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故乡失落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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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千秋指白头

村里村外,白头翁举目可见。白头翁一身灰衣,虽已白了头,但体态轻盈,毫无老相,还是很讨人喜爱的。

它们三五成群,在矮树梢头或灌木丛的高枝上跳跃,啄食,或飞起来忽闪着翅膀扑捉过往的昆虫。白头翁性格活泼好动,甚至比麻雀的胆子还大,喜欢在你身边飞来飞去,跟你周旋逗乐……生机无限的,还有它们清晰嘹亮、音韵多变的啼鸣。

在乡村行走的时候,常能听到那熟悉的鸣叫:“嘟嘟,滴哩嘟——嘟嘟,滴哩嘟——”寻着声音,就看到了路边树上的小鸟,灰蒙蒙的,比麻雀大半个身位,脸上有过眼纹,头顶和颈部有一大块醒目白斑。它们特别喜欢啄食枝头给太阳晒红的小浆果,比如那种耀眼鲜红的枸杞,啄下一粒,抛出,然后快速用嘴接住,犹如玩杂耍一般……吃饱后,就跳到一旁,一边唱着歌,一边梳理羽毛,自在而充盈地挥洒着属于它们的快乐——这是俗世低处的快乐,不靠歌舞管弦宣泄,而是一代一代积攒起来,从生生息息里迸发出来的。

白头翁食性广杂,荤素通吃,春夏繁殖季节以食昆虫为主,秋冬则以果实、种子为食,樟树、女贞、乌桕的果子它们都吃,偶尔也会去别的鸟巢里干点偷盗的事。深秋时树上的柿子红了,几乎所有的鸟都会飞来啄食,白头翁自然也不会放过这顿大餐。

那时,老家院子里有两株桃树。春天,桃树开满花,就有白头翁飞来,在花枝间弹跳,拨弄得花瓣纷纷坠落。忽然,就有一声清脆响亮的歌唱响起,这通常就是一只雄性在求爱了,它要用气韵生动的鸣叫来为自己召来配偶。一旦确定了家庭关系,夫妇俩就开始营造新巢,繁育后代。

对于家室,白头翁远不如其它鸟类那样苛刻,选一处能做依托的杈桠,随便张罗来一些草茎、杂叶和絮毛,就筑成一个深杯状巢。这也是最容易找到的巢,都不高,几乎伸手就能够着,没有一点隐蔽性。乌梢蛇和猫,甚至还有老鼠,都能随时制造出惨祸。我实在不明白,那么多高枝,为什么不选?只能说这种小鸟太自信和快乐了,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毫无提防……

这个时期,两只雄性白头翁要是碰到一起,常会掐架打斗,纠缠厮打在一起,像两团风里的树叶一样在地上翻滚。一方将一方按倒后,照着头部猛啄,直啄得嘴上粘满带血的羽毛,那模样看起来异常凶残。而力弱一方,失去还手之力,也不知闪避,只会用脚爪撑住对手的腹部,最后就彻底放弃了抵抗。此时,胜利者会飞到附近的枝头上一边啼叫,一边跳跃,宣告自己的胜出。而斗败的一方,躺在地上小胸脯一起一伏,有的能强撑着站起来,收拢好翅膀飞走,有的则没有这么好运,脸给啄烂,眼睛给啄瞎,甚至当场给啄死。

这边是血腥打斗,树上那些白头翁们依然穿梭在花丛中,自由自在,鸣叫跳跃。在温润的大自然里,在没有袭扰、没有暴力的平静中,它们是快乐的,快乐成一群自由的小鸟。早晨,我常常在睡梦中被它们清亮飞扬的鸣叫声唤醒。

时日不长,繁花落尽的桃树枝头,就挂满了一串串翠碧的小桃,像玛瑙珠子。白头翁叫得少了,总是有一只伏在巢里,另一只在树枝上来回跳几下,就匆匆离去。回来时,叼着满满一嘴昆虫。原来是巢里的小鸟出世了……拥挤的小鸟,一个个张大嘴巴,等待着父母将食物喂进它们的嘴里,滑落咽喉。

这样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待到院子里另外两棵苦楝树开出一束束幽蓝的小花,桃子由青变红,雏鸟也长成出了成鸟的羽毛。它们离开鸟巢,像父母那样,在枝头上跳来跳去。后来,一个个离开了,只剩下一只空空的巢。再后来,由于采摘桃子,那只空巢被一个亲戚家孩子挑落,我亲眼看着它滚两个旋,就散架了,丝丝缕缕全给吹入风中。

画幅中也常能看到白头翁的身影。宋朝皇帝宋徽宗所作的《腊梅山禽》,画的就是一对白头翁栖息在腊梅之上,并附题诗:“山禽矜逸态,梅粉弄清柔,已有丹青约,千秋指白头。”这是往男女情爱那里引申,借着白头翁说事了。但是,倘使宋徽宗仍活在世上的话,我一定要当面问他:白头翁圩区也常见,怎么就成了“山禽“呢?

这么多年来,尽管我仍能轻易在路边的树上看到白头翁在鸣跳……鸟,还是那些鸟,只是物是人非,许多年前那只桃树枝叶间的巢,已随着桃花的飘零,消失在岁月的风中。

春天过了夏天来。五月的苦楝花里,一群白头翁飞来飞去,忽闪着小小的翅膀,在紫蓝细碎的花间寻寻觅觅……不是为了觅食,只为那弥漫在自由空气中一缕清苦的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