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犁
李永才的内心堆积着满满的弹药,这让他只是与生活轻轻擦下肩,情感就被点燃,那忽明忽暗的火焰就是诗,就是他心灵的图案。这里,诗首先是牧鞭,驱赶着他的情感漫步或疾行,同时诗歌也是一个场域,是灵魂游弋和栖息的牧场。所以诗歌是手段也是目的,是出发更是抵达。因此诗歌不是附属品,不是诗人的影子,而是被生活表象遮蔽的更真实的自己。写诗就是让隐蔽中的自己显像,让迥异于我们视线中的另一个诗人凸显出来。这个诗中显形的诗人不再笑容可掬,也不光鲜明亮,而是眉头紧锁,目光犀利,深沉忧悒,还有点不忿和不屑。这是诗人洞悉人生后呈现出的一种苍茫和深邃,还有对扭曲的人性和蒙尘的美的忧患和惋惜,更有对理想,以及自由、温暖、纯净的人生意境的坚定执着和义无反顾。这让我们很容易在李永才的诗歌中读到一种凉,这是他触摸世界的感觉,但凉而不冷,不冻人不让人寒栗,甚至凉中包裹着暖和火焰。这是他诗歌的品性,有点失望但决不绝望,有点伤感但依然乐观。这说明他对这个世界不满意,但依然有着同情和悲悯,更有期待和爱。我把这些理解成李永才诗歌的核,也就是元意象,是他情感和思维的原型。一切由此发轫,一切沾染了原始体验的色素。这是看不见的锁链,也是一种力量,牵引着你的思维、想象、幻觉和情感,朝着潜意识规定的方向移动着。
于是,我们在李永才的诗歌链条上看到两种不同的情愫,一个是挽留,一个是挣脱。前者是对正在消失的美好事物和品格的叹息和坚守,譬如亲情、友情、爱情,还有桃花、流水、雪的眼睛、歌曲一样的羊群、醉入花荫的蝴蝶、永不陨落的酒杯,以及野蔷薇、旧教堂、简约的信仰、炽热的情书和1982年的女生等农业时代的温情与诗意,以及没有污染的人性之初和古典主义的光洁与温馨;后者是对凡尘滚滚现实的不适,直至想从雾霾中超拔出来的勇气和决然。这让人窒息的有:孤独、落寞、恍惚、迷茫,扑向美人的猎犬、乱世的红颜、冷暴力、阴险的沙尘、失败的情种、枯萎的河流、逃亡的葵花,还有荒芜的都市和空心、生命不能承受的重与轻。认识到这些桎梏,并努力从这些桎梏中挣脱出来,不只是独善其身,也是一种自省和觉悟,更给诗歌注进了英雄气质和拯救世界的情怀。挽留和挣脱,代表着敬畏与反击,温厚柔软与坚挺锋利,犹如剑柄与剑尖。但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照耀互相呼应的,譬如《星期六的夜晚》:
今晚,和黄昏一起散步
我不饮酒,我要在梦中给童年写封信
给八岁的女孩说几句悄悄话
告诉她,生活的偶然……
突然,三声电话响起,响得十分不安
越是不安,我越是平静
这是不是,不知天命的男人
生活的惯性
又是三声电话响起,我知道
今天是七月半
“一切均未发生,一切确已发生”
今夜,干脆关闭手机
决心做一个不问魏晋的人
最后看一眼,微信圈正热火朝天
晒人生百态,喜怒哀乐
而我只想做一回庄周
梦见一只蝴蝶,从窗台坠落花枝
那么沉重,像是半块残砖
跌落华丽的高楼
我曾无数次仰望,那一双抚弄云朵的大手
那些星星脚下的民工
像一群苦命的麻雀,把城市的头颅
越捧越高而视自己如一介草叶
被秋风抛向天空
这是给早晨的阳光,开一个玩笑吗?
不。生活本是一场残酷的游戏
或许,你就是一匹冲破牛栏的黑马
这座城市是你的黑夜
你乘坐的滑梯,比雨天还滑
让一腔热血,放牧在北方的广场
今夜,你仿佛回了一趟家乡
小麦的旗帜,撕碎了一枚秋后的核桃
一些事物,开始在你身边消失
我之所以全部引用出来,是因为这首诗最能体现挽留与挣脱的两种情感之力。这是诗人真实的生活状态,深陷缭乱又无意义的现实,想从中挣脱出来,获得解脱。这是理想与现实的角力和较劲,中间还有对苦命麻雀一样民工命运的同情和体恤,这就是诗的剑尖,是为正义在鸣与呼。而他挣脱混乱和庸脏的方式,就是通过想象和回忆抵达童年和故乡,这是诗的剑柄,代表着理想,还有净与静、暖与爱。剑尖是破,剑柄是立,破的是毒和邪,立的是善和美。于是诗歌就有了深度、力度和高度。
需要指出的是这首诗是这本诗集中起承转合较为完整的诗之一。它是线状结构,写出了星期六夜晚情感抖落的一个瞬间的前后过程。所见所想,虚与实、思与行,以及不同的意象都紧紧地被串在一条线上,情思没有被肢解,读起来就比较轻松易懂。但我们依然会感到一股激流在诗中鼓荡,让诗歌气血饱满,只不过节奏较其他作品舒缓一些而已。这说明李永才的诗歌大多时候更像瀑布,汹涌澎湃,飞流直下,让诗歌有了轰鸣的力量。这力量除了诗歌自身的节奏,更来自诗人不可遏制的激情。这激情是诗歌的气脉,它激荡着,奔涌着,摧枯拉朽着,让诗歌丰满圆润、绵绵不绝,如《冷淡杯》:
……
今夜,我是一个俗人混迹这小江湖
与一只小龙虾称兄道弟
我必须放弃阳春白雪
更要杜绝奢靡之风
我空乏其身,虚怀若谷
藏起往事心事和不可言说的秘密
与满盘田螺谈笑风生一杯扎啤
把整条小巷,喝得半醉半醒
……
今夜,桌上所剩不多
我把两块啃过的排骨,丢给了流浪狗
而一只馋猫,守在一旁
锐利的目光,早已刺穿烤鱼的身今夜,我怀抱一只空酒瓶
无关乎名利无关乎风月
只关乎,以什么样的姿势
喝下整个夜晚的黑
……
诗歌像连贯的流水,你很难将它截断(限于篇幅,硬掐了两段,犹如掰掉了胳膊和腿)。这说明李永才不是把诗歌雕琢成精美的器,而是追求一股气。这气源自作者胸中盘踞的元气,这让他的诗歌外显为气势,内蕴为气韵。我相信他的这些诗都是一气呵成的,所以节奏紧凑,联系紧密。随着气流的轻重缓急,情节也跌宕起伏。开始是匀速,然后急促并上扬,这是呼气激越带出的波浪;有时有些缓慢,这是气在沉郁凝聚;最后又归于匀速,是诗人在深呼吸。气的背后是情感,气的变化就是情感在喷发,或激烈,或深沉,或忧伤,但最后带给诗歌的是丰满蓬勃和连绵不绝的回肠之气。
再细细品味,其内核又是李白的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怅惘和无奈,这是诗人欲超越平俗的一种回旋与艰辛。
情感的急促,让诗歌的意象跳跃起来,而且空间很大,这就造成阅读上的艰难。有人说永才的诗难懂,就是因为诗歌内部流速太快,带来了外部意象的不连贯,有些读者的思维也就跟不上了。这在这本书的前两辑《生活的片断》《灵魂的牧场》中特别明显。每首诗歌的节与节、行与行之间都存在着空间的腾移,时间的转换(譬如从今天跃到唐朝),这会使不认真的读者蒙圈。但只要抓住诗人情感的走向,知道所有的意象跳跃都是情感的符号和外化,是情感推进时迸溅的浪花,就会明白诗歌的意蕴。譬如《建筑美学》中意象的闪腾挪移,让人几乎找不到诗境的入口,但是你只要理解诗人不过是借用遇见的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中不同的形态美来作为抒发点,抒发出自己的人生感受,表达出对世界的态度,疑问就迎刃而解了。譬如最后一段:“进入另一条街巷/城墙的每一个角落遍地都是/喜鹊的粪便和自然主义的水声/当然考古可以看出/专家手上的尖锤也可以看出/那些传统而坚硬的词汇/只是贵妇脸上的雀斑”如果追究每一个表面的词或意象,很容易使自己掉进迷宫中,但是你要考察诗人的情绪就会明白,这不过是作者在反讽:历史、现实、专家以及大家仰望的古建筑和传统文化不过尔尔,犹如贵妇脸上的雀斑——竟让很多人趋之如鹜。
这里出人意料的是一连串的比喻,把古代建筑比喻成传统而坚硬的词汇,而这些词汇又被喻成贵妇脸上的雀斑。这就是叠喻,这种喻法在李永才的诗歌里遍地都是,成为他写诗的一个秘籍,也是他区别于其他诗人的标志。而且由于激情奔泻的原因,他又经常省去本体,直接进入喻体,喻体就是他对事物的直接认识和判断。譬如《靴子落地》这首诗通篇都是直接的喻体,而且层层堆积着,把沙枣落地直接喻成靴子落地。第二、三段:
破旧不堪的操场,几块砖头耷拉
如雨水浸泡的棉花
难以挡住脚丫支起的
幼豹的欲望
枣树如猎人
刺穿脸上的光斑
野狐在尖叫,有人通过这叫声
听见了苍蝇的表情
一句一个喻体,前一个喻体又逼出另一个喻体,像盖楼,一层层叠加。隐喻在一层层加厚,而且隐喻中又有感觉在互换,听觉与视觉互通,是感觉在通电。再比如这本书的点题之作《灵魂的牧场》:
牧放远了就成了故乡的乱草
被一小块废弃的时光,自言自语的穿越
秋天落魄至此请看好你的影一些树木,和稗草
来自唐朝的书生
仍在寻找,经书落脚的地方
果实牧放南山
遗世的牧师在风中突然变了颜色
这些大有来头的影子
跑动起来带走匍匐在石阶上的灰
而我的目光半醺去哪里等待
竹篮打水的日子
透过黄昏,野径般的长发
仍可以看见
如入无人之境道路割开天空
灵魂游走锋刃
比汽车狂热的影子,闪得更快
这里,喻体不仅叠加,还跳跃着、奔跑着、忽闪着,让大部分人只能望其项背。自言自语着:“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七同。”(《尔雅·释地》)以牧远之地喻之灵魂,那就是荒凉、荒芜、荒原之意。
灵魂在不断地追索、寻真。那是人生的意义,活着的目的。所以灵魂的牧场就不仅是怎么安置灵魂,让灵魂自由舒适地漫步了。还涉及灵魂怎么对待空与余、舍与得、上与下、远与近、轻与重、快与慢等哲学大义,这是灵魂的锋刃应劈析之处。只有这样灵魂才能不生锈,不迷茫。灵魂在这里睁着眼睛,这也说明诗人是一个醒世者,思想者,一个不苟活于世的人。
有繁就有简。与其这样密集意象相反的是这本诗集后面的几辑作品,如《种养故乡》《少年的悲欢》。其中最典型的像清水一样流淌的,当属这首《1982年的女生》:
那年我17岁
光着一双苦难的脚丫
到珍溪镇中学读补习班
隔着一张课桌做了几张试卷
字迹如内心一样潦草
下午随女生杨慧芳回家
杨慧芳18岁了刚刚农中毕业
那堂课上的算术,还是语文
一路上说了些什么
已经忘了
只记得有一次
她也光着脚,挽起裤腿
走过涨水的白沐溪
那丰腴的小腿,白里透红
比江水还亮
当时,我的脸在发烧
我偷看了她一眼
杨慧芳也回头看了我一眼
顷刻,我的目光
在半截莲藕中淹死了
在沙背溪的岔路口
我们分手,那一次分开
杨慧芳就变成别人的人了
清晰干净,叙述的语感和节奏非常有张力,并带出了悠远的人生的况味。后一句:“那一次分开/杨慧芳就变成别人的人了”很劲道,犹如大刀一下子砍断了桥梁。虽然不能说是石破天惊,但恰如华美的丝绸在漫不经心中被哗的一声撕开,这是心灵上撕下的血和肉,是诗眼,是高潮,诗歌有了戏剧的效果。大拙寓巧,大智若愚,静中耸骇浪。但技巧来自于真诚,真诚到自己沉浸于感动中、事物中,就忘记了在写作。那技巧就变成了无技巧,但这却是最大的技巧。其结果就是写诗即脱口而出,好似春风上了山坡,青草自动萌发,自然天成了。
读完这首诗,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越往后看,这样自然的亲切的诗歌越多,因为后面的重点大多是写故乡和童年,这是人生的来处,象征着自由、温暖、纯净和美好。我把这看成李永才写作的方向,也是这本书追求的品格和主题。那么往后看就是往回看,这是不是灵魂的去处?那故乡和童年就是安放灵魂的牧场。这也预示着灵魂的牧场一定要与当下拉开距离,它属于远方。远即牧场,即灵魂的栖息地。从时间上来说这牧场就是过去,是童年;空间上来说牧场就是遥远偏远之地,是故乡,抑或是人烟罕至的草原;想象上来说牧场是幻象,也就是从具象的生活中超拔出来,到理想中的彼岸去,是理想中的乌有之地。而所有这些涉及诗人在生活中的站位的问题,也就是诗歌乃至于诗人与生活远与近的问题。太远,就缥缈,虚空,甚至神秘晦涩,不知所云。太近,就拘谨、狭隘,甚至世俗和格调低下。那么诗人和诗歌与生活也就是具体的俗事最佳的距离就应该是不远不近,若即若离。这样可上可下,可进可退,能拯救也能逍遥。这样的诗歌既接地气又能凌云高蹈,既有生活的滋味又有意境的趣味和情味,既有诗美又有思意。我觉得这是李永才正在寻找的点,一个上与下、轻与重、诗与思的结合点,融汇点,也就是诗歌的穴位。点中了,诗歌的境界大出,意义大显。点不中,就是一种隔,或思大于诗,则干巴巴;或象大于意,则晦如夜。可喜的是李永才已经触摸到了这个穴位,只是需要再干净利落,简单直接点,一蹴而就或一剑封喉。这本书就是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