,不再一一缕述。“堂上一官称父母”,上述父母官爱民如子的高尚行为,尽管带有浓厚的封建愚昧意识,与平等、民主、法治的观念格格不入,但他们真诚地做百姓的“真父”、“真母”,是值得尊敬和弘扬的。鲁迅先生曾讲:“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四)百姓——父母之邦的“子民”
《诗·大雅·烝民》讲:“天生烝(蒸)民,有物有则。”意思是上天生下众民,有了民所遵守的制度法则。古代的民即被统治者,他们的伦理政治身份就是皇帝和各级官吏统治下的子民。他们须像儿子对待父亲一样对待各级父母官和君父。
1.“黎民百姓”词义的演变
在先秦典籍中,“百姓”一词多次出现。《诗·小雅·大保》称:“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尚书·尧典》称:“九族既睦,平章百姓。”西汉孔安国注释说:“百姓,百官。”《国语·周语》:“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三国吴韦昭注释说:“百姓,百官。官有世功,受氏姓也。”在这里“百姓”均注释为“百官”,即因做官而得姓的人。所以说,在先秦时期,“百姓”是指称做了官,有身份,有地位的达官贵族。
在周朝,与现代百姓含义一致的称呼叫平民、庶人。平民是周族的成员,是统治阶层中无官爵者。周朝统治阶层居住在国中及近郊,称为国人。国人中的上层为卿、大夫、士,下层为平民。平民享有贵族给予的政治军事权利,如参加国人大会,参与军事活动等。庶人是被周族征服的部族成员,居住在野中,也叫野人、鄙人。他们耕种贵族分给的土地,承担沉重的义务。《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讲:“三后之姓,于今为庶。”意即虞舜、夏禹、商契三代帝王的后代,到周朝成了庶人。
秦朝实行郡县制后,“百姓”转义为平民了。《史记·张耳陈余列传》称:“(秦)罢百姓之力,尽百姓之财。”《北史·苏绰传》:“身不能理自己而望理百姓,其犹曲表而直影也。”唐诗人刘禹锡《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元人方回《有感诗》:“不如穷百姓,何谓求诸侯。”
这些“百姓”已从表示氏族或诸侯国的达官贵族转化为指称与官吏相对立的平民了。这里已没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大家都是平头百姓,汉朝叫“编户齐民”。统治者标榜的“与百姓同甘苦”、“与百姓同享乐”、“抚百姓”、“镇百姓”等,连同君主专制下的不平等,卑贱的地位,痛苦的生活一起注入了“百姓”之中。统治者“以孝治天下”,把他们定格为“子民”,给百姓的卑贱地位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伦理面纱。
2.古代百姓的子民意识
古代百姓的子民意识亦即臣民意识,是遍及传统社会的基本政治意识。董仲舒《春秋繁露·为人者天》讲:“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这种依附观念是臣民意识的主要表现。它一方面来源于君权至上的君主专制制度,另一方面来自儒家父慈子孝的家庭伦理。一句话,来源于儒家政治伦理型的君臣父子论。这种臣民意识有以下表现:
其一,士农工商各安其业
《谷梁传·成公元年》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汉书·食货志上》称:“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士农工商要做到“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各行各业世代因袭相传,“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这与上述“干父之蛊”,子承父业的孝道一脉相承。
其二,皇权主义思想
所谓的皇权主义就是在君父观念的影响下,拥护一个好皇帝。中国农民中的皇权主义有种种表现,有的思念前朝的皇帝,反对当朝的皇帝。王莽篡汉后,人心思汉,王莽末年的各支起义军都拥立姓刘的当皇帝。有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水浒传》中,造反的梁山好汉却要“酷吏贪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有的拥护农民领袖当皇帝,刘邦、朱元璋都是被手下拥戴为皇帝的。
《明史·周敖传》载:河州卫周敖听说明英宗被蒙古瓦剌部俘虏,大哭不食七日而死。其子周路方在别墅读书,听说父亲死,恸哭奔归,以头触庭槐而死。周敖父子的死,来自对君、对父的一种莫名其妙的拥戴和孝敬。
其三,安分守己的臣民意识
希望在天地、自然、人际和谐的环境中生存,是农民的淳朴要求。这一要求不是依靠自己,而是依赖对君父、清官、天地、祖先、命运等权威崇拜和寄托来实现。对君父、清官的崇拜和拥戴,使农民把实现和谐生活的幻想寄托在有道明君和青天大老爷身上,当他们有冤无处申的时候,或会高喊“天高皇帝远”,或呼唤“青天大老爷”。以丧失主体意识为代价,依赖客体的主宰来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决定了百姓的臣民意识。几千年来,百姓在对权威主宰的崇拜、寄托、服从中安分守己地生活,他们的本分就是勤劳耕作,纳税服役、礼敬、服从以“君父”为代表的权威,恪守子民的义务。“百姓纳了粮,好比自在王”,“官打民不羞,父打子不羞”,“冤杀莫告状,穷杀休作贼”等俗语,都说明农民对君父的统治安分守己地适应、服从。任何一种新规范、新摊派,只要出自君父和各级父母官之口,便可产生体制和道德上的约束。
中国的皇帝更希望百姓尽子民、臣民之道。清雍正帝曾宣称:“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生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殊视?而中外臣民既贡奉我朝以为君,则所以归诚效顺、尽臣民之道者,万不得以华夷而有异心。”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孙奇逢讲:“在家则家重,在国则国重,所谓添一个丧元气进士,不如添一个守本分平民。”
3.窦建德的臣民意识
隋末农民起义领袖、贝州漳南(在今山东武城)人窦建德的臣民意识就很浓厚。他本是淳朴善良的农民,邻居有父母丧,家贫办不起丧事,窦建德正在地里耕田,听说后便辍耕而帮助邻居安葬父母。由于他仗义豪爽,不少人都来投奔他。他父亲死,来奔丧的有千余人。
当时,山东、河北一带遭大水灾,隋炀帝仍然横征暴敛,导致民不聊生,群盗并起。漳南一带有孙安祖、高士达、张金称等多支绿林义军,焚烧宅舍,抢掠财物,唯独不入窦建德家。郡县官吏怀疑他与群盗勾结,把窦建德全家全部杀死。窦建德这才被“逼上梁山”,参加了起义军。
后来,窦建德称夏王,部众发展到十余万。但仍保持农民的淳朴本色。史书上说他“倾身接物,与士卒均勤劳”,“不啖肉,常食唯有菜蔬、脱粟之饭”。在夏国“劝课农桑,境内无盗,商旅野宿”。凡捉到隋朝的官员一概不杀,量才录用。
大业十四年(618),宇文化及发动“江都兵变”,杀死隋炀帝,拥众北上,称帝于魏县(在今河北)。听到消息,窦建德说:“吾为隋之百姓数十年矣,隋为吾君二代矣,今化及杀之,大逆无道,此吾仇矣。”马上率军讨伐宇文化及,迫使其退守聊城。窦建德又攻破聊城,进城首先谒见隋炀帝的萧皇后,把元凶宇文化及全家、所有参与弑君者斩首示众。宇文化及的弟弟宇文士及娶隋炀帝女南阳公主为妻,生有一子名禅师,年仅10岁。既然要诛灭宇文氏全家,当然也包括禅师。窦建德向南阳公主请示说:“公主之子亦是宇文氏,法当从坐,若不能割爱,亦听留之。”南阳公主竟狠心地说:“既是宇文氏之子,何须多问!”无辜的禅师就这样丢掉了性命。
说来也够荒唐的,一个大逆不道的反隋盗贼,竟然就是安分守己地恪守君父、子民观念的典范。他要报君父之仇,似乎忘记了是这个君父的官员杀了他的全家。而这正显示了儒家君臣父子论的思想统治威力。
二、国家制度中渗透的孝
儒学的独尊和以孝治天下的口号,使孝道渗透到封建国家的官吏选拔制度、官吏管理制度、赋役制度、旌表制度、养老制度以及封建法律的方方面面。
(一)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行开启的仕途
据说,早在黄帝、尧、舜时代,部落联盟领袖在选用助手和继承人时就已经“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了。尧经反复考察后,认定舜是大孝子,遂选用为臣,晚年便把王位禅让给他,舜又禅让给孝亲模范和治水功臣大禹。
《战国策·齐策一》载,战国齐国名将章子(又名匡章)的母亲被父亲杀死,埋在马槽底下。齐威王派章子率军抵抗秦军,临行对章子说:“得胜归来,我为将军改葬母亲。”章子说:“臣并非不能改葬母亲,我母亲得罪我父亲,父亲临死没让我改葬,我如果改葬母亲,就是欺骗死去的父亲,所以不敢。”在章子看来,没有父亲的遗嘱而擅自改葬母亲,就是欺父不孝。
章子到了前线,命一部分齐军换上秦军的旗帜,混入秦军。齐国的探马向齐威王汇报说:“章子率军降秦。”齐威王无动于衷。接二连三传来了章子投降的消息,有人建议,增派军队,到前线诛杀章子,齐威王仍然没有反应。过了几天,传来捷报,章子大败秦军,秦王派使者向齐国请罪讲和。有人问齐威王:“大王为什么确信章子不会投降呢?”齐威王说:“章子为人子而不欺死父,为人臣岂能欺生君哉?”看来,古代“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还真有道理,章子就是“在家孝父,在国忠君”的忠孝两全者。
1.汉朝选官制度中的举孝廉
从汉武帝开始,按照“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原则,要求各郡国向朝廷推举孝顺父母的孝子、办事廉正的廉吏,由朝廷任命为官。这一选官制度称作“举孝廉”。从此,国家以正式的选官制度为孝子开启了一条通达的仕途。
东汉的许多名臣都是靠孝廉出仕的。汝南人袁安被举为孝廉,由阴平长一直做到司空、司徒。自袁安开始,汝南袁氏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天下,成为著名的世家大族。
东汉河内人杜乔被举为孝廉,初为南阳太守,一直做到太尉,忠于朝廷,刚正不阿,抵制外戚、宦官专权,与另一位名臣李固合称“李杜”。
东汉名士陈蕃也是孝廉出身,官至太尉。年少时就有“大丈夫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的雄心壮志,为官耿直,汉桓帝时因犯颜直谏曾多次被降职。汉灵帝时和大将军窦武共同谋划剪除宦官,事败而死。
司隶校尉、河南尹李膺也出身孝廉,与太学生联合反对宦官专权,弹劾奸佞,被太学生誉为“天下楷模”。后李膺在党锢事件中被下狱拷打致死。
“二十四孝”中的黄香,被江夏郡太守刘护召为“门下孝子”。汉章帝亲自召见,拜为尚书郎。黄香历仕四朝,历任尚书令、魏郡太守,做官三十余年。经常独宿于府衙,“昼夜不离”,“忧公如家”。任魏郡太守时,将官府田园全部分给贫民耕种,“不与百姓争利”。遇到水灾,带头将俸禄及所得赏赐钱物全部分给灾民,郡县官员和富民争相效仿,使“荒民获全”。其子黄琼亦有孝名,为官正直敢言,弹劾权奸贪官,威震朝野,百姓敬之如神。
袁安、杜乔、陈蕃、李膺、黄香等,忠孝两全,都是朝廷通过孝廉选拔的优秀人才。
汉朝对不孝的官员处罚得相当严厉。西汉山阳瑕丘(今山东兖州北)人陈汤,被富平侯张勃举为茂才,“父死不奔丧”,不仅本人被拘捕入狱,连张勃也被削夺了200户的封邑,并在死后被谥为“缪侯”。汉哀帝时的丞相薛宣,不供养母亲,不为母亲服丧,以不忠不孝的罪名免官,并被削去高阳侯的爵位。
东汉初年,幽州牧朱浮与渔阳太守彭宠交恶,嫌隙越积越深,朱浮向汉光武密奏彭宠罪恶,说他“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货贿,杀害友人,多聚兵谷”,图谋不轨。现在看来,带家属是很正常的,“迎妻而不迎其母”实在不算什么罪行。而后面那些罪行远比“迎妻不迎母”严重得多。朱浮之所以将其写到前面,因为在“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汉代,不孝是要被免官禁锢的。
东汉颍川人甄邵为邺令,依附外戚梁冀,有朋友得罪了梁冀,投奔甄邵。甄邵假意收留,暗中却报告给梁冀,朋友被抓杀死。后甄邵要升为郡太守,适逢母亲去世,为不耽误当官,没有为母亲办丧事,把尸体埋到了马圈里。在去洛阳的路上,被河南尹李燮派人揍了个半死,并在帛上写了“谄贵卖友,贪官埋母”八个字缠在背上。后甄邵被免官禁锢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