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走,赶紧走,都不叫你卖了还没皮没脸的。”一个骑在摩托车上的小伙子训斥着路边推着自行车卖水果的农村大婶。她讨好地看着小伙子说着“马上走,马上就走”。小伙子眉头一横,“还‘马上’,‘驴上’谁信?”她马上发誓道,谁不走就是猪,卖完这个人就走。
我心中不忍,笑道,小伙子,看你把人家逼成啥了。
小伙子不屑道:“她昨天还说,‘谁明天来谁是猪’,今天不照样来了?”
大婶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卖完了那个人,真的推着自行车走了。我趁着一路同行,借机和她搭讪。我说人家不允许就不要在那儿卖了,省得看城管的眉高眼低。
她笑了,笑容很是凄惨。先是一声长叹,而后开了口:“还不是图那儿人多,买菜时顺带买些水果。不是为了娃娃上学挣点儿钱,谁的脸不值钱呀?东西死贵,钱不经花。拿着钱像抓了一把雪,走不了几步就化了。挣钱难呀!”
和她分手时,我买了她的水果。看着她佝偻的承载着失落的身影,我心里感觉很不好受。
或许,明天,她依旧会厚着脸皮来到这儿。就像她说的,买菜时顺带买点儿水果,那儿生意好做。明天,肯定还会有城管赶来不客气地训斥她,她依旧会说着好话,承诺着不愿意去做的事情。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近几个月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为迎接文明城市的验收做准备。只是我一直弄不明白,干嘛创建文明城市就必须死板地化整统一成东市卖菜,西市卖水果?
对如我一样的小人物——那个母亲,我能做的,就是遇见了,买些东西而已。
这是今天早晨发生的事,为了有条件向孩子表达自己的爱,这位母亲很辛苦很卑微地挣着钱,以求那点儿钱能带给孩子更多的方便或舒适。一个爱字,又让我想到昨天发生的一件事。
昨天,朋友的孩子考上知名学校,宴请亲朋好友。和我同席并在我旁边的一个女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席间的常理是,上来一样菜,一席九个人,各有一份。粉蒸肉上来了,她拿起馍,夹了属于自己的一块,从兜里取出一个塑料袋,装了进去。见我看她,笑着解释道,我妈爱吃,我做了几次都不成功,拿回去叫我妈尝尝。
其实她看上去确实很有修养,绝非贪占小便宜的人,却为了自己母亲吃上正宗的粉蒸肉,不惜遭人笑话。
看着她满脸不好意思的诚恳,我掰开一个馍,也夹了粉蒸肉,递给她:“我不爱吃,也给阿姨带回去吧。”她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下了。
——爱,就是这样,以世俗眼里的卑微流淌着。