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治国(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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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孝的起源与流变(7)

3.扬名显亲

唐朝“三戟张家”是有名的扬名显亲的将帅世家。京兆新丰(治今陕西临潼东北)人张俭的祖父张威为隋朝相州刺史,父亲张植是隋朝的车骑将军。张俭跟随唐高祖、唐太宗征战守边,官至行军总管、都护府都护,加金紫光禄大夫。哥哥张大师任太仆卿、华州刺史。弟弟张延师任左卫大将军,掌典羽林兵30年。唐制,三品以上官员得门前立门戟。唐高宗永徽(650~655)初,兄弟三人门前皆立戟,时号“三戟张家”。宋元明清时期,“三戟”一直是官宦贵族之家的代名词,诗人词客赞颂的对象。明代张煌言《寿鲵渊张相国》诗:“君不见吾家三戟世风流,杖履从容燕子楼。”清初诗人吴伟业《寿申少司农青门六十》诗:“相门三戟胜通侯,兄弟衣冠尽贵游。”

唐朝棣州(治今山东阳信)人任敬臣,5岁时母亲去世,出于天性的表露,哀号不停。7岁时他问父亲:“人怎样可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父亲回答:“扬名显亲,最为可贵。”他将此话牢记于心,专心致志地读书,进步特别快。汝南(治今河南上蔡)任处权读了他的文章,惊异地说:“昔日孔子称赞颜回贤惠,认为自己比不上。我不是古人,这孩子的心志,我也确实赶不上啊!”于是,任敬臣被推举为孝廉,任校正书籍的正字之职。父亲去世后,他好几次都哭晕过去。继母不忍心让他过度悲伤,多次劝他说:“你连做丧礼的力气都没有了,这能说你是孝顺吗?”他这才勉强吃饭。后来,任敬臣官至秘书郎,实现了扬名显亲的夙愿。

北宋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宋庠,幼年时同弟弟宋祁随父在外地读书。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兄弟俩同中甲子科进士。礼部奏宋祁第一,宋庠第三,章献太后不想让弟弟排在哥哥前面,于是,以宋庠为第一,宋祁为第十。弟弟是真状元,哥哥是实际上的状元,故人称兄弟“双状元”。而章献太后这一改,还真就巧了,宋庠在乡试、会试中都是第一名,殿试又得了第一,遂成为带有传奇特色的“三元状元”。这对父母来说,是多大的荣耀,可想而知。

4.生事爱敬,死事哀戚

《孟子·离娄下》讲:“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死可以当大事。”就是说养父母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有给他们送终才能真正算得上是一件大事。

父母去世后,子女要行“居丧礼”,须着丧服,按时哀哭,举行各种祭祀,还要居住在极其简陋的茅草庐中,期间只准喝粥饮水,睡草垫,枕土块,称作“倚庐、食粥、寝苫、枕块”。

西晋东阳吴宁(治今浙江东阳)人许孜,孝顺友爱,恭敬礼让。20岁时,拜豫章太守、会稽人孔冲为师,向他学习儒经,学完后就回家了。后来听说老师去世,非常悲哀,前去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吊唁,并千里送丧到了孔冲的家乡会稽(今属浙江),三年期间吃素、在灵前守护,恪尽弟子的孝道。不久,许孜的父母去世,他哀痛得骨瘦如柴,靠扶着拐杖才能站起来。许孜把墓地营建在东山,亲自背土,不受别人的帮助。有人可怜他病弱劳累,硬来帮他修墓,到了夜里,许孜就将墓拆掉重修。因为给父母服丧,许孜休了妻子,整天就住在坟墓旁边。他在墓边栽种了五六里的松柏林,有一只鹿弄倒了他种的松树,许孜悲叹说:“只有鹿不体谅我啊!”第二天,忽然看见鹿被猛兽杀死了,放置在它所碰倒的那棵树下。许孜怅然惋惜不已,把鹿埋在路边,为它作了坟。奇怪的事接二连三发生,不久猛兽又在许孜面前自杀了。许孜更加叹息,又把猛兽埋了。后来树木茂密,不再被破坏。二十多年后,许孜另娶了妻子,把家安在墓旁,早晚向父母请安,对待死去的父母就像他们还活着时一样。鹰和野鸡栖息在他家房梁、屋檐上,鹿和猛兽在他院子里交颈同游,都不互相攻击捕食。当地人称呼他居住的地方为“孝顺里”。

唐朝虢州阌乡(治今河南灵宝)人梁文贞被征去服兵役,服完兵役回到家乡后,父母均已辞世。他为没有给父母养老送终而悔恨不已,下决心补偿回来。于是,“穿圹(墓)为门,登道出入,晨夕洒扫其中”,还在父母的墓边搭了一座简易草庐,一直守候在那儿,几乎寸步不离,一守就是30年。为表达对母亲的忠孝之心,他30年来从不说话。如果家人或近邻有事要问他,他就在地上写字作答。有一年突降暴雨,山洪冲断了官道,人们不得不改道从梁文贞父母的墓前通过。从此,凡来往于此的人都能看到梁文贞为母亲守孝的感人一幕,人们无不为他的孝义所感动而流泪。据说有一天,天降甘露,从茔前的树下突然跑来一只白兔,在梁文贞的草庐前跑来跑去。乡邻们见状,都说那是梁文贞的孝心感动了上天,上天怕他在此寂寞,就派白兔下凡陪伴他。

《新唐书·孝友传》还记载了几例父母丧期间极端的愚孝行为。绛州闻喜(今属山西)人裴敬彝因母丧过度悲伤,哭瞎了双眼。庐州(治今安徽合肥)人万敬儒丧亲庐墓,刺破手指,用鲜血写浮屠书,写断了两根手指。万幸的是孝感天地,手指又都重新长了出来。

明朝洪武(1368~1398)年间的孝子侯昱,在东平州读书,听说母亲病重,马上请假回家,昼夜服侍汤药,衣不解带。母亲去世后,搭草庐于墓侧,寝苫枕块,蔬食水饮,旦夕哭奠。服丧三年才继续求学。朝廷下诏,旌表其门曰“孝子侯昱之门”。

明朝的权谨,10岁丧父,当时他哀痛甚至哭死过去。永乐(1403~1424)年间权谨官至光禄署丞。母亲90岁去世,他在墓旁倚庐守孝三年。明仁宗因权谨有孝行,封他为文华殿大学士,并对权谨说:“朕提升你,只是要给天下为人子者树立个典范,其他事对你不苛求。”还命令群臣要效仿权谨的孝义。明宣宗即位后,升权谨为通政司右参议。为表彰他的孝心,特在徐州户部山赐建孝子牌坊。

5.孝子万里寻亲

战乱年代,客死他乡,尸骨难收是常有之事,但孝心笃厚者却会苦寻不已,初唐博州聊城(今属山东)人王少玄便属此类。王少玄的父亲死于隋末战乱中。王少玄是遗腹子,到十多岁时,问父亲所在,母亲告诉他父亲在本郡城外西面为乱兵所杀。当时野外白骨枕藉,无可辨别。王少玄哀泣求尸,有人告诉他,可以滴血认亲。就是将自己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如果血渗入骨头,那就证明两人存在血缘关系。于是,王少玄于荒野中遍寻尸骨,一一刺血验对。经过十多天,终于找到了父亲的尸骨。但他已经是遍身病疮,体无完肤了。在今人看来,他所获的尸骨未必是真身,但他对父亲的真情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不能不令人感佩。

《明史·孝义传》记载了山阴(治今浙江绍兴)人刘谨三赴云南寻父的事迹。刘谨父亲犯罪,被流放到云南守边。6岁时,刘谨向家人问清云南的方位,常常对着西南方叩拜。14岁时他愤然说道:“云南虽有万里之遥,但天下哪能有没有父亲的儿子呢!”于是奋不顾身,前去探望父亲。六个月后他到了云南,在旅店里与父亲偶然相遇,两人紧紧拥抱,痛哭一场。父亲后来患病,刘谨上告官府,请求代父守边。当时的法律规定:年满16岁的长子,才能代父守边。他未成年,不能取代。后来听到堂兄去世,他只好回家料理丧事。丧事料理完毕,为了护理父亲,刘谨带着丧父的侄儿又来到云南。由于侄儿年少不服水土,他又把侄儿送回老家。刘谨变卖了家产,安置好侄儿,第三次来到云南,奉养父亲,一直到父亲去世。

刘谨虽未成年,却能孝敬父亲,鞠养孤儿,万里奔波,无怨无悔。父亲得到儿子的慰藉,侄子得到长辈的呵护,这才是高尚可贵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真孝、真慈。

6.父母在堂不受诏

“子到英年亲白头”,就是说儿子出仕当官的年龄,也正是父母年老体衰,需要儿女膝下尽孝的时候。孔子的“父母在,不远游”就是基于这种情况提出来的。

西汉琅邪(治今山东诸城)人王阳,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典范。《汉书·王尊传》载:王阳任益州刺史,见蜀地山路险峻,感叹说:“奉先人遗体,为什么要踏此天险?”遂以病辞官。后王尊任益州刺史,走到这里,问部下说:“这不就是王阳所畏惧的道路么?”遂不畏天险,勇敢地冲了过去,并说:“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后人称作“王阳回车,王尊叱驭”。

明朝鄢陵(今属河南)人梁策,被任命为成都知府,马上想起王阳、王尊的故事,感叹说:“我不学王尊叱驭,我要学王阳回车。”遂回家跪在父亲面前,请示父亲的意见。父亲大怒说:“为国家尽忠就不是孝吗?难道你就不知道《孝经》上讲的‘始于事亲,终于事君’的道理吗?”梁策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伏地不起。梁父举起拐杖要打,梁策无奈,才去上任。待三年考核完毕,便请求回家奉养老父。

明清两朝,官员中仍然流行辞官奉养双亲和为奉养双亲而拒绝出仕的风气。

明朝弘治九年(1496),进士陈茂烈任御史不久,即以母老辞官。到正德五年(1510),吏部因陈茂烈养母清贫,准备任命他为晋江教谕,让他用俸禄来赡养母亲,被陈茂烈推辞了。后来朝廷又每月供应他三石米,陈茂烈本想推辞,但在诏书的强制下只好接受了。

明朝江西佥事黄佐,听说母亲生病,便请求休假,可还没等到上级批准就回家了。朝廷令江西巡抚林富逮捕黄佐审问,林富上书说:“黄佐的确有罪,但是为了母亲,于情可原。”于是朝廷非但没治罪,还恢复了他的官位。浙江佥事宋景,刚上任几个月,听说母亲病了,马上弃官回家,朝廷也没追究。

还有的为了奉养双亲,终身不远游,不出仕。明朝长洲相城里(今属苏州)人沈周,父亲去世,有人劝他出仕,沈周说:“你不知道我是母亲的命根么?奈何为了升斗俸禄而远离膝下?”沈周母亲与邻居老太太友善,老太太家失火,无处安身,沈周的母亲时刻挂念着。沈周便把邻居老太太请回自己家,晨夕奉之若母,母亲知道后喜出望外。为了在膝下尽孝,沈周终身不远游,母亲90岁去世,那时他也快80岁了。

7.以孝齐家,同居敦睦

宗法家族观念的牢固,使古代产生了许多聚族同居共财的大家族,甚至有的几十代同居,长幼数千口。一个大家族就是一个小社会,要生活和生产必须依靠家规、家训来管理,而维系它的则是孝,即以孝齐家。

隋朝瀛州饶阳(今属河北)人刘君良,四世同居,族兄弟之间如同亲生,“斗粟尺帛无所私”。隋朝大业(605~618)末年闹饥荒,刘君良的妻子被私欲所诱惑,想劝刘君良分家,偷偷把院落中树上鸟巢中的幼鸟互相掉包,让群鸟争斗鸣叫。刘家人不知真相,都很奇怪。刘君良的妻子借题发挥说:“现在天下大乱,连禽鸟都不能相容,何况人呢?”刘君良听信了她的话,便分了家。一月之后,刘君良方才识破妻子的诡计,立即把兄弟亲人们召集来,哭着向他们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并休掉了妻子。从此以后,刘君良又同兄弟们和睦同居了。当时盗贼作乱,乡里有数百家人都依傍刘家来修筑土城,人称“义成堡”。唐朝初年,深州别驾杨宏业到刘君良家参观,刘家有六个院落,却只有一个厨房,子弟们都很有礼节,杨宏业为此赞叹不已。

其实,在多代同居共财方面,刘君良家还不是最典型的。唐朝张公艺九世同居,北齐、隋朝、唐朝均旌表其门。《宋史·孝义传》载,宋朝陈兢一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余口,不蓄仆妾,上下姻亲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

《明史·孝义传》记载的四世、五世、六世、七世,乃至十一世同居者多达数十家,均敦睦无间,家族昌盛。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浙江金华府浦江县的郑氏家族。

郑氏于宋理宗宝庆三年(1227)开始兄弟同居,到明朝天顺三年(1459)因火灾而分居,历经南宋、元、明三代,共13代,332年。累世同财共食,和睦相处,人数最多时达三千余人,孝义治家名冠天下,被称作“郑义门”。郑家有两匹马,只要一匹马外出,另一匹就因思念而不吃草料。元武宗至大(1308~1311)年间表其门闾为“东浙第一家”。明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赐封其家为“江南第一家”。建文帝御书“孝义家”三字赐之。明初文学家方孝孺《郑义门》称赞说:

丹诏旌门已拜嘉,千年盛典实堪夸。

史臣何用春秋笔,天子亲书孝义家。

元朝延长县(今属陕西)的张闰家族,和睦得让人称奇。张闰家八世不异炊,家人百余口,“幼稚啼泣,诸母见者即抱哺。一妇归宁,留其子,众妇共乳,不问孰为己儿。儿亦不知孰为己母也”。由于母亲辈共同哺育下一代的婴儿,竟然使婴儿不识其亲生母亲。

另外,从《新唐书·孝义传》开始,还记载了大量“刲股疗亲”的愚孝现象,本书后面还要叙述。

综上而观,正史中的孝文化有几个突出的特征:第一,孝行范围广,行孝的事项几乎包括了古代孝行的方方面面,为人们了解古代孝事提供了一个完备的“标本”。第二,有许多极端化的愚孝、假孝现象,如割股疗亲、守丧几十年、甚至以生殉死,等等。第三,孝子顺孙成为朝廷旌表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