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考功侍郎薛浚的母亲去世,被夺情后多次请求丁忧回家,都没有被批准,由于过度悲哀而重病在身。薛浚的弟弟薛谟任晋王府兵曹参军,也夺情在扬州供职。薛浚写信给弟弟说:“我家道贫寒,不闻诗礼。后禀母亲教诲,从师就业,登朝为官,到今天已23年了。虽不是什么大官,但俸禄足以供养母亲。现在我们兄弟都被夺情,不能为母亲寝庐枕块,举哀守制,让人扣心泣血,痛断肝肠。我虽重病在身,启手启足,没有毁伤,可以从先人于地下了。唯一担心的是你远在扬州,我忍死等待,想兄弟见面诀别,已十多天了。你既然没来,我们兄弟只好缅然永别了,你好自为之。”写完信就去世了。薛浚虽被夺情视事,没有丝毫的得意,仍然沉浸在母丧的悲哀之中,最后导致重病而亡,这种哀情是真挚的。
唐宋以后,官员夺情起复不一定是朝廷实际需要,而是朝廷的器重,官员的荣耀了。真诚拒绝起复,或起复后真心守丧的官员已是凤毛麟角了。
唐中宗时,工部侍郎张说遇母丧离职,服丧未满,唐中宗想让他起复任黄门侍郎。当时,官员都以起复为荣,张说却“固节恳辞”,坚持为母亲服丧期满,因此受到有识之士的称赞。唐玄宗时的中书侍郎张九龄母丧丁忧,柴毁骨立。朝廷下令夺哀,张固辞不肯,直到第二年才起复为中书令。
唐代宗时,宗正少卿李涵母丧夺哀,持朝廷节杖宣慰州县。在职仍然坚持为母服丧,非公事不说话,只吃蔬菜谷物,晚上席地瞑坐,不脱衣,不上床。还朝后,再次要求辞官为母服丧。代宗见他形容憔悴,心中不忍,答应了他的请求。
元朝宰相廉希宪丁母忧,率亲族行古丧礼,三日水米不进,恸哭呕血,搭草庐于母亲墓旁,寝卧草地之上。朝廷派来的使者来到草庐,老远就听到他的号哭声,竟不忍和他讲话。后来,令他夺情起复的诏书到了,廉希宪虽然不敢违背圣旨,但出外穿素服办公,回家马上换上斩衰丧服。
明武宗时内阁首辅杨廷和父亲病故,他恳请回乡奔丧丁忧,皇帝不许,经过再三请求,才得到批准。丁忧期间,皇帝要夺情起复,杨廷和再三推辞,始终没有起复。《明史·杨廷和传》说:“阁臣之得终父母丧者,自廷和始也。”
咸丰七年(1857)二月四日,正在襄阳操办湘军的兵部右侍郎曾国藩的父亲去世。按说,当时正值和太平军交战的非常时期,“兵革夺丧”是情理之中的,可接到讣告后,曾国藩马上和弟弟曾国荃回籍服丧。不久,奉旨“墨绖从戎”,复出领军。
上述几例,在官员们投机钻营,谋求夺情起复的腐败风气下,能够真诚地为父母服丧守制,实事求是地接受夺情,是古代“移孝为忠”的典范。
3.中原父老望旌旗——岳飞起复
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不仅是抵御外侮的英雄,还是一名大孝子。民间传说的岳母刺字,史书中虽查无依据,但岳飞背上的确刺有“尽忠报国”四字,深入肤理。他一生也的确是遵守母训,精忠报国。临刑受审时,他撕裂衣服亮出四字,以示“皇天后土,可表此心”。
岳飞从军后,母亲姚氏流落在河北,岳飞派人寻找迎归。母亲有痼疾,岳飞亲尝汤药。绍兴六年(1136)三月,岳母去世,岳飞三天水浆不入口,与儿子岳云等“跣足扶榇”,从鄂州(今湖北武昌)徒步前往庐山安葬。随后向宋高宗提出辞官丁忧的申请,入住庐山名刹东林寺,准备守三年之丧。宋高宗虽一意求和,苟且一隅,但深知金人尚未善罢甘休,必须以战求和,还要倚重岳飞这样的战将。在这个节骨眼上,是不会允许岳飞丁忧辞官的。
接到讣告,宰相赵鼎立即按例通过枢密院两次发文让岳飞起复,同时请宋高宗下起复诏。当天,高宗遣使慰问,在常规奠礼外,加赐银千两,绢千匹,同时下了第一道“即日降制起复”的起复诏。岳飞接到公文和诏令,接连三次上《乞终制》的札子,陈述“老母沦亡,忧苦号泣,两目遂昏”,反复恳请皇帝垂怜,“许终服制”。后来,高宗又亲笔写了两道起复诏,希望他“国耳忘家,移孝为忠”,“趁吏士锐气,念家国世仇,建立殊勋,以遂扬名显亲之美”。这样,岳飞才被迫起复,再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宣抚副使之职,到襄阳主持军务。这才有岳飞誓师北伐,收复商、虢等大片河南失地的胜利。
宋高宗见岳飞起复后出师大捷,非常高兴,将刘光世所属部下五万人马拨到他的麾下,并说:“中兴之事,一以委卿。”可由于张浚、秦桧从中梗阻,调拨人马的事成为泡影。岳飞胸中积忿,上了一道乞罢军职的札子,不等批示,又回到庐山母墓旁守制了。宋高宗闻知,立即诏令岳飞幕僚到庐山以死请求。又命李若虚、王贵去庐山请岳飞还军。众将佐苦劝岳飞六日,他才答应还军视事。
岳飞抗金,精忠报国,是忠孝两全的忠臣孝子,当然受之无愧。就他第二次请求为母亲终丧来看,显然夹杂了个人的情绪,或者说为母守孝成为他要挟朝廷的借口。尽管他出于收复中原的一片忠心,也可看成是他策略上的需要,但至少不是诚心诚意地为母亲守孝。
4.世间吴起辈纷纷——“夺情”、“起复”的变质
夺情的本意是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是朝廷愧对官员。可后来反倒成为一种特殊的荣耀。如果哪个大臣有父母丧,朝廷夺情,就是对他的器重。于是,由朝廷的愧疚很快反转为皇恩浩荡。
实际上,隋唐以后除岳飞、曾国藩那样的“金革夺丧”外,夺情起复对朝廷来说已无任何价值,纯粹是一种恩宠。唐朝尚书右仆射房玄龄,中书侍郎苏颋、张九龄,宋朝参知政事寇准,都曾夺情起复,并非是朝廷真的离不开他们,而是显示皇帝对他们的器重。
唐朝狄仁杰死,其长子狄光嗣居丧备礼,唐睿宗命他起复为太府少卿,狄光嗣接连上表推辞。睿宗降敕说:“朕念卿家忠于王室,夺情以展示特殊的恩宠。今天朕依从你的意愿,用来激励那些贪图功利者。”唐睿宗的话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夺情是皇家特殊的恩宠,上表推辞夺情,更显得不贪图功利,可换来更高的声誉。可见,唐朝确有许多官员贪图朝廷的权力,而不肯辞官为父母守制。
唐肃宗时的宰相吕諲母丧,丁忧解职,三个月后起复为宰相。唐制,三品以上官员得门前立门戟,唐肃宗也隆重地为他赐门戟。有人说不能穿着凶服接受吉赐,吕諲脱掉丧服拜赐,因此而受到时人的讥讽。吕諲遭母丧,本来是倒霉的事,反倒得到赐门戟的荣耀,这种不寻常的“因祸得福”,哪还顾得上丧服不丧服?
因此,官员的丁忧与起复,是伦理孝道和功名利禄对他们的严峻考验。那些贪恋官位前程,希冀夺情起复者往往得到父母亡故的消息故意隐瞒,不离职奔丧,古代叫做“匿丧”。这样做如被发现,会受到严厉处分,而且为人们所不齿。
北魏明确规定:“居三年之丧而冒哀求仕,五岁刑。”开创了将丧礼入于刑法的先例。北魏宣武帝时,偏将军乙龙虎居父丧27月后请求复职,领军元珍弹劾他没有扣除闰月,依律应判五年徒刑。可见北魏官员丁忧是非常严格的。
北宋凡宰相丁忧,一般都由皇帝下诏起复。为防止官员过早起复,北宋初规定“须经百日”,安葬父母之后方能起复。从富弼开始,宋代宰相不再夺情起复,“多终丧者”。
宋仁宗时,富弼、韩琦同为宰相,一天谈论起宰相夺情起复的惯例。韩琦说:“这并非朝廷盛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富弼听了,脸色顿时阴沉起来。原来他母亲老了,很快就要面临丁忧辞官。果然,嘉祐六年(1061)三月,富弼的母亲去世,因而辞去相位丁忧。宋仁宗虚位以待,五次下诏让富弼起复办公。富弼坚决推辞说:“以前宰相起复是金革变礼,现在是太平年间。再说了,宰相韩琦也认为起复不是朝廷盛事。因此,我决不起复。”韩琦得知后,说:“我不过是实话实说,谁知却被人怨恨。”从此,二人有了隔阂。富弼丁忧终丧,成为人人称道的一心为国、不贪荣禄的典范。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富弼这样的品格高尚者,除了对母亲的孝道,除了矫正和平宰相丁忧起复的惯例外,还带有对韩琦的怨恨。至少他认为,韩琦的话是在影射自己,不让自己起复是恶意。在富弼和所有人的观念中,是非都颠倒了,让孝子终丧才是善意,让孝子夺情才是违背孝道的恶意。
隋唐创立了科举制,士子遇斩衰之丧不得应考。北宋时又规定,“期丧”百日内不准参加科举,尊卑长幼相同。士人们多匿丧冒哀进京参加考试,可一旦被人告发,则要论罪处罚。为父母丧耽误了科考倒也罢了,如果是为卑幼者服丧而不能参加科举就冤了。比方为小叔叔、小弟弟都服齐衰,也叫“期丧”,也不能参加科举。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二月,采纳翰林学士晁迥的建议:诸州士人以期丧妨试,请自今以后,为卑幼者“期服”可以参加考试。南宋朱熹曾讲:“祖父母丧不赴举,法令虽不禁止,士子宜行之。”可知,南宋的法律规定又放宽了许多。朱熹倡导,有祖父母丧,即使法令不禁止赴举,士子们也不应该赴举。
明朝特别强调官员守制,“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初虽是多事之秋,朝廷重臣刘基、宋濂、章溢有父母丧,都没夺情起复。明成祖靖难之役,中外臣僚始有夺情不丁忧者,以后又趋严格。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下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1447)又下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
从唐朝开始,朝廷官吏管理制度中又多了一项公务——审核、批准起复。京朝官及地方要员由吏部负责,武将则由枢密院负责。明朝吏部稽勋司专设立有“起复科”。
这样,朝廷夺情起复由最初的兵革、政事急需而演变为一种对大臣的恩宠,最后演变为一种多余的政务负担。对官员来说,夺情就是不对父母尽孝,就是孝子对父母的愧疚。官员们由拒绝夺情,到投机钻营谋求夺情,由“愧疚”演变为一种荣耀,一种互相排斥、倾轧的政治斗争的工具。从封建伦理道德上讲,从“移孝为忠”、忠孝两全的道德情操的陶冶,转变为贪恋荣禄、亵渎孝道的腐化败德。
5.史嵩之、张居正的夺情风波
明朝文学家王鏊在《陆凤刲股愈母疾》诗中讲:“君不见,世间吴起辈纷纷,母丧在床如不闻。”官员丁忧固然恪守了对父母的孝道,然而却贻误了自己的仕宦前程。唐以后,官员多以起复为荣,以至有人生怕朝廷忘了夺情或嫌夺情太慢而申请起复。地方上的中小官吏也奔走钻营以求起复。北宋欧阳修的奏疏中提到,太常博士茹孝标,在原籍为父亲服丧,偷偷到京师奔走权贵,营求起复,被御史所弹劾。还有个在法司等候判罪的新进士南宫观,母亲去世匿丧不报,升官娶媳妇后从容还乡。这个南宫观真有“魄力”,母丧期间,竟然占尽“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光宗耀祖”的风流。
丁忧过程中的夺情和起复,也往往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围绕着它,官场权力倾轧与派系政争也波澜迭起,以南宋理宗时的史嵩之夺情风波和明神宗时的张居正夺情风波影响最大。
南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嵩之遭父丧丁忧解职,未满三月,宋理宗下诏起复。史嵩之佯作推辞,理宗又亲书手诏,遣使臣催促起复。由于史嵩之官声不好,为公论所不容。太学生黄恺伯、金九万、孙翼凤等144人,武学生翁日善等67人,京学生刘时举、王元野、黄道等94人,宗学生与寰等34人,建昌军学教授卢钺等纷纷上书反对。将作监徐元杰、刘镇等也上书辩论,史嵩之不应当起复。一时间舆论鼎沸,迫于压力,宋理宗才收回成命。这样,史嵩之丁忧后也没复职,在家居闲了13年后死去。
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内阁首辅张居正收到父亲去世的讣告。独断朝政的张居正,当然不愿意在此紧要关头离开岗位。表面上上表乞归守丧,实际上连回家奔丧、落葬也不想去,生恐动摇了他的政治地位。
张居正的盟友、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也认为他不应该丁忧,否则后果难以预料。于是,两人策划了丁忧和夺情的两全之计。先由冯保密谋由皇帝夺情,局面已定,再把讣告通报内阁同僚。奏疏送给皇帝时已经二更,天亮之前皇帝的挽留谕旨就下达,还赏赐大量香币、油蜡之类的供品。宫内的小太监络绎不绝来到张府,传递夺情的信息。张居正感动之极,命令仆人搀扶小太监站立,接受自己的跪拜,特别叮嘱:请把我的叩头带给冯公公。
在与冯保密谋的同时,又怂恿其党羽李幼孜、吕调阳、张四维等联名向皇帝奏请,希望援引前朝大臣金幼孜、杨溥、李贤由皇帝夺情的先例,挽留张居正。张居正知道,这一奏请并不符合旧制,明孝宗时的内阁首辅杨廷和已开了为父亲丁忧终制的先例。但这是制造夺情舆论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由于冯保的一手促成,年幼的神宗皇帝一而再,再而三地挽留张先生。为了掩人耳目,张居正则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回乡丁忧守制。记得王莽、曹丕篡汉时,逼迫汉帝把帝位让给他们,他们也曾虚伪地再三推让,最后才表示为了天下苍生不得不接受。那可是九五之尊的帝位啊!这种反复表演的滑稽剧却被张居正用在仅仅27个月的起复上。
最后的结果是,张居正在京师北京的家中为父亲守制,在家中处理公务。烧完“七七”以后,和往常一样到内阁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